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最新最全 学生资助标准 一览从幼儿园到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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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资助宣传

幼儿园资助宣传

幼儿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尊敬的家长:
为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更多的获得感,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幼儿园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一年免保教费
1.资助对象:学前一年在园幼儿。

2.资助标准:公办幼儿园按其收费标准全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分类减免(省级示范幼儿园1300元/生.年;一级幼儿园900/生.年;二级幼儿园700/生.年;三级幼儿园500/生.年;未入级幼儿园350元/生.年)(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
1.资助对象:学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困难家庭的幼儿;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脱贫家庭幼儿、边缘易致贫家庭幼儿、脱贫不稳定家庭幼儿优先资助。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750元(每天3元,每年按250天计算)。

3.发放形式:按补助标准抵扣伙食费,直补到人,并经幼儿家长签字确认。

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健全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范围全日制学历教育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中非在职学生。

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比例、等次及额度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额度及标准等级评定人数比例奖学金额度奖学金来源一等奖20%8000元/年学校4000元导师4000元二等奖60%6000元/年学校3000元导师3000元三等奖20%4000元/年学校2000元导师2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额度及标准等级评定人数比例奖学金额度一等奖10% 4000二等奖30% 3000三等奖40% 1500单项奖10% 1000各培养单位可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等级比例,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三、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办法(一)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积极创新,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评选时应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内容。

5.研究生在学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取消其奖学金评定资格或暂停发放其奖学金:(1)违反国法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2)有剽窃、做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行为不端者;(3)课程有补考科目者;(4)考试舞弊者;(5)在学期间休学、退学者,以及因各种原因学籍变动者;(6)未经批准,开学不按时报到注册或提前离校者;(7)不按规定缴纳学费者。

(二)评选办法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在校期间评定两次,评定依据为上一学年度综合成绩。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在校期间评定三次。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对符合奖学金评定要求者,第一学年按平均等级发放,第二、第三学年按照上一学年度综合成绩评定后发放。

综合成绩的测评因素及权重:1.学习成绩;2.科研、学术成果;3.导师、辅导员、班主任评价。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幼儿)受助明白卡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幼儿)受助明白卡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幼儿)受助明白卡各位建档立卡户学生(幼儿)家长,为促进教育机会公平,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资助全覆盖。

现将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列表如下,请您认真阅读,了解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并按照孩子就读的学段,对照表格看您的孩子在2016年春、秋学期是否享受了相关的学生资助政策,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孩子就读学校(幼儿园)或县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确保孩子“应享尽享”。

2016年春季季学期,您的孩子在我校(园)年级班就读,享受的资助项目
为,受助金额为元。

(如孩子就读学校变化,可与原学校联系)
2016年秋季学期,您的孩子在我校(园)年级班就读,享受的资助项目
为,受助金额为元。

学校(幼儿园)资助负责人:电话:
学校(公章)
学生资助中心电话:。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6.04•【字号】黔财教〔2018〕65号•【施行日期】201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18〕65号各市(州)财政局、教育局,贵安新区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教育局,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各地扎实做好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2018年6月4日附件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各地扎实做好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7号)、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财教〔2016〕3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是指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补助的公用经费。

具体包括:(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中央补助资金;(二)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省级补助资金。

第三条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遵循“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校财局管”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责任清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注重绩效。

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黔府办发[2004]68号

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黔府办发[2004]68号

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4.08.02施行日期2004.08.01文号黔府办发[2004]68号主题类别教育其他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黔府办发[2004]6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以及《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教财〔2004〕15号)、《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8号)精神,切实把国家助学贷款这一利国利民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做到“不让一个大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面向贵州省普通高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发放的,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并由财政部门按隶属关系贴息的信用贷款。

第二章确定经办银行第三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省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和地(州、市)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制定的《国家助学贷款招投标办法》确定。

参与竞标的银行必须是经银监会批准、有条件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银行。

经办银行一经确定,由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与银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贷款合作协议。

中标银行要按照协议约定提供贷款服务并及时足额地发放国家助学贷款,要简化贷款程序,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贷款合同文本,规范办理贷款的周期,及时向普通高校提供学生借还款情况。

贵州省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简介(2024年7月)

贵州省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简介(2024年7月)

贵州省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简介(2024年7月)一、学前教育1.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资助。

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标准为800元/生•年。

2.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在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实施,向在园儿童每生每天提供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600元/生•年。

