(最新)新《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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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1740-2020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DB11-1740-2020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设计规范DB11/ 1740—2020条文说明目次1总则 (63)3基本规定 (63)4技术经济指标 (64)5套内空间 (66)5.1套型 (66)5.2卧室 (67)5.3起居室(厅)、餐厅 (67)5.4厨房 (67)5.5卫生间 (68)5.6贮藏、走道及套内楼梯 (69)5.7阳台、凹口 (71)5.8层高、净高 (72)6公共空间 (74)6.1出入口、走廊及联系廊 (74)6.2安全疏散 (75)6.3楼梯间 (76)6.4电梯及电梯间 (77)6.5附建公共用房 (78)6.6地下室、半地下室 (79)7住宅设施 (80)7.1门窗 (80)7.2信报箱与智能快件箱 (81)7.3空调室外隔板 (82)7.4共用排气道与管道井................................................................. 837.5防火构造 (83)8室内环境 (85)8.1日照 (85)8.2天然采光 (85)8.3自然通风 (86)8.4隔声与降噪 (88)8.5保温与隔热 (91)8.6室内空气质量 (92)9建筑结构 (94)9.1一般规定 (94)9.2住宅结构体系及相关规定 (95)9.3结构计算 (96)9.4地基基础设计 (97)9.5楼(屋)盖、阳台、雨篷、空调板等悬挑构件 (97)9.6住宅结构的其他构造规定 (97)10建筑设备 (98)10.1一般规定 (98)10.2给水排水 (98)10.3供暖....................................................................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4燃气 (104)10.5通风 (106)10.6空调 (107)11建筑电气 (109)11.2供配电设计 (109)11.3照明设施 (110)11.5信息基础设施系统 (111)11.6公共安全系统 (114)11.7智能家居系统 (115)11.8电气节能设计 (118)1 总则1.0.1 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2011•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5 套内空间•5.1 套型•5.2 卧室、起居室(厅)•5.3 厨房•5.4 卫生间•5.5 层高和室内净高•5.6 阳台•5.7 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5.8 门窗• 6 共用部分•6.1 窗台、栏杆和台阶•6.2 安全疏散出口•6.3 楼梯•6.4 电梯•6.5 走廊和出入口•6.6 无障碍设计要求•6.7 信报箱•6.8 共用排气道•6.9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10 附建公共用房•7 室内环境•7.1 日照、天然采光、遮阳•7.2 自然通风•7.3 隔声、降噪•7.4 防水、防潮•7.5 室内空气质量•8 建筑设备•8.1 一般规定•8.2 给水排水•8.3 采暖•8.4 燃气•8.5 通风•8.6 空调•8.7 电气•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5 套内空间•5.1 套型•5.2 卧室、起居室(厅)•5.3 厨房•5.4 卫生间•5.5 层高和室内净高•5.6 阳台•5.7 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5.8 门窗• 6 共用部分•6.1 窗台、栏杆和台阶•6.2 安全疏散出口•6.3 楼梯•6.4 电梯•6.5 走廊和出入口•6.6 无障碍设计要求•6.7 信报箱•6.8 共用排气道•6.9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10 附建公共用房•7 室内环境•7.1 日照、天然采光、遮阳•7.2 自然通风•7.3 隔声、降噪•7.4 防水、防潮•7.5 室内空气质量•8 建筑设备•8.1 一般规定•8.2 给水排水•8.3 采暖•8.4 燃气•8.5 通风•8.6 空调•8.7 电气。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完整版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完整版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1总则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套型 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厨房 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卫生间 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标准层 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层高 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GB50096-2024住宅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

GB50096-2024住宅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

GB50096-2024住宅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1.总则:该规范明确了住宅设计的目标和原则,包括功能可行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艺术可行性等要求。

2.建筑平面布置:该部分规定了住宅建筑的平面布置设计原则,包括功能分区、户型设计、功能间的相互关系、通风采光等要求。

3.结构设计:结构设计要符合抗震和抗风的要求,确保住宅的结构稳定和安全性。

该部分明确了结构的设计参数和要求,如布置、间距、材料等。

4.建筑构造:该部分规定了住宅建筑的构造设计原则,包括墙体、楼板、屋顶等构造要求,以确保住宅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5.空间布局:该部分规定了住宅内部空间的布局设计要求,包括通风、采光、采暖、隔音等要求,确保住宅的舒适性和功能性。

