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圣归来》重名风波 影视名称如何获得保护(君众律师事务所提供)
落寞英雄的崛起——《西游记之大圣归来》成功要素分析
情 节还是 制作 水平 都可 以看 出创作 者 的 良苦 用心 ,这 批创 作者 是真 正热 爱动 画 的艺术 家 ,只有 将 自身真正 投入 到动 画创 作 中 ,不 为利是 图 ,才能做 出观 众真正
孵 化 4年 ,制 作 4年。想 不 到 的是 《 大 圣 归来 》的制 作成 本只有 4 0 0 0多万 元人 民币。虽然 《 大圣 归来 》最
I X i J u Y u Y i n g S h i ・ 戏 剧与 影 视I - ■ 一
落 寞英雄 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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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游记之大圣归来 》成功要素分析
王双燕 重庆邮 电大学传媒 艺术 学院
摘要 : 《 西游记之 大圣归来》 ( 以下 简称 大 圣归 来) 以其 高达 9 . 5 7亿元 的票房刷 新 了国产动 画
有 史以来票房 纪录,是 少有 的票房 口碑 双丰 收的国产 动画 ,其成 功肯 定不是偶 然。本文通过对 《 大 圣归来》成功要素进行 分析 ,总结其优 秀之处和成功要 点,努 力实践,为今后 我 国动 画电影的发展
提供 全新的创作视 角。
关键词 : 动画 电影 ; 大圣归来
中图分类号 : J 8 0 2
故事是一部影 片的灵魂 ,一部 大家耳闻其详 、能产
角色 “ 混沌”是出 白 《 山海经 》里 的无形 无像 的怪物 ,
生 共 鸣的故 事对 一部 影 片成功 与否 至 关重要 。 目前 , 我 国动 漫在 故事 的原 创上 远远 落后于 日本 和 欧美 ,纵
观 我国动画影视作 品,都摆脱 不了 日本 和欧美的影子 , 特别是模仿 日本非常严重 。 《 大圣归来 》选材于我 国几
作品名称的侵权认定及法律保护
作品名称的侵权认定及法律保护作者:成梅来源:《今传媒》2014年第11期摘要:作品名称是整个作品的代表符号,具有指代作品,区别混淆,承载信誉的功能,又由于其很难满足独创性,因此一般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可以受到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电影权利人应考虑电影名称的特殊性,及时进行版权登记和商标注册,并积极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做到事前与事后多重保护。
关键词:作品名称;法律保护;电影权利人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4)11-0036-02不久之前,《人再囧途之泰囧》一举刷新了华语片的票房,获得了将近13亿的票房好成绩,但同时他们也迎来了一场意想不到的官司,即《人在囧途》的制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正式起诉《人再囧途之泰囧》侵犯了《人在囧途》的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著作权方面,华旗影视认为“人在囧途”四个字具有独创性,构成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而《人再囧途之泰囧》在全国各地的宣传广告中直接大量的使用了“人在囧途”四个字,构成了对《人在囧途》作品名称的著作权侵权。
作品的名称是否构成单独的作品?如果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适用何种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本文将结合此案例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一、“人在囧途”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这表明,要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关键。
“人在囧途”是否具有独创性呢?首先,就“囧”字本身而言,其本义为“光明”,从2008年开始在中文地区的网络社群间成为一种流行的表情符号,成为网络聊天、论坛、博客中使用最频繁的字之一。
而《人在囧途》的上映时间为2010年,这足以说明“囧”字是早在《人在囧途》上映前就进入公有领域的网络流行词语;其次,现实生活中“人在某途”的例子有很多,比如某旅游网站为驴友们提供的“人在驴途”讨论群,某企业家为自己写的自传“人在企途”等等,可以认为“人在囧途”只是与“人在某途”、“囧”字的简单结合,显然,因为这种表达普遍存在,很难证明其具有独创性;再者,在《人在囧途》之前新加坡也有较为热门的电视连续剧《人在旅途》,这更加削弱了《人在囧途》所认为的独创性。
《大圣归来》“逆袭”背后的故事:股权众筹是中国电影的一剂新药么?
