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现代金融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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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铜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铜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铜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8.24•【字号】黔府办函〔2023〕39号•【施行日期】2023.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铜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3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国(铜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8月24日中国(铜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精神,全面推进中国(铜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铜仁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铜仁实际,以促进产业发展为重点,围绕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健全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着力在业务模式和监管服务方面创新探索,助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要素及资源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激发企业参与铜仁综试区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激励、整合、协调以及监管服务作用,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循序渐进、协同发展。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条件,整合发展、循序渐进,逐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

鼓励和引导传统制造企业、外贸企业依法依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逐步由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拓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安顺市建设贵州航空产业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安顺市建设贵州航空产业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安顺市建设贵州航空产业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5.27•【字号】黔府发〔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安顺市建设贵州航空产业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3〕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支持安顺市建设贵州航空产业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年5月27日支持安顺市建设贵州航空产业城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加快以安顺市为核心、辐射带动贵阳市和遵义市的航空产业发展,着力打造全国重要航空产业基地,推动安顺市在推进“四新”“四化”中作示范走前列,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推动航空装备制造业发展(一)“一企一策”支持中航贵飞改革发展,不断提升先进航空装备研制能力,加快构建体系完整、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航空主机产业链。

(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顺市人民政府。

以下措施责任单位均包含安顺市人民政府,不再列出)(二)加快培育壮大通用航空制造产业,对新取得通用航空器整机和航空发动机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并实现市场化销售的航空企业,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按规定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民航贵州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财政厅)(三)大力发展航空配套产业,支持高温合金、钛合金、复合材料、锻铸机加、飞机及发动机零部件制造等企业集聚发展。

对符合条件的军民融合项目,统筹省军民融合及航空产业发展、省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等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对新上规入统的生产性服务企业,统筹省服务业引导等专项资金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四)加快航空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对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无人机试验试飞基地、航空新材料生产基地、中小型飞机机轮刹车系统研发制造基地等重大项目,通过“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揽子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引导作用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揽子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引导作用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揽子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引导作用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6.10•【字号】黔财金〔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正文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揽子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引导作用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黔财金〔2022〕23号各市(州)财政局,县(市、区)财政局,各相关金融机: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全国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以及全省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等有关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财金〔2022〕6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任务清单的通知》(黔府发〔2022〕10号)文件要求,发挥一揽子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现就有关贯彻落实事项通知如下:一、稳定市场主体(一)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激活市场活力。

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农”主体、创业创新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弱化或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担保费率不高于2%/年,并逐步降至1%/年以下,省级风险补偿金对符合条件的银担合作业务给予风险补偿和担保费补贴。

贵州省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内新增融资再担保业务40亿元,向上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向下为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分险,争取将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范围,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普惠领域,为稳定市场主体提供强有力的融资担保支持。

(二)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各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人社等部门深入工业园区、产业园,进企业、入社区,实行送政策上门,助力援企稳岗,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

金融全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为粮食生产安全做出贡献

金融全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为粮食生产安全做出贡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现代农业工作,连续十年出台“1号文件”就“三农”发展做出战略部署。

人民银行总行一直把支持“三农”工作作为货币信贷工作的重点,支持力度逐年加大。

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和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全省各级人民银行按照总行的要求和部署,一直把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作为货币信贷工作的重点,努力实践和探索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的新路子。

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措施及成效2012年,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围绕黑龙江加快推进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实际,以全省现代化大农业“四大”、“八化”发展需要为立足点,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导向作用,主动做好金融支持全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方向引导工作,着力推动现代农业重点发展领域的信贷投放和金融创新,为促进全省现代农业的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大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力度,增强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应。

全年制定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黑龙江省农田水利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支持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通知》;积极配合省金融办研究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配合省发改委研究确定了《黑龙江省松嫩、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关于配套金融改革试验的具体内容,为金融跟进做好顶层设计和政策扶持。

