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公务员条件义务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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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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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制度发布时间:2020-02-12公务员制度(一)公务员1、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

也包括在其他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1)公务员的权利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有权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和享有保险、福利待遇;有权参加培训;提出批评和建议权;有权提出申诉和控告;有权要求依法辞职;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务员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义务;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服从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管理机构是国家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的需要,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辞退、退休等事项实施管理的组织。

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系统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各部委、直属机构、办公机构等内设的人事局,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中设立的人事部门构成。

1、综合管理机构综合管理机构指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中设立的、具有多种管理功能,管理职权不限于本级部门,管理对象主要是事务而非公务员个人,管理权限具有宏观性、间接性特征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综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1)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2)对同级政府各部门的人事机构和下级人事部门进行业务指导;(3)对某些管理事务进行跨部门地区的组织协调;(4)根据管理权限的划分,行使审核、审批权;(5)对公务员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2、部门管理机构公务员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是各部门内部的人事机构。

部门管理机构,受本部门行政首长的领导,对其负责,同时接受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在本部门执行公务员管理的职责。

公务员的义务

公务员的义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行为规范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傅思明第一讲确立公务员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的重要性1、公务员能否正确行使权力,执政为民,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威望;2、公务员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正;3、公务员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政府为公众服务的水平。

第二讲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一)公务员义务1、公务员的义务是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公务员行为的准则。

2、公务员的义务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3、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必要性在于:一是有助于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感;二是有助于加强人民对公务员行为的监督。

4、公务员义务的内容《公务员法》第12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二)公务员的权利1、公务员的权利是公务员顺利执行公务的基本保障,公务员的法律地位主要通过其权利表现出来。

2、公务员权利是公务员队伍稳定性和连续性的保证。

一方面保证公务员安心工作;另一方面消除公务员个人顾虑,严格依照法律履行职责。

3、公务员权利的内容《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作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第三讲落实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行为,提高公务员从政能力(一)公务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律格言】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1、关于建立公务员宣誓制度的问题和法律。

自考本科行政管理--《公务员制度》权利与义务的含义和意义

自考本科行政管理--《公务员制度》权利与义务的含义和意义

一、权利与义务的含义1.权力与权利的异同:权力power,与强制力相呼应,如果不遵守,就会有强制力去强制执行,主语是国家、官员、领导等。

权利right,和利益相关,与义务相对应,履行了什么义务,就要行使什么权利,享受什么好处。

主语是个人。

2.公务员的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公务员可以享受或者可以做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公务员权利的特性自主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行使规范性:由法律赋予保障性:国家对公务员权利实现的承诺3.公务员的义务: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公务员义务的特点:非自主性: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履行义务规范性:只能由法律设定强制性:国家度公务员义务履行的强迫一个人在社会上有公民、公务员两种身份。

若以公民身份行为就应享有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若以公务员身份行为就应享有公务员权利和履行公务员义务。

公务员法中的权利义务是与公务员身份而非公民身份相联系的权利义务。

二、明确权利与义务的意义1.有助于明确公务员与所在机关的法律关系2.有利于形成一支稳定、高效、廉洁、优化的公务员队伍3.有利于提高机关公务员管理的法治化水平02权利一、权利的立法模式“集中型的列举+概括”立法模式1.获得工作条件权2.身份保障权3.获得报酬权4.参加培训权5.批评建议权6.申诉控告权7.申请辞职权8.其他法定权二、权利的具体解析(一)获得工作条件权工作条件是指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办公经费以及医疗卫生条件等。

工作条件与工作职责相应相称工作条件和工作职责的变动性工作条件的公共性(二)身份保障权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目的:限制有任免权者的职务处分权和纪律处分权,以确保公务员职务或身份的独立性和相对独立性。

法定事由:必须在公务员法中有明确列举。

法定程序:在相关人事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干部政策中有明确规定。

公务员的职责与权力

公务员的职责与权力

公务员的职责与权力公务员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拥有重要的职责和权力。

他们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民生福祉以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围绕公务员的职责和权力展开论述,并就其应如何行使权力提出建议。

一、职责作为国家公务员,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服务公众:公务员必须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他们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耐心解答人民群众的疑问和需求,协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充分体现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 执行职务:公务员必须忠实履行职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

他们应当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并掌握相关政策措施,具备辨别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国家政策有效执行,为国家决策提供科学、全面的参考意见。