《大圣归来》“逆袭”背后的故事:股权众筹是中国电影的一剂新药么?这个夏天,我的朋友圈被一只长脸猴子给刷爆了。
截止8月6日,上映28天的《大圣归来》票房已经超过了8亿元。
从上映首日仅有8.7%的超低排片量到打破中国动画电影史上的票房纪录,这部电影已然华丽丽地完成了“逆袭”。
有意思的是,在电影之外,《大圣归来》出品人路伟去年通过朋友圈发起的那个名为“给未来的礼物”的股权众筹项目也因电影的成功而意外成为了一个现象级的话题。
以目前的票房情况来看,89名众筹出品人预计最后可获得本息超过3000万,这还未包括《大圣归来》未来的所有收益,包括游戏授权、新媒体视频授权、海外收入分帐等带来的收入。
某参与阿里“娱乐宝”产品设计人士曾与我聊起众筹与电影,在他看来,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且容易制造话题的电影项目是非常理想的众筹标的,在解决电影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同时还可以筹集资源和粉丝。
他表示,此前受众筹不得超过200人等政策制约,为了覆盖面更广只能将其打包成理财产品而非众筹产品。
但如今随着公募股权众筹试点的落地,众筹与电影的结合无疑有了更多的想象空间。
不过,一直以来,股权众筹与电影投资都同属金融业人士眼中的“高危”领域,这次《大圣归来》在股权众筹上的成功“实验”究竟是一个特例,还是可以被复制的商业模式?现在还言之过早。
股权众筹拯救了“大圣”?时间回到八个月前。
2014年12月17日,筹备了近八年的《大圣归来》已经进入最后的宣传发行阶段。
相比半年前接手时资金上的捉襟见肘,路伟更开始担心这部缺明星、缺颜值、缺话题的动画片如何吸引观众走进电影院。
一时兴起,他在朋友圈发了一条消息为《大圣归来》的宣发经费进行众筹。
寥寥数语只是说明了这是一部动画片,预计2015年春节上映。
另外,作为出品人的他保底分红。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从上午11点50分开始,到下午3点多,已经有超过70位朋友加入了这个名为西游电影众筹的微信群里。
大家参与众筹的金额从一万到数十万不等,不到5小时的时间便筹集了500多万。
【三年级】西游记之大圣归来影评
【三年级】西游记之大圣归来影评《西游记之大圣归来》是由中国电影制片厂出品,导演是郑保瑞。
该片改编自中国古代名著《西游记》,是一部童话式的动画片。
它叙述了孙悟空大闹天宫、力挫妖魔鬼怪的故事。
影片一开始,我们见到的是孙悟空在花果山炼丹。
这时,观音菩萨派劳仙儿到花果山找孙悟空,告诉他玉帝命令他去天宫做七仙女的保镖。
孙悟空欣然前往天宫,却意外发现七仙女被玉皇大帝囚禁在金鼎里。
他硬闯天宫,打败了玉帝和众神将,救出了七仙女。
孙悟空决定回到花果山,却发现他的家已经被破坏了。
他决定找到秦强,从他口中得知有一位叫西游记的人能够帮助他寻找七仙女。
于是他找到父亲,得知了西游记的地址。
经过一番折腾,孙悟空终于找到了西游记。
西游记告诉孙悟空,七仙女被白蛇妖控制住了,她们现在在南海等待被送入黄泉路。
孙悟空和西游记一起前往南海,打败白蛇妖,拯救了七仙女。
孙悟空和七仙女在南海设了一座寺庙,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整个故事情节紧凑,场面精彩,观众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到孙悟空的勇气和智慧。
影片采用了2D和3D动画相结合的技术,制作精良,画面效果逼真。
尤其是战斗场面,通过精美的特效和细腻的画面,将西游记的神话故事展现得栩栩如生,给人一种震撼和奇幻的感觉。
与此影片也不乏幽默的元素。
孙悟空成长过程中的搞笑片段和幽默对白,给观众带来了欢乐和轻松的氛围。
即使是小朋友也能够理解和欣赏这些趣味。
这也是该片能够在国内外都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之一。
除了精彩绝伦的制作和故事情节,该片还呈现了一些现实主义的意义和价值观。
作为动画片,它向我们展示了人物的成长和成熟的过程。
孙悟空通过不断的冒险和挑战,不断地学习和成长,最终变得更加成熟和有责任心。
影片也传达了友谊和亲情的重要性。
孙悟空与西游记之间的友谊让人感动,七仙女与孙悟空的感情也是令人欣慰的。
观众被故事中真挚的情感所打动,也在影片中找到了人生的参考和启发。
《西游记之大圣归来》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动画片。
影片通过精美的画面、精彩的剧情和真挚的情感,成功地将经典的《西游记》故事搬上了银幕,给观众带来了一场视听盛宴。
救赎——浅析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归来》
救赎——浅析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归来》摘要:九亿票房的动画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归来》预示着国产动漫并非没有市场,也被评为近年来国产3D动画电影的开山之作。
整部影片的动画技术的运用也足以看出导演田晓鹏有着丰富的3D动画经验。
一,细节的叙事结构和人物刻画深化了主题本片采用第三人称的全能全知叙事角度展开,以主人公江流儿和大圣一路相互救赎的剧情为主线,山妖抓取灵童,大圣的自我救赎为支线展开。
《西游记》作为自身有着非常丰富题材并且被观众熟悉的著作,在这部影片中非常大胆的采用了一个新的世界观,它没有86版的《西游记》的经典桥段,也没有《西游降魔》的附加感情线。
可是它却用较为单薄的故事结构向观众展示出了一部完整的国漫大片。
以江流儿的父母与山妖的斗争作为影片开头,向观众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大背景。
接着齐天大圣孙悟空这个角色开始在戏曲里,在人们的交流中出现。
角色没登场前已经让观众有了期待和一定的认知,并且为后文悟空出山做铺垫。
在影片的开头,片中和片尾,几次穿插孙悟空大闹天宫的场景,导演运用这种插叙手法将情节进行连贯。
第一次出现是向观众交代孙悟空的确如传闻中所言非常厉害,交代孙悟空被封印前的实力。
第二次出现这个画面是孙悟空发现封印没解除时内心自我怀疑的时期,运用插叙进行对比。
突出孙悟空此时内心的矛盾和救不了小女孩的无奈。
片尾出现这个画面则是让孙悟空觉醒自己是齐天大圣,自己有能力打败山妖混沌,为能量觉醒打败混沌起到催化作用。
