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形势分析视角下完善人大经济工作监督制度的思考
如何做好人大财经监督工作
如何做好人大财经监督工作人大财经工作担负着繁重的任务,依法加强监督是人大财经工作的重点。
党的十八大,为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
省、市人大也对新时期的人大财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现就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人大财经监督工作,以及结合我区的一些实际情况,谈几点想法。
一、增强人大监督的意识。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
人大监督的权力,是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
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是人大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具有以下四种特性:一是原则性:人大监督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监督,是层次最高,法定性最强,最具权威和法律效力的监督。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批计划预算与监督计划预算的执行,具有法律的规定性和权威性。
经过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计划预算和部分调整的方案必须认真执行,不经过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就是违反法律。
人大监督是法定的原则性。
二是科学性:人大审批监督计划预算需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比如人大财经委员会要召开全体会议对计划预算草案进行初审,并写出审查结果的报告,该报告经过多数委员同意后,提请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而后印发全体代表,一个环节也少不得。
同时,人大审批监督计划预算是一集体行使职权的行为,只有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形成决议,才具有使政府必须执行的约束力。
人大监督具有严密的科学性。
三是准确性:人大对计划预算监督有助于改变计划预算内容分散、缺乏完整统一性的状况,有助于克服计划预算执行中监督不力、对违反法规的行为惩罚力度不够的弊端,特别是对于发挥各个计划预算监督主体应有的计划预算监督作用,使计划预算监督趋于制度化、规范化。
确保计划预算执行不偏不移,监督具有准确性。
四是及时性:人大常委会及其人大财经委通过程序性监督(或常规性监督),提前介入计划预算编制,了解情况;对上年度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本级预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并提交人代会批准;按季度或半年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议;对上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对上年度本级决算进行初步审查和批准。
善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权的思考
并形成制 度。人代 会通过 的预算 审查报 告、 预 算决议 中提 出的建议 , 会 后人大常
委会应安排财经工委跟踪监督 。
会在审议甄 十 工作报告、 听取审议意 掬j 睛 : 委专门听取蓟 叶 整 改情兄专 _ 『 { 塞 改“ 回头看” 。 要 题[ 报。 二是(
以下 几方面着力。
要建 立和完善 人代会 审议 意见 的反 馈制度 。 市、 县人代会期 间, 计划预算审查
委 员会 、 各代表 团 、 人大代表 在人代 会期 间提 出的预算 审议意见和建议 , 大会主席 团应安排政府有关部 门列席旁听 , 并有专 人 负责整理 , 登记编号 , 在会 中、 会后及时 向计划预算 审查委 员会 、人大代表反 馈 ,
方面的配套需要 , 更是弥补我 国人大代表 预算专业知识缺陷的现实需要。 二是发挥 人 大财经工委委员的作用。 在主要的经济 委、 局、 部分 高校和会 计事务所 等中介 机 构 聘请 一定数量懂经济 、 熟 悉预算 工作的 同志为财经工委委员或成立咨询组 , 组织 他 们参 加人大财经工作的视察、 调研 等活 动。 三是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 代表财经业务知识培训J , 提 高履职能力。 币、 县^ 大应I 哿^ 大预算审查 政审计监 量。 —是认 斤 耳 叉 前髑 况时, 安} j j 刍 走 采, 发浑审m 虽 大的专业力 艮 市 人 大常委
求虱 恫 把 l 一 年前 _ L 1 可题的整改落 瞎 , 作 为每年同级审的—项 内容。 三是助力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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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绷
同级审报告
外, 应积极支持审计局开展其他财政 I 妓 及专 项资金茚 十 。四是责成财经工委跟踪调研督 刃、 。 市、 县人 大对 十 } 阱 督办 , 落 壬。 反映的重大、 突出 苦 釜 督法跟踪 的预劐 _ j 问题, 要求财叠
关于增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的几点思考
关于增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的几点思考作者:郝雪峰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9年第5期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基本原则、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作出较为全面的规定,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新时代人大常委会“两个机关”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在依法行使监督权上存在着常规监督方式运用多、刚性监督方式运用少;听取报告多、跟踪督办少等问题,影响了监督效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对推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选好监督议题从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权运行的角度看,监督议题的确定过程,本身就是一种选择与判断的过程,是树立人大权威和推进民主法治的过程。
年度监督计划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做好年度监督工作的方向盘和风向标。
制订年度监督计划应做到三个围绕: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围绕改善民生福祉,围绕维护公平正义。
为了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从三个方面入手,做好监督议题的公开征集工作。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
围绕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常态化和权力运行公开化目标,把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作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大特色来抓。
