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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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范文一、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范文:1. 岗位职责地测防治水岗位负责制定防治水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具体职责包括:- 负责防治水方案的编制,对防治水策略、目标和措施进行科学性评估和规划;- 组织实施防治水方案,制定任务分工和时间计划,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监督防治水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 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成果评估,编制防治水工作报告,提出改进措施。

2. 责任要求地测防治水岗位要求负责人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 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分析防治水工作中的难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调动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协调各方面资源,推动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备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准确传达防治水相关政策和要求,并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 具备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责任心,能够与团队成员密切合作,共同完成防治水工作。

二、地测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范文:1. 防治水方案编制和实施管理制度- 规定防治水方案的编制程序和要求,包括方案编制人员的资质要求、方案的评审和批准程序等;- 规定防治水方案实施的任务分工和责任分配,明确各相关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设立防治水方案实施的进度控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设置防治水方案执行的考核和奖惩机制,根据工作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评价和激励。

2. 监督和评估管理制度- 设立防治水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明确监督和评估的目标和内容;- 规定监督和评估的程序和时间节点,确保监督和评估工作的及时性和科学性;- 设立监督和评估结果的反馈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设置监督和评估结果的运用机制,确保监督和评估工作对防治水工作的改进和提升起到实际作用。

3. 防治水工作报告和信息管理制度- 规定防治水工作报告的撰写要求,包括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提交时间;- 设立防治水工作信息的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设置防治水工作信息的共享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流通;- 设立防治水工作信息的备份和保护机制,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有效地管理水资源,预防水灾和减轻其对人类社会和经济的影响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涉及到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分配和治理,旨在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综合管理。

一、制定背景和目标在文章的开头可以阐述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和目标。

指出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水灾害等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制定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目的,如保护水资源、预防水灾等。

二、水资源保护与监控水资源的保护是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水资源监测:建立水资源监测网络,实施水质和水量监测,及时掌握水资源状况,为水资源管理和调度提供科学依据。

2.水资源节约利用:制定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标准和措施,推广水资源节约技术和设备,鼓励节约用水行为。

3.水源保护区划:根据水资源保护的需求,划定水源保护区,严禁破坏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和水源地。

4.水资源补给和保护:通过人工补给、水资源再生等措施增加地下水的资源量,采用水田化、农田复盖等措施保护水资源。

三、治理水污染水污染是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水环境监测与评估:建立水环境监测网络,对各类水体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划定污染源和水质目标。

2.污染治理措施:制定污染治理的标准和措施,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推广污水处理和水体净化技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抑制非点源污染:加强农业、城市和工业等非点源污染的治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减少土壤侵蚀、河道污染等非点源污染的防治。

4.水环境修复:对受到重度污染的水体进行修复,修复受损湿地和河流的生态系统,恢复受损的水功能区。

四、防治水灾害防治水灾害是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水灾危险性评估:对各类水灾进行评估,确定受灾风险区域和灾害等级。

2.水灾预警系统:建立水灾预警系统,及时预警和提醒可能发生的水灾,包括洪水、地质灾害和干旱等。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简述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地质勘探和测绘工作中涉及到的防治水问题所制定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该制度旨在保障地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预防和解决防治水问题,确保地质勘探和测绘工作的安全与质量。

二、制度内容1. 建立防治水工作的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制定防治水工作的标准和规范,确保地测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3. 设立防治水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地测工作中的防治水工作。

4. 建立防治水工作的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地测工作中存在的防治水风险。

5. 建立防治水紧急预警机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和处置方案。

6. 开展防治水技术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地测工作人员的防治水意识和技能。

7.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防治水工作的开展。

8. 建立防治水工作的评估和改进机制,进行定期的防治水工作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措施。

三、制度执行1. 相关部门需根据制度规定,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 防治水管理部门需加强对地测工作中防治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地测工作人员需按照制度要求,严格遵守规定,做好防治水工作。

4. 相关部门需定期对防治水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制度的实施效果。

四、制度效果1. 提高地测工作中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减少防治水事故的发生。

2. 提升地测工作人员的防治水意识和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共同推进防治水工作的开展。

4. 提供制度依据和参考,为地测工作中的防治水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五、总结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是地质勘探和测绘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地测工作的安全与质量提供保障。

同时,还需注重制度的评估和改进,不断完善和提高防治水管理水平。

地测防治水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地测防治水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地测防治水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管理,维护国家水资源安全,规范部门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地测防治水部是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水资源管理的部门。