江流儿手中的大圣玩具也多次推动了剧情的发展。
这个玩具在山妖入侵时给了江流儿和小女孩力量与信仰,在大圣沉降怀疑自己时也给了自己力量,推动了他内心营救小女孩的动力。
在人物的刻画上导演也用了心。
前期大圣刚出山和江流儿的搞笑式对话可看出大圣的幽默和对主人公江流儿的不耐烦。
大圣被烤鱼砸到脚所表现出来的好面子也想观众表示传说中的大圣也有接地气的一面,一下子拉近了距离,也方便后文的叙述。
江流儿在看到大圣被打死的戏曲时十分生气的搞破坏说:大圣是不会死的。
电影名称应该怎样保护
电影名称应该怎样保护电影名称”该如何保护,“电影”到底属于45个商标品类和服务类别中的哪一类、哪一个具体服务?本文通过梳理一些司法裁判观点,对电影属性、电影名称属性以及如何保护电影名称做初步探讨。
一、电影的商品属性《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给电影作品的定义是: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这一定义包含了电影从制作到传播的整个过程。
在《人再囧途之泰囧》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对电影的商品属性进行了阐述:电影作为综合艺术,兼具文化品与商品的综合属性,既具备文化规律和社会效益,也具备经济规律与经济利益。
其作为商品一旦投入到文化消费市场,即具有商品的属性。
电影作为商品,包括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的市场化过程。
笔者认为,上述阐述,依然是从著作权法的角度切入,并没有解决电影在商标法层面上的属性问题。
电影属于商品当然毫无异议,但到底属于45个商品和服务类别中的哪一类、哪一个具体商品或服务,《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没有给出答案。
探究《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41类有“书籍出版”等服务,16类有“书籍”等印刷出版物。
16类的“书籍”是41类“书籍出版”的成果。
电影与书籍都属于文化商品,性质上具有相似性。
41类有“除广告片外的影片制作”,与之相对应,如果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里面增加“电影”这一商品,是比较合理的。
但就当前而言,在电影尚未作为《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里面一个明确的商品名称的情况下,如果从商标法层面规制电影,可以参考“书籍”与“书籍出版”之间的关系。
二、电影名称不是商标在《轩辕剑》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大舜公司将“轩辕剑传奇”作为电影名称使用,结合电影内容的确包含“轩辕剑”相关情节的事实,本院认定上述使用仅具有描述性,并不体现电影来源,不构成商标性使用,该种使用方式,不具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前提。
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解构与重塑——以《西游记之大圣归来》为例
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解构与重塑——以《西游记之大圣归来》为例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解构与重塑——以《西游记之大圣归来》为例《西游记之大圣归来》是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了解构与重塑的电影作品。
它以孙悟空这一传统文化中的经典形象为原型,重新演绎了这个具有深远意义的故事,同时也表达了对于传统文化的重新审视与思考。
本文将从影片中的故事情节、角色塑造以及文化符号等多个方面,探讨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解构与重塑。
首先,影片中的故事情节体现了对传统文化的解构和重塑。
《西游记之大圣归来》的故事情节与原著《西游记》相似,但又有所不同。
传统的孙悟空以争霸天下为目的,而在影片中,孙悟空的目标转变为保护人类免受恶势力的侵害。
这一改变展示了对传统文化中英雄形象的重新定义。
同时,影片还深入探讨了孙悟空内心的挣扎与成长,这种对内心世界的探索也是对传统故事的重塑。
其次,影片中的人物塑造体现了对传统文化的解构和重塑。
在传统故事中,孙悟空是顽皮淘气的形象,而在影片中,孙悟空成长为一个有责任感、懂得保护他人的英雄。
这种角色塑造的转变,展示了当代人对英雄形象的新需求。
影片还增加了一些新的角色,如沙僧和兔女郎,这些新角色的加入使整个故事更具现代感,也为传统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
此外,影片中的文化符号体现了对传统文化的解构和重塑。
在影片中,传统文化中的经典元素被重新演绎和诠释。
如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能力和金箍棒大战等,通过现代特效的运用,使得传统元素更具视觉冲击力和娱乐性。
影片还注入了大量的幽默元素,如悟空与沙僧、猪八戒之间的打闹和对话,为观众带来轻松愉快的观影体验。
这种对传统文化的解构和重塑,不仅展示了传统文化的魅力,也符合当代观众对于电影的需求。
综上所述,通过对《西游记之大圣归来》这部电影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解构与重塑的特点。
影片中的故事情节、人物塑造以及文化符号等方面,都展现了对传统文化的重新审视与思考。
传统文化的解构与重塑,不仅是对传统故事的再创作,更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
浅析动画电影《大圣归来》的传播营销策略
浅析动画电影《大圣归来》的传播营销策略作者:陈宝来源:《文艺生活·中旬刊》2017年第07期摘要:我国的动画大电影一直以来在电影市场当中所占的份额都比较低,然而2015年的《大圣归来》却以9.56亿的票房成绩完美收官,除去故事情节新颖,人物模型精良,动作展开流畅等电影文本自身优点外,一部由动画电影开创的“票房神话”,其传播营销定不容小觑。