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制定和出台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工作办法,从监督议题内容、征集方法、监督议题分析梳理等方面加以明确,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任会议直接领导的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的工作机构,设立并公布电子邮箱、热线电话、手机号码、官方微信、来信地址等,方便社会各界参与,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为人大常委会确定监督议题提供基础性资料。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
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议题征集入选者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商讨人大监督工作,集思广益,完善补充,使监督议题“准而精”,监督过程“细而实”。
强化人大监督 几点体会
强化人大监督几点体会
以下是关于强化人大监督的几点体会:
1. 增强监督意识:人大代表应充分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监督意识,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2. 提升监督能力:人大代表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监督能力,包括法律知识、政策理解和调查研究能力等。
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监督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3.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和程序,明确监督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加强监督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 突出监督重点: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人大监督应关注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等,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维护。
5. 加强与其他监督机构的协作:人大监督应与其他监督机构,如纪委监委、审计等形成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6. 注重监督结果的运用:人大监督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推动
问题的解决。
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7. 增强公众参与:人大监督应增强公众参与度,通过公开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民意,提高监督的民主性和代表性。
8. 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高代表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于地方人大制度实践和创新的探索
关于地方人大制度实践和创新的探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如何推进地方人大制度的实践和创新,是面临的又一新课题。
笔者认为,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应加强党的领导、正确履行三权、深化代表工作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标签:地方人大实践创新一、地方人大制度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自从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成为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经过六十多年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与巨大的优越性。
一是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二是动员了全国人民以主人翁的地位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发展;三是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地运转。
当前,地方人大制度实践和创新的面临着较好的机遇。
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深入不断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必然的趋势。
另一方面,各地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一直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布局,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积极支持人大履职,切实关心人大建设,在领导工作层面上,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表现在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在民主决策层面上,科学决策表现在对人大意见的尊重;在依法履职层面上,发挥作用的关键是为人大参与中心工作搭建平台;在政治文明建设层面上,民主政治建设表现在对人大工作的支持。
同时,我们必须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利益矛盾凸显,利益诉求多元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主要表现在监督制度有待加强,代表结构有待优化,自身建设有待提高等方面,这就迫切需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创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推进人大制度实践和创新的探索推进地方人大制度的实践和创新,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趋势,也是现实地方人大工作中迫切的需要。
如何做好人大经济监督工作
目录•引言•人大经济监督概述•如何做好人大经济监督工作•案例分析引言人大经济监督工作是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成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
背景介绍0102保障人大经济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
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职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目的和意义人大经济监督概述内容包括审查和监督政府预算、决算、税收征管、国有资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经济活动。
定义人大经济监督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执法、管理和决策等经济活动实施监督的行为。
人大经济监督的定义和内容0102030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人大经济监督的法律依据01保障公共利益人大经济监督是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政府经济活动的监督,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02促进经济发展人大经济监督可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