3.校内资助。

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义务教育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为小学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初中寄宿生1500元/生•年、非寄宿生750元/生•年(标准从2024年起执行)。

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向学生每生每天提供5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1.免学杂费。

免除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农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农村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5.国家助学金。

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为平均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学校结合实际在100O-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6.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向就读普通高中的贵州省户籍脱贫家庭学生(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O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7.校内资助。

公办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资助学生;民办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四、中职学校1.国家助学金。

资助在一、二年级就读的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原集中连片特困县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典型材料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典型材料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典型材料一、资助对象:在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中职一至二年级、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且是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资助标准:1.普通高中、中职一至二年级:扶贫专项助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元;免(补)教科书费:每生每学年400元;免(补)住宿费:每生每学年500元。

2.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扶贫专项助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元;免(补)学费:本科每生每学年3830元、专科每生每学年3500元。

三、申请资助材料:(1)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涉农补贴一折通或学生本人农商行存折本(复印件一份)。

(1)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2)涉农补贴一折通或学生本人农商行存折本(复印件一份)。

(1)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四、申请资助部门:1.省内就读学生直接在就读学校申请。

2.省外学校(除技工学校外)就读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3.省外技工学校就读学生,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五、申请方式:2.省内学校就读学生申请资助只需入学时在就读学校登记为建档立卡学生。

学校就按照文件规定标准先进行教科书、住宿费、学费的直接减免。

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资助资金高于学校收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将发放给学生;学校收费标准高于资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向学生收取。

扶贫专项助学金由学校按照每生每学期500元的标准,通过学生银行卡或资助卡发放给学生。

六、申请资助时限: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每学年享受资助。

七、注意事项1.受助学生要在国办系统当中,本人姓名必须与国办系统姓名相符。

2.申请表中每一项必须填写准确,学生和家庭成员通讯方式必须如实填写。

3.注意资助申请的部门,不要耽误了申请时间。

教育扶贫和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2022年以来,蒋海斌同志担任哲桥中心校教育扶贫负责人,在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和扶贫办公室领导和指挥下,把哲桥中心校的教育扶贫和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圆满的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1.建立了以中心校校长为组长,自己为主要负责人的教育扶贫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让教育扶贫工作有了大脑。

2024年贫困生资助细则(3篇)

2024年贫困生资助细则(3篇)

2024年贫困生资助细则为了坚持幼儿园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发展,以及各级政府的贫困补助能切实帮助经济困难的家庭解决幼儿教育问题,使每名幼儿都能健康的成长,并培养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

同时,也为了规范政府性和幼儿园对贫困幼儿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本园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组长:____副组长:____二、贫困幼儿资助对象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____元(具体金额以每年自治区公布的贫困线,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分年度制定)以下或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中下水平的;2、孤儿;3、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4、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幼儿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6、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优先得到资助。

7、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学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的“留守儿童”。

三、贫困生资助范围贫困生资助比例按照在园幼儿总数的____%以内予以资助;国家、自治区、市县的政府性补助以实际分配指标资助。

四、贫困生评审程序1、以班级为单位,教师负责,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将贫困生情况、申请及____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2、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了解,请社区、村委会核实。

3、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小组各方搜集的资料,决定贫困生资助人选。

1五、贫困幼儿的管理1、幼儿园建立贫困幼儿管理档案,组织对贫困生日常表现进行跟踪调查,对反馈内容给予及时记录,保证贫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强对贫困幼儿的教育,通过激发贫困幼儿的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资助贫困生信息反馈和取消资格制。

各班级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儿园反馈受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

若在受资助期间出现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者,取消贫困资助资格,或视情况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额。

4、贫困生的调整。

(1)原来不是贫困生,由于家庭发生重大灾祸等特殊原因需申报的,按规定程序申报。

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

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

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1、学前教育资助:对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

资助标准为500-800元/生·年。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在全省65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县城),同时鼓励其他各县因地制宜开展地方试点。

补助标准为4元/生·天,全年800元/生(2014年11月1日以前补助标准为3元/生·天,全年600元/生)。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农村义务阶段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

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由学校向受助学生发放补助金或等额价值饭票(卡),并组织学生填写《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登记表》,发放的补助金或饭票(卡)必须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补助资金不得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抵扣任何费用。