本制度适用于地测防治水部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部的工作原则有政策性、科学性、公正性、便民性、公开性。

第四条地测防治水部的工作任务主要有地质灾害防治、水资源评估与规划、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资源调配与利用等。

第五条地测防治水部设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年度目标、政策规定等事项。

第六条地测防治水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关机构,具体职责由各机构书面规定进行管理。

第七条地测防治水部工作人员应遵守《政务行为规范》、《保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不得违法、违纪。

第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地测防治水部。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地测防治水部的领导小组负责部门的总体规划和决策,监督各机构的工作情况。

第十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负责地质灾害预报、防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

第十一条水资源评估与规划工作机构负责水资源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水资源规划,开展水资源调查研究。

第十二条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机构负责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制定水资源管理标准和监测标准,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监督。

第十三条水资源调配与利用工作机构负责水资源调配和利用的组织和协调,制定水资源利用政策和方案。

第十四条各工作机构应按照工作任务和职责,合理组织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定期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五条工作机构内部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地测防治水部根据不同工作任务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并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期限。

第十七条工作流程包括任务接收、任务分派、任务执行、任务报告等环节,每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都应明确。

第十八条任务接收环节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对来自上级部门或其他机构的工作任务进行接收和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反馈。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是指一套规范地质勘察防治水工程的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个可能的范本:1. 目的和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地质勘察防治水工程的有效管理和执行,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适用于所有地质勘察防治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监测等各个环节。

2. 职责和权限2.1 管理人员应负责制定和修订相关管理文件,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并监督工程的执行情况。

2.2 工程设计人员应制定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设计方案,并确保设计可行性和合理性。

2.3 施工人员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4 监测人员应根据设计方案,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视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2.5 各级管理部门应对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3. 文件管理3.1 该制度的相关文件应及时发布,并明确文件编号、生效日期、修订日期等信息。

3.2 文件应包括:管理章程、规范和标准、工程管理指南、工程设计手册等。

3.3 文件应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发展。

4. 设计与施工管理4.1 设计阶段,应按照规范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设计方案,并进行必要的勘察工作。

4.2 施工阶段,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施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4.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 监测与质量控制5.1 施工工程应进行监测和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5.2 监测包括现场巡视、测量、实验室检测等,应按照规定时间和频率进行。

5.3 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和记录。

6. 监督检查和整改6.1 各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地质勘察防治水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2 对于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整改,并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7. 安全管理和意外处置7.1 进行地质勘察和防治水工程时,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7.2 对于发生的意外情况,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范文(3篇)

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范文(3篇)

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地测防治水工作,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地测防治水工作坚持科学、依法、规范、高效原则,强调预防为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坚持统筹规划,科学调度,实施综合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管,保证规章制度的执行;坚持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发布,做到公众参与。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车间等从事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地测防治水工作应当按照水平衡、量衡相宜、综合利用、分类管理、科学调度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应当重视防灾减灾,加强灾害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地测防治水工作应当遵循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生态优先的原则,加强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保护好生态环境。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七条地测防治水工作由本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设立地测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决策部署、推动工作。

第八条地测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防洪、抗旱、水文、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的代表。

第九条地测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工作进展进行总结,对下一年工作进行规划。

第十条地测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对地测防治水工作的重要事项和决策进行审议和批准,并监督落实。

第三章规划编制第十一条地测防治水工作需要制定专门的规划,包括防洪规划、抗旱规划、水利工程规划等,确保科学、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地测防治水规划应当综合考虑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因素,设定合理的目标和指标。

第十三条地测防治水规划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参与。

第十四条地测防治水规划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适应新形势和需求。

第四章防洪工作第十五条防洪工作是地测防治水的重要内容,包括防洪堤防建设、河道清淤、排水系统建设等。

第十六条防洪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堤防的安全可靠。

地测防治水制度范文

地测防治水制度范文

地测防治水制度范文地测防治水制度是保护和管理地表水资源的重要手段,对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农业灌溉水和工业生产用水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前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背景下,建立健全地测防治水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本文将探讨地测防治水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一、建立地测防治水制度的必要性1.保护人民群众生活用水。

地表水是人类最基本的生活用水来源,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地表水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压力。

建立健全的地测防治水制度,可以有效保护地表水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需求得到满足。

2.保障农业灌溉水。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农业灌溉水是农作物生长所必需的基本条件。

建立健全地测防治水制度,可以通过科学合理的水资源调度,保障农业灌溉水的供应,提高农作物产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3.维护工业生产用水。