通过对政府预算的审查和监督,确保政府资金的合理使用。
03维护社会稳定人大经济监督可以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对政府税收征管、国有资产等方面的监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人大经济监督的重要性如何做好人大经济监督工作制定全面的监督政策01人大经济监督工作需要有一套全面的政策作为指导,明确监督的目的、原则、方法和程序。
02强化监督机构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经济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确保监督工作的有序进行。
03完善监督制度制定完善的经济监督制度,规范监督行为,明确监督责任,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手段积极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如信息技术、大数据等,提高监督效率和质量。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经济信息,以便更好地进行经济监督。
论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论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作者:攀银亮来源:《山东青年》2014年第07期摘要:自1954年我国确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来,人大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人大监督对于各部门而言,是最高权力机关的监督。
但是,在实践中,人大的监督工作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相比较,还有不小的差距,致使人民对人大监督的满意度不高。
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新形势下,研究人大监督存在的问题,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并有针对性的寻求克服问题的方法,正确行使监督权力,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科学发展的重要步骤。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问题;原因;完善一、人大监督的概述(一)人大监督的概念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是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贯彻实施,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预防行政、司法机关滥用权力,经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对由其产生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合理性、合法性检查的活动。
人大监督的内容分为工作上的监督和法律方面的监督两种。
对工作的监督主要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对国民经济计划方面进行审查和批准;对国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法律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人大对监督实施存在的问题(一)人大监督滞后从人大监督发展过程看,人大的监督以事后监督为主,缺少实时性的监督。
对于政府行为,一般发生在违法行为的事后查处上,并且人大监督只是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时间上才进行监督,致使人大监督工作像是“守株待兔”等到出了问题后才去行使监督权,损失此时已经造成,这样不仅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而且也使人大在群众心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导致对人大的不信任。
(二)监督权的法治不完善宪法赋予人大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视察、检查、调查、质询等权力,但却没有出台相应的程序法,使人大监督权没有程序可以遵循,缺乏具体操作规范,导致人大监督权不能完全行使。
其次,《监督法》仅规定了人大常委会有监督权,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并没有明确规定。
我国人大预算监督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我国人大预算监督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作者:张晓明来源:《人大研究》2009年第08期我国的预算监督制度还处于由形式监督向实质监督的过渡时期,还有很多需要完善之处。
特别是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处在我国预算监督体系的最高层,负有重要监督职责,其相关制度和机制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人民的期待。
一、我国现行人大预算监督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现行的人大预算监督制度还存在很多不足,综合归纳,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财政透明度低,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具体、不及时财政透明度低,预算信息不公开,是制约我国人大预算监督的首要问题。
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和纳税人,对于每年人代会通过的预算案很难通过已有的信息渠道搜集到,想知道自己所在市或区的预算情况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虽然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国家预算收入的承担者,有权知道和监督上缴收入的使用情况,但在我国,目前只有中央和个别省级预算在通过后能及时公开,老百姓对自己上缴的钱具体怎么花的,花在哪里根本不清楚。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我国财政透明度仍处于较低水平。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8年5月在我国正式实施,但是目前财政透明度离保障人民知情权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对我国31个省级政府财政进行过调查,调查表明,在这项研究所指定的113项调查信息中,公众能获得的信息平均为22项,不到所调查信息的1/5。
也就是说,如果以100分为满分的话,从公民层面来看,31个省级财政的透明度得分仅为20分。
与此同时,该项目组也向各省级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发出调查函,用同样的调查指标,了解作为预算审批和监督的立法机构能在多大程度上知晓它们履职所必需的财政信息。
结果令人意外,从反馈的调查结果来看,各省级人大财经委所能获得的财政信息的平均状况与普通公民几乎不相上下[1]。
同时,我国财政信息公开还存在三大不足:①政府公开的财政信息不全面。
人民共同拥有并委托政府进行管理的资金从性质上来说应该包括三类:一是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使用的资金;二是政府为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标准、进行收入再分配的资金;三是政府投资于生产经营活动所占用的资金,即营业性的国有资产。
