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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培训》课件

《公司法培训》课件

公司法的立法目的和原则
总结词
公司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促进经济发展。
详细描述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等程序,规范了公司的管理和运作,确 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同时,公司法还强调了股东权利的保护,维护了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总结词
公司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以及 非法人企业参照适用。
领取营业执照
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登 记,并发给营业执照。
公司的注册资本
01
注册资本是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 出资额或股本总额。
02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根 据公司类型和地区经济 发展状况而有所不同。
03
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 ,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 于注册资本的20%。
04
公司注册资本应当以货 币形式出资,不得以非 货币形式出资。
变更程序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依法 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变更效力
公司组织形式变更后,原公司债务由变更后的公 司承继
06
公司解散与清算
公司解散的原因和程序
公司解散的原因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公司解散的原因和程序
01
02
03
董事会的定义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和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
董事会的职权
制定公司的具体经营计划 和投资方案、管理和使用 公司资产、代表公司进行 对外谈判和签约等。
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 三年,可连任。

2024全新公司法培训课件

2024全新公司法培训课件
终止程序
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通知债权人并 公告、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等步骤。
案例分析:公司设立、变更与终止实例
01
02
03
案例一
某科技公司设立过程及要 点分析
案例二
某餐饮公司变更经营范围 及流程解析
案例三
某贸易公司因经营不善被 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处 理过程剖析
03
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与权限

刑事责任认定及追究程序
刑事责任认定
违反公司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如虚报注册资本、提交 虚假材料等。
VS
追究程序
刑事责任追究需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等程序。在追 究过程中,应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 保程序公正。
民事赔偿责任承担方式
赔偿责任主体
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
2024全新公司法培训课件
目录
• 公司法概述与基本原则 • 公司设立、变更与终止 • 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 股东权益保护与纠纷解决机制 • 法律责任与处罚规定 • 2024年义及适用范围
公司法定义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设立、组织、 运营、变更和终止等过程中各种 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赔偿范围与标准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具体标准根据案件情况而定。 在赔偿过程中,应遵循填平原则,确保受害人得到充分救济。
诉讼程序与执行
民事赔偿诉讼需经过起诉、审理、判决等程序。判决生效后,如被告 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
06
2024年新公司法修订内 容解读
新增条款内容及其影响分析
股东权利

《公司法》培训课件

《公司法》培训课件

《公司法》培训课件一、教学内容1. 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包括公司的定义、公司的法律地位、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等。

2. 公司的种类: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等。

3. 公司的设立:包括设立的条件、设立的程序、设立的文件等。

4. 公司的运营: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设置和运作,以及公司的财务、合同、商标等方面的管理。

5. 公司的终止:包括终止的条件、终止的程序、终止后的清算等。

二、教学目标1. 使学生了解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和公司的种类。

2. 使学生掌握公司的设立和运营方面的知识。

3. 使学生了解公司的终止条件和程序。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教学难点:公司的设立和运营方面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教学重点: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公司的种类、公司的终止条件。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教具:投影仪、电脑、黑板、粉笔。

学具:教材《公司法》、笔记本、文具。

五、教学过程1. 实践情景引入:通过一个案例,让学生了解公司法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2. 教材内容讲解:按照教材的章节和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3. 例题讲解: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公司法知识。

4. 随堂练习:通过一些选择题和问答题,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

5. 板书设计:将教材内容进行梳理,用板书的形式展示给学生。

6. 作业设计:题目:一、选择题1. 下列属于公司的是()A. 合伙企业B. 个人独资企业C. 有限责任公司D. 国有独资公司答案:C2. 下列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是()A. 股东人数较少B. 股东人数较多C. 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D. 股东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答案:AC二、问答题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什么?答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股东的责任限于其出资额。

2.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答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股东人数较多、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等。

六、课后反思及拓展延伸通过本节课的教学,让学生了解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公司的种类、公司的设立和运营等方面的知识,为学生以后的学习和就业打下基础。

