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合同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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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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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文号:工银发[1997]88号发布日期:1997-7-3执行日期:1997-10-1生效日期:1900-1-1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贷款担保方式的选择第三章贷款担保的审查第四章贷款担保合同的订立第五章贷款担保的监管第六章担保债权的实现第七章贷款担保管理制度第八章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长春、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为做好贷款担保工作,保障我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根据《商业银行法》和《》等有关,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担保法》已明确的内容,本办法一般没有列入,而是侧重于对贷款担保操作、管理的基本步骤提出要求。

因此,各行在具体操作上必须严格遵照《担保法》的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执行。

二、本办法与《贷款通则》和《中国工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办法》配套实施。

实行贷款担保管理制度,在风险管理的原则、贷款风险权数和对贷款风险防范的基本要求等方面都应与上述办法一致。

三、要注意处理好本办法与和担保合同的关系。

各行在使用总行印发的借款及担保合同文本时,可以根据需要和本办法的规定增设有关条款,但不得改变本办法的基本要求。

对贷款担保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法律和规章制度上既无规定又未禁止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四、各行要注意了解、掌握《担保法》和本办法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总行反映。

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运用担保手段防范贷款资产风险,规范贷款担保行为,加强贷款担保管理,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办理贷款担保应当严格遵循《担保法》的原则、方法和有关规定,保证贷款担保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后习题及答案

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后习题及答案

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后习题及答案(总1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第一章绪论一、课后习题1 、简述项目、建设项目、施工项目概念答:项目:一种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专门组织起来的人员完成的一次性工作建设项目:是一种投资行为和建设行为相结合的投资项目施工项目:由企业自工程施工投标开始到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中完成的项目。

2、为什么要推行项目管理答:是为了达到预期的使用功能,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对建设项目各个方面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3、建设项目管理和施工项目管理有什么区别?答:管理任务:施工项目管理(生产出建筑产品,取得利润)建设项目管理(取得符合要求的,能发挥应有效益的固定资产)管理内容:施工项目管理(从投标到交工为止的全部生产组织和管理及维修)建设项目管理(投资周期和建设全过程)管理范围:施工项目管理(合同范围内施工)建设项目管理(可研报告内全部内容)管理主体:施工项目管理(施工企业)建设项目管理(建设单位或其咨询单位)4、简述施工项目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答: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材料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技术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管理,组织协调,竣工验收,考核验收,考核评价,回访保修5、简述经营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意义?答:经营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指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进行的筹划活动,施工项目经营管理是建筑企业经营的具体表现,是建筑企业获取任务的基础。

6、为什么要学习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答: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7、建筑市场的构成要素有哪些?答:建筑市场主体,建筑市场客体,建筑市场运行机制。

8、与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关系较密切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答: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二、重点1、施工目标控制的内容答: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2、施工项目经营管理的内容?答:主要工作包括:选择适当的经营方式,寻找市场,承揽任务,投标,合同管理3、建筑市场市场运行机制构成答:价格机制、供求机制、风险机制、竞争机制3、市场规则有哪些答:市场进入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市场交易规则第二章建设项目招标一、课后习题1、简述推行招投标制度饿意义答:(1)推行招投标制度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行为(2)推行招投标制度有利于价格真实反映市场供求状况(3)有利于促使承包商不断提供企业管理水平(4)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5)有利于促进我国建筑企业与国际接轨2、法律规定哪些项目发包必须经过投标?答: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全部或部分施工国有资金或融资,国际组织或外国贷款援助资金。

公司章程章节顺序(3篇)

公司章程章节顺序(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明确公司宗旨、经营范围、股东权益和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公司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公司成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公司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条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股东及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资格: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股东出资: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三条股东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四条股东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五条股东会: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七条股东会决议: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八条股东会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九条股东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章董事会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二条董事会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决议: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五条董事会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六条董事任期: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章监事会第二十七条监事会: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八条监事会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九条监事会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条监事会会议: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一条监事会决议: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二条监事会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章经理层第三十三条经理层: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四条经理层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五条经理层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六条经理层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七条经理层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章财务会计第三十八条财务会计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九条财务报表: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十一条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十二条资产负债表: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十三条税收申报: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章合同与担保第四十四条合同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十五条合同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十六条合同履行: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十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十八条担保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十九条担保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十条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章劳动关系第五十一条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十二条劳动保护: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十三条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十四条劳动争议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十五条退休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十六条离职与辞职: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章知识产权第五十七条知识产权保护: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十八条知识产权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十九条知识产权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十条知识产权侵权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六十一条公司解散: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十二条清算组: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十三条清算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十四条清算财产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十五条清算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十六条清算终止: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章附则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五章合同的担保【共51张PPT】