6.建筑设备:该部分规定了住宅建筑设备的设计要求,包括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等设备的布置、容量、效率等要求,以确保住宅的舒适和安全。

7.照明与插座:该部分规定了住宅照明和插座的设计原则和要求,包括灯具的布置、照明强度、插座的数量和位置等,以确保住宅的照明和电力使用的安全和便利。

8.防火设计:该部分规定了住宅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如防火墙的设置、避难通道的布置、防火门的要求等,以确保住宅的火灾安全。

9.安全设施:该部分规定了住宅安全设施的设计要求,包括消防设施、防盗设施、防滑设施等,以确保住宅居住的安全性。

10.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该部分规定了住宅建筑的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建筑材料的选择、水电能源的使用效率等,以实现住宅的可持续发展。

11.布局和装修材料:该部分规定了住宅内部布局和装修材料的设计原则和要求,包括卫生间、厨房、卧室、客厅等区域的布局,以及墙壁、地板、天花板等装修材料的选择和使用。

12.设计验收和管理:该部分规定了住宅设计的验收和管理程序,包括设计文件的编制、设计交底、设计验收等,以保证住宅设计的质量和符合相关法规法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一】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第1章总则1.1 索引1.2 引言1.3 术语及定义1.4 规范适用范围1.5 规范引用文件1.6 规范文件的解释和修改1.7 规范的结构和安排第2章一般规定2.1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义务2.2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义务2.3 设计文件的有关文件2.4 工程质量评定准则2.5 现场施工管理第3章建筑物的功能分区与布置3.1 基本功能分区3.2 功能分区的布置第4章建筑与结构4.1 综合建筑与结构设计4.2 地基与地下设施4.3 建筑材料与构件4.4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义务第5章暖通设备与系统5.1 综合暖通设计5.2 暖通设备的选择与布置5.3 暖通系统的规模和分区5.4 暖通设备与系统的节能要求第6章给水排水设备与系统6.1 综合给水排水设计6.2 给水设备的选择与布置6.3 给水系统的规模和分区6.4 排水设备与系统的布置要求第7章电气设备与系统7.1 综合电气设计7.2 用电系统的规模和分区7.3 电气设备的选择与布置7.4 电气系统标志和图块的编制规范第8章便民设施与安全设备8.1 综合便民设施与安全设备设计8.2 便民设施的要求8.3 安全设备的要求【附件】1. 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相关表格2. 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相关图纸3. 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其他相关附件【术语解释】1. 建设单位:指承担工程建设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军队以及其他组织或个人。

2. 设计单位:指承担工程设计并对设计文件负责的单位或个人。

3. 工程质量评定准则:指对住宅工程进行评定的一系列准则和标准。

4. 现场施工管理:指对住宅建设工地进行管理,包括协调各施工工序的工作、组织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第1章总则1.1 索引1.2 介绍1.3 术语及定义1.4 适用范围1.5 引用文件1.6 文件的解释和修改1.7 结构和安排第2章一般规定2.1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义务2.2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义务2.3 设计文件的管理2.4 工程质量评定准则2.5 现场施工管理第3章建筑物的功能分区与布置3.1 主要功能分区3.2 布置原则第4章建筑与结构4.1 综合建筑与结构设计4.2 地基与地下设施4.3 建筑材料与构件的选择和应用4.4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义务第5章暖通设备与系统5.1 综合暖通设计5.2 暖通设备的选择与布置5.3 暖通系统的规模和分区5.4 暖通设备与系统的节能要求第6章给水排水设备与系统6.1 综合给水排水设计6.2 给水设备的选择与布置6.3 给水系统的规模和分区6.4 排水设备与系统的布置要求第7章电气设备与系统7.1 综合电气设计7.2 用电系统的规模和分区7.3 电气设备的选择与布置7.4 电气系统标志和图块的编制规范第8章便民设施与安全设备8.1 综合便民设施与安全设备设计8.2 便民设施的要求8.3 安全设备的要求【附件】1. 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相关表格2. 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相关图纸3. 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其他相关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的组织或个人。