最新《公司法》基础知识讲座PPT课件

最新《公司法》基础知识讲座PPT课件
(2)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 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 因此,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企业的投资主体。
(3)银行在职员工不得作其它企业的投资主体。
2、企业法人可以作为公司股东。那些企业法人不可 以作股东呢?有法律规定的特殊行业的企业不能作 股东。
3、社会团体(含工会、职工技协)、事业单位及民 办非企业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作为公司股 东或投资开办企业法人,但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 的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的除外。工会兴办企业,应 经县以上工会批准。
八、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的书面文件。根据我国《公司法》 第11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在公司设立及其 运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公司法》第2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 公司经营范围; (三) 公司注册资本 (四)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和出资时间 (六)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2、字号
字号是公司名称的最重要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公司 名称中与其他公司名称相区别的特有部分和主要标志。 字号一般应由两个以上的汉字或者少数民族文字组成, 其内容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确定。字号不得包含下列内 容和文字:(1)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导的;(3)外国国家名称、 国际组织名称;(4)政党名称、党政机关名称、群众 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 名称除外)、数字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使用 的内容和文字。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 理人的证明;

2024版《公司法》精品PPT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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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精品 PPT课件
2024/1/30
1
目录
• 公司法概述 • 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 公司的资本与股份 • 公司的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 公司的法律责任与纠纷解决
2024/1/30
2
01
公司法概述
2024/1/30
3
公司法的定义与性质
公司法的定义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设立、组织、活动、解散以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股份的转让
包括协议转让和集中竞价转让两种方式。协议转让需要双方达成协 议并办理过户手续,集中竞价转让则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
股份转让的限制
如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限制,以及公司章 程可能对股份转让做出的其他限制。
2024/1/30
13
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
2024/1/30
公司债券的发行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 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需要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4/1/30
22
06
公司的法律责任与纠 纷解决
2024/1/30
23
公司的法律责任概述
公司法律责任的种类
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因违反行政法规而需承担的责任,如罚款、 吊销营业执照等。
2024/1/30
民事责任
主要涉及合同违约、侵权行为等,公司需承 担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责任。
2024/1/30
16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2024/1/30
解散原因
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 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等。

最新《公司法》基础知识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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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 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 因此,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企业的投资主体。
(3)银行在职员工不得作其它企业的投资主体。
2、企业法人可以作为公司股东。那些企业法人不可 以作股东呢?有法律规定的特殊行业的企业不能作 股东。
3、社会团体(含工会、职工技协)、事业单位及民 办非企业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作为公司股 东或投资开办企业法人,但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 的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的除外。工会兴办企业,应 经县以上工会批准。
(三)出资方式
1、货币出资。
2、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
实物是指房屋、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零部件等有形财 产。知识产权是无形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是智力劳动取得 的成果并由智力劳动者依法对其成果享有的权力。它包括① 著作权,②专利权,③商标专用权,④非专利技术,⑤其他 有关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 土地,依法明确给单位或者给个人使用的权利。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三)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违法活动的处罚
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11条 规定,违反本规定,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 骗手段取得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由公司 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吊 销公司营业执照。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 明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 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 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 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 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 份证复印件。

公司法培训(一)

公司法培训(一)

能够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并对其进行控制和支配的公司
是母公司,或者称为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
的股份被另一家公司拥有,并被该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尽管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体现着控制和依附的关系,但就法律地
位而言,两者却都具有独立的法公司与分公司
的公司;外国公司是与本国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指经过东道国
(即本国公司所在国)许可在该国从事经营活动、但不具有东道国国
籍而具有他国国籍的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国籍的确定标准采用的是设立准据法国籍
主义和设立行为地国籍主义的双重标准。
Page 5
一、公司法概述
3.母公司与子公司
这是按照公司之间的控制与依附关系划分的。
(一)公司设立概述:
发起设立:又称“单纯设立”或“同时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
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
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
的方式。
注意:
设立不等于设立登记,后者是一套程序。
这是按照公司的管辖关系进行划分的。
总公司,又称为“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用以管辖公司全部
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
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的分支机构。
Page 6
一、公司法概述
注意: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承担违约责任。”
Page 11
二、公司的设立
思考:股权为何可以出资?
Page 12
二、公司的设立