第五章合同的担保【共51张PPT】
3)未履行法定审批和登记手续或者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的
当事人提供的对外担保无效。
4)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 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法律后果
1.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2.责任承担
七、担保责任的免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
(二)主债务已得到全面、正确的履行
(三)债权人擅自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 (四)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内容未经担保人同意
四、留置权的法律特征
(一)发生不同
1.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发生,并且其发生必须具 备法定条件。
2.动产质权为约定担保物权,依当事人的设定而发生
(二)行使条件不同
留置权的行使需要经过宽限期,而动产质权则无此必要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该财产后,债务人应 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五)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未主张债权
第二节 保证
一、保证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概念
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
债权人
主债权债务关系 主合同
债务人
(二)法律特征
1.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方式;
保证人的信誉与一般财产
2.保证人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一般保证 当事人特殊约定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
连带责任保履行债务
保证人享有的 权利
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保证人承担的 责任性质
补充责任
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的范围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 民,可以作保证人。”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合同法智慧树知到答案章节测试2023年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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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测试1.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与合同一样,直接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

()A:对B:错答案:B2.共同行为的意思表示的方向具有平行一致性。

()A:对B:错答案:A3.合同法的国际化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个是硬法,一个是软法。

其中硬法主要指的就是()。

A:国际条约B:其余选项皆不符合C:国际示范法D:国内法答案:A4.合同自由原则的内容包括()。

A:选择相对人的自由B:合同内容的自由C:合同方式的自由D:缔约自由答案:ABCD5.合同的特征包括()。

A: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

B: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C: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D:合同是单方行为。

答案:ABC第二章测试1.以合同除意思表示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

A: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B:一时的合同和继续性合同C: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要物合同)D: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答案:C2.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意义,分别是()。

A:善意取得方面存在差异B:责任的轻重不同C:对主体的要求不同D:合同的稳定性存在差异答案:ABCD3.无名合同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合同的规定。

()A:错B:对答案:B4.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都可以使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A:对B:错答案:B5.定金合同是虽然是要物合同,但是只要存在关于定金的约定,定金合同就成立,不需要实际交付定金。

()A:对B:错答案:B第三章测试1.承诺可以()。

A:撤销B:撤回C:注销D:抵销答案:B2.要约的特征包括()。

A:要约是向特定的人所做的意思表示B:要约人会受到要约的约束C: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D:要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意思表示答案:ACD3.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包括()。

A:当事人B:对格式条款达成合意C: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D:对所有条款达成合意答案:AC4.谈判缔约是指双方共同逐条逐款的磋商,拟定合同文本,之后通过在文本上签字表达双方的合意。

经济法概论(第三版)教学课件第7章 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概论(第三版)教学课件第7章 合同法律制度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法律是否要求合同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才能成立 要式合同: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订立方能成立的合同。例如,房屋买卖 合同 不要式合同:对合同成立的形式没有特别要求的合同。 6.主合同和从合同-合同是否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 主合同:指不依赖他合同的存在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借款合同 从合同:凡以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即为从合同。例如,担保合同
二、 合同的订立程序 1.要约的概念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 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四) 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当事人应当 诚实守信,善意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有欺诈等恶意行为。在法律、合同未作规定(或约定) 或规定(或约定)不清的情况下,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来解释法律和合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 (五)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
四、《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范围 《民法典》合同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 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民法典》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合同编 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 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 其性质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规定。

经济法(第四版)课后习题答案

经济法(第四版)课后习题答案

同步测试参考答案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一、单项选择题1.D2.A3.C二、多项选择题1.BC2.ABC 3.ACD第二章公司法一、单项选择题1。

B 2。

D 3。

A 4.B二、多项选择题1。

AC 2。

ABC 3。

AC 4。

ACD第三章合伙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1、B 2、C 3、B 4、D二、多项选择题1、AD 2、CD 3、BC4、BCD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1。