饭票(卡)未用完者,学校应向其退还等额补助金。

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进行补助,资助标准为1500元/生·年。

5、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实行3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免除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的学费2000元/生·年。

6、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的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连片特困县的所有农村学生(不含县城)进行资助。

资助标准为1500元/生·年。

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设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对优秀研究生进行奖励。

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

贵州精准扶贫研究生政策

贵州精准扶贫研究生政策

贵州精准扶贫研究生政策贵州省是中国贫困人口较多的省份之一。

为了解决贫困问题,贵州省实施了一系列精准扶贫政策,特别是在研究生教育方面,有着独特的政策举措。

本文将对贵州精准扶贫研究生政策进行详细介绍,旨在探讨其特点和效果。

首先,贵州省对研究生扶贫工作高度重视。

自2013年以来,贵州省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旨在实现研究生精准扶贫,包括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究生教育各个环节、制定了研究生扶贫工作管理办法等。

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贫困家庭的子女提供了更多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机会。

其次,贵州省通过资助政策鼓励贫困生攻读研究生学位。

一方面,贵州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提供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另一方面,贵州省还建立了研究生贷款信用担保机制,为有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成立信用档案,为其提供贷款支持。

这些资助政策的实施,有效缓解了贫困家庭子女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经济压力,提高了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接着,贵州省注重研究生就业创业扶持。

贵州省建立了健全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研究生提供就业指导、创业支持等服务。

同时,贵州省还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与企业的深度对接,为研究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创业平台。

这些举措旨在提高研究生的就业创业能力,使他们能够自力更生,减少贫困的可能性。

此外,贵州省还注重加强研究生培养和管理。

贵州省专门设立了研究生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高校改善研究生培养条件、提升教学质量。

同时,贵州省还加强研究生管理,建立研究生学位授权、研究生监管等制度,规范和加强对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

这些措施有助于保障贫困生能够接受良好的研究生教育,并提供更多的机会去改变自己的命运。

总的来说,贵州省的精准扶贫研究生政策涵盖了研究生教育各个环节,从资助政策到就业创业扶持,再到培养和管理,都体现了贵州省政府对贫困家庭子女攻读研究生学位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提高了贫困家庭子女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机会,帮助他们打破贫困的桎梏,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发展的双赢。

贵州贫困生家庭年收入标准

贵州贫困生家庭年收入标准

贵州省是我国贫困人口较多的省份之一,许多贫困生家庭面临着生活困境。

为了帮助这些家庭,政府制定了一定的年收入标准,并采取了一系列扶贫措施。

贵州省的贫困生家庭年收入标准主要是以农村贫困户为主,根据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确定了相应的年收入标准。

一般来说,贵州贫困生家庭年收入标准分为两个层次,即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

低保标准是指政府对低收入家庭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以确保他们基本的温饱和生活需求。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低保标准应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适应。

在贵州省,低保标准一般基于全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同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在2024年,贵州省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60元左右,年收入标准为5520元。

扶贫标准是指政府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系列扶贫政策和帮助,目的是通过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帮助他们摆脱贫困。

贵州省根据当地贫困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相应的扶贫标准,该标准一般高于低保标准。

根据贵州省《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贫困户的年收入达到当地扶贫标准的家庭可以获得相应的扶贫政策和帮助。

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而定,一般为每人每年3000至5000元不等。

需要指出的是,贵州省的贫困生家庭年收入标准是根据家庭收入情况而定的,因此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固定标准。

当地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家庭成员人数、就学情况等因素,对贫困生家庭进行评估,并确定他们的年收入标准。

为了帮助贫困生家庭提高收入水平,贵州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扶贫措施。

例如,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加大对贫困户的资金、技术和政策支持力度;推行农业产业扶贫,培育贫困地区的农业特色产业和农民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种养殖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开展就业扶贫,帮助贫困人口通过转移就业、培训等方式增加收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对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提高他们的社会保障待遇等。

总的来说,贵州省的贫困生家庭年收入标准是个动态变化的概念,根据贫困生活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和相关政策的调整而变化。