《公司法》培训讲义一

《公司法》培训讲义一

公司法》培训讲义一、 公司法总论(公司法 4、 6、 7、 9、 12、 13、 14、 15、 16、 20、 21、 22、 96、 217 条,合同法 50 条,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一)公司的特征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⑴依法设立: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由登记机关发放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公司成立之日; 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由发证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⑵财产独立:公司作为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 可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股东一旦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标的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成为公司财产, 股东由此 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相互分离。

⑶独立责任: 公司必须在自主经营的基础上自负盈亏, 用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债务; 股东的财产风险仅限于出资部分(与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的原则区别)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又称“刺破公司的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 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 系中的特定事实 ,个人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 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恶意 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和社会公益,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关联交易,关系人利用关联关系进行交易 ,关系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3、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二)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公司权利能力的起止起于成立即领取营业执照签发,止于注销登记。

破产清算过程中仍有权利能力。

2、权利能力的限制⑴经营范围的限制:限于公司章程中对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适用善意第三人原则,注重对第三人的保护。

公司法培训讲义

公司法培训讲义

公司法培训讲义最新公司法于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并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这是1994年公司法实施以来的第四个版本。

第一部分公司法主要内容:一、公司、公公司、子公司的概念。

1、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并依照公司法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二种。

2、分公司:公司设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

如各门市部。

3、子公司:由公司投资设立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

二、公司登记管辖1、登记机关: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2、登记管辖:分级管辖与属地管辖相结合原则:国家工商局登记:(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资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如直俏企业(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省工商局:(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市、县工商部门:上述以外的公司及上级授权登记的公司。

三、公司登记事项。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以前还有实收资本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2024年度《公司法》培训课件

2024年度《公司法》培训课件
作用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
《公司法》的体系结构
总则
规定《公司法》的立法宗旨、适用 范围、基本原则等。
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规定公司的设立条件、程序,公司 的变更与终止等。
公司的组织机构
规定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 会的组成、职权等。
03
公司的组织机构与职权
2024/3/23
11
股东会与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 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 针和投资计划;
2024/3/23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 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 告;
12
股东会与股东大会的职权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
股东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违反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行为, 如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泄露公司机
密等,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因违法行 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为,如未依法设 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将承担相应 的行政责任,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营 业执照等处罚。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如欺诈发行、虚 假陈述等,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还 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公序良俗 的,还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 偿损失等。
2024/3/23
公司变更的类型
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类型、股东等事 项的变更。

新《公司法》重点培训讲义

新《公司法》重点培训讲义

新《公司法》实施的
07
影响与展望
对企业的影响与挑战
企业运营灵活性增强
新法放宽了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方 面的限制,使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更加灵活地调整经营 策略。
企业治理结构需调整
新法加强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对董事会、监事会、高 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进行了明确规定,企业需相应调 整内部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投资环境改善
修订《公司法》有助于改善中国的投 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 推动经济发展。
新《公司法》旨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保护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修订内容概述
降低注册资本
新《公司法》降低了设立公司 的注册资本门槛,为创业者和
小微企业提供更多便利。
股东权利保护机制
新《公司法》建立了股东权利保 护机制,包括股东代表诉讼、异 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等,以应 对公司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股东出资与股权转让
股东出资形式
新《公司法》放宽了股东出资形式, 允许以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非货 币财产出资,提高了公司融资的灵活 性。
股权转让规定
新《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规定进行 了完善,包括股权转让的程序、条件 、效力等,以保障股东的自由转让权 。
股东人数
新《公司法》降低了注 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 允许注册资本分期缴纳。
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股
东人数上限。
公司类型
明确了股份有限公司和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
件和要求。
注册地要求
规定公司必须在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地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法培训_图文_2023年学习资料

公司法培训_图文_2023年学习资料

2.公司的转投资与担保-①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 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①公司为他人提供担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规定,不得超 规定限-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或者实 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对该担保事项进行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利 关-系股东表决权排除”-⑨上市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且经出 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注意:-O公司可以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②但此种担保只 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无权做出决议,而且适用“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排除”的决议规则。
2.公司是社团法人,具有社团性。(非财团法人)-·公司属于社团组织,其社团性表现为它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 出资组-成。-·有限公司具有完全的社团性,其股东为2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同样体现了公司的社团性,只是法 允许存在例外情形。-3.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公司的营利性是公司区别于非营利性法人组织的重要特征 营利法人的宗旨-是获取利润并将利润分配于成员(出资人或股东),而非营利法人的宗旨是发展-公益、慈善、宗教、 术事业等,它们即使从事商业活动赚取利润,也只是以营-利为手段。-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是指 东除按认缴的出资(认缴的股份)缴足出资-款外,对公司的债务不负其他责任。也即“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或以其认 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培训477f96fa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23_--_公司法培 课件_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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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 爱豆丁 JUST DO IT
修改背景——时代烙印