A 2.C 3。

D 4。

B二、多项选择题1.BC 2.CD 3。

ABC 4.ABC第五章个人独资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1。

B 2。

A 3.A二、多项选择题1.ABD 2.BC 3.AC第六章企业破产法一、单项选择题1.A 2.B 3.D4。

C 5。

C二、多项选择题1。

AB 2。

AC 3.AC 4.ACD 5.ABCD第七章合同法一、单项选择题1。

B 2.A3.D 4.B 5。

A 6.D二、多项选择题1.ABCD2。

ABCD3.ABC 4.ABC 5。

ABC 6.ABCD第八章担保法一、单项选择题1.A 2。

D3.B 4.D 5.D 6.B二、多项选择题1.ACD2.AD 3.AB 4.CD 5.ACD 6.BC第九章工业产权法一、单项选择题1.C 2.B 3.D4.A 5.D 6.C 7.D二、多项选择题1.BC2。

AD3.ACD 4。

AC 5.BD第十章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单项选择题1.C2.D 3。

D 4.A二、多项选择题1.ACD2.AD 3。

AC 4.ACD第十一章产品质量法一、单项选择题1。

A 2.D 3.D 4.C二、多项选择题1.AB 2.AC 3.AC 4。

AD第十二章广告法一、单项选择题1。

D 2.B 3.D 4.B二、多项选择题1。

CD 2。

ACD 3.ACD 4.AB第十三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一、1.B 2.C 3.D 4。

A二、多项选择题1。

CD 2.BC 3、AB 4、AB第十四章财政税收法一、单项选择题1.A2。

经济法第九章 合同法

经济法第九章 合同法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五、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欠缺有效要件,能否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尚未 确定,只有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才能化欠缺有效要件为符合有效要件,发生当事人预 期的法律效力。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七、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一) 返还财产 (二)赔偿损失 (三)追缴财产
4
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具有的法律约束力。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二、合同生效
(一)合同生效的含义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 (1)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合同生效的形式 1.成立生效 2.附条件生效 3.附期限生效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3.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留置质物。 ②质物有损坏或者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并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时,质权人可 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③优先受偿权,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 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质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②返还质物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全文(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公布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证第一节保证和保证人第二节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第三节保证责任第三章抵押第一节抵押和抵押物第二节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第三节抵押的效力第四节抵押权的实现第五节最高额抵押第四章质押第一节动产质押第二节权利质押第五章留置第六章定金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条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章保证第一节保证和保证人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章 担保法

第七章 担保法

3.抵押人的权利 占有权 处分权(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设定多项抵押的权利 出租权
(1) 先出租后抵押的,租赁合同优先 (2) 先抵押后出租的,抵押权优先
【单选】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20000元。 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某甲表示愿以30000元购买 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对此,下列 哪一表述是正确的?(C)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C.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给,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
保证方式
保证人享有 先诉抗辩权
例外
一般保证
不能履行 期满未履行
连带责任保证
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按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
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 生重大困难的,如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 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审理后,法庭当庭宣判,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肖仕 凤夫妇拘役6个月,其中朱大海缓刑1年;两名帮手 被判拘役5个月。 法官说,按法律规定,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尽 管肖夫妇帮了朋友大忙,但除28万本金及合理利息 外的几十万高利贷,朋友却可以拒还。尴尬的是, 张静及男友现已失踪,放高利贷的人也找不到,肖 夫妇不但背了罪名,还将承受巨额债务。
保证人
不能做保证人 • 国家机关 •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能做保证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多选】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不得成为保证人的 (AC)。 A.某中学 B.某公司经理 C.某公司财务部 D.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分公司

第七章 合同法

第七章 合同法

(三)承诺的撤回
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后以阻止承诺发生法
律效力的行为;
撤回承诺的通知单须先于或同时与承诺到达要
约人。
(四)承诺的效力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 的,根据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二、合同的内容
(一)一般条款:任何一类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住所 3、数量 5、价款或报酬 7、违约责任 (二)特殊条款 2、标的 4、质量 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注意: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起一年内行使。 (诉讼时效)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该撤销权消灭。 (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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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题】

周某与林某离婚时协议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
养,周某每年给1万元抚养费。离婚后,林某将孩
1、根据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
2、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
3、一方当事人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
三、格式条款合同和合同示范文本
(一)格式条款合同
指当事人(特别是一些垄断性的企业)为了重复使用
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 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 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 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 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 15 款。
(二)承诺的条件