谈人大监督制度
谈人大监督制度
人大监督制度是保证国家权力运行、促进政府公正廉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
在我国,人大监督制度经历了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渐完善和发展。
而今天,人大监督制度在提高政治体系的透明度、减少腐败现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人大监督制度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行使职权的监督制度。
人大监督的主要形式包括:立法监督、政府工作报告审议、重要人事任免审批、财政预算审批、公务员法定职责追责等。
这些形式的监督都是在保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行使独立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进行的。
人大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政府的公信力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通过人大监督,可以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促进政府公正廉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人大监督制度还可以促进政府和公职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同时,它也可以为人民提供一个渠道,让他们能够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和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人大监督制度是建设法治社会和现代化国家的必要条件之一。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人大监督制度的重要性,加强监督制度的
完善和发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人大监督工作思考心得体会发言
人大监督工作思考心得体会发言
一是构建动态式长效监督,维护人大监督严肃性和权威性。
长期跟踪监督是提高监督实效的重要保障。
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把握满意度测评的议题选定、方案实施、调研考察、跟踪督办、报告测评、结果运用等环节,将满意度测评前后各阶段监督紧密串联起来,并对难度较大、见效周期较长的工作进行跨年度持续关注和跟踪督办,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难点问题连续抓、反复抓,如对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水污染防治等议题多次进行满意度测评,直至抓出成效。
通过努力构建“全链条”动态式长效跟踪监督,充分展示人大“不见成效不收兵”的决心和担当,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大监督的效力和权威。
二是寓支持于监督,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人大常委会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做“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坚定践行者。
满意度测评工作坚持正向引导与民意诉求并重,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与“一府一委两院”就通过人大监督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改革发展,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只有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群众才会认同,代表才会满意,测评才。
强化人大依法监督工作质效的实践与思考
强化人大依法监督工作质效的实践与思考作者:陈震宁来源:《人大研究》2020年第11期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权。
长期以来,地方各级人大依法加大监督力度、积极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做法和成效为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依法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进一步强化人大依法监督工作质效是摆在各级人大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需要与时俱进深入研究、面向需求创新实践。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依法监督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回顾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后依法行使监督权的工作历程,取得的显著成绩不可低估,积累的基本经验弥足珍贵,但同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也应予以高度重视,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可行管用的路径和方法,切实加以解决和改进。
以江苏为例,省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40多年历程,就不同时期工作特点而言,大致可分为起步探索、全面实施、规范健全和创新突破四个阶段,总体上呈现出一条比较清晰的发展轨迹:依法监督工作的职能职责从无到有、不断健全,人大监督制度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建立完善,监督形式的运用不断拓展丰富,监督的认识、理念和实践不断深化,监督工作的法治化框架愈加完备,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依法监督领域改革创新呈现出许多特色和亮点,取得一系列新拓展新突破。
通过实地了解基层人大强化依法监督工作质效的做法及成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感提示我们,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还存在不少影响质效的薄弱环节,具体可梳理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议题遴选不够精准。
地方各级人大依法监督工作的一个常见问题是监督事项选题的针对性不够强、精准度不够高,站在全局高度谋划未达到应有水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扣得不紧,与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贴得不近。
具体表现为贪多求全,聚焦点不够集中,问题导向不够鲜明,相关工作安排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对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持续关注不够,常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只求过程留痕,不重最终成效。
关于如何做好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增强监督的预见性
通过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 提前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及 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问题