关键词:议程设置;微博;微信中图分类号:J9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7)20-0110-01随着我国新型网络社交媒体的不断推陈出新,电影的宣传手段也变得更加多元化。
在我国,新型社交媒体的用户逐年上涨,且多为年轻群体,而他们则恰恰是电影票房的潜在消费客户。
因此,在众多社交媒体平台当中,微信和微博以其庞大的用户数量,成为各大电影营销宣传的主要作战场地。
一、传、说的大圣(多级传播)1.微博。
通过微博的传播机制,我们可以理解由人内传播到大众传播转变的这一过程。
起初微博用作记录个人生活情感,这是早期的人内传播,而后出现粉丝,通过与粉丝的互动,以及粉丝之间的互动,转变成为人际传播,当各路粉丝因为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形成单独的话题讨论群,这就发展成为了群体传播,最后当一个微博拥有了一定数量的粉丝后,它便具备了大众传播媒介的功用。
即我们所常见的官方微博出现。
《大圣》制作团队通过官方微博的更新,向粉丝传播有关电影的一些信息,例如人物形象介绍,剧情梗概,票房信息,以及创作团队幕后的小故事。
这一贴近潜在观众的宣传手段,能够将大量微博用户拉进影院;另一方面,通过粉丝的转发,以及在评论下与粉丝互动,实现了双向传播以及多级传播。
从而进一步扩大粉丝数量,增加潜在观众队伍,并且能够很好的通过信息反馈,及时调整官方微博的宣传方式。
接下来需要引入传播学当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意见领袖。
在微博当中,粉丝数量众多的大V 便扮演着传播网络当中的意见领袖的重要角色,在《大圣》微博宣传的过程当中,黄晓明、黄渤、任泉等一票明星分享大圣的官方微博账号,并评论推荐该部影片,影响力可想而知。
影视版权纠纷高发,侵权难题如何破解
影视版权纠纷高发,侵权难题如何破解作者:曲展祝媛莉来源:《综艺报》2017年第07期近日,网剧《热血长安》发布声明,承认该剧第四集抄袭了作家“大风刮过”的小说《张公案》之《鬼笔筒》一文,向作者和版权方表示歉意,并对该集进行下线处理,解除与该集编剧的合作关系。
《热血长安》抄袭事件并非个案。
不久前,改编自网络文学作品《庶女有毒》的古装剧《锦绣未央》热播,未待收官,该剧就被11位网络小说作家状告原著侵权。
原小说被指抄袭209本小说,全书270万字294章,仅9章未抄,抄袭对象包括温瑞安的《逆水寒》,江南的《九州缥缈录》,甚至《红楼梦》《西厢记》等名家著作。
网络新媒体兴起后,网络文学不断发展,成为影视业的主要内容源之一。
与此同时,网络小说的抄袭也成为版权侵权的重灾区。
“10年前的影视市场,影视作品侵犯其他作品的纠纷当然也有,但肯定没有这么多。
这些年影视行业飞速发展,进入影视行业的公司增多,市场亟需有质量、有收视保障的作品(通常是已经获得了一定市场认可的作品),但是这种作品本身数量有限,一方面市场有需要,另一方面作品的开发又不能满足这种需求,很容易出现各式各样的侵权形态。
”权亚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胡岩告诉《综艺报》,“侵权现象呈上升趋势,这与影视行业本身的快速发展紧密相关。
商业活动多,自然产生的争议也多。
”维权难度大,原因何在编剧帮创始人杜红军认为,侵权情况一直存在,最近抄袭事件频繁曝光是社会整体版权意识提升的结果,“作者们更关注自己的权益,维权欲望更强烈,观众们也更关注侵权方面的问题。
”国内影视产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愈加重视,此外,“编剧行业本身和资本联系在一起,数量相对也比较大,为了保证自己的基本权利,不争也不行。
”《剃刀边缘》编剧余飞告诉《综艺报》。
对于日渐增多的影视著作版权纠纷,“解决问题的办法归根结底就是依法治国。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广联副会长李京盛表示。
然而,当著作权人为了维权诉诸法律时,又遇到了审理难、鉴定难等问题。
文创产品法律保护案例(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文创产品逐渐成为市场的新宠。
然而,在文创产品迅速发展的同时,侵权现象也层出不穷,如何保护文创产品的合法权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以《大圣归来》为例,探讨文创产品法律保护的案例。
一、案例背景《大圣归来》是一部于2015年上映的动画电影,讲述了孙悟空被贬下凡间,历经磨难,最终回归花果山的故事。
该片以其独特的创意、精美的画面和感人的故事赢得了观众的喜爱,票房收入也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然而,在《大圣归来》上映后,市场上出现了大量未经授权的衍生品,如孙悟空的玩偶、衣服、饰品等,严重侵犯了《大圣归来》的著作权。
二、案件概述《大圣归来》的制片方在发现市场上存在大量侵权产品后,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制片方委托律师对市场上的侵权产品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1. 侵权产品的种类及数量;2. 侵权产品是否侵犯了《大圣归来》的著作权;3. 侵权产品的销售者是否构成共同侵权。
四、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 侵权产品的种类包括孙悟空的玩偶、衣服、饰品等,数量众多;2. 侵权产品侵犯了《大圣归来》的著作权,因为侵权产品与电影中的孙悟空形象高度相似,具有明显的独创性;3. 侵权产品的销售者明知产品侵犯他人著作权,仍然进行销售,构成共同侵权。
根据以上认定,法院判决侵权产品销售者赔偿制片方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XX万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1.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2. 侵权行为的认定;3. 共同侵权责任的承担。