3. 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社会管理者,公务员应当积极参与社会稳定工作。

他们需要通过有效的管理和调解手段,解决纠纷和矛盾,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4. 公正执法:作为执法者,公务员必须在遵守法律程序和原则的基础上,公正、公平地履行执法职责。

他们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

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权力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二、权力公务员作为行政管理系统的从业人员,行使着一定的权力。

1. 行政决策权:公务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行政决策权。

他们可以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制定行政规章和决策,推动公共事务的顺利进行。

2. 执法权:公务员在维护社会秩序和管理工作中,拥有一定的执法权。

他们可以根据法律授权,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和处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行政管理权:公务员在行政管理中享有管理权力。

他们可以对工作流程、人员配置和资源调配等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权力的行使原则公务员在行使权力时,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以确保权力的合法、公正和高效行使。

公务员条件、义务与权利

公务员条件、义务与权利

二、公务员条件的内容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公务员条件的内容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节 国家公务员义务与权利
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概念 二、国家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 三、国家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 四、关于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思考
权利的内涵和外延
所谓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 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 平等权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 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 丧失劳动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章 国家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 权利
第一节
公务员的条件
一、公务员条件的概念 二、公务员条件的内容
一、公务员条件的概念
公务员的条件是指担任公务员应当具 备的基本资格
二、公务员条件的内容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十八周岁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明确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目的 我国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是总结、概括我国干部人事管理 的经验,借鉴吸收国外有益经验的结果。 我国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有利于推进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 设。 对公务员义务的设定,是公务员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 务的有效约束。 对公务员权利的确认,是公务员行使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 有效保证。 对公务员义务权利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权利意识和责任 意识,使他们依法享有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 我国公务员义务权利的规定,有利于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讲续_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讲续_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20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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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联邦公务员法》第31条第4项规定:“只有当公务 员严重损害公务并继续损害公务时,才给予停职或撤职的 处分。” 法国:《公务员总章程》第22条规定:“任何公务员在工 作后享有包括工资、家庭负担补助、住房津贴的一份报酬。 工资额或者根据本人的职称或级别决定,或者根据本人所 任命的职务决定。工资内还附加有交际津贴费、加班费、 重活费或危险工种补助,或移居国外补助、服务方式津贴 和其他可能的各种津贴。”
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两层含义: 一是公务员有权获得工作条件的保障。如办 公地点、用品等。 二是这种工作条件的保障是与公务员的职责 相适应的。履行职责所必须,但又仅限履 行职责期间。
公务员对上级的错误决定可以说“不”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公务员不 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第五十四条增加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 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 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 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 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 上级负责,该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 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 相应的责任。”
统整个期间内必须履行的各种义务,是公务员义务的主体。 退出公务员系统后的义务:是脱离公务员系统,解除公 务员法律关系后依法应该履行的义务。 作为的义务:以命令性法律规范设定的公务员必须作一
定行为的义务。
不作为的义务:以禁止性法律规范规定的公务员不得作
一定行为的义务。
(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概念
第四讲 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
公务员法律关系
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公务员与国家之 间是一种特别的权力关系;另一种认为公 务员与国家之间是一种简单的雇佣关系。 两种身份:公民、公职人员 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

《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全文

《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全文

《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公务员的选拔、录用、培养、管理和监督工作,维护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党和人民政府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中担任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或执法执纪岗位的人员。

第三条国家公务员管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实行职位管理、用人机制。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维护党的领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恪守公务纪律,服务人民,勤勉尽责,廉洁奉公,保守国家秘密。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二)具备从事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三)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平和职业操守;(四)年龄、学历、资格条件等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章招考与录用第六条国家公务员的招考和录用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国家公务员招考工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宣传,并建立招考信息发布和查询制度。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招考按照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招考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要求,制定招考计划,公布招考职位,设定招考条件。

第八条国家公务员招考报名一般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鼓励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报名便利性和透明度。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招考按照岗位所需的劳动者有关权益,设定招考科目和内容,组织进行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

第十条国家公务员录用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录用单位应当将招考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国家公务员录用期满和转正工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应当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二条国家公务员录用应当注重选拔有德、有才、有能、年富力强、富有潜力的青年人才,鼓励招聘退役军人和优秀大学毕业生。

第三章人员培训和管理第十三条国家公务员培训要适应职位需要和事业发展要求,通过集中培训、在职培训、海外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培养。

