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法律体 系 的基本 法律 和促 进经济 发展 、保 障和改 善 民生 、加 强社 会 管 理 、反 腐 倡 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深 入开展社会 主义法 治理念 教育 ,推进 社会
主 义 法 治 文 化 建 设 ,弘 扬 社 会 主 义法 治 精 神 ,形
成 人人 自觉学法守 法用法 和依法行政 、公正 司法
446
全 国人 民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报 2 1 4 0 1・ 三 、进 一 步 丰 富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的 形 式 和 方 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要 深 人 群 众 、 深 入 基 层 ,生 动
四 、 完 善 法 制 宣传 教 育 的 组 织 领 导 和 保 障 机
政 、公正 司法 的能 力 ,不 断改善领导 方式 和执政 方式 ,做全 社会学法 守法用 法的表率 。要根 据青
紧迫 ,对加 强法制宣 传教育 提 出了新 的更高 的要
求 。为适应 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 和 “ 二五” 时期 十 经 济社会 发展 需 要 ,全 面落 实 依 法 治 国基 本 方 略 、加快建设社 会 主义法治 国家进程 ,进一步增
制 。 各 国家 机 关 和 武 装 力 量 、各 政 党 、 各 社 会 团
活泼 、通俗 易懂 ,为群 众所 喜 闻乐 见 ,力戒 形式 主义 。广播 、电视 、报刊等 各类媒 体要 继续 履行 好社 会责 任 ,通 过开 办 法 制栏 目 ( 栏 、专 版 ) 专
体 、各企事 业单 位和 各类组织 ,都要高 度重视 法 制宣 传教育 工作 ,积 极组织 开展 本部 门 、本单 位
强 全 社 会 法 治 观 念 ,有 必 要 从 2 1 年 到 2 1 年 01 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1.04.02•【分类】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1991年4月2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彭冲)各位代表:我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请审议。
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按照大会通过的决议的精神,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促进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立法工作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一年来,常委会共审议了13个法律草案,其中已通过8个,决定将两个法律草案提交这次大会审议;还通过了4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批准了6个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和缔结的外交条约。
这是我国立法工作取得成果较多的一年。
常委会经过反复审议和认真修改,由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著作权法。
这部法律根据宪法精神,建立了我国著作权制度,保护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正当权益,鼓励公民积极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它文化事业的创造性工作,促进优秀作品的传播和国际文化交流。
它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一部重要法律,在国内外引起了积极的反响。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经过认真审议、修改,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铁路法,对加强铁路法制建设,促进铁路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运用法律手段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体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宗旨,提高铁路运输服务水平,有着重要作用。
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残疾人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
它对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将产生重要影响。
决议范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
决议范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几个法律以来,各地、各部门不断提出一些法律问题要求解释。
同时,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某些法律条文的理解不一致,也影响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为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必须加强立法和法律解释工作。
现对法律解释问题决定如下:一、凡关于法律、法令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用法令加以规定。
二、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
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
三、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四、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
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由于林彪、江青xx集团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严重破坏和毒害,有些人的法制观念比较薄弱。
同时,对法制的宣传教育还做得很不够,许多人对法律还很不熟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都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和问题,并利用典型案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
逐步普及法律的基本知识,进一步肃清林彪、江青xx集团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流毒,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和正确执行法律,依法处理人民内部的各种纠纷,同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2011年4月2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青 少 年 是 国家 的 希 望 、 民族 的未 来 ,建 设 社
国家各 项 事业健 康发展 。二 是加 强 中 国特 色社会 主 义法律 体系学 习宣 传 。明确要 求深 入学 习宣 传
中国特色 社会 主义法 律体 系形 成 的重 要 意义 、基
( 案) )作如 下说 明 。 草 》 法制宣传教 育是 实施依 法治 国基本 方略 ,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 的一项基 础性 工作 。深 入开
建设社 会主义 政治文 明 的新要 求 ,坚持 法制宣传
教育 与社会 主义核心价 值体系 教育相结 合 与社 会主义 法治理念 教育相结 合 、与社会主 义公 民意
全 国人 民代 表大会 常务委员 会公报 2 1 4 0 1.