的扩大和恶化。
注重监督的全面性
除了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还要关注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 实施情况,以及对企业、社会团 体等社会各方面的财经活动进行
监督。
04
加强人大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协调配合
确保财经媒体能够独立、客观地报道财经新闻,不受利益干扰和权力制约。
提高媒体素质
加强对财经媒体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报道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
07
结论:总结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必要 性和措施
总结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保障人民群众Biblioteka 益人大财经监督是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加强对财政经 济的监督,可以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关于如何做好人大财 经监督工作的几点思 考
汇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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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引言 • 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必要性 • 如何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力度 • 加强人大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协调配合 • 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 • 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宣传教育 • 结论:总结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必
建立重大经济决策的审查机制,确保决策符合 国家利益和法律规定。
完善重大经济决策的问责制度,对违规决策进 行追责和惩罚。
加强对政府经济政策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 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要求
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 度要求,推动政府和 企业公开重要经济信 息和数据。
鼓励媒体和社会公众 参与财经监督,提高 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 性。
经济安全视角下的金融行业监管及其应对
可 持 续 的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 善 的 公 共 金 完
管银 行 机 构 与 制 定 货 币 政 策 的 双 重 职 能 。随着 经济 发 展 , 统 的监 管模 式 已 传
经 难 以适 应 市场 . 如 中央 银行 需 要关 比
日. 十届全 国人 大会 议 制定 了对 金 融行
业 一系 列新 的监 管制 度 , 中国人 民银 将 行 对 银行 业 等 其 他 金 融 类 机 构 的监 管 职 能分 离与 整合 。 与 中 国金融 工 委 职 并 能相 协 调与 配合 , 成 中 国银行 业监 督 组
管 理 委 员 会 .这 促 成 了 我 国 银 监 会 、 证
2l 0 2年 8
控 机 制 虽 然 近 几 年 在 政 府 严 格 监 管 下
银 行退 出机 制上 对 应 的切 实 可行 的规
范 与细 则 , 进一 步 明确保 险人 的合 法权 益 。另一 方 面 , 由于 金融 行业 容 易 出现 监管 空 白 .因此 应 当注 重监 管 的有 效 性, 充分 发 挥 预 防与 调 控 职能 , 我 国 将
监 管 , 其 中 只有 中 国人 民银行 拥 有监 而
变. 使得 我 国实行 分业 监 管 的模 式虽 然 优 势较 为 突 出 . 是 也引 发 了监 管协 调 但
中 较 为 深 层 次 的 问 题 , 于 中 国 加 入 世 由
会《 有效银 行监 管 的核 心原 则》 中指 出 :
监 管 模 式 分 为 现 场 检 查 与 非 现 场 监 测
贸组织 之 后 . 自于 混业 经 营与 其他 金 来 融 行 业 的 挑 战让 我 国金 融 监 管 呈 现 的
人大财经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人大财经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如下:存在的问题:1.法规和制度不健全:目前,人大财经工作的相关法规和制度尚不完善,这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无法可依的情况,同时也影响了执法和操作的顺畅进行。
这种局面严重影响了人大财经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2.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不足:人大财经工作涉及的内容广泛且专业性强,需要具备较高专业知识的财会或审计人员。
然而,目前地方各级人大及常委会的财经监督工作主要由人大财经委或财经工委负责,这些机构的工作范围广泛,但具备专业知识和足够能力的人员却相对较少。
这导致在初步审查、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监督过程中,由于缺少专业人员的介入,监督效果被弱化,使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预算执行、决算的审查批准阶段难以进行实质性监督。
建议:1.完善法规和制度:为了解决人大财经工作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完善相关的法规和制度。
通过制定更加具体和明确的法律法规,为人大财经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确保其在法律框架内有序进行。
2.加强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建设:为了提升人大财经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需要加强对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建设。
可以通过增加专业人员数量、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培训等方式,提高人大财经工作的专业性和监督能力。
同时,也可以考虑引入外部专家或机构参与人大财经工作,以提供更专业的支持和建议。
3.强化监督力度和效果:为了确保人大财经工作的有效性,需要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监督力度。
可以通过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频率和深度、公开监督结果等方式,提高人大财经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同时,也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人大财经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以确保其公正性和客观性。
总之,解决人大财经工作存在的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配合。