公务员的职责与权力

公务员的职责与权力

公务员的职责与权力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在政府机关和其他公共部门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作为国家公务员,他们肩负着维护国家利益、服务社会公众的职责,同时也享有一定的权力。

本文将从职责和权力两个方面,探讨公务员的工作内容。

一、职责公务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国家利益作为国家公务员,维护国家利益是公务员的首要职责。

他们要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全力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2. 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公务员要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以推动政府机关和公共部门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他们要具备执法能力,在法律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务,维护社会秩序。

3. 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公务员应当在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保持平衡,以确保社会的和谐和公正。

他们要负责监管和管理各项社会事务,如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4. 执行国家决策和政策公务员要贯彻执行国家决策和政策,将上级政府的决策传达到实施层面,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策建议。

他们要积极参与政策制定和决策过程,为国家治理贡献智慧。

二、权力公务员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也具备一定的权力。

这些权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决策权公务员可以参与政府决策过程,并在一定程度上对政策进行制定和调整。

他们可以提供专业意见,参与决策讨论,并通过决策将政府的意图转化为具体行动。

2. 行政管理权公务员在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拥有一定的权力。

他们可以对工作中的重要事务进行指导、安排和监督,确保政府机关和公共部门的正常运行。

3. 执法权一些公务员担负着执法职责,拥有执法权力。

他们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并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

4. 财政权公务员在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财务审计等方面有一定的权力。

他们要负责财政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职责与权力的平衡公务员的职责与权力是相互关联的,两者要保持平衡。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务员应当依法行事,确保权力的正当行使,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公务员权利和义务

公务员权利和义务

为了积极探索党政机关公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以促进桑植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我 们在当前人们最关注的公务用车改革方面,有如下几点认识。
一、当前公务用车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对车辆配置进行了严格控制,但在车辆维修、购置高档车等方面还存在一定 的问题,从我县公务用车情况来看,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公车费用成为“无底洞”,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一些单位和个人将各种无 法通过正常渠道报销的费用放到公务用车维修、保养项目中,使公务用车的成本高出 社会车辆的几倍。一些负责公务用车维修的人员收车辆修理公司的回扣,以及公务用 车使用中严重浪费等,这些超额费用都算在了公务用车经费支出上,造成财政负担重。 (二)公车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廉洁行为。公车私用现象严重,有的领导干部把公车 当成了私车,不仅自己办私事,家属、子女、亲朋好友办私事也用。有的单位配置公 务用车不是从工作需要出发,而是把它作为一种"待遇",一种"门面",车的档次规格 不断提高,在一些领导干部中出现了互相攀比的不正之风。 (三)公车使用中已出现党群、干群关系受损现象。一些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办事 全是专车。其他干部根本就用不上,甚至是急事都不行,这样在单位内部就产生了领 导干部与其他干部、主要领导干部与其他副职之间的矛盾,使单位内部班子不团结, 工作不协调,效率低。其次,领导干部下基层检查工作,车水马龙,浩浩荡荡的车队, 在公路上一路春风,走马观花,只听汇报,不深入实际,不到群众中去体察民心、民 情,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现象。 (四)公务用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一些单位的一把手,把公车当成私有财产 随意处置,行驶里程还未达到规定的一半就想方设法购新车,购豪华车,原车由一人 做主,不经过集体研究,不经过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就作 当人情送了,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公务员权利和义务》课件

《公务员权利和义务》课件

总结词
公务员权利和义务平衡
详细描述
某公务员在工作中既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 权利,又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取得 了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方面达到了平衡,实现了个人价值和社会 价值的统一。
公务员应注重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以更好 地服务社会和人民。
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的实践方式
通过具体的工作安排、职责履行、考核评价等方 式,确保公务员权利和义务得到有效实践。
3
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的实践效果
评估公务员权利和义务实践效果,及时发现问题 并采取改进措施,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效 率。
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的保障机制
法律保障
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公务员权利和义务提供法律保
公务员义务
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履 行的职责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遵守法律、执行政策、维护公共 利益等。
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性
01
02
03
维护公共利益
公务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 ,其权利和义务的行使和 履行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 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提高行政效率
明确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确保政府机构的高效运转 。
障。
组织保障
通过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 制度,为公务员权利和义务提供
组织保障。
物质保障
为公务员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 工作条件,确保其顺利履行职责

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的监督与救济途径
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公务员权利 和义务的实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救济途径
为公务员提供畅通的救济途径,包括 申诉、复议、诉讼等,维护其合法权 益。
案例二:公务员义务履行不当的案例分析
总结词