关于 《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
决 议 ( 案 ) 的说 明 草 》
— —
21 O 1年 4月 2 0日在 第十一届全 国人 民代表 大会 常务委 员会 第二 十次会议上
司法部部长 吴 爱英
全 国人 民代 表大会 常务委员 会 :
法 教育 ,形成人 人学 法守法 的 良好社会 氛 围 。为
深入贯彻 落实 党 的 十七 大和 十 七 届 五 中全会 精 神 ,推进 全 民法 制宣传 教育深入 开展 ,根 据党 中 央 、全 国人 大 、国 务 院 的 指示 精 神 , 中央 宣 传
部 、司法 部通过 深入调查 研究 ,在广泛 听取各地 区 、各部 门和社 会各界 意见基础 上 ,提 出 了 《 关
展法 制宣传 教育 ,努力 营造 人人学 法守 法 的社会 氛围 ,对 于全 面落实 依法 治 国基 本方 略 、加 快建
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4月22日)
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4月22日)吴邦国【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年(卷),期】2011(000)004【摘要】本次常委会会期不长、内容重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审议了4件法律草案,通过了3个修改法律的决定,听取审议了2个专项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等其他事项,会议开得很成功。
【总页数】3页(P395-397)【作者】吴邦国【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22【相关文献】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J],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审议情况和修改意见的报告——2011年4月22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J],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1年4月22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J],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煤炭法和建筑法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1年4月22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J],5.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6.10•【文号】•【施行日期】2021.06.10•【效力等级】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法治建设正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6年至2020年,全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重要成果,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体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特作决议如下: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宣传民法典,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深入人心。
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017修正版-学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河源市2017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一、单选题1. 《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收藏违法获得或者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重点保护恐龙化石的,由县级以上______依法没收有关恐龙化石,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A.公安部门B.环境保护主管部门C.文物主管部门D.国土资源主管部门2.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与其()保持一致。
A.业务领域和范围B.组织机构和代码C.工作地点和内容D.标识和标志3. 河源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的______制度,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
()A.日常管理制度B.综合保护制度C.日常维护制度D.日常巡查制度4. 《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自_______起施行。
()A.2017年3月4日B.2017年3月5日C.2017年3月6日D.2017年3月7日5.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确保《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得到切实执行。
A.监督检查B.组织实施 C.宣传推广6. 以下不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的事项是:()A.公证机构变更名称B.公证机构变更办公场所C.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D.公证机构变更执业区域7. 法律援助申请人、受援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处理答复不服的,()A.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B.只能提起行政复议C.只能提起行政诉讼D.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8.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学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A.”4.15”B.“6.26”C.“12.4”D.“10.1”9.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在接到案件调查部门移送的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材料之后确定听证主持人,并应当于举行听证()日前给当事人、听证参加人送达听证通知书,并通知案件调查人员。
宪法及相关法条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4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英文版)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1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12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暂行办法1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15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17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1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19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20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21残疾人权利公约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2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6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试行)2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8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30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3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3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34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35法规规章备案条例36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37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38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39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40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4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4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44反分裂国家法45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46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47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4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49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50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51法官行为规范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5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54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55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56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57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58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59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60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6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62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63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64宗教事务条例6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6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法官权利的若干规定6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6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6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70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71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72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7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7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75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1999-2003)76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7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78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79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80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说到才女,不少人会想到民国时的“合肥四姐妹”,进而感叹合肥张家是个风水宝地。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2.03.08•【文号】•【施行日期】2012.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是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经过五个五年全民普法教育,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条件限制,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教育形式单一,工作水平相对落后,存在一些盲点和死角。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参与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逐步深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和任务(一)总体目标通过深入持久的法治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
2、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3、突出宣传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
加强对市场经济、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支持。