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而工业生产用水是工业生产的基础条件。

建立健全地测防治水制度,可以加强对工业用水的管理和调控,确保工业生产用水的可持续供应,促进工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二、地测防治水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建立科学的水资源监测体系。

通过建立科学准确的水资源监测体系,可以及时了解水资源的分布和变化情况,为防治水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

2.完善水资源调度机制。

根据水资源的实际供求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水资源调度机制,实现不同需求主体之间的协调与平衡,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3.加强水环境保护与治理。

通过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减少污水排放,防止水污染,提高水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安全。

4.推进水资源的综合利用与节约。

通过推进水资源的综合利用与节约,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加强地表水管理和保护。

加强地表水的管理和保护,制定科学合理的地表水保护政策和措施,保护地表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6.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

加强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建立健全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管理制度,防止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污染。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安全进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现场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地测防治水的总负责人具体指定,并由其员工严格执行。

第五条工作现场安全管理应与质量、环境等管理体系密切结合。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六条所有进入工作现场的人员必须通过安全培训并知悉该现场的风险及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第七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在现场穿防护服。

第八条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前要进行身体检查,若有身体异常情况,不得参与工作。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遵守作业纪律,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及现场管理制度。

第十条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熟悉安全操作程序,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主动汇报工作中的安全隐患,不得隐瞒或掩盖事实。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据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确定施工现场边界,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第十四条按照规定的流程及时开展预验收,落实防护设施和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对每个施工工序进行详细的工作方案编制和安全防范措施设计。

第十六条在现场设置专人负责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并进行巡查。

第十七条对作业人员进行日常培训和安全告知,确保员工了解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第十九条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处理措施。

第四章器材设备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定期对所使用的器材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二十一条严禁使用超过寿命的器材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使用重要设备时,必须由有相应资格和操作经验的人员才可进行。

第二十三条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和器材,需立即停机维修,以免造成更大的事故。

第五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第二十四条设立应急预案,制定相关的应急处置措施。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文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是为了有效控制水灾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一份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范文:一、总则1.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贯彻国家水利政策,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地测防治水工作。

3. 地方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地方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组织体系1. 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国家水利部负责,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2. 地测防治水工作应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包括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监测、地下水开发利用监测、水文气象监测等部门。

三、工作职责1. 国家水利部负责制定和修订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地测防治水工作。

2. 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定相应的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3. 监测部门负责对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地下水开发利用、水文气象等情况进行监测和预警。

4. 监管部门负责对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工作等进行监管和评估。

5. 救援部门负责对水灾发生后的救援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四、工作流程1. 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监测部门应定期对全国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编制相应的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图。

2. 地下水开发利用监测部门应定期对全国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编制相应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报告。

3. 水文气象监测部门应定期对全国水文气象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编制相应的水文气象报告。

4. 监管部门应根据监测结果和报告,制定相应的防治水措施和政策。

5. 救援部门应根据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监测部门、地下水开发利用监测部门和水文气象监测部门的预警信息及时组织救援工作。

五、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照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责任。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制度范文(四篇)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制度范文(四篇)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制度范文一、引言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水灾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有效防治水灾,建立健全的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旨在探讨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制度的建立,并提供一个范本供参考。

二、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 领导责任为确保地测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层应明确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地测防治水工作规划和目标;- 指导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推进和实施;- 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 审核和监督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进展。

2. 技术支持责任技术支持团队是地测防治水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应承担以下责任:- 提供地理信息和遥感数据,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开展水文调查和监测工作,为水灾预警和防治提供数据支持;- 分析和评估水资源的状况,为防治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协助领导层制定防治水策略和应急预案。

3. 预警和监测责任预警和监测岗位是地测防治水工作中的关键岗位,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 建立和维护水文站网,监测各地区的水位、流量和降雨情况;- 提供及时准确的水文数据,为防治水工作提供预警和决策支持;- 开展水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及时预测水灾发生的可能性和程度;- 联络和协调相关部门,确保水情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4. 防灾减灾责任防灾减灾岗位是地测防治水工作中的核心岗位,他们应承担以下责任:- 制定和实施地表水排水和调蓄工程,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协调和组织应急抢险力量,迅速响应抢险救灾的要求;- 开展水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改善水域环境质量;- 安排和实施水利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 宣传教育责任宣传教育岗位是地测防治水工作中的宣传推广和社区教育的重要渠道,他们应承担以下责任:- 开展水灾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 组织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水灾防治培训,提升防灾能力;- 制作和发布相关宣传资料,提供水灾防治的指导和参考;- 协调和组织社区的水灾防治活动,营造良好的防灾氛围。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三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三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目录前言1关于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____2防治水组织机构图5防治水岗位责任制6防治水害技术管理制度8水害预警预测预报制度11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2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13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15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17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19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23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25探掘分离制度26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28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29探放水确认移交制度30前言为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安全,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试行)、《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汇编。