(二)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勇做金融机构支持全省现代农业发展的“领头雁”。

一是强化调研。

哈尔滨中心支行全年多次深入农业主产区,对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研,为全面引导金融机构服务现代农业奠定了基础。

二是大力推动。

哈尔滨中心支行会同省农委组织召开了“黑龙江省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现场会”,提出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支持重点及配套机制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吹响了金融全面支持龙江现代农业发展的号角。

三是定期监测指导。

哈尔滨中心支行通过每个季度召开的全省货币信贷暨外汇管理形势分析会,重点听取各金融机构关于对现代农业的信贷投放情况,了解金融支持中存在的难点与制约因素,督导金融机构开拓创新、努力增加信贷投放。

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概况

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概况

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概况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加速了数据资源的汇集整合与开放共享,形成了以数据流为牵引的社会分工协作新体系,促进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催生了一批新业态和新模式,助力“数字中国”战略落地。

“十三五”时期,我国大数据产业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

大数据产业规模持续稳步提升,产业价值不断释放;大数据相关政策陆续出台,产业发展环境日益优化;新型数据中心、5G等大数据相关基础设施部署进程加快;大数据企业快速成长,培育和发展了一批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大数据要素潜能逐渐释放,政府、企业、消费者数字化意识明显增强;大数据与各产业广泛融合,工业大数据、健康医疗大数据、金融大数据等日渐成熟,支撑各产业优化升级;政府数据大量开放共享,有效提升政府服务能力,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将“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作为独立篇章,从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到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从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再到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勾画出了未来五年数字中国建设的新图景,并明确指出大数据是七大数字经济重点产业之一。

另外,“数据”一词在规划纲要中出现了53次,国家进一步对大数据发展做出重要部署。

这表明以大数据为重点的数字产业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和机遇。

立足“十三五”时期大数据发展成就,展望“十四五”时期大数据发展趋势,白皮书分析了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演进、政策体系、园区建设、人才培育等产业发展要素情况,研判了大数据在软硬件产品、基础设施和应用服务等领域热点布局,梳理了大数据产业生态的三个层次,并重点提出了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七大新趋势。

我们认为:AI技术融合应用成为突破数据治理瓶颈的新方法;数据交易市场将是实现数据定价和数据确权的新实践;“东数西算”工程对区域数据中心未来建设提出新要求;提高服务效能和推动治理流程再造成为政府大数据新应用焦点;“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共筑绿色低碳的新工业体系;智能健康管理、云端诊疗、数据安全治理引领健康医疗新机遇;提高工作效能和创新工作方式是智慧党建大数据平台的新价值。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 科技金融实施方案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 科技金融实施方案

行放 款 。 ( 2 ) 抵押百分百业务 : 对 于 科 技 型 中小 企 业 的
为服务理念 , 组 建 专业 化 科 技 支 行 业 务 团队 , 围绕 科技创新创业 , 推 出特 色 产 品 和服 务 , 并 执 行差 异 化 授信 审批 流程 。
1 . 流 程优化 及利 率优 惠
科 技厅 ” ) 与 中 国银 行 贵 州 省 分 行 ( 以下 简 称 “ 中行
中国银行 贵州省 分行浙 江商城 支行 ( 科 技 支
行)
省分 行 ” ) 签 署银 政 战 略 合作 协议 , 以 中国银 行 贵州 省分 行 浙 江 商城 支 行 为 载体 , 成 立 了贵州 省 首 家省

贵州 省科技厅 与 中国银行贵 州省分行联 合主管 职责 : 制定及 完 善政府 、 银 行方 面 的支 持政 策及 工作 方 案 , 并 对业 务进 行监 督 、 管理。
( 二) 科技 支行 载体