4、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一)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开设法治专栏、专题节目,制作播出法治公益广告,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法治信息,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开展主题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鼓励创作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如法治戏曲、法治小品、法治动漫等。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天津”的决议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建设“法治天津”的决议
【法规类别】法律宣传教育
【发布部门】天津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1.05.19
【实施日期】2011.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天津”的决议(2011年5月19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至2010年,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和完成,实现了确定的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任务尤为突出、更加紧迫,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我市“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天津经济和社会发展再上新水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建设“法治天津”,有必要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市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使全体公民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养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01.04.24•【分类】审议意见正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1年4月24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绪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国务院、中央军委提请审议的国防教育法(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
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发中央有关部门、军队、各地方征求意见;到广西、海南、广州进行调查,听取了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军队的意见;法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邀请中央有关部门、军队座谈,征求对国防教育法(草案)的意见。
在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法律委员会于4月9日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中央军委法制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4月18日法律委员会再次进行了审议。
法律委员会认为,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激发爱国主义精神的有效途径,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居安思危,加强国防教育,制定国防教育法十分必要。
草案总结了国防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内容基本可行。
同时提出了以下主要修改意见:一、草案第三条规定:“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和必要的军事技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有的常委委员和地方提出,掌握必要的军事技能的要求过高,很难完全做到。
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草案第三条修改为:“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二、草案第七条规定:“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在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国国防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协调。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一、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宣传报道的法律依据及重大意义依据《监督法》有关规定,要向社会公布或向社会公开的原则,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听取专项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听取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其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或公开。
《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情况要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监督。
公开原则是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的重要保证。
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活动准则。
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向社会公布,是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工作透明度的客观需要,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民主法制意识和人大制度观念,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的必然要求,这对于推进依法治市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促进全市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人大常委会、新闻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制订缜密计划,精心组织安排,切实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常委会会议的宣传报道对常委会会议的宣传报道。
常委会举行全体会议的消息,新闻单位要作为要闻刊播,在会议期间要集中突出地报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人事任免名单和发布的公告,会议内容,要在当日或次日刊播。
记者要深入各讨论组,认真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专题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加强对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道,特别是要加强对审议的焦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深度报道,以提高人大依法监督的质量,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五五普法内容
“五五”普法常识宣传内容2010-05-271、什么是“五五”普法《规划》: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简称“五五”普法规划)。
2、全国人大在何时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06 年4 月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3、“五五”普法开始时间:2006 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
4、“五五”普法规划起、止时间:2006 年至2010 年。
5、“五五”普法规划可划分为几个阶段:可分为3 个阶段,即:①宣传发动阶段:2006 年上半年;②组织实施阶段:2006 年下半年至2010 年;③检查验收阶段:2010 年。
6、“五五”普法的基本原则是:①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③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④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
7、“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8、“五五”普法主要任务:(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二)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六)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
(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9、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普法考试判断题答案 法制考试答案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20分)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2、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3、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4、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6、吴邦国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指出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不搞(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
7、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取得的重大成果。
8、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9、政府立法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切实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0、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11、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12、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
13、要把行政调解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建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审议情况和修改意见
见 ,提 出 了决议 草 案建议 表决 稿 。现将 主要修 改
意见 报告 如下 :
针 对性 ,提 高实效 性 。据此 ,建议 表决稿 将决议 草 案第二 、三条合 并作 为第二条 ,将标题 修改为
4 1 5
全 国人 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 员会公 报 2 1 4 0 1・ “ 一步增强 法制 宣 传教 育 的针 对 性和 实 效性 ” 进 ,
全 国人 民代表 大会 常务委 员会公 报 2 1 4 0 1・
全 国人 民代表 大 会 内务 司法 委 员 会
关 于 《 于 进 一 步 加强 法制 宣传 教 育 的决 议 关 ( 案 ) 审 议情 况 和 修 改 意 见 的报 告 草 》
— —
2 1 年 4月 2 O1 2日在 第十一届 全 国人 民代表 大会 常务 委 员会 第二 十次会 议上
对 不同对象 提出不 同的学习 宣传重点 ,特别强调 “ 大公务员尤 其是 各 级 领导 干 部要 带头 学 习宪 广 要平 台和示 范带动作 用 。二 是强调要 完 善公务 员
法律学 习培训 制度 ,把 法制宣 传教育 纳入公 务 员
理论学 习规划Βιβλιοθήκη 和各类 干部培 训教 学课 程 。三是 强
组成 人员认 为 ,决 议草 案体 现 了新 形 势下普 法工
作 的新 特 点 ,是积 极进 取 、与 时俱 进 的 ,提 出 的
各项要 求 和措施是 可行 的 ,同时 ,也 提出 了一些
修 改 意见 和建 议 。4月 2 1日, 内务 司法 委 员 会 召开会 议 ,根据常 委会 组成 人员 的审议 意见 ,对
的 ,取 得 了 明 显 成 效 。 同 时 认 为 ,随 着 中 国 特 色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效 的实 践 ,不 断增 强 依 法 决 策 、依 法 行 政 、公 正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 的现实需求 ,人 民群众 日益增 长 的法律要求 ,都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 出了新 的更高要求。为推进和保障我省 “ 十二五”时期经 济社会发展 , 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全面落实
获育
21. 9 : —4 0 1 () 31 4 1
Li lng f o Ed c to e u ai n
福 建省人 民代表 大会 常务 委员会 关 于进 一步加 强法制宣传教 育的决议
(0 年 7月 2 福 建省 第十一届人 民代表 大会 常务委 员会 第二十五 次会 议通过 ) 21 1 8日
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 ,结合道德
品质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 ,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
平 ,从 2 1 年到 2 1 年在我省公 民中组织实施 01 05
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现特作决议如下 :
一
宣传教育 ,引导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
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 民。要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法 制宣传教育重要 阵地作用 ,保证 中小学校法制教
取 得 的伟 大成 就 ,为 促 成 社会 共 识 奠 定 基 础 ,维
育 ,增强诚信经 营 、依法管理和抵御风险的意识 和能力 。广泛宣传与城乡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 相关 的法律法规 ,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 、表达 诉求 、化解纠纷 ,提高群众参与基层 自治和其他