《住宅设计规范》新旧版本比较

《住宅设计规范》新旧版本比较
进入21 世纪以来,全球城市火灾问题日益严重,其中居民住宅火灾发生率显著增
加。住宅设计符合防火要求是最重要且基本的要求之一,具有重要意义。除防火之外, 避震、防空、突发事件等的安全疏散要求也要予以满足。
3.0.9 住宅设计应满足设备系统功能有效、运行安全、维修方便等基本要求, 并应为相关设备预留合理的安装位置。
2.0.22 通廊式高层住宅
这些概念停止使用。
3
基本规定
增加的条文
3.0.4 住宅设计应满足居住者所需的日照、天然采光、通风和隔声要求。
居住者大部分时间是在住宅室内度过的,因此使住宅室内具有良好的通风、充足 的日照、明亮的采光和安静私密的声环境是住宅设计的重要任务。
3.0.5 住宅设计必须满足节能要求,住宅建筑应能合理利用能源。宜结合各地 能源条件,采用常规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结合的供能方式。
原规范:坡屋顶内的使用面积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 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规定将坡屋顶内的使用面积列入套内使用面积中,加大了计算比值,将利用坡屋
顶所获得的使用面积惠及全楼各套型,更好地体现公平性。同时,可以准确计算出参 与公共面积分摊后的该套型总建筑面积。
《住宅设计规范》新旧版本比较
(针对2012年8月1日起实施的GB 50096-2011)
金辉集团设计研发管理中心 2012年6月5日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5. 套内空间 6. 共用部分 7. 室内环境 8. 建筑设备 9. 条文说明
规范修订的原因
1、《住宅设计规范》 2003 年版执行至今已有9年,随着我国住房市场快速 发展,住宅品质有了很大变化,部分条文已不适应当前情况,需要修改并补 充新的内容; 2、近年来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法规,在表述和指标方面有所发展变化,需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是指在建造或改建住宅时,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这些规范主要涉及住宅的结构、功能、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证住宅的舒适性、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最新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的结构应当符合建筑工程结构设计规定的要求。

住宅的结构要能够承受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的影响,确保住宅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此外,住宅的结构还应符合环保要求,遵循绿色建筑的原则,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其次,最新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的功能布局合理。

住宅的功能布局应能满足居住者的基本需求,包括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功能区域的合理划分和布置。

此外,住宅的通风、采光条件也要得到重视,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良好,为居住者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

第三,最新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的安全设施完备。

住宅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火设施、疏散通道、燃气管道、电气线路等,这些设施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住宅的安全性。

此外,住宅还应考虑到特殊群体的需求,如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适应其需求的安全设施。

第四,最新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的环保性能达到一定的标准。

住宅的环保性能主要包括水、电、能源的使用效率,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方面。

住宅设计应尽量采取节能、节水和环保材料,减少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

此外,住宅的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也要得到合理规划和设计,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

最后,最新住宅设计规范还要求住宅的可持续发展。

住宅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与城市规划的协调、社区规划、交通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住宅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满足社区的需求,同时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等不利影响。

总之,最新住宅设计规范包括结构、功能、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旨在建造或改建住宅时确保住宅的舒适性、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这些规范为住宅设计者提供了指导和标准,指引他们在设计过程中考虑到不同方面的要求,为居住者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新规学习-规范系统框架)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新规学习-规范系统框架)
积”的计算方法有修改 根据全国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国标《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之中关于阳台面积计算方法, 对原规范中套型阳台面积的计算方法修改,明确规定为:无论阳台为凹阳台、凸阳台、封闭阳 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一半计算,并计入套型总建筑面积。
注意
师应注意规范原文的学习并重视条文说明的理解。此外据专家推荐,《《住宅设计 规范》实施指南》中记录了规范的修编过程和论据,可以很好地解决规范的条文解 释和执行。 以上内容为本人学习时的记录整理,不排除个别记录错误或理解偏颇之处,设计 一期范围
6 共用部分
6.2节为增设章节,增加了消规的相关内容。并注意6.2.6条和6.2.7条规定要求 6.3.4条新增了剪刀楼梯的楼梯平台的净宽要求不得小于1.30m,高于消规要求,需注意。 6.4.1条为电梯强制性条文,其条文说明很重要,其中1条内容应正确理解双控条件和总层数计算 原则:即使该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消防平台的出口,仍需按其总层数计算结果分类。 6.4.3条与6.4.4条详条文说明,根据说明理解,中间层设置联系廊的楼层要求较原规范有放宽。 6.6.1条新规范明确了无障碍设计针对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楼,而不是对凡设置电梯的住宅。 6.7节为新增的关于信报箱的规定。 6.10节为新增附建公共用房的规定。其中需注意6.10.1条(强条)与6.10.2条。根据规范2.0.25 术语“附建公共用房为附于住宅主体建筑的公共用房······“及本节规定,突出了不应布置易产生 油烟的餐饮店。
4.0.3套内使用面积应符合的6条规定稍有修改 4.0.3中1条:套内使用面积应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贮藏室、 壁柜等使用面积的总和 。根据2.0.14的壁柜定义,其使用面积应只计算落地部分的净面积,并 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4.0.3中3条:套内的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应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套型阳台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套内使用面积之中。