通过完善法规制度、加强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建设、强化监督力度和效果等措施,可以进一步提升人大财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加强地方人大对经济工作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加强地方人大对经济工作监督的实践与思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地方经济的作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既然地方经济的作用重要,那么地方人大的监督作用也就显得越发关键。
因此,如何加强地方人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话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加强地方人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的必要性,寻找现存问题,并提出进一步的解决策略来进行论述。
一、必要性加强地方人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有助于消除腐败现象,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稳定。
例如:通过加强对财政收支决算的审核,有效解决“三公费用”大量增加等问题;通过加强对土地征用的审查,防止一些地方政府恶意征地或者征地补偿不公等问题的出现。
二、现存问题(一)地方人大的经济法规体系不健全。
由于中国地方特色经济的兴起,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普遍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的经济法规、规章及政策,然而,大多数具体操作细节没有制定,导致经济法规存在着不少盲区和漏洞,难以问责。
(二)地方人大的监督力度不够。
地方人大很多时候只是履行“门可罗雀”的听取报告、审定报告等像样式工作,给有心之人留下了机会,让有关人员可以随意突破经济法规,从而导致一些不法行为得以长远存在。
(三)公众监督力量不足。
虽然地方人大作为地方政治权力机构,负责监督经济工作。
但监督最直接的是公众。
由于公众的监督机制和权利不足,导致地方人大在对于一些违规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会选择不报告或是不予立案处理。
三、加强地方人大对经济工作监督的思考(一)加快完善相关立法工作。
提高地方人大的法律监督效果,必须加强本地区立法工作,修正法律漏洞,明确法律适用跨度,加强执法查处力度。
要把各地方性法规予以整合,尽力做到法规和条例逐渐呈现出完整一体的模式。
(二)加强人大的议政建言,补位监督空缺。
如果我们能让地方人大积极实施议政建言,围绕自己所负责的经济领域开展深入调研,分析监督的重大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尽量对措施进行提议,从而保障地方经济有利、健康、平稳发展。
人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职能作用
人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职能作用陈颐【期刊名称】《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年(卷),期】1995(000)003【摘要】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它集中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具有立法权、监督权和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重视人大代表的素质,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重视人大代表的素质与年轻化,减少荣誉性、兼职性和养老性的安排,切实按法定的程序选举人民代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选举人大代表的基本要求.在选举代表的标准上除考察政治思想条件、年龄等因素外,应着重考察其有无参政、议政能力.人民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是全方位的、多功能的,不能只侧重于一面.在选举代表时要重点介绍代表这方面的能力,越具体越好,舆论宣传导向要把握这一点.要完善撤换和罢免制度,对不称职的代表要撤换或罢免,让人民真正能够选出自己信赖的杰出代表进入权力机关参予决策.二、重视经济立法工作,尽快建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加强经济立法,这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人大应把加快经济立法作为首要任务,尽快制定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特别是要抓紧制定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法律.要加快经济立法,立法的起草工作是立法的基础.立法工作量大,所占的时间也长,所以,应加快立法的起草工作.有些法律、法规草案可由政府主管部【总页数】1页(P9-9)【作者】陈颐【作者单位】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理教研室【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2【相关文献】1.浅谈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企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 [J], 裴先义2.市场经济下如何发挥会计管理的职能作用 [J], 齐艳杰;袁艳明;等3.在市场经济形势下如何发挥的财会的职能作用 [J], 孙淑;姜冬梅4.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会人员如何发挥职能作用 [J], 冷玉兰;王玉玲5.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如何发挥企业管理的职能作用 [J], 曹新慧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化管理的绩效考核方式
摘要:高新技术企业绩效考核工作,不仅涉及员工的未来发展,也关系到企业的未来生存之路,所以重视绩效考核工作,可以提升高新企业的竞争力,为将来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因此,本文通过分析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以及绩效考核的内涵,了解到绩效考核能够有效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实施,因而在此基础上,找出了影响高新技术企业绩效考核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进而从绩效管理的目标、流程、结果三个方面,给出了能优化高新技术企业绩效的具体措施,从而提升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整体运营能力,以期为高新行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可借鉴的内容。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具体措施一、高新技术企业绩效考核的内涵分析高新技术企业是促进各地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作为知识和技术皆密集的产业,高新技术为主体的企业,无论是在产品创新还是经营管理方面,都因为高新技术的加持,显示出比一般企业更突出的优势。
具体而言,高新技术企业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是投入高。