工作概 况
2 0 1 3 年8 月, 贵 州 省 科学 技 术 厅 ( 以下 简 称 “ 省
职责 : 在 省 科 技 厅 的指 导 下 , 协 助 科 技 支 行 及
2 0 1 3 年, 中国银 行 贵州 省 分行 中小企 业 业 务 中 心( 以下 简 称 “ 企 业 中心 ” ) 与 贵 州 省生 产 力 促 进 中 心( 以下 简 称 “ 生 产 力 中心 ” ) 、 贵州 省 风 险投 资 管理
j 工 -
1 . 经 政府 有 关 部 门认 证 , 具 有 自主知 识 产 权 的
科技 型企业 ;
2 . 取得科 技专 项计 划 支持 的科 技型 企业 ;
特色 有政 府补 助资金 就可 申请 担保 贷款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31•【字号】黔府办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4〕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抓好《政府工作报告》落地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扛起政治任务《政府工作报告》是经省委同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部署推动全年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施工图”和“任务书”。

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重头戏”,作为检验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的“试金石”,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高位推动,在措施上具体深入,在成果上务实有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二、细化目标任务,合力推动落实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统筹抓总职责,厘清本单位和责任单位职责界限,既不能“挂空名”只做“自家事”,也不能层层转嫁责任;要坚持实化量化项目化,对相关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季度研究制定进度计划,分地区分行业科学下达目标任务,逐项谋划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按程序报分管省领导审定后实施。

对所涉事项,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坚持“同题共答”,建立“双台账”,细化“双责任”,问题整改实行“双销号”,完不成任务实行“双担责”。

工作中要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得简单地把召开会议、出台文件、调研检查、追责问责作为抓落实的全部或主要内容,从源头上防止“上下一般粗”“工作走过场”等问题。

三、开展跟踪督查,强化结果运用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于2024年2月18日前在省政府督查督办系统填报涉及任务分季度进度安排。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31•【字号】黔府办发〔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1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31日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稳定经济政策措施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的一系列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全力加快产业投资进度(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投资项目建设。

加快新型工业化基金和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投放使用,60%投向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现代化工、大数据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上半年投放60%以上、使用率达60%以上。

重点推进宁德时代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中石化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茅台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磷化集团20万吨/年磷酸铁等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加快建设。

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50%以上支持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投资。

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电子信息、5G+工业互联网等方向技术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确保工业投资上半年完成1600亿元,全年完成3200亿元。

贵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贵州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贵州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贵州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8.05•【字号】黔教发〔2021〕34号•【施行日期】2021.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贵州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新时代贵州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着力提升研究生教育支撑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快新时代贵州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全过程;坚持育人为本,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需求导向,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地方发展能力;坚持创新引领,全面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坚持改革驱动,充分激发办学活力,加快构建优质高效开放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适应需要、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更加适应国家和区域发展需要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到2035年,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更高,特色更加鲜明,为有效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发挥动力源和人才库作用。

二、重点改革发展任务(三)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1.着力提高研究生党建工作水平。

创新研究生党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选优配强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重点培育一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支持高校争创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16•【字号】•【施行日期】2021.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2021年7月1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有机结合,坚持扩大高水平开放和深化市场化改革互促共进,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促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一)大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服务国家战略目标,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贵州金融办

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贵州金融办

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全国及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探索绿色金融服务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三变”改革,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推动全省加快形成绿色产业体系,实现社会经济绿色发展,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2018年开始,绿色信贷投放规模保持适度增长,利用财政贴息支持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加快发展。

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完备的绿色金融标准认证体系、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多层级绿色金融支撑体系、健全的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和高效灵活的市场运作机制,全省绿色信贷贷款余额突破3000亿元,绿色债券规模累计达到200亿元,绿色基金规模突破300亿元,绿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形成辐射面广、影响力强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推动贵州绿色资源资本化和社会经济绿色转型发展。

二、具体措施(一)建设绿色金融标准认证体系1.加快绿色金融标准认证体系建设。

绿色认证标准体系由绿色项目认证标准体系、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认证标准体系构成,是绿色金融的基石。