第四章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章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焦裕禄和兰考人民在治理流沙
焦裕禄同志说:“ 焦裕禄同志说:“感谢党把我 派到最困难的地方,越是困难 的地方,越能锻炼人。请组织 上放心,不改变兰考的面貌, 我决不离开这里。” 我决不离开这里。” 焦裕禄通过调查,感概万千。 他说:“兰考的贫下中农是革 他说:“兰考的贫下中农是革 命的,他们有改变家乡面貌, 由穷变富的强烈要求,就象在 一千零八十平方公里的土地上 布满干柴一样,只要崩出一个 火星,就可以引起熊熊烈火。” 火星,就可以引起熊熊烈火。”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焦裕禄
焦裕禄,革命烈士,1946年 焦裕禄,革命烈士,1946年 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被 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被 调到河南省兰考县担任县委 书记。 书记。 时值该县遭受严重的内涝、 时值该县遭受严重的内涝、 风沙、盐碱三害, 风沙、盐碱三害,他坚持实 事求是、 事求是、群众路线的领导方 同全县干部和群众一起, 法,同全县干部和群众一起, 与深重的自然灾害进行顽强 斗争,努力改变兰考面貌。 斗争,努力改变兰考面貌。 他身患肝癌,依旧忍着剧痛, 他身患肝癌,依旧忍着剧痛, 坚持工作,被誉为“ 坚持工作,被誉为“党的好 干部” 人民的好公仆” 干部”、“人民的好公仆”。 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 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 了亲民爱民、艰苦奋斗、 了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 学求实、迎难而上、 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 献的焦裕禄精神。 献的焦裕禄精神。
被“网死”的周久耕 网死”
12月17日下午,网友“伟大的人民” 12月17日下午,网友“伟大的人民”发帖抖出周久耕的弟弟是房地 日下午 产开发商。周久耕打击“降价销售的房产商” 产开发商。周久耕打击“降价销售的房产商”,与其弟有很大利益关 系。 12月23日,周久耕又被曝出儿子是建材商,以及周久耕的漂亮妻子 12月23日 周久耕又被曝出儿子是建材商, 曾公开谈丈夫的高档生活品味等消息。于是, 曾公开谈丈夫的高档生活品味等消息。于是,围绕周的亲属五花八门 的新闻,几乎充斥了各网络论坛的首页。 的新闻,几乎充斥了各网络论坛的首页。周久耕一家都被推到风口浪 尖上。 尖上。 当坏消息越来越多地传进周久耕的耳朵时,他急了。 当坏消息越来越多地传进周久耕的耳朵时,他急了。他开始恶补上 网课,每晚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网看帖, 网课,每晚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网看帖,他的妻女也时刻关注 着网络动向。 着网络动向。 据知情人透露,面对无法控制的局面,惶惶不可终日的周久耕曾组 据知情人透露,面对无法控制的局面, 织力量到网上打阻击战,力求扭转局势,但终因寡不敌众而收效甚微。 织力量到网上打阻击战,力求扭转局势,但终因寡不敌众而收效甚微。

结合实际论述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结合实际论述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结合实际论述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有权要求公务员履行其法定的应尽职责,同时也有义务保障公务员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利;公务员有忠实履行其职责的义务,同时也有权依法要求为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权益保障。

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没有一定的权利,就无法执行公务;没有一定的义务,就不能防止公务员滥用职权。

只有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才能保证公务员依法行政。

(1)公务员的义务公务员必须履行九项义务:一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是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是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六是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是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是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务员未能履行应尽义务的,即视为违纪行为,轻者进行批评教育,重者给与行政处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务员的权利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有八项:一是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是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是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是参加培训;五是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是提出申诉和控告;七是申请辞职;八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务员享有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

3.联系我国实际论述职位分类制度。

职位分类是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基础,也是公务员管理的出发点。

现代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主要由两种基本方式: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品位分类制,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职位分类制。