高新技术企业最大的特点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一直贯穿着不断创新的技术,从产品的研究到开发,再从产品的试用到投入使用,这一系列的过程都需要资金的支撑才能实现,因此资金的高投入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之一;其次,则是风险高。
由于高新技术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投入,所以整个经营过程中也要承担较高的风险。
一旦产品的开发到使用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那么就可能在技术、市场、财务等方面产生高风险;最后是收益高。
鉴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都是建立在创新的基础上生产而来的,所以产品研发成功之后,往往在面市之后能获得较大的收益,再加上创新产品的新颖性和竞争性,短时间内很难有别的产品能追的上高新产品,因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通过产品获取较高的收益。
综合分析国内外有关绩效考核的定义可知,绩效考核指的就是对于员工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的过程,其主要是通过考核员工在一定时期内自身岗位的工作情况。
绩效考核一般包括对企业、下属部门、内部员工的考核,基于内部员工的考核内容实际上就是反映了一个企业整体所有的绩效考核,所以如今绩效考核通常指的都是针对员工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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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形势分析视角下完善人大经济工作监督制度的思考作者:粟绿墙罗含生来源:《人大研究》2014年第10期各级人大对政府经济工作实施监督,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五年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五年计划简称规划)并监督其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
经济形势分析是各级人大(财经委)开展经济工作监督的重要形式和重要基础,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种种原因,经济形势分析的作用还远未得到发挥。
我国经济工作监督中存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基础资料粗略、审查流于形式、约束机制缺乏等等不足,影响了人大经济工作监督的实效。
本文拟以经济形势分析为视角,探求人大经济工作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其成因,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人大经济工作监督制度。
一、经济形势分析及人大经济工作监督薄弱现象简析经济形势是指国家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和走向。
经济形势分析,是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及各个方面的描述、判断、评价和预测,为经济管理和监督服务,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和时效性的特点。
经济形势分析按不同的标志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从行政系统划分,可以分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团体等经济形势分析。
从时间上划分,可以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经济形势分析。
从行政层次或区域上划分,可以分为全国、省、市或县的经济形势分析。
此外,还有其他特定领域的经济形势分析。
经济形势分析的任务是:综合说明国民经济运行的基本状况,剖析国民经济的主导方面及其成因,分析计划实施过程中、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及其原因,对经济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经济形势分析,是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更是人大经济工作监督的必备基本功。
经济形势分析成果是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决策的基础和前提,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大政方针政策中发挥着重要的参考作用,更是人大依法开展经济工作监督的重要依据,也是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需要。
深入开展经济形势分析是正确评价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2000年3月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规定:“财政经济委员会应当在4 月、7 月和10 月的15 日前分别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分析研究。
”该《决定》出台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开展经济形势分析有声有色,成效显著,使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地方各级人大也陆续通过建章立制,依法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工作,成为经济工作监督的新实践。
但是,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的“短板”,导致经济工作监督薄弱的状况不同程度地存在。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一些资料,包括一些专家的分析资料显示,一些(地方)人大在计划监督中,对其制定是否科学合理,缺乏深入分析,难以全面深入审查,通常只能履行一种法定表决程序;有些人大经济形势分析多停留在提出意见、建议上,分析成果转化(即:成果运用)较低;即使转化为审议意见、决定和决议等监督成果,或转化为政策措施,但其执行效果也相对较差。
这些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监督成果落实不够好的现象,造成发现的问题多,促成解决的效果不明显。
如,产能过剩问题,中央、全国人大(财经委)等早就提出治理建议,政府也采取了相应措施。
但正如有关文章指出:“中国治理过剩产能已历十多年之久,措施不可谓不严厉,决心不可谓不大,但尴尬的是,很多长期以来产能过剩的行业却陷入了越治理产能越多的困境。
”[1]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现在已经找不到哪种主要产品产能不过剩”[2]。
如此状况,影响了人大经济形势分析及其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当前我国人大经济工作监督薄弱的原因笔者认为,经济工作监督法律法规不健全、基础资料简略、审查流于形式、约束机制缺乏等是造成人大经济工作监督薄弱的根本原因。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尽管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计划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内容上比较原则、模糊。
就经济形势分析而言,只是就经济运行中进行季度分析作了规定。