试验区通过市场化模式,以大数据产业和“三变”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绿色项目评级标准体系、绿色专营机构评价标准体系、绿色信用标准体系、绿色金融统计指标标准体系、绿色金融发展评价标准体系、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标准体系等绿色标准认证体系建设,将认证标准信息化,打造贵州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制定绿色金融“贵州标准”。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7.26•【字号】黔府办发[2001]79号•【施行日期】2001.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1〕79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的意见(省财政厅2001年7月10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下简称政府外债)是我省引进外资的重要渠道之一。

截至2001年3月,我省共有63个项目利用政府外债,协议贷款额120,813万美元,已累计使用57,900万美元。

其中: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27个,协议贷款额72,055万美元;外国政府贷款项目36个,协议贷款48,758万美元。

这些项目分属于工业、农业、林业、教育、卫生、交通、城市供水、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领域。

项目建设区域覆盖了全省各地(州、市)、县(市、区)。

政府外债项目的实施,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弥补了我省建设资金的不足,对我省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为积极利用政府外债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

但也存在贷款规模相对较小,管理分散,权责不明,“借、用、还”脱节,重借轻还,欠款严重等问题。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和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对政府外债项目的安排将向西部地区倾斜。

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企[2014]61号

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企[2014]61号

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企〔2014〕61号)各市(州)财政局、商务局,贵安新区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为规范贵州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根据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11号)精神,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贵州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附件:贵州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商务厅2014年6月18日附件:贵州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贵州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根据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11号)精神,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贵州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开放型经济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引导和促进贵州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开放型经济资金是加快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要经济手段;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和省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有利于我省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有利于促进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14•【字号】黔府发〔2023〕16号•【施行日期】2023.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3〕1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域经济是以县城为枢纽、小城镇为节点的区域经济,是我省实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的重要支撑。

为推动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聚焦强县富民,强化产业引领、激发动力活力、推进城乡贯通,发展壮大县域主导产业,加快补齐发展短板弱项,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开创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发挥优势。

立足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推动主导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不断提升县域经济质量和总量,全面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

——统筹兼顾、协同共进。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县域产业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弱项,缩小区域、城乡发展差距,推进县域与市辖区、县城与乡村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增强活力。

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扩权强县赋能,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全力开展产业大招商,积极扩大开放,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激发县域经济活力。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工作计划》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工作计划》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05.07•【字号】黔发改财金〔2020〕410号•【施行日期】2020.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工作计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1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促进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改革方案》(发改财金〔2019〕1104号)文件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现将《贵州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

附件:贵州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工作计划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2020年5月7日贵州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工作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改革方案》(发改财金〔2019〕1104号)精神,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促进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工作计划。

贵州省科技研发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贵州省科技研发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贵州省科技研发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据《贵州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加快推动科技研发创新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围绕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创新孵化等服务,提升科技服务支撑能力。

2020年,科技研发业增加值达到240亿元,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1件,年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230亿元,重点项目投资8亿元、企业达到2.8万户、就业人数达到7万人。

到2021年,科技研发业增加值达到264亿元,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2件,年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240亿元,重点项目投资8亿元、企业达到3.3万户、就业人数达到7.5万人。

到2022年,科技研发业增加值达到290亿元,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3件,年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250亿元,重点项目投资9亿元、企业达到3.8万户、就业人数达到8.5万人,科技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科技创新基础进一步夯实,研发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二、重点任务(一)着力提升科技研发及服务支撑能力1.加大前沿技术研究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人才、研发能力聚集优势,支持高校院所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取得一批原创成果,有效增加科技创新源头供给。

依托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等产业园区(基地),优化整合配置资源,聚焦5G、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领域,支持重点企业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切实提升应用研发能力。

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深度产学研合作,开展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建链强链、配套耦合,打造可持续的创新生态体系。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加快培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深化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支持引进高科技企业或一流科研团队在黔建立新型研发机构。