六、启示与建议本案为文创产品法律保护提供了以下启示和建议:1. 创作者应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申请著作权登记,以便在发生侵权时能够提供有力证据;2. 企业在开发文创产品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侵权行为;3. 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文创产品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4. 媒体应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2024年大圣归来观后感_1
2024年大圣归来观后感2024年大圣归来观后感1期末考试过后的一天,老师让我们看了《大圣归来》这部电影。
看完后,我受益匪浅。
电影主要讲了一个叫江流儿的孩子,他因为双亲被山妖袭击,成了孤儿。
后来,他被一个老和尚收养,并拜他为师。
一次,山妖袭击了村庄。
为了救一个小女孩,江流儿与师父走散了。
躲避追来的山妖时,他无意间解除了齐天大圣——孙行者的封印。
后来,山妖抓走了小女孩。
大圣与山妖们的统治者交锋,不幸惨败。
怒气冲冲的大圣不再帮助江流儿寻找并解救小女孩,无奈之下,江流儿只好一人前往山妖们的“老巢”。
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禁对小小的江流儿产生了几分尊敬。
是呀,他是那么的弱小,那么年幼,却有着与年龄毫不相称的勇气。
他与小女孩毫无血缘,交情也不深,是什么促使着他?是无私的爱。
同样,在生活中,也是爱推动着社会的发展。
如果每个人都很自私,那发生灾情时救援人员都只顾着自己的安全,不去救人,就会失去很多本可以挽救的生命。
人口会大幅减少。
随着人口减少,生产能力也会下降......可见爱是多么的重要。
故事拥有一个圆满美好的结局。
大圣打败了山妖们的统治者,山妖们落荒而逃。
受了重伤的江流儿与师父团聚。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齐天大圣。
我感慨万千。
2024年大圣归来观后感2晚上,爸爸妈妈带我去看电影《大圣归来》。
在这部电影里,有的地方演的及其感人,而有的地方却让我笑的前俯后仰,不亦乐乎!回家的路上,我和爸爸妈妈聊起这部影视作品来,在里面有一个很呆很呆的山妖,它是总被戏弄的角色,让我想到了猫和老鼠里的那只倒霉的猫,非常的可笑,所以爸爸给它取名“呆呆怪”。
妈妈问我,看了电影以后有什么感受?我嘴上没说,但心里却想,:这部片子,的确很好看,但我对它没什么感想。
妈妈见我一个字也不说,就对我说:“你知道吗?这部电影里充满了爱的力量!”我恍然大悟,回答道:“我明白了!孙悟空本来是石头变得,一开始他不知道什么是爱,所以他性子很烈,很暴躁,所以会大闹天空,最后被压在五指山下。
由《大圣归来》看《西游记》老IP如何推陈出新
由《大圣归来》看《西游记》老IP如何推陈出新作者:翁丹丹来源:《文艺生活·下旬刊》2016年第07期摘要:2015年暑期档,《大圣归来》掀起了国人对国产动画的热情。
由《西游记》改编而来的影视作品不胜枚举,《大圣归来》如何能够推陈出新?本文以《大圣归来》为切入点,来观照《西游记》作为超级大IP,其影视转化之路去向何方。
关键词:《大圣归来》;《西游记》;IP中图分类号:J9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21-0130-012015年暑期档,国产动画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归来》在影院热映两个月,观众的好评如潮。
《西游记》在影视作品中属于老的掉牙的题材,而就是这样一些陈年的西游旧事,却在一个暑天赢得了口碑与票房的双赢。
一、《西游记》原著作为超级大IP1921年,第一部新式标点本《西游记》出版,《西游记》开启了其现代传播的进程。
“1978年至1996年上半年,23家出版社共出版了27个版本,最高印数达到了30万(长江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
”①而《西游记》的外文译文有英、法、德、意、西、世(世界语)、斯(斯瓦西里语)、俄、捷、罗、波、日、朝、越等文种。
英国、美国、法国、德国迈耶等大百科全书,都在很大程度上对《西游记》推崇有加。
《西游记》小说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最具有普适性的一部,在受众方面它是老少咸宜、流传最广、衍生文化最多。
二、《大圣归来》化旧为新的策略(一)故事上采用中华经典题材+好莱坞叙事模式首先,《大圣归来》中的孙悟空、江流儿、猪八戒、白龙等都是《西游记》里的艺术形象,它的故事虽然有很大的改写,但本质上仍是脱胎于《西游记》,它运用的是中华经典题材。
但是在故事内核上,《大圣归来》采用了好莱坞动画中经典的英雄成长模式,这种英雄成长模式可见于诸多好莱坞动画,如《狮子王》、《小马王》、《功夫熊猫》等。
在叙事节奏上,《大圣归来》也较为欢快、流畅,颇具美风,一改大多国产动画电影总是带有的拖沓、凝滞之感。
中国动画崛起之反思——以《西游记之大圣归来》为例
14新片锐评Acute Viewpoint of New Film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归来》海报中国动画崛起之反思——以《西游记之大圣归来》为例郭修远 宋秉华《西游记之大圣归来》截至2015年8月13日,累计票房已经达到了8.75亿元,继续刷新国内影视动画电影的票房纪录,这令很多观众重新对国产动画产生了信心。
《西游记之大圣归来》能取得这么好的成绩,离不开一个神秘的团体——“自来水”。
“自来水”是指网友自发为《西游记之大圣归来》做宣传、做推广。
这部动画片八年磨一剑,可是在宣传的费用上却是比较紧张的,所以说这部动画片的成功,口碑就是它最大的宣传。
能够让广大的观众和网友自发点赞,可见这部电影不仅是动画片这么简单。
一、 成功的偶然性任何一个成功的人或事,绝对离不了“天时地利人和”,《西游记之大圣归来》的成功也一定如此,这其中的“天时地利”就是其成功的偶然因素。
2002年,张艺谋导演的《英雄》是第一部国内票房过亿的电影,曾经“票房过亿”就是对一部影片最大的肯定。
可是现在,即使是一部被观众骂得体无完肤的“烂片”只要有几个明星,过亿是轻松之举,由此可见,如今的中国电影市场确确实实迎来了春天。