合同担保的名词解释

合同担保的名词解释

合同担保的名词解释合同担保是指在一项合同中,为了确保合同履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一方(担保人)以自己的信用和财力,为另一方(借款人或合同方)在某种可预见风险下做出的特定承诺进行保证或担保的一种法律行为。

在实际生活和商业活动中,合同担保广泛应用于借贷、合作、购买等各种交易场景。

担保人可以是一个个人或一个机构,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增加交易的安全性。

合同担保在法律上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主债权优先性:合同担保是一种从属债权关系,即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时,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履行其承担的保证责任,无需先追究债务人的责任。

这保证了债权人能够更快、更容易地获得补偿。

2. 特定性:合同担保通常是为特定的债务或合同提供的,其担保范围限定于担保合同中具体约定的事项,不会影响其他未约定的合同。

3. 受益人权利:合同担保的受益人是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合同担保义务,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担保财产作为债务的补偿。

4. 保证责任:合同担保的主要责任是保证借款人或合同方的债务的履行。

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中承诺,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时,愿意按约定承担代偿责任,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合同担保可分为多种形式,常见的形式包括:1. 保证担保:担保人以自己的信用为基础,对借款人的债务履行进行保证。

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时,担保人承担代偿责任,偿还债务。

2. 抵押担保:担保人将其财产(如房产、车辆等)抵押给债权人,作为借款人履行债务的保证。

当借款人违约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变卖担保财产,用来偿还债务。

3. 质押担保:类似于抵押担保,担保人将其财产(如证券、存款等)作为借款人履行债务的保证。

质押担保通常用于金融机构提供的借款业务中。

4. 保函担保:担保人通过签发保函,向债权人保证借款人或合同方的债务履行。

在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可以凭借保函向担保人索赔。

无论是借款还是商业活动,合同担保在保护各方利益、降低风险、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建立合同担保机制,交易双方能够更加安心地进行合作,进一步推动经济的稳定和繁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历程简述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历程简述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历程简述内容
担保法是一部涉及担保关系法律规范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债权人利益、促进金
融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担保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
纪80年代初期。

在此之前,担保关系主要依靠《担保合同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规范。

1995年,我国通过了《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该法共有7章
68条,主要规定了担保的种类、担保人的权利义务、担保物的保全和变更、担保
物的清偿等内容。

该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担保法律体系的空白,为担保关系的规范提供了法律保障。

2000年,我国通过了《担保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担保法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为担保法的实施提供了操作性指导。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担保法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也
在不断进行。

2016年,我国进行了担保法的修订,主要是对担保法的若干条款进
行了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法律实践的需要。

担保法的实施,对于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
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践意义。

担保法的历程,也反映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法治建设的进步。

在今后的发展中,我国担保法的修订和完善工作还将继续进行,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保障法律的适用和实施的有效性。

第三方的担保合同通用6篇

第三方的担保合同通用6篇

第三方的担保合同通用6篇第三方的担保合同篇1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

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收集整理的第三方质押担保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乙方向甲方借款元,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借款金额本次借款金额为元(RMB)第三,借款发放方式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

第五,担保条款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和甲方一块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担保办法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担保办法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担保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公布日期】1996.01.04•【文号】建总发字[1996]第3号•【施行日期】1996.03.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担保办法》的通知(1996年1月4日建总发字[1996]第3号)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担保办法》及三个贷款担保合同文本(基本格式)于1995年12月29日经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第10次行务会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执行该办法及合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1996年3月1日起,全行将统一执行新的贷款担保办法及该办法所附的三个担保合同文本。

请各分行接此通知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组织所属认真学习,做好实施新办法执行新合同的准备工作。

学习和执行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行。

二、总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参考格式)的通知》[建总发字(1995)第56号文]中所附《保证合同(参考格式)》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

三、各省级分行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以本办法所附的担保合同文本进行补充,但不得删除。

补充后的合同文本要及时报总行备案。

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担保办法(1995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第10次行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建设银行贷款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保证贷款按期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发放的各类贷款的担保。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贷款担保,系指为保证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由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保障建设银行债权实现的担保。

建设银行发放贷款均应要求借款提供担保,建设银行有关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章合同法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七章合同法参考答案及解析