从幼儿园到研究生的资助体系

从幼儿园到研究生的资助体系

从幼儿园到研究生的资助体系从幼儿园到研究生的资助体系,听起来好像是一条漫长的路,从小孩到大人,不仅是成长的过程,还是资金流转的旅程。

要是你问我,怎么从学前班一直撑到研究生,答案很简单:不怕花,花得起!我说这话可是有根据的,不是随便瞎扯的。

要知道,从小到大的教育,可是花钱如流水的。

你想,刚上幼儿园那会儿,家长们没少给娃找各种“幼儿教育资助”,比如买学费、交辅导班费,给老师的小红包,甚至还有家长会上的“集体捐款”。

这才是教育的开始,你觉得是免费的?想得美!很多家长为了一点点的教育机会,可真是砸了不少银子。

然后呢,到了小学,教育的成本又悄悄上涨了。

除了学费,班级里的各种活动也能让家长们伤脑筋。

比如运动会、科技节、艺术展示,都是要花钱的。

有时候班级组织个户外活动,收个十几块,家长们也能心甘情愿地掏钱。

毕竟,孩子高高兴兴去,回来学到点新东西,家长们也乐得掏钱。

可没想到,到了初中,这个收费可就有点儿“疯狂”了。

你要说小学那时候还稍微清明一些,到了初中,这些费用就更不可思议了。

除了学费,还有一些所谓的“特色课程”,学英语、学编程、学体育,学啥都要花钱。

家长为了让孩子不掉队,基本上是拼了老命地攒钱,孩子说学啥就学啥,没得选。

话说这段时间,学校的资助体系就更是让家长头疼了。

你要是有点经济困难,学校会提供一些“优惠”,像是减免学费、补助补习班费用啥的。

但要是经济好一点,孩子成绩又差,那估计你能得到的“资助”就不多了,更多的还是一些“名额有限”的说法。

特别是到了高中,孩子压力大、家长焦虑,大家都在拼命往前冲。

即便是看似免费的课外辅导,也可能背后隐藏着不小的资金流,咱们这个社会,啥事都离不开钱。

没办法,竞争太激烈了,大家只能竭尽全力往前冲,不想掉队。

到了大学,资助体系的种类就更加丰富了。

很多学校都有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的。

你想想,奖学金说起来挺高大上,实则就像是高考后的“红包”一样,拿到它的学生,简直就像中了彩票一样。

最新最全的2020学生资助政策来

最新最全的2020学生资助政策来

最新最全的2020学生资助政策来新学期就要来了,报名在即。

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各学段具体都有哪些资助政策?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政府资助。

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资助。

2、幼儿园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社会资助。

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4、营养改善计划。

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地方因地制宜实施营养餐地方试点。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

1、国家助学金。

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国家资助是学生资助的主力军,为了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我市学生资助有关政策介绍如下。

学前教育资助项目●一、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600元。

●二、保教费补助。

资助对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建档立卡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600元。

●资助程序:每年秋学期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公示后,由中心校和市资助中心复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直接发放到幼儿家庭银行账户。

按学年认定,分学期发放。

义务教育资助项目●一、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30元,初中每生每年830元。

资助程序:免收学杂费,财政按在校在籍学生人数和标准安排学校公用经费。

●二、免教科书费。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按国家和地方规定课程配备。

资助程序:免费提供教科书,费用由财政负担。

●三、寄宿生生活补。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

资助程序:每年秋学期学生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公示后,由中心校和市资助中心复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直接发放到学生家庭银行账户。

按学年认定,分学期发放。

●四、非寄宿生生活补。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25元。

资助程序:每年秋学期学生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公示后,由中心校和市资助中心复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直接发放到学生家庭银行账户。

按学年认定,分学期发放。

●五、营养改善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及困境儿童。

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请表

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请表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一份幼儿园留存。
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名单汇总表
序号
幼儿姓名
幼儿园名称
班级
资助金额(元)
家长姓名
与幼儿关系
联系电话
受助原因
合计


——



注:1、此表由幼儿园填写,并逐级上报、汇总;
2、幼儿园名称应与幼儿园公章一致。
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发放登记表
幼儿园(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幼儿姓名
性别
民族
户籍性质
资助金额(元)
银行卡号码
家长签字
合计

——
——
——
——
班主任签字:
园长签字:
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请表
儿童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入园时间
联系电话
家庭经பைடு நூலகம்情况
家庭月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家庭人口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身份证号
申请资助
理由
村(居)委员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村(居)委员会(盖章)
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
幼儿园审核意见
幼儿园负责人: 幼儿园公章:

贵州精准扶贫研究生政策

贵州精准扶贫研究生政策

知识产权创造奖补政策是对在知识产权创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的政策,旨在鼓励和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管理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具体来说,知识产权创造奖补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奖励对象:该政策的奖励对象主要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奖励标准:根据不同的贡献程度和创造价值,给予不同级别的奖励,奖励标准通常包括获得专利的数量、专利等级、专利转化应用情况等。

奖励方式:奖励方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政策扶持等多种形式,根据贡献程度和创造价值的不同,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奖励周期:奖励周期通常为一年或两年,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申请流程:申请者需要按照政策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核和评定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和发放奖励。

总体来说,知识产权创造奖补政策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措施,可以鼓励和激发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管理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同时,该政策还可以提高知识产权的质量和价值,增强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应用效果,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贵州少数民族考研政策

贵州少数民族考研政策

贵州少数民族考研政策贵州省近年来为了促进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的发展,采取一系列举措,特别是在考研政策上给予了一定的优惠和支持。

本文将介绍贵州省对少数民族考研政策的相关内容。

优惠政策:1. 招生计划:贵州各高校每年都会有专门面向少数民族考生的招生计划,计划名额比例不低于少数民族省份招生计划比例。

2. 政策加分:在贵州省,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统一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最高加分10分。

加分实行同比例增减,不足一分不予加分。

同时,少数民族考生也可以享受政策性的“西部计划”加分政策,最高加分20分。

3. 专门资助:凡是在贵州各高校录取的每位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都将获得每年5000元至1万元的国家奖助资助,用于生活和科研等方面的支持。

4. 贵州省奖学金:少数民族考生在贵州省考上研究生并被录取后,可以申请获得贵州省奖学金;5. 免试招生:招生单位还可以面向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免试招生”,在考生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省招办直接安排录取。

申请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按照国家教育部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应当具有与拟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所要求学历、学位对应的资格要求;3. 各高校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年龄、健康等方面,没有强制性规定;4. 各高校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语言能力等方面,有相应的要求;5. 各高校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个人面试等方面评定标准与其他考生一致。

总之,贵州省对少数民族考研政策的优惠和支持举措,有力地激励了少数民族青年的学习热情和追求学业的信心,帮助他们顺利实现自己的学业和人生目标。

同时,这些政策也在推动贵州省高等教育不断向前发展,增强了该省的人才优势和综合实力。

研学国家补助标准

研学国家补助标准

研学国家补助标准
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硕士研究生,一年级为每生每月500元,至多发放12个月;三年级为每生每月600元,至多发放10个月,区间为秋季学期9月至春季学期6月;对于二年级研究生,由学院负责征求研究生意见后确定,或者沿用一年级的方案,或者提前采用三年级的方案,每年7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执行。

法律依据: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

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

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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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教育
1.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标准为500-800元/生·年。

2.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在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实施,向每生每天提供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600元/生·年。

3.校内资助。

从事业费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二、义务教育
1.全部免除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2.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3.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的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标准为小学寄宿生1000元/生·年、非寄宿生500元/生·年,初中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

其中,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向每生每天提供4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8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
1.免学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费,标准为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

对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2.国家助学金。

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一档1500元/生.年、二档2000元/生·年、三档2500元/生·年。

3.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向就读普通高中的贵州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4.校内资助。

提取学校事业收入的3%-5%用于学生资助。

四、中职学校
1.免学费。

对象为所有在我省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标准为2000
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在一、二年级就读的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集中连片特困县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标准为2000元/生·年。

贵州瓮安中等职业学校。

翟远恒摄
3.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向就读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的贵州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4.国家奖学金。

从2019年开始实施,奖励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6000元/生·年。

五、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阶段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5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一档3800元/生·年、二档3300元/生·年、三档2800元/生·年。

4.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向就读本专科(高职)的贵州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学生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标准为不超过8000元/生·年,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确定。

6.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

标准为不超过8000元/生·年。

7.大学生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

向就读贵州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含在校生)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本科3000元/生、专科(高职)2000元/生。

8.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或服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乡镇单位就业或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可以获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为不超过6000元/生·年。

9.校内资助。

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作为学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用于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生活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

六、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
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生·年、硕士生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标准为博士生13000元/生·年、硕士生6000元/生·年。

3.学业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品学兼优在校研究生,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生·年、硕士生8000元/生·年。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发放,学生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标准为不超过12000元/生·年。

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确定。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

标准为不超过12000元/生·年。

6.省属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下基层就业或服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与本专科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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