前者是以“人”为中心的分类,侧重人的资历条件;后者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

中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以职位分类为导向,同时兼顾和吸收品级分类的合理因素。

职位是职位分类的基础,是特定职务、职权、职责的集合体,由符合一定规格标准的公务人员担任。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第四章——公务员任职条件、义务与权利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第四章——公务员任职条件、义务与权利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4.4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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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西方国家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 容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身份保障权
1
休息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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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社权
2
辞职权
5
领取法定工资和享受 合理报酬的权利
3
申诉权
6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公务员权利受到侵犯时的权利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
4.2.2明确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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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公务员实行 管理的基本依据和重要内容。用法律的形式对公务员义务与权利做出明确具 体的规定,并以国家法律保证其实现,对于国家机关权力的准确行使和国家 公务的有效执行,对于促进各级机关的法制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应具备的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 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 条件。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 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公务员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 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 关部门组织实施。同时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因 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 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职责与权力的界定

公务员职责与权力的界定

公务员职责与权力的界定公务员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其职责和权力的界定在维护国家治理体系和推进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公务员职责与权力的边界,以期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府机构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职责的界定公务员的职责是指其在工作岗位上所具备的义务和使命。

公务员在担任行政职务期间,应秉持公正、廉洁、勤勉和延续性原则,履行以下职责:1. 依法行政:公务员应在法律框架内行使职权,依法履行各项行政职能,不得滥用职权、违法违纪。

2. 服务公众:公务员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应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同时,公务员还应积极回应公众需求、保障公众权益。

3. 维护国家利益:公务员应将国家利益置于首位,积极参与国家政策制定和重大决策,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权力的界定公务员的权力是其在行政职务范围内所拥有的能力和权限。

权力的界定是为了限制公务员的行为,防止滥用职权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

公务员的权力应遵循以下原则:1. 授权明确:公务员权力应在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防止公务员滥用职权。

2. 权力公开透明:公务员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

3. 权力相对稳定性:公务员的权力应当相对稳定,避免因政策变动导致职责和权力的频繁调整,保障公务员稳定发挥作用。

三、职责与权力的关系公务员职责与权力有着内在的联系,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制约。

公务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合理行使权力,确保职责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

职责与权力的关系应遵循以下原则:1. 排他性原则:公务员的权力应与其职责相匹配,不得超越、越权行事。

2. 专属性原则:公务员履行职责时,应保持中立和专业,遵循法律、规章和行政程序。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务员权力的行使应受到其他权力的制约,确保权力的相对平衡,避免滥用职权。

四、加强职责与权力的界定为了更好地界定公务员的职责与权力,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应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公务员职责和权力的界限,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法治素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制度(一)公务员1、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

也包括在其他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1)公务员的权利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有权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和享有保险、福利待遇;有权参加培训;提出批评和建议权;有权提出申诉和控告;有权要求依法辞职;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务员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义务;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服从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管理机构是国家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的需要,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辞退、退休等事项实施管理的组织。

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系统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各部委、直属机构、办公机构等内设的人事局,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中设立的人事部门构成。

1、综合管理机构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综合管理机构指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中设立的、具有多种管理功能,管理职权不限于本级部门,管理对象主要是事务而非公务员个人,管理权限具有宏观性、间接性特征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公务员法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

公务员法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

公务员法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第四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一、公务员条件1、公务员条件(P49)是指担任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基本资格。

2、条件内容(P49-52)根据《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公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是具有良好品行;五是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是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规定的只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最低要求,而不意味着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进入公务员队伍。

二、公务员义务1、公务员义务(P52)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2、规定公务员义务的意义(P53)一是确保公务员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二是加强对公务员监督的重要保证;三是公务员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

3、公务员义务的内容和种类(1)公务员义务内容《公务员法》第12条规定了9点。

(P58-64)(2)公务员义务分类:公务员退职后的义务,是指公务员由于各种原因脱离公务员系统,解除公务员法律关系后依法仍应履行的义务。

(如第1、4、6、7等条)作为的义务,就是以命令性法律规范设定的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

公务员义务大都是作为的义务。

不作为的义务,就是以禁止性法律规范规定的公务员不得作一定行为的义务。

否则就要负法律责任。

4、公务员义务与纪律的关系(P57)公务员的义务和纪律,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两者的联系二者都是为公务员所规定的,任何公务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都具有国家强制力;违反了义务或纪律的公务员都要受到惩处,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两者的区别一是两者强调的内容不同:义务是从正面提出“必须为”的要求,其具体内容比较抽象与概括;纪律则是从后面提出“不得为”的要求,其具体内容比较具体。

二是与公务员权利的关系不同:义务与权利是一种对应关系;而纪律则没有与权利的对应性。

第4章公务员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4章公务员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4章公务员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管理公务员管理第四章本章主要内容:1、公务员的条件2、公务员的义务3、公务员的权利4、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基本内容5、公务员义务、权利本身的特点公务员管理第一节公务员的条件一、公务员条件的概念即担任公务员的基本资格。