合同法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答案】D【知识点】合同的特征【解析】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2. 【答案】A【知识点】要约【解析】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 【答案】A【知识点】要约【解析】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要约,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

4. 【答案】B【知识点】承诺的生效时间【解析】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不管其总经理是否知悉。

5. 【答案】B【知识点】承诺期限【解析】要约以信件形式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6. 【答案】A【知识点】要约【解析】(1)选项A:要约的撤回是指“不让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比要约先到,至少同时到;(2)选项B:要约的撤销是指“让生效的要约失效”,因此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生效后、对方承诺之前到达。

尽管选项B可以依法撤销要约、使之失效,但要约生效在先;(3)选项C:承诺生效、合同成立;(4)选项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但原要约生效在先。

7. 【答案】D【知识点】缔约过失【解析】(1)选项A:合同尚未成立,不构成违约;(2)选项BC:要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必须具备主观上的过错。

在本题中,甲公司无论是要求乙公司提供零件样品,还是终止谈判,都是出于正当合理的商业考虑,并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具有主观过错,缔约过失责任不能成立。

8. 【答案】D【知识点】缔约过失责任【解析】选项D:乙出尔反尔,故意导致合同不成立,属于恶意磋商。

合同成立与否是判断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个根本标准。

9. 【答案】C【知识点】合同的成立时间【解析】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7章建设工程担保

第7章建设工程担保

17

1)发包人和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
以下担保: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
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
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白己的各项义务;

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
担相应责任;
10
第7章 建设工程担保
•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和承包人 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 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7章 建设工程担保
本章学习内容 7.1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 7.2预付款担保和支付担保 7.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
本章学习要求 1.理解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担保的作用。 2.理解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作用。 3.理解预付款担保和支付担保的概念和形式以及支付担保的
概念、形式和作用。 4.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点。
• 2.预付款担保的形式
• (1)银行保函
• 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是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担保 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
• (2)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其他形式预付款担保也可 由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或采取抵押等担保形式。
• 3.预付款担保的作用
• 预付款担保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承包人能够按合同规
• 3)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 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变更;
• 4)由于产生新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 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或由于业主指令及业主责任的原因造 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改变;
• 5)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如国家计划变化、环境 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等;
• 6)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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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质押
• 一、质押的概念 •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
第五章 合同的担保
• 第一节合同的担保概述 • 合同的担保有五种方式:保证、抵押、
质押、留置和定金。 • 留置是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而设立,其
他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 由于抵押、质押和留置属于物的担保,
所以又涉及物权问题,它们分别对应抵押 权、质权、留置权。
担保
• 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为了使合同能够得 到全面按约履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而采取的一种具有 法律效力的保护措施。
•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 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 偿。
• 法律规定,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 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此外,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 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六、最高额抵押
• 最高低押额,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 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 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借款 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此外,债权 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 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 押合同。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 让。
•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 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 让的债务,不再承担债务。
•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 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 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 照约定执行。
第三节抵押
• 一、抵押的概念 •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
2)连带保证
• 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 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 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 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四、抵押的效力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 现抵押权的费用。
• 《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 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
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
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 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和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
•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有争议的财产;
•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以抵押作不履行合同的担保,还应依据有 关法律
三、抵押合同
•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 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第二节保证

一保证的概念
•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 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
二保证人
• 保证人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 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 公民。
下列单位不可以做保证人:
• 1)国家机关不得做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 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而进 行的转贷除外;
财产(主要是不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 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禁止抵押的财产
• 1)土地所有权; •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
有的土地使用权; •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
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 权以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抵押的除外;
•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 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
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
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
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
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
时,抵押权也消灭。
五、抵押权的实现
• 当债务履行期届满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权 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 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 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的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做保证人;
•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做保 证人,但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 围内提供保证。·
三\保证合同
•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 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量; •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 3)保证的方式; • 4)保证担保的范围; • 5)保证的期间; •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 4)抵押担保的范围; •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法律规定,抵押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 地产权等财产作为抵押物时,当事人应到
有关主管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
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保证方式
•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二是 连带保证。
•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连带 保证承担责任。
1)一般保证
•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 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方式。一般保证的保 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 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 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范围及保证期间
• 1)保证责任范围 • 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 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 证责任范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 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保证期间
•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担保保证 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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