住宅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

住宅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

住宅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一、引言住宅设计规范及条文是为了确保住宅建筑的安全、舒适和美观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

本文将对住宅设计规范的背景、目的以及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说明,以期提供给设计师和建筑师们一个清晰的指导。

二、住宅设计规范的背景住宅建筑是人们生活的重要场所,具有保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居住舒适环境的重要功能。

以往的住宅设计往往缺乏统一的准则和规范,导致建筑质量参差不齐,安全性、舒适度和美观度无法保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住宅设计规范应运而生。

三、住宅设计规范的目的住宅设计规范的目的是确保住宅建筑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 结构安全:规范将对住宅建筑的承重结构、地基基础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住宅在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情况下的结构稳固和人身安全。

2. 空间布局:规范将对住宅内部的空间布局进行规定,如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功能区域的合理划分,以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

3. 室内环境:规范将对住宅室内环境进行规定,包括采光、通风、保温、隔音等方面的要求,以提供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

4. 设备设施:规范将对住宅的供水、供电、采暖、给排水等设备设施进行规定,以确保住宅正常运行和生活便利。

四、住宅设计规范的关键条文说明以下为住宅设计规范中的关键条文说明,以便设计师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规定:1. 主体结构:规范将对住宅主体结构的材料、构造和施工质量进行规定,以确保建筑物的整体稳定和抗震能力。

2. 空间设计:规范将对住宅内部空间的布局、面积、高度等进行规定,以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和功能区域的合理利用。

3. 采光与通风:规范将对住宅采光、通风的要求进行规定,包括窗户面积、朝向、室内空气质量等方面,以保证室内环境宜人。

4. 热工设计:规范将对住宅的保温、隔热、防潮等方面进行规定,以确保住宅保持适宜的室内温度和湿度。

5. 室内装修:规范将对住宅室内装修材料的选择、装饰风格的规定进行规定,以提供安全、健康、美观的室内环境。

《住宅设计规范》(室内部分)

《住宅设计规范》(室内部分)

《住宅设计规范》(室内部分)3.2 卧室、起居室(厅)3.2.1 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1 双人卧室为10m2;2 单人卧室为6m2;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

3.2.2 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 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

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 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2。

3.3 厨房3.3.1 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2;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3.3.2 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2。

3.3.4 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配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 卫生间3.4.1 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

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2;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4、单设便器的为1.10m2。

3.4.2 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

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 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3.5.1 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套内使用面积(m2/套);——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m2);——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m2);——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套型建筑面积(m2/套);——套型阳台面积(m2/套)。

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篇一:住宅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住宅建筑设计规范1 总则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套型 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卧室 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 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新《住宅设计规范》强规

新《住宅设计规范》强规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信息时间:2011-8-17 阅读次数: 2445】【我要打印】【关闭】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住建部组织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修编工作,近日予以发布公告。

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1.1、5.3.3、5.4.4、5.5.2、5.5.3、5.6.2、5.6.3、5.8.1、6.1.1、6.1.2、6.1.3、6.2.1、6.2.2、6.2.3、6.2.4、6.2.5、6.3.1、6.3.2、6.3.5、6.4.1、6.4.7、6.5.2、6.6.1、6.6.2、6.6.3、6.6.4、6.7.1、6.9.1、6.9.6、6.10.1、6.10.4、7.1.1、7.1.3、7.1.5、7.2.1、7.2.3、7.3.1、7.3.2、7.4.1、7.4.2、7.5.3、8.1.1、8.1.2、8.1.3、8.1.4、8.1.7、8.2.1、8.2.2、8.2.6、8.2.10、8.2.11、8.2.12、8.3.2、8.3.3、8.3.4、8.3.6、8.3.12、8.4.1、8.4.3、8.4.4、8.5.3、8.7.3、8.7.4、8.7.5、8.7.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同时废止。