这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最低要求。

公务员的素质对国家与社会,对于公民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公务员管理二、公务员条件的内容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

公务员管理第二节公务员的义务一、公务员义务的概念与特点所谓公务员的义务,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含义:1、公务员的义务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

2、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

3、义务是对公务员的约束。

4、义务具有强制性。

公务员管理二、公务员义务的意义1、是确保公务员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

2、是对公务员加强监督和重要保证。

3、是对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

公务员管理三、西方国家对公务员义务的规定1、依法执行职务的义务。

2、保持政治中立的义务。

3、服从合法命令的义务。

4、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义务以及限制兼职等有关廉政的义务。

5、保守秘密的义务。

6、不得参与罢工的义务。

公务员管理二者和区别在于:1、强调的内容不同。

2、与公务员的权利关系不同公务员管理五、我国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公务员管理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

公务员管理第三节公务员的权利一、公务员权利的含义所谓公务员的权利,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某种行为或抑止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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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内涵和外延

受教育权,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 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废的公民的劳动、生活 和教育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 告或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 受到损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二节
国家公务员义务与权利
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概念 二、国家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 三、国家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 四、关于公务员义务来自权利的思考权利的内涵和外延
所谓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 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 平等权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 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 丧失劳动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四)明确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目的 我国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是总结、概括我国干部人事管理 的经验,借鉴吸收国外有益经验的结果。 我国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有利于推进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 设。 对公务员义务的设定,是公务员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 务的有效约束。 对公务员权利的确认,是公务员行使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 有效保证。 对公务员义务权利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权利意识和责任 意识,使他们依法享有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 我国公务员义务权利的规定,有利于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概念
(五)与公民义务权利的区别

公务员作为公民,必须承担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也享 有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其他法律中规定的公民的义务权 利,公务员也必须履行,应该享受。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有些是公民义务权利的延伸。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中,有些是适合公务员自身特点和特殊要求 的义务和权利。。
第四章 国家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 权利
第一节
公务员的条件
一、公务员条件的概念 二、公务员条件的内容
一、公务员条件的概念
公务员的条件是指担任公务员应当具 备的基本资格
二、公务员条件的内容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十八周岁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3)从我国来说,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得权利和 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公民权利的充分实 现,可以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人的积极 性和主动性,自觉地承担对国家和社会地责任,尽自己 的义务。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又反过来为公民权 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了条件。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义务的内涵和外延
所谓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它表现为负有义务 的公民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 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劳动的义务; 受教育的义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法纳税; 夫妻双方有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有义务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 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父母。
(4)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在我国,任何公民 都必须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原则来规范自己的 行为,既要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自觉地履 行自己的义务,在行使权利时,要履行对国家、 对社会和他人权利的义务。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概念
(二)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涵义
公务员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 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其涵义是:第一,公务员义务,以公务员身份为前提; 第二,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具有作为或不 作为的义务;第三,这种义务是对公务员的约束;第四,公务员义务具有强 制性。 公务员权利,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的过 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并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其涵义是:第一,公务员的权利,以其身份为前提。第二,国家规定公务员 的权利,是为了公务员有效地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第三,公务员权利的具 体内容,就是公务员本人可以作出一定的行为,可以要求他人作出一定的行 为或抑止一定的行为。第四,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是由国家法律规定或 认可的,而且公务员权利的行使,是由国家法律加以保障的。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概念
(三)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产生
引起公务员义务权利产生的法律事实就是参加公 务员录用考试,并被录用或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 依照规定调入行政机关,加入公务员队伍。 公务员法律关系的产生是公务员义务权利产生的 根据;公务员义务权利一经产生,就成为公务员法律 关系的基本内容。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概念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从法律关系上讲,二者是同时产生的,是相 对应的一对范畴。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 义务,也就没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 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从法律关系的主体来说,一方面,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 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既没有脱离义务单独存在的权利,也没 有可以摒弃权利而单独履行的义务。所以说,权利和义务是法律 规定中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 是义务的主体。 另一方面,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 利的实现。也就是说,公民享有权利需要条件,这个条件的实现 依靠义务来创造,如果不履行义务,那么权利就失去了存在的基 础。公民能够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就根据公民所尽的义务确定; 同样,公民的义务,也是根据它所享有的权利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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