由省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制定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具体办法,将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视同省属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纳入省级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支持范围。

县农村金融创新工作试点方案

县农村金融创新工作试点方案

县农村金融创新工作试点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办公桌上,笔尖轻轻触及白纸,关于“县农村金融创新工作试点方案”的构思就像一幅地图,在我脑海中逐渐铺展开来。

一、项目背景我们县,位于祖国的腹地,农业是我们的根,金融是经济的血脉。

如何让这两者更紧密地结合,实现农村经济的振兴,一直是我心头的大事。

农村金融创新,不仅仅是提供一个贷款服务,更是要打造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二、目标定位1.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效率,让农民朋友能在家门口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

2.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通过金融创新带动农业产业链的转型升级。

3.增强农村金融风险防控能力,确保金融创新工作稳步推进。

三、具体措施1.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中心:这个中心就像一个超级市场,提供贷款、理财、保险等一系列金融服务。

农民朋友可以在这里了解到最新的金融政策,享受到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

2.推广数字金融服务:移动支付、网络贷款、在线理财……这些在现代城市已经普及的金融服务,为何不能在农村落地生根?我们要通过培训、宣传,让农民朋友熟练掌握这些工具,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

3.创新农村信贷产品:传统的信贷产品往往不适合农村的实际需求,我们要开发出更多符合农村特点的信贷产品,比如针对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行业的专项贷款。

4.搭建农村信用体系:信用是金融的生命线,我们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对农民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既保护了金融机构的利益,也方便农民朋友获得贷款。

5.开展农村金融教育培训:金融知识普及是关键,我们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对农民进行金融知识培训,让他们了解金融、会用金融。

四、实施步骤1.前期调研:了解农村金融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制定方案:结合调研结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试点推广:在部分农村地区开展试点,逐步推广到全县范围。

4.评估反馈:定期对试点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反馈调整方案。

五、预期效果1.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通过金融创新,让更多的农村地区享受到金融服务。

技能贵州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技能贵州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技能贵州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在技能贵州行动计划中,项目申报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通过项目申报,你可以向相关部门展示你的项目理念、可行性以及对贵州技能提升的贡献。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技能贵州行动计划的项目申报指南。

一、理念与定位1. 项目的理念应当与技能贵州行动计划的宗旨相契合,即以提升贵州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为使命。

2. 项目的定位要明确,包括项目的目标裙体、所关注的技能领域以及预期的社会效益。

二、项目规划1. 详细描述项目的整体规划,包括项目的目标、任务分解、时间节点和预期成果。

2. 针对贵州技能水平的现状,突出项目的创新点和解决方案,体现项目的独特性和实用性。

三、项目实施方案1. 具体描述项目的实施步骤和流程,包括人员组织、技术方案、资金预算等。

2. 围绕技能培训、就业促进、企业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可行性分析。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1. 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市场需求、资源保障、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分析。

2. 针对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提出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和预案。

五、社会效益1. 充分阐述项目对贵州技能提升、就业增加、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影响,突出项目的社会效益和推动作用。

2. 结合贵州技能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等特殊裙体,描述项目对其帮助和改善情况。

六、个人观点在项目申报中,要突出自身对贵州技能提升的热情和责任感,展现出对项目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总结:项目申报是技能贵州行动计划的重要环节,需要全面规划和论证。

只有通过深入分析和论证,才能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社会效益。

希望本文的指南能够帮助您更好地准备和撰写项目申报,为贵州的技能提升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以上的指南,相信您对技能贵州行动计划的项目申报已经有了深入的了解。