而且,仅在专门委员会层面开展;而事实上,由于经济形势分析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无论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层面的听取审议、审查批准计划(规划)的编制、执行及调整等监督,或者计划(规划)的部分调整和规划的中期评估等环节的监督,或者重大经济事项、重大项目包括其他所有经济工作监督,还是人大对经济事项的视察、调研等工作,没有哪一项、哪一个环节的工作监督,离得开经济形势分析,只是分析的范围不同、程度不同、角度不同、侧重点不同罢了。
但是,在这些监督事项和监督环节中,对实施经济形势分析的程序和方式没有规定。
对与政府及其部门如何做好衔接没有具体规定。
对如何开展经济形势分析、成果转化及其执行的绩效评估,以及专业人员配备等,没有配套规定。
而这些问题没有规定,势必造成较大的随意性,导致经济形势分析作用难以发挥,监督成果难以落实,对经济工作监督无法规范化、程序化,严重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
因此,只有把经济形势分析贯穿于经济工作全过程,贯穿于经济监督的始终,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保障经济工作监督的成效得到提升。
(二)基础资料简略。
我国经济工作监督薄弱与计划(规划)编制不科学有直接的关系。
第一,没有专门经济形势分析成果。
现行计划从内容上看,计划编制过粗、一般是上年计划执行情况和当年计划草案两大部分。
具体内容包括上年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当年计划总体要求、目标、政策措施和主要任务等,没有专门章节讨论经济形势分析,对经济形势分析仅根据计划报告需要作相应的描述。
这些描述往往概述较多,深度和广度不够。
而深刻、准确的经济形势分析成果,是产生高质量审议意见的基础和前提。
一份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又是体现高质量监督工作最直接的成果,更是加快发展的助推器。
第二,指标之间的关系缺乏详细分析说明。
比如,GDP是最终需求——投资、消费、净出口这三种需求之和;又如,为实现经济增长付出的成本如何?再如,投资与消费的结构性问题怎样等。
这些情形,使代表们据此既弄不清楚经济总量是否均衡,总需求、总供给的制约如何,也看不明白国民经济的运行效率和效益怎样、结构是否合理等。
第三,重大项目的说明过于笼统。
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查,有多少,不清楚;是否合理,能否带来相应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不明白。
因而,最终没法进行实质性监督。
另外,有的统计方法、统计数据不适应经济形势分析需要。
统计指标数据还不系统、不够细致;全国层面和各地方的统计指标、数据存在不协调不一致情况,各地方数据汇总与国家总体核定数据有出入。
(三)审查流于形式。
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人员素质不齐,调研和审查工作浮于表面。
从目前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机构设置来看,尽管设立了财经(工作)委员会对计划进行初步审查,但其组成人员业务能力不尽一致,有的不熟悉经济工作,有的不懂得经济形势分析方法,有的不知道经济指标的意义,有的不明白指标对经济的解释力如何等,因而,难以承担计划审查这一专业性极强的工作。
也难怪有的地方人大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出现政绩夸大化、问题掩盖化、分析形式化等问题。
由于初审人员业务能力因素的影响,经济形势分析成果质量不高,初步审查工作难以深化,导致监督的决策缺乏翔实、正确的参考和依据,进而使经济工作监督流于形式,影响监督实效。
另一方面,审议程序简单。
按照《决定》规定,国务院编制计划草案、规划草案以及长远规划草案,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也作了类似规定,将同级政府计划草案交同级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进行初步审查。
但由于各种原因,计划草案、计划报告常常无法按时提出,人大代表往往在召开人大会议时或在会议中才看到计划报告。
在会议议程多、任务重、会期短的情况下,人大代表难以对计划草案进行全面、深入和细致地审查监督。
而且,我国目前对计划审批采取的是一次表决、一次通过形式,没有分项表决或辩论程序和机制,只是在分组审议中发表意见或得到解释,但作用不大。
其结果只是履行一种表决程序,计划草案、计划报告的通过审批,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四)约束机制缺乏。
年度计划(规划)一旦得到人大批准,即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不得任意改动。
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随意性。
如,一遇到困难,就轻易调整计划指标;又如,对落实人大的监督成果,往往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出反馈意见,向人大一报告,即了之;对整改意见执行效果如何,没有进行跟踪监督,缺乏制度约束。
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指出,“就同一个问题持续进行监督,督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这是加大人大监督工作力度、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的又一次有益尝试,不仅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也丰富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
”这充分说明建立跟踪监督对保障经济工作监督实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我国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一些扭曲现象长时间得不到匡正,除了与政府向人代会提交的计划(规划)编制本身不科学有关外,更与计划(规划)实施情况的绩效评估体系缺失有关。
对计划(规划)实施情况作完整、全面或全程的评估,是进一步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性的需要。
科学评估人大经济工作监督成果的落实效果包括宏观调控的质量和效益,是经济工作监督绩效评估的关键环节。
但当下,在人大经济工作监督中,除了经济统计数据外,缺乏对经济运行情况可测、可评估的途径和方法。
同时,人大经济监督成果执行的透明度不高,人大对其执行情况缺乏了解,缺乏询问和跟踪调查。
而对于监督法中规定的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非经常性监督形式,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运用又较少,致使日常性监督的权威性大打折扣。
而且,人大经济工作监督权威性不足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尚未建立经济工作问责机制。
对没有责任担当,监督意见没有落实的,或者计划目标没有实现的,或者不按经济监督法律法规办事的,负什么责任,没作规定。
如“国家…十一五‟末期,万元GDP能耗、R&D经费占GDP比重这两个约束性指标没有完成任务,却没有看到有关部门对此作出说明或承担责任,具有严肃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形同虚设[3]。
”三、完善我国人大经济工作监督的建议笔者认为,要改变人大经济工作监督薄弱的现状,必须进一步完善人大经济工作监督的法律制度。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一)加强经济监督法制建设。
一是制定《经济监督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人大经济监督主体的地位、职责、权力,强化人大经济监督的权威性,使我国的经济监督走上更加规范化的法治轨道。
《经济监督法》,要明确人大审批监督计划(规划)的内容,对计划的编制、执行及调整等全过程监督,计划的部分调整等各个环节的监督,重大经济事项、重大项目等的监督程序和方法;明确规定经济形势分析监督程序、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