国内影视市场虽然受到了国外市场的打压,可是纵观近年国内的观影人次、上映电影数量和质量、电影票房都比以往均有了很大的提高。
截至2015年9月6日,中国电影票房已经突破300亿大关,超过2014年全年票房290亿。
“天时”的另一重要表现即为暑期档。
暑期档应该是指每年的七八月份,这是可以和贺岁档相抗衡的电影上映期,这个时间段内6-22岁的所有学生群体都极有可能成为潜在的观影群体。
2015年7月单月中国电影票房就达到了54.9亿元,成为华语电影历史上首个单月票房突破50亿的月份,这仅仅是暑期档的一半时间。
《西游记之大圣归来》选择在7月10日上映,正是赶上了“好时【作者简介】郭修远,女,河南许昌人,中国传媒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传媒经济学专业博士生,主要从事新闻传播学、传媒产业系 统分析研究;宋秉华,男,河南新乡人,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生,主要从事文化产业,传媒产业系统分析研究。
网曝大圣归来被偷票房黑幕
网曝大圣归来被偷票房黑幕近日,各大电影都挤进暑期档,而一直处于风口浪尖的郭敬明的“小时代”更是连续几天刷新票房纪录。
今日,有网友晒图曝光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归来》被《小时代4:灵魂尽头》偷票房。
该网友发文称《大圣归来》就是处于食物链底层,被不断偷取票房。
作为一部良心国漫,竟然被如此对待,难道不应该给出一个说法?搜索相关话题,发现“大圣”被偷票房的情况并不少。
名为“圈一线”的网友总结道:“总结下《栀子花开》和《小时代》有互相偷票的现象,其次,他俩一起偷《大圣归来》的票,《大圣归来》的票房不佳估计没偷票,还有一直被几个上映的一直偷票,强烈谴责这种行为,没看影片的人首先就对它有个直接的负面影响,做好影片内容质量才是最关键的,这样才能真正吸引人去看,才能提升口碑和票房。
”为了票房之争,偷票之事屡见不鲜。
科普:票房怎么偷?什么叫“偷票房”?顾名思义,就是把某部片子的票房所得“偷”走,转移到其他影片或者影院自己荷包里。
而偷票房的手法也非常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据了解,手写票、手改票等偷漏瞒票房行为还是比较容易被发现的,主要是双系统售票比较隐秘,需要监票人员进影厅检查,发现人数不符以后,再检查影院的系统。
张冠李戴:假如你去看A电影,电影院给你一张B电影的票,拿着B电影的票你可以去看A电影,票款算到了B电影头上,A票房就差了。
瞒天过海:把已经作废的电影票或者手写票当作入场凭证,电脑上没有记录,片方就不知道这笔账,票房就减少了,这笔钱就到了影院的手里。
偷梁换柱:团体票通常就不出票,会员票则只打影厅号,不打片名,票款就计入任意某部电影票房,或直接进入影院的荷包。
乾坤大挪移:影院只按最低限价出票,而把观众付的其他钱算作“套餐”里购买饮料、爆米花的消费。
当然,卖食品的收入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转移到影院名下了。
双系统售票:用两套系统出票这个偷票房方法,操作也简单,就是记账一个系统,报账一个系统。
视频。
口语交际巜西游记之大圣归来
口语交际巜西游记之大圣归来大圣归来,这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大圣指的就是孙悟空,这个狡猾聪明、机智过人的猴子。
他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中的主角,也是无数人心目中的英雄。
《西游记》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被誉为中国古代小说的巅峰之作。
它讲述了孙悟空等众多人物的西天取经之旅,以及他们所经历的种种奇幻和困难。
而大圣归来,就是指的孙悟空的归来。
故事发生在一千多年前的中国,那是一个充满传奇和神秘的时代。
孙悟空本是一只普通的猴子,却因机缘巧合,得到了一根神奇的金箍棒,并获得了独特的法术和武艺。
他因为淘气捣蛇,被天庭的玉帝所罚,被囚禁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
五百年过去了,孙悟空终于被释放出来。
他发现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已经不再相信神仙和妖怪的存在。
然而,他并没有因此而感到失望,相反,他感到了一种责任和使命,那就是保护人间和平和正义。
于是,孙悟空开始了他的大圣归来之旅。
他穿越山川河流,与各种妖魔鬼怪进行了激烈的斗争。
他以他的智慧和勇气,化解了许多危机,拯救了无数的人民。
他的名字传遍了整个中国大地,人们纷纷称他为大圣。
然而,大圣并非无敌。
他也有自己的弱点和困惑。
他曾经贪玩自负,以至于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
他也曾经自卑自负,以至于与他人发生了矛盾和争执。
但是,大圣的归来,不仅是他个人的成长和反思,更是对整个社会的反思和启发。
大圣归来,象征着勇敢和无畏。
他用自己的力量和智慧,为人民创造了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
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我们保持善良和正义的心,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大圣,为社会做出贡献。
大圣归来,也象征着希望和信仰。
他的故事告诉我们,无论我们面对多大的困难和挑战,只要我们坚持信仰和希望,我们就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实现自己的梦想。
大圣归来,更是一种精神的回归和传承。
他的故事不仅在中国深深地扎根,也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
他的形象成为了中国文化的象征,也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和榜样。
电影大圣归来影评3篇