现将强制性条文摘录如下: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住宅是每个人最为依赖的栖息之所。

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生活需求的不断变化,最新的住宅设计规范也应运而生。

这些规范旨在为我们创造更加舒适、安全、便捷和环保的居住环境。

首先,安全是住宅设计的重中之重。

在最新的规范中,对于建筑结构的安全性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从地基的稳固到墙体的承重能力,每一个细节都经过了精心的考量和计算。

这不仅能够抵御常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还能在长期的使用中保持稳定,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火设计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规范明确规定了防火分区的设置、疏散通道的宽度和距离,以及消防设施的配备。

楼梯间、走廊等公共区域必须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居民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

同时,对于住宅内部的装修材料,也有严格的防火等级要求,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蔓延速度。

在采光与通风方面,新规范有了更人性化的规定。

充足的自然采光不仅能够让室内明亮舒适,还有助于节约能源。

窗户的面积和位置都经过了科学的计算和设计,以确保每个房间都能享受到足够的阳光。

通风同样重要,良好的通风系统可以有效排出室内的湿气和异味,保持空气清新,减少霉菌和细菌的滋生,为居民的健康提供保障。

噪音控制也是新规范关注的焦点之一。

现代城市生活中,噪音污染日益严重。

为了给居民提供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规范对住宅的隔音性能提出了明确要求。

从墙体、楼板的隔音材料选择到门窗的密封性,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这使得居民在室内能够免受外界噪音的干扰,享受宁静的生活。

节能环保是当今社会的重要主题,在住宅设计规范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建筑材料的选择倾向于环保、可再生的资源,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同时,对于能源的利用也更加高效,如推广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灯具等设备的使用,降低能源消耗。

在给排水方面,采用节水器具和合理的水回收利用系统,实现水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

对于住宅的空间布局,最新规范更加注重灵活性和实用性。

GB50096-2023住宅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

GB50096-2023住宅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

GB50096-2023住宅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原规范一类套型最小使用面积本规范规定的双人卧室最小使用面积与原规范规定的差值本规范规定的起居厅最小使用面积与原规范规定的差值本规范规定的卫生间最小使用面积与原规范规定的差值适当调节的使用面积4明确了基本功能空间不等于房间,没有要求独立封闭,有时不同的功能空间会部分地重合或相互“借用”。

当起居功能空间和卧室功能空间合用时,称为兼起居的卧室等概念以后,提出了采用兼起居的卧室的最小套型,不应小于22m2、其具体测算方法是:30m—19m+12m—0.5m—0.5m=22m本规范规定的起居室最本规范5.1.2小使用面积2第1款规定的10m+双人最小使用面卧室最小使积用2面积9m本规范5.3.1本规范规定第1款和第2的兼起居的适当调节的款规定的厨卧室最小使使用面积房最小使用用面积面积之差5.2卧室、起居室(厅)5.2.1卧室的最小面积是根据居住人口、家具尺寸及必要的活动空间确定的。

原规范规定双人卧室不小于10m2、单人卧室不小于6m2,本次修编分别减小为9m2和5m2、其依据为:1本规范综合考虑我国中小套型住房建设的国策,以及住宅部品技术产业化、集成化和家电设备技术更新等因素,各种住宅部品及家电尺寸有所减小,对各功能空间尺度的要求也相应减小。

所以将原规范规定的双人及单人卧室的使用面积分别减小1m22在小套型住宅设计中,允许采用一种兼有起居活动功能空间和睡眠功能空间为一室的“卧室”,这种兼起居的卧室需要在双人卧室的面积基础上至少增加一组沙发和摆设一个小餐桌的面积(3m)才能保证家具的布置,所以规定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5.2.2起居室(厅)是住宅套型中的基本功能空间,由于本规范5.2.1第一款说明所列的原因,将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最小值由原规范的12m减小为10m。