希望您能根据本文的指南,撰写出一份高质量的项目申报书,为技能贵州行动计划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祝您申报顺利,项目成功!在技能贵州行动计划的项目申报中,要特别注重项目的贵州地域特色和实际需求。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发展融资难问题的实施办法(试行)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发展融资难问题的实施办法(试行)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发展融资难问题的实施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0.09.14•【字号】黔农办发〔2010〕236号•【施行日期】2010.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发展融资难问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地)农委: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的精神,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的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要求,加强管理,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妥善处理担保机构与涉农贷款企业、金融机构的关系,防范风险,加快发展,为促进我省涉农产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壮大省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实力,力争将其打造成全省最大的担保机构。

二是按“积极试点、审慎推进、规范运作”的原则,逐步有序推进地、县级乡镇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三是充分发挥“县市推荐项目、专家银行评估项目、企业申报贷款、多形式连环担保、省农委贷款贴息、企业承贷承还”融资平台的作用,引导各类专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的发展。

四是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在涉农企业中广泛开展“讲诚信、守信用、构和谐”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并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建立诚信记录和失信惩戒机制,为破解融资瓶颈创造良好环境。

三、主要措施1、为涉农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省乡镇企业担保中心充分发挥在行业中的龙头优势帮助和扶持涉农企业发展,针对涉农企业财务、经营方式和经营手段上的不足,提供管理咨询,帮助涉农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帮助企业策划营销方案,提高经营效益。

金融利剑专项行动方案

金融利剑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战略部署,切实保障金融稳定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二、行动目标1. 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秩序;2.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3.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4. 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三、行动时间本次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行动内容1.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2.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规范金融市场秩序;3. 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引导,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4. 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5. 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五、行动步骤1. 组织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1)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行动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等;(3)开展宣传动员,提高全社会对专项行动的认识和参与度。

2. 实施阶段(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1)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2)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市场秩序;(3)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4)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5)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3. 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1)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经验教训;(2)对取得的成绩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3)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为持续深化金融领域改革提供参考。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2.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3.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4. 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5.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七、预期效果通过本次专项行动,有效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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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现代金融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金融服务融合创新、金融风险防控精准有效、金融改革持续深化,推进金融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基本形成组织完备、功能齐全、融资便利、治理规范的金融产业体系。

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明显,金融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大幅提高,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金融业作为我省现代服务业重要增长极的地位更加巩固,贵州金融的产业竞争力、资源凝聚力和对外影响力不断提升。

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10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投资30亿元,企业达到0.9万户,就业人数达到9万人。

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78万亿元和3万亿元,保费收入达500亿元,筛选50家企业列入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

到2021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投资33亿元、企业达到0.95万户、就业人数达到9.2万人,企业后备资源库企业增至60家。

到2022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投资36亿元、企业达到1万户、就业人数达到9.5万人,企业后备资源库企业增至70家。

二、重点任务(一)大力实施“引金入黔”。

聚焦我省金融业态空白点、薄弱点,加快启动重点金融机构总部或分支机构筹建申请、筹备组建等工作。

加快推动广发银行贵阳分行筹建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开业。

加强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渤海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协商,力争2020年底前启动入黔设立分支机构筹备工作。

积极在省内物色发起股东,加快推动设立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公募基金和期货公司等地方法人机构。

积极争取“一行两会”和各金融机构总部在政策试点、资金规模、资源配置、人才交流等方面的支持和倾斜,不断加大对我省实体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支持力度。

按照成熟一家签约一家的原则,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中国人寿、中金公司等机构签订一批协议,引入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我省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二)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按照“立足贵安、辐射全省、带动西南”的思路,加快推动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促进我省大生态战略行动落地见效。

支持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绿色支行或绿色金融事业部。

完善并运用绿色金融标准,建设贵州绿色金融评审认证中心,畅通绿色项目报送评审机制;加强绿色企业和项目培育储备,进一步充实绿色项目库,重点强化对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污水处理等绿色产业的金融支持。

加快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强环境信息披露,提高绿色项目融资对接精准度和获得率。

积极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绿色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新能源推广和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形成贵州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贵州路径和贵州模式,力争把贵州建设成为西部绿色金融中心。