电影大圣归来影评3篇电影大圣归来影评1西游记之大圣归来的英文译名monkey king hero backhero-中国英雄-齐天大圣。
我们看电影总是看到美国塑造的英雄,英国塑造的英雄,法国塑造的英雄,但是中国塑造的英雄呢?《大圣归来》给我们中国人向世界塑造了一个中国的传奇英雄-齐天大圣孙悟空。
我们也需要一个得到世界认可的英雄,一个让中华民族都骄傲的英雄,但过去数年,在银幕上我们!《大圣归来》绝对是一部国产良心之作,糅合了好莱坞动画特效、中国戏剧元素、东方神话特色,呈现在观众面前的就是一部好莱坞式的大片。
对于剧情,我不便透露。
对于一些短评中对该部影片的叫好和嘘声,我更加认可叫好声!首先,没有完美的影片,所以不要抱着很苛刻的心态去欣赏一部影片,过于苛刻必然会说这部影片一无是处,比不上xxx;其次,对于国产动画片垃圾的偏见,不免充斥于部分人思想中,这里我很认真的说,这绝对是一部良心之作。
如若不是国产,或许会更“讨好”国人吧。
最后,这部影片是有瑕疵,但正如前面说的瑕不掩瑜,何必去放大那“瑕”,而不是诚心去点出“瑜”呢!这是一部可以向世界输出中国文化的动画影片,这是可以让我们感到自豪的一部动画。
每每叹息中国动画,恨其不争的时候,在这部动画我至少看到了曙光,为中国能创造属于自己的动画而感动。
爱动漫的人都很心痛国产动漫动画的发展,对于每一部国产的精品动画都很激动,因为如果我们都不去支持,不去鼓励每一部国产良心动画之作,那有什么好去抱怨中国动画的落后呢!电影大圣归来影评2看《大圣归来》有两个原因,一是想利用暑假带孩子去电影院看电影,当作是不同的体验之一;第二是在朋友圈和妈妈群里不止一次听别人说这个影片很值得一看。
那天怀着很期待的心情走进电影院,幸好它并没有令我失望,就连宝宝也不停地说这个电影真好看,真好看!我有一个习惯,每看完一部电影或者电视剧都要上网搜索影评,特别是自己喜欢看的片子。
因为我是一个超级感性的人,很容易把自己投进戏剧里久久无法走出,总想通过影评让我再一次回到里面。
从《大圣归来》看“自来水”式的电影宣传策略
从《大圣归来》看“自来水”式的电影宣传策略
宋超
【期刊名称】《经贸实践》
【年(卷),期】2016(0)20
【摘要】2015年,动画电影《大圣归来》以其独特的"自来水"式宣传策略以有限
的的宣传投资取得了优秀的票房成绩以及周边销售成绩。
"大圣归来"式的自来水式电影宣传策略如今被奉为业内难得一见的营销范本,却一直没有一个较为全面的分析。
本文通过了解分析此电影的宣传手段,分析其宣传的成败得失,通过此电影特殊的"自来水"式宣传策略,尝试分析总结出一套"自来水"式电影宣传策略,为新形式电
影宣传提供一个参考。
【总页数】2页(P140-141)
【作者】宋超
【作者单位】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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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目的论角度分析《西游记之大圣归来》电影字幕翻译的归化异化策略
基于目的论角度分析《西游记之大圣归来》电影字幕翻译的归化异化策略1. 引言1.1 介绍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归来》《西游记之大圣归来》是一部2015年上映的中国动画电影,由中国著名导演田晓鹏执导,改编自中国古典文学作品《西游记》中的一个故事。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孙悟空与唐僧师徒四人在西天取经之路上的一系列冒险经历。
影片以现代视角重新演绎了经典故事,加入了更多的悬念和幽默元素,吸引了众多观众的关注和喜爱。
电影中的主要角色包括孙悟空、唐僧、猪八戒和沙僧,每个角色都有各自独特的性格和特点。
孙悟空作为大圣王,聪明机智,能力超群;唐僧则是一个慈祥善良的师父,对待众徒弟宽容包容;猪八戒是个贪吃好色的“猪精”,经常闯祸却又搞笑可爱;沙僧则是一个沉默寡言但忠诚可靠的伙伴。
《西游记之大圣归来》不仅是一部娱乐作品,更是一部充满中国文化元素和精神内涵的影片。
通过对这部电影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其中的人物性格、故事情节和中国传统价值观,从而更好地欣赏和理解这部影片带给我们的乐趣和思考。
1.2 介绍目的论和归化异化策略目的论是翻译研究中的一种重要理论,指导着翻译实践的方向和原则。
在电影字幕翻译中,翻译人员必须根据影片的特点和观众的需求,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来达到最佳的传达效果。
归化与异化是目的论中常用的两种翻译策略,它们在翻译实践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归化是指将源语言的文化、习惯、习俗等内容翻译成目标语言的表达方式,使得目标语言读者能够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归化策略在电影字幕翻译中常常用于保留原著文化色彩和幽默感,同时增加观众的对话理解度和趣味性。
异化则是指尽可能保留源语言文化、特色和风格,让目标语言读者感受到源语言的异域风情和独特魅力。
异化策略在电影字幕翻译中常被用来突出原著文化差异和独特性,使得观众更加感受到影片的独特魅力和文化内涵。
在不同的翻译情境下,翻译人员需要灵活运用归化和异化策略,以实现最佳的传播效果。
【2000字内容已全部输出完毕】2. 正文2.1 电影字幕翻译的归化策略分析归化策略是指将源语言文化元素转化为目标语言文化背景下的等效表达,以使目标语言观众易于理解和接受。
《大圣归来》中的双重父子关系
《大圣归来》中的双重父子关系
焦彤
【期刊名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6(035)005
【摘要】《大圣归来》对小说《西游记》中孙悟空、唐僧两个角色进行了改编,于是诞生了动画片中的新型人物关系.其中“法明-江流儿”、“孙悟空-江流儿”的师徒关系更接近于父子关系,两者关系形成“复调”结构,构成双重父子关系,前者偏重于抚养与被抚养关系,后者偏重于保护与被保护关系.法明与孙悟空在双重父子关系中,回归了平凡人性,更贴近当代国人的心理,江流儿在双重父爱下健康成长.最终,法明、孙悟空、江流儿三人在双重父子关系的滋养下,超越自我,达到了自我圆融.双重父子关系是动画师们对经典小说《西游记》文本带有创见性的再发现,建构了动画电影的精神内核.