社 会管 理 活动 的 意识 和能力 。
司法 的能力 ,切 实改善领导方式 和执政方式 ,做 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 的表率。要完善并落实公务 员法律学习培训制度 ,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务 员 理论 学 习规划 和各 类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课 程 。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内容摘要】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的根本目标是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保证社会有序运转。
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益;才能不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才能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客观要求。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我们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不断增强各级党委、政府法治化管理水平,尤其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推进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普法决议的请示(送审稿)
县司法局关于报送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草案)》的请示县政府:2006年9月5 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06年11月8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全面部署了“五五”普法工作。
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决议,“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依法治县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全县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今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全国“六五”普法规划(中发〔2011〕6号),为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精神,做好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工作,特报请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妥否,请批示。
附件:1、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草案)》的议案(代拟稿)2、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草案)3、《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草案)》的说明二○一一年五月九日(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1: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草案)》的议案(代拟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9月5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已于2010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完毕,基本实现了预定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
见证民主法治进程30年——依法行政大事记
见证民主法治进程30年——依法行政大事记依法行政大事记起步阶段(1978年至1989年1●1978年,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中央T作会议上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重新确立了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最高地位.●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确立了宪法和法律在社会管理中的最高地位.●1987年l0月,党的十三大从宏观上提出了改革开放背景下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任务.强调”法制建设必须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民主和专政的各个环节,都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立阶段(1989年至1999年1●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正式提出各级政府都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1999年3月.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被载人宪法.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也逐步确立起来.●1989年至1999年的l0年期间,我国先后制定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一系列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全面推进阶段(1999年至今1●1999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并于同年l1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了部署.●2000年至2001年,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全面清理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03年3月,国务院修订《国务院工作规则》,将依法行政确立为政府工作的==项基本准则之一,并明确规定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2003年,重点抓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标志着我国依法行政工作进入了全面深化阶段.●2005年,重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2006年,重点推动行政复议工作.~2007年至2008年,重点抓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来源:中国法制信息网2008-11-19)司法大事记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明确提出推进司法改革.●199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检●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我国建国以务公开的决定,2006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来第j部宪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务公开的意见》,增加12项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的工作制●1979年,我国制定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度,办案规程等方面的内容,最大限度地实行检务公开.法,颁布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199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关于严格执行公●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200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青反革命集团案作出判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确定依法公开,●1990年,我国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据此法院行政审及时公开和全面公开的原则. 判有了全新的发展.~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1991年,民事诉讼法正式颁布实施,基本形成了与我革的任务.国国情相适应的民事诉讼制度.~2004年,中共中央颁布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1995年,法官法颁布实施,以此为契机,法官职业化进步意见,对司法改革做出全面部署.程加快.~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1995年,检察官法颁布实施,初任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度的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选任考试暂行办法,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等7个配套规定也先后人民陪审员5万余人,参与审理案件120多万件.出台,检察队伍走上法制化轨道.~2006年起,我国各级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推行●1995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反贪污贿赂总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地方各级检察院也陆续设立反贪污贿赂工作局.0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1996年,1997年,刑事诉讼法,刑法修订,无罪推定,罪结束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下放26年的历史.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现代法律原则得以确立.02007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建会主义司法制度.想(来源:中国法制信息网2008—1卜19)《人大论坛》20o8.1245。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6年至2010年,我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和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
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有序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任务更为突出、更加紧迫,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有必要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
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自觉性;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法制宣传教育最有效的实践,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不断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做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品质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应当重点学习掌握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观念。
要在城乡基层群众中重点宣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提高群众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三、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为群众所喜闻乐见,力戒形式主义。
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要继续履行好社会责任,通过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
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媒体、移动媒体等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要努力办好普法网站,充分发挥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在法制宣传中的重要平台和示范带动作用。
要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完善并落实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制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务员
理论学习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课程。
要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法制宣传教育重要阵地作用,保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
要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善于运用典型案例剖析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法治实践活动,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
各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执法主体的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法制宣传教育要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要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投入,努力为基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条件。
五、加强对本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