(责任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三)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着力建设广覆盖、可持续、互助共享、线上线下同步发展的普惠金融体系,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增设县域分支机构,持续推进乡、村两级服务网点建设,从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渠道为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农”和城镇居民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

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鼓励地方政府开展县域农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

大力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建设,着力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与便利性。

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持续推动商业银行代理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服务。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各有关金融机构,各市〔州〕人民政府)(四)大力发展科技金融。

充分利用我省大数据先行优势,加快推动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运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防范的能力。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创新推广一批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数谷e贷”“黔农e贷”等定制化的大数据金融产品,着力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

联合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促进股权投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协同推进机制,支持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项目。

(责任单位:贵州银保监局、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证监局)(五)大力推动资本市场建设。

建立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动态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具有发展潜力的服务业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加速企业上市进程。

对企业上市挂牌按规定给予资金奖励。

会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开展新三板业务知识培训,并助力挂牌企业进入新三板精选层发展,助力新三板挂牌企业提质增效。

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以股权融资为核心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省内企业提供改制辅导、管理培训、培育孵化、挂牌展示、挂牌交易、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登记托管等一揽子服务。

探索建立贵州股权交易中心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创业板对接机制。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证监局、贵州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各市〔州〕人民政府)(六)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各地开展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保险等创新性农业保险试点,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探索“保险+期货”“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保证财政补贴资金应拨尽拨、按时给付。

强化保险公司在促进信用方式融资中的作用,稳步推动民营和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等业务发展,为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责任单位:贵州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各金融机构,各市〔州〕人民政府)(七)大力推动金融服务创新。

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年”活动,支持金融机构在金融管理、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推动金融业实现量增价降。

扎实开展“百名行长进民企”“百行进万企”等活动,调整优化银企联系服务名单,有联系服务任务的行领导每半年至少到联系服务企业实地调研1次。

开展服务民营企业融资政策和拳头金融产品宣传推广活动,确保民营企业听得懂、会操作,切实享受政策红利。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政金企融资对接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每周至少开展1次融资对接工作调度,推动企业(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场融资对接活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每季度至少牵头开展1场融资对接活动周相关活动,切实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部门横向配合,分层实施、分类推动的融资对接机制。

开展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创新金融产品评选,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聚焦我省三大战略行动、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和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金融产品。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省林业局、省投资促进局、省税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各金融机构,各市〔州〕人民政府)(八)大力推动金融改革。

建立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制定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实施方案。

推动省融资担保公司主体评级达到AAA。

加快推动各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方式提升信用等级、平均放大倍数和担保能力,对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项目、“9+3”县(区)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500亩坝区产业、农业产业结构重大调整项目、受疫情影响的农业产业项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及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其他重大产业项目实行省市两级联合担保,并弱化、取消反担保物。

加快推进未改制的24家县级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积极争取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信社、贵州银保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九)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对潜在金融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处置,避免出现“黑天鹅”“灰犀牛”事件。

压实地方政府属地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

严把市场准入关,全面实施金融机构及业务持牌经营。

压实高风险金融机构自救主体责任、主发起行管理责任、地方政府的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分类施策、稳妥有序化解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

加大上市公司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监测力度,强化私募基金监管。

加强对“7+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风险管控,增强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

加强非法集资防控处置力度,发动社会机构参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端传导。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证监局、贵州银保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信访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十)大力提升地方金融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推动出台《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压实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营造良好的地方金融法治环境。

整合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行政职能,逐步实现统一归口管理,探索地方金融监管垂直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专业化队伍建设。

加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信息交流共享、加强干部交流和业务培训,深化监管协作,共同促进全省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共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证监局、贵州银保监局、省司法厅,各市〔州〕人民政府)三、保障措施(一)夯实组织保障。

建立省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由省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省政府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与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贵州省)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动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二)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

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要根据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及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实际,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力量,充实监管人员队伍,赋予必要的监管手段,切实履行好属地金融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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