5.2.3起居室(厅)的主要功能是供家庭团聚、接待客人、看电视之用,常兼有进餐杂物、交通等作用。

解读新版《住宅设计规范》

解读新版《住宅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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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规范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房、起居
率越来越高,经常出现一个楼层五六户甚至更多的状况,其中难免有
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郑国庆表示,目前,一些退台式、复式或顶
全北户型的日照得不到保证。特殊是一些小户型公寓,全北向户型较
层收分户型,很难避开全部卫生间都在一条线上。规定中提到“不应直
为常见,因此应当引起购房者的关注。在通风方面,厨房因为自然 气、
接布置”,意味着设计者或开发商必需实行包括夹层楼板、同层排水等
油烟等因素,需要直接对外采光通风。而卫生间虽没有此项要求,但
方式加以避开。新规定还提出,“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
对于暗卫生间,规范要求要实行防止空气回流的换气设备。
积从不小于 34 平方米,调整为 30 平方米。零居室(兼起居的卧房+厨 房+卫生间)使用面积从不低于 30 平方米,调整为 22 平方米。“住宅 产业化的集成技术的使用,可以削减住宅的使用面积。例如,平板电 视、整体橱柜等,所需要的占地面积削减,也降低了住宅的总使用面 积。”
偷面积将面临违规风险 目前,许多楼盘打出两房变三房、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多种 赠送面积的广告。 郑国庆介绍,新版规范规定,全部的阳台都计一半的建筑面积, 并明确了阳台的使用功能,杜绝了开发商所谓封闭阳台按全面积收费 的商定俗成做法。住户假如将阳台擅自改作其他功能,有关部门可以 据此规范补收此前减免一半面积的费用。
设置。”
增加爱护儿童详情
全北户型日照难通过
新规定提出“套内安装在 1.80 米及以下的插座均应实行安全性
“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卧房、 插座”,“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纳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XXX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种植等的平台式空间。

2.0.14楼梯间staircase连接不同层的楼梯及相应的过渡空间。

2.0.15电梯间elevator hall电梯及相应的过渡空间。

2.0.16门厅entrance hall进入住宅的门厅空间。

2.0.17储藏间storage room供居住者储存物品的空间。

2.0.18过道corridor连接不同房间的过渡空间。

2.0.19采光面积daylighting area室内自然采光的面积。

2.0.20采光灯光比daylighting and artificial lighting 室内自然采光与人工照明的比例。

2.0.21绿化率greening rate住宅区内绿地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例。

2.0.22容积率plot住宅建筑总体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2.0.23建筑面积building area住宅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

2.0.24建筑高度building height住宅建筑物的最高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

2.0.25建筑密度building density住宅区内住宅建筑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值。

2.0.26建筑界限building setback住宅建筑物与用地边界之间的距离。

2.0.27立面高度facade height住宅建筑物立面上不同部位的高度。

2.0.28楼层面积floor area住宅建筑物每层的总面积。

2.0.29层高系数floor height factor住宅建筑物每层的净高与层高的比值。

2.0.30绿化面积green area住宅区内绿地面积。

2.0.31公用设施public facilities住宅区内的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医院、超市等。

1.总则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的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住宅建筑规范》GB

《住宅建筑规范》GB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住宅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

1.0.3 住宅建设应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到适用、经济、美观,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

▼ 展开条文说明▼ 展开条文说明1.0.4 本规范的规定为对住宅建筑的强制性要求。

当本规范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抵触时,应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5 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1.0.5 本规范主要依据现行标准制定。

本规范条文有些是现行标准的条文,有些是以现行标准条文为基础改写而成的,还有些是根据规范的系统性等需要新增的。

本规范未对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提出全面的、具体的要求。

在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术语2.0.1 住宅建筑residential building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简称住宅。

2.0.2 老年人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供以老年人为核心的家庭居住使用的专用住宅。

老年人住宅以套为单位,普通住宅楼栋中可设置若干套老年人住宅。

2.0.3 住宅单元 residential building unit 由多套住宅组成的建筑部分,该部分内的住户可通过共用楼梯和安全出口进行疏散。

2.0.4 套 dwelling space由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

2.0.5 无障碍通路 barrier-free passage住宅外部的道路、绿地与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内的适合老年人、体弱者、残疾人、轮椅及童车等通行的交通设施。

2.0.6 绿地 green space居住用地内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等各种形式绿地的总称,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绿地及垂直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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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新《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1 总则1.0(1 城市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人大量资金、土地和建树等资源,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以满足广大人民对住房的要求,保障居民最低限度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本要求,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GBJ96—86是国家计委于1986年颁布实施的,执行已有12年。

原规范是在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住宅建设标准基础上制定的,在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方面无疑起了重大作用。

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规范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对城市住宅提高质量的要求,国家制定了新的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与此相适应,中规范也应修订,修改不适用的条文,补充新的内容。