【总页数】3页(P173-175)
【作者】焦彤
【作者单位】河南教育学院,河南郑州45004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J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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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归来》重名风波影视名称如何获得保护(君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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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实
6月30日,真人版电影《大圣归来》启动仪式在京举行。
听到这个消息,作为一个普通观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动画片《大圣》要拍真人版了!再看看新闻,发布会展板文字和动画版海报的设计也如出一辙,更验证了我的判断。
直到动画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归来》的出品方——横店影视的总经理兼制片人刘志江在微博上开骂:不要脸。
我才意识到,原来这真人版和动画版不是一个东家,二者并无关联。
面对动画版出品方的炮轰,真人版《大圣归来》的监制、发行人高军表示,两部电影剧本完全不同,“不存在谁山寨谁的问题”,而且“2014年我们就已经取得了拍摄许可,直到2015年他们动画版才上映,备案的时候是叫《西游记3D》,等于是我们注册在先,他们改名在后。
”
一个说是“山寨我们”,一个说是“贼喊捉贼”。
《大圣归来》陷入“重名罗生门”。
调查证据
笔者通过查找,在广电总局电影立项的公示名单中发现“两部《大圣》”的备案的情况是这样的:
2012年6月公示名单中,有动画片《西游记3D》的拍摄公示,备案单位是北京燕城十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4年7月公示名单中,有故事片《大圣归来》,备案单位是童话部落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7月公示名单中,有故事片《大圣归来》,备案单位是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故事梗概也与最终上映的《西游记之大圣归来》电影相近。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又都在故事片领域获得了广电总局备案拍摄许可,可见,这场重名风波才刚刚开始……
二、法律分析和保护途径
《大圣》重名事件的争议焦点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点:
一是设计海报的字体近似
我们来看看两个“大圣归来”字体的对比图:
通过对比,我们发现二者字体几乎完全相同。
这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不久前的国产动画电影《汽车人总动员》。
《汽车人总动员》的海报无论是构图还是LOGO设计,都与皮克斯版《汽车总动员》极其相似,更有甚者用轮胎将其“人”字遮挡住,造成看上去就是《汽车总动员》的视觉效果。
遥想当年读书的时候,经常看金庸的武侠小说,一不留神就会看到“全”庸的小说;有些城乡结合部的集贸市场首饰店,只有当你走近的时候才能发现,是“周六福”,不是周大福,令人啼笑皆非。
回到《大圣》这个事件上,出品公司的解释是,“可能是工作人员让设计公司设计一款美术字,没想到设计成这样。
”这显然很牵强。
汉字结构复杂,笔划多样,书写表达上发挥空间很大。
动画版《大圣》海报设计字体动感十足且表现力强,具有独创性,应属于美术作品,是可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
我们基本可以断定,真人版《大圣》的海报字体已经构成对动画版海报字体著作权的侵权。
二是影片名称相同
电影名称是制片者对于一部电影作品内容的高度概括,也是观众区分影视作品的一个标识,很少见到一部影片的名字与影片的内容毫不相干的。
那么在我国知识产权框架下,该如何寻求有效的法律保护呢?
首先从《著作权法》的角度看,享有著作权的前提是必须构成作品。
法国1958 年《文学和艺术产权法》第 5 条规定: “智力作品的标题具有创造性的,同作品本身一样受到本法保护。
”而仅作描述用的常用词语不受保护。
英美等国家也都拒绝给予缺乏作品独创性特质的词语、标题等以著作权上的保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9大类作品中,并未明确将影视作品名称列入范围。
同时《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定义作品为具有独创性的智力创作成果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而影视作品名称大多是常用词语的组合,难说具有独创性,如果盲目保护反而会限制他人对相关内容的创新与发展。
我国版权局办公室在1996年《关于作品标题是否受著作权保护的答复》中明确表示,作品的标题宜由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而不宜由著作权法保护。
这样,不管标题是否具有独创性,一概不予著作权法保护,需要另寻其他法律的保护。
因此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尚未有判决影视作品名称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先例。
著作权无法保护影视剧的名称,进行商标注册呢?
商标是用来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志。
举例来说,如果我们说“一杯咖啡”,你很难作出具体选择,但如果说“一杯星巴克的美式咖啡”,就能很快锁定目标。
这就是商标的功能所在,它有帮助消费者区分不同品牌的“识别功能”,有代表一定品质的“保障功能”。
影视名称的字数一般比较简短,而文字商标一般字数也不多;二者又都重视市场区分和影响,因此,只要影视作品名称具有显著性且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就可将使影视作品名称注册为商标,享受商标法的保护。
这也是目前国内实践领域中对影视作品名称知识产权保护中运用最为普遍的方式。
在实践中,当红作品名称经常会遇到商标抢注等恶意注册的行为。
稳妥起见,建议在影视作品发行前就应做好商标申请工作,尽量使用具有独创性的影视作品名称,这样后期还可以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阻止他人的抢注或撤销他人的不当或恶意注册。
除了商标法,再有就是反不正当竞争。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之前提过的英美等不提供著作权保护的国家,有关权利人都可以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我国同样如此。
在我国,影视作品名称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受到该法保护:
(一)该影视作品名称为知名商品;
(二)该影视作品名称是该影视作品所特有的;
(三)他人擅自使用该影视作品名称于商品,误导了社会公众。
这可以说是影视名称保护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但是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影视作品名称也存在一定的限制:
首先,它只保护知名影视作品的特有名称,那些缺乏知名度的影视作品名称无法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其次,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规范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以举个例子,如果将“大圣归来”使用于餐饮业,由于餐饮与《大圣归来》影片发行不构成行业竞争关系,此时影片权利人就难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该影片名称。
三、反思
近年来,影视作品名称被抢注商标的,甚至被不同行业“搭便车”的现象非常严重,《大圣归来》这一案件非常具有典型性,希望能够唤起从业者,尤其是制片人对影片的片名、续集创作等方面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
从创意开始,在剧本,影视作品名称等各个方面采取“立体”措施,全方位妥善保护自身影视作品名称的知识产权。
唯有如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不会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