公司法从酝酿到正式出台,其背景主要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先是国 企改革,进而提出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和建立现代企 业制度。 我国公司法所被赋予的基本任务和所体现的基本精神,可以说为企业 改革(主要是国企改革)设定法律途径和组织形态,促进现代企业制 度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育。 中国公司法的出台,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思想酝酿和试点实践,是“摸 着石头过河”的产物,是对西方国家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的沿 袭与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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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修改的历史与背景

历史回顾 修改背景
时代烙印 成就 缺陷&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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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改的历史回顾
◆1993年12月29日
八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公司法。
◆1994年7月1日
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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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改的主要特点

5 、开放性公司法:立足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同时 借鉴国外的相关先进制度,与国际接轨,推进资本市场的 进一步开放


6、安全型公司法:兼顾效率与安全、并重兴利除弊
7、人本型公司法:强调公司社会责任 8 、立法技术娴熟的可操作型公司法:同时推进“两法” 修改,优化法律结构,细化规定,使规范更具操作性
公司法培训讲义
目 录

课程目的与要求 公司法修改的历史与背景 公司法修改的主要特点 公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公司法修改对上市公司的意义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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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的与要求

帮助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掌握公司法 修改后应知应会内容。 促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对公司法修 改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的认知,强化自律意 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No.229.本法施行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有限责任公司 规范意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登记成立 的公司,继续保留,其中不完全具备本法规定的条 件的,应当在规定的限期内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 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1993)
第229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 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 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 国务院另行规定。”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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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背景——成就

公司法的颁布与实施对我国恢复建立商事公司制度,推动 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走公司 制之路,促进公司上市融资,指导各市场主体的规范运作, 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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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背景——缺陷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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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整体结构的变动

修改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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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整体结构的变动
公司法经过这次修订,对原有章节结构和条款规定进行了优化整合。 条文由原来的230条缩减为219条。 在章节结构上,修改后的公司法由原来的11章增加为13章,新增“有 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和义务”两章;(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一章中)新 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一节,(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一章中)增加)“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一节,删去“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一章中第三节 “上市公司”,将该节有关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内容调整到证券法中, 个别条款的相关内容(第151、156条)调整到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 别规定一节中(第121条、146条)。
No.131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 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 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公司 资本公积金。 股票溢价发行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 定。(1999)
第131条删去第2款,修改后为: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 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 金。 股票溢价发行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2004)
◆1999年12月25日
修改第六十七条和第二百二十九条。
◆2004年8月28日
删除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
★2005年10月27日
十届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面修改后的《公司法》,将于 2006 年1月1日生效。 爱生活 爱豆丁 JUST DO IT
No.67.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 资产实施监督管理。(1993)
第 67 条修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者 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 表参加。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 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1999)




缺少对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义务及其法律责任的 规定,不能满足建立社会信用制度、维护交易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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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法修改的主要特点

1 、服务型公司法:放低市场门槛,丰富组织行为形式, 鼓励投资创业,拓宽就业路径 2 、市场型公司法:市场化取向,放松管制,强调商事主 体自治,删除或修改了许多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管制性规 定。 3 、平等型公司法:善待国有公司和民营公司、中资与外 资、自然人与法人投资等不同市场主体,强调营造公平的 竞争环境 4 、护权型公司法:以投资者为本,全力构建投资者权益 保护机制,平衡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

设立门槛过高,难以满足社会资金的投资需要; 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权利义务 需要进一步明确; 对股东尤其是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制度不够完善,对公司债权人、 其他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利益也缺乏有效保护手段; 关于股份发行、转让和上市的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公司投融资活动的 实际需要; 对上市公司监管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不利于 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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