同时,为加强立法,使本规范具有强制性法规的性质,增加了监督、执行规范的保证措施,扩充了各专业的内容,使其成为综合性的设计法规,规定了设计中基本的低限要求,并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内容,实施后必将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市住宅建设健康发展。

1(0(2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住宅商品化,城市住宅已不再是单一标准的集合式住宅模式,目前除了大量的中、低档标准的城市普通住宅外,尚有标准较高的住宅,其形式有独立式住宅、并联式住宅等等,按层数分也有从低层到高层不同类型。

不同类型的城市住宅,基本功能及安全、卫生要求是一样的,故本规范应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各种类型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层数的划分与原规范规定基本——致,因《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修订后,高层建筑己突破100m 的限制,故本规范不再作高层住宅上限为三十层的限制。

划分的依据主要是垂直交通和防火要求的不同。

一至三层的低层住宅住户一般自用楼梯,四至六层住宅住户共用楼梯,七层以上应设电梯,GB50045规定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要求设消防电梯和防火设施,但又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才设消防电梯,故这类住宅十一层以下可像中高层住宅一样设一般的电梯,但其防火设计仍须符合 GB50045的要求。

1(0(4 国家对住宅建设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了城市住宅建设标准,特别是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方针政策和法规与住宅建设关系特别密切,住宅设计时必须严格遵守,如建设部提出“从1995年起到2000年,新设计的采暖居住建筑应完成1980-1981年当地通用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节能50,”的目标,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已进行了修订,为此要改革墙体,加强住宅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我国是土地和水资源缺乏的国家,因此在设计中要采用节地型方案,使用节水型器具等等。

1(0(5 本规范只对住宅单体工程设计作出规定,但住宅与居住区规划密不可分,住宅的日照、朝向、层数、防火等与规划的布局、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道路系统、竖向设计等都有内在的联系,必须共同形成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因此,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当然还包括前条规定的安全、卫生等要求。

1(0(6 住宅建筑量大面广,因此,建筑构配件需要标准化、模数化,应符合建筑模数协调标准,适应工业化生产,建筑设备与建筑主体也需模数协调,有利于商品化生产;目前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层出不穷,国家正在实行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政策,改变以往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粗放经营的局面,采取集约化规模经营,提高产品质量。

住宅设计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物质寿命一般不少于五十年,设计时难预测也不可能按如此长时间的使用要求去做,而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新技术和产品的不断涌现,又会对住宅提出各种新的功能要求,这将导致对旧住宅改造,如果在设计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将比新建节省大量投资和材料,并延长了住宅的使用寿命。

1(0.8 住宅是供人使用的,因此处处要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还应根据需要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国家已颁布《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正在制定《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故住宅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必须执行上述规范的有关规定。

1(0(9 住宅设计涉及建筑、结构、防火、热工、节能、隔声、采光、照明、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各种专业,各专业已有规范规定的内容,除必要的重中外,本规范不再重复,因此设计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 37;《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 118;《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J 13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 26;《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J 15;《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 1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8《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JGJ 50等。

3 套内空间3(1 套型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是指每套住宅的分户界线应明碉,必须独门独户,每套住宅至少应包含卧室、起居室(厅)、厨居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要求将这些功能空间设计于户门之内,不得共用或合用。

3(1(2 城市大量建造的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并规定了相应的最少居住空间数和最小使用面积,其依据是:一、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住宅设计应按不同使用对象和家庭人口构成分类设计。

本规范的4种套型可满足我国城市普通居民的基本居住生活要求。

二、本条以每套“最少空间数”和“最小使用面积”两个量限定了每一类套型的最小规模,即通常说的“几室几厅’’的套型至少应有多少平方米的使用面积才能保证基本的生活要求。

三、本条以下限低标准为统一要求,不因地区气候条件、墙体材料等不同而有差异。

四、本条以《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中各类住宅的下限面积指标为依据,并与本规范规定的各空间最小面积相吻合,即:每套使用面积,各空间最小使用面积十适当调节的使用面积3(2 卧室、起居室(厅)3(2(1 住宅设计应避免穿越卧室进入另一卧室,而且应保证卧室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的条件。

卧室的最小面积是根据居住人口、家具尺寸及必要的活动空间确定的。

原规范规定双人卧室不小于9m2,单人卧室不小于5m2。

本次修编分别提高为10m2和6m2,其依据为;一、据对国外资料统计分析,普遍规定双人卧室大于10m2,单人卧室大于6m2,我国住宅面积小主要是卧室间数少,每间卧室最低面积不应过小。

二、据对近年来各种新住宅方案的统计分析,极少出现小于10m2的双人卧室和小于6m2的单人卧室。

三、根据实态调查,我国住宅的卧室普遍兼有供学习之用的功能,以床、衣柜、写字台为必要家具布置卧室,双人卧室10m2单人卧室6m2才能保证上述家具的布置。

四、在供主干户家庭居住的套型中(如两代居住宅),常有一间卧室需兼起居活动,这种兼起居的卧室必须在双人卧室的面积基础上,至少增加一组沙发面积(2m2)才能保证家具的布置。

3(2(2 起居室(厅)在现阶段住宅套型中,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居住空间,本条要求保证这一空间能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宜有良好的视野景观;最低面积尺度分析表明,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应在12m2以上才能满足必要的家具布置和方便使用。

3(2(3 起居室(厅)的主要功能是供家庭团聚、接待客人、看电视之用,常兼有进餐、杂务、交通等作用。

除了应保证一定的使用面积以外,应减少交通干扰,厅内门的数量不宜过多,门的位置应集中布置,宜有适当的直线墙面布置家具。

根据低限尺度研究结果,只有保证3m以上直线墙面布置一组沙发,起居室(厅)才有一相对稳定的角落。

3(2(4 较大的套型中,除了起居室(厅)以外,另有的过厅或餐厅等可无直接采光,但其面积不应太大,否则套内无直接采光空间过大,降低了居住生活标准。

3(3 厨房3(3(1 根据对全国新建住宅小区的调查统计,厨房使用面积普遍能达到4m2以上,实态调查结果表明,厨房面积小于4m2时,难以保证基本的操作要求。

三至四类住宅套型使用面积较大,有条件适当增大厨房面积,不应小于 5m2。

3(3(2 厨房应有直接对外的采光通风口,保证基本的操作需要和自然采光、通风换气。

根据居住实态调查结果分析,90,以上的住户仅在炒菜时启动排油烟机,其它作业如煮饭、烧水等基本靠自然通风,因此厨房应有可通向室外并开启的门或窗,以保证自然通风。

厨房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有利于管线布置及厨房垃圾清运,是套型设计时达到洁污分区的重要保证,有条件时应尽量做到。

3(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设计时若不按操作流程合理布置,住户实际使用或改造时将带来极大不便。

根据居住实态调查及极限尺寸分析,要求设计时设置或预留位置,并保证操作面连续排列的最小净长。

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规定,当厨房的体积热负荷超过0(58kW 时,必须设置机械排气装置。

按一个双眼灶和一个燃气热水器计算,同时使用热负荷约为18kW,厨房体积小于32m3时,体积热负荷就超过0(58kW,m3。

一般住宅厨房的体积均达不到32m2,因此均必须设置排油烟机等机械排气装置。

3(3(4 单排布置的厨房,其操作台最小宽度为0(50m,考虑操作人下蹲打开柜门、袖屉所需的空间或另一人从操作人身后通过的极限距离,要求最小净宽为1(50m。

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两排设备之间的距离按人体活动尺度要求,不座小于0.90m。

3(4 卫生间3(4(1 本条要求每套住宅应设的三件洁具为便器、洗浴器和洗面器,第四类住宅有条件时宜设二间或二个以上卫生间。

由不同洁具组合而成的卫生间,其最小面积的规定依据如下:一、以洁具低限尺度以及卫生活动空间计算最低面积。

二、淋浴空间与盆浴空间综合考虑、不考虑在淋浴空间设洗面器。

三、不考虑排便活动与淋浴活动的空间借用。

四、住宅的卫生间面积必须为护理老人和照顾儿童使用时留有余地。

本条四款规定的面积不包括洗衣机的位置。

3(4(2 无前室的卫生间,其门往往直接开向厅或厨房,是前阶段住宅套型面积指标较低时的过渡性办法。

实态调查发现,这种布置方法问题突出,“交通干扰”、“视线干扰”、“不卫生”等缺点较多,本条规定要求杜绝出现这种设计。

3(4(3 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因施工质量差而发生漏水的现象十分普遍,同时管道噪声、水管冷凝水下滴等问题也很严重,本条规定不得将卫生间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跃层住宅中允许将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厨房的上层,并均匝采取防水和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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