关于成立“山西柳林宏盛聚德煤业公司关于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____各单位:根据《____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____》柳煤字[____]____件要求,为完善矿井防治水专职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经矿研究决定成立____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分工及职责如下:一、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技术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地测副总)成员:____领导小组下设地测防治水科,定岗科长一名、测量副科长一名、地质防治水副科长一名、测量工程师一名、地质工程师一名、防治水工程师一名。

矿成立专职探放水队,归地测防治水科直接管理,设队长一名,技术员两名。

二、岗位职责:1、矿长为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决策、指挥和资金、人才落实责任。

2、总工程师(技术矿长),具体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矿井防治水规划、计划、措施的制定、审批等工作。

3、地测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工作,全面负责地测、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队伍的建设。

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测防治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和管理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地测防治水工作,包括水资源调查、监测、保护、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工作应遵循“统一规划、科学管理、综合治理、系统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地测防治水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注重科学技术支撑,提高综合防治水能力。

第五条地测防治水工作应注重公众参与,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防治水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水资源调查第六条地方地测部门应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工作,包括水文测量、水质监测、水资源评价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水资源调查工作应根据不同区域的需求,制定调查计划,确定调查任务和方法。

第八条水资源调查工作应注重科学、准确、及时的数据采集和整理,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九条水资源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和相关利益方,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章水资源监测第十条地方地测部门应建设水资源监测网络,包括水文监测站、水质监测站等。

第十一条水资源监测工作应定期进行,并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水资源监测应注重监测指标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第十三条对于水资源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水资源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加信息透明度。

第四章水资源保护第十五条地方地测部门应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包括水域保护、水土保持、防洪工程等。

第十六条对于水资源受污染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保护水质安全。

第十七条对于水资源受侵占、浪费的情况,应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八条加强水资源保护应注重科学技术支撑,提高治理和利用的能力。

第五章水资源治理第十九条地方地测部门应组织开展水资源治理工作,包括水库治理、河道整治等。

第二十条水资源治理工作应根据需求,制定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

第二十一条水资源治理应注重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改善,提高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煤矿地测防治水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监察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科学合理。

根据地质条件和矿井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地测防治水方案。

(二)防范为主。

加强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控制水害事故发生。

(三)实行综合治理。

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相结合,全面防治地下水浸泡、涌水和渗水。

(四)依法管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五)科学管理。

完善地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和精细化管理。

(六)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地测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机构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机构由矿井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地测防治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组织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组织由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人员组成,受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职责(一)负责制定地测防治水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地质信息的搜集、整理和管理,建立地质信息管理系统。

(三)开展地下水的监测和预警工作,提前预判和预防水害事故。

(四)组织开展渗水、涌水、水灾的防治工作,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

(五)组织开展地质体验区、水害点的综合治理工作。

(六)沟通相关部门,及时报送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进展情况。

(七)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防治水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三章方案编制与实施第七条地测防治水方案地测防治水方案是指煤矿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工作指导文件。

地测防治水方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包括以下内容:(一)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背景。

(二)地下水动态监测和预警措施。

(三)渗水、涌水的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

(四)地下水浸泡治理和水害点综合治理。

(五)地测防治水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测防治水安全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测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专职安全员和雇佣的临时工。

第三条地测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建立健全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并加强对各级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第四条地测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五条地测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六条地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制定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方案,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的评估和检查。

第八条地测单位应当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九条各级主管人员应当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专职安全员负责地测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隐患排查、安全培训、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第十一条地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包括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规范。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标准应当包括设施、设备的安全规范、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防护装备等内容。

第十三条地测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自评,及时发现问题、整改不足、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章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十四条地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排查周期和责任人,及时清理和整改。

第十五条地测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整改记录,记录隐患的整改情况、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等,方便后续的跟踪和检查。

第十六条隐患整改应当及时,确保整改到位。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整改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临时防护,以确保安全。

第五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七条地测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增长,水资源越来越受到关注。

然而,由于气候变化、水污染和不合理的利用等因素,水安全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就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论述。

二、概述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地质测量事业单位在进行水利工程测量和水资源调查评价等工作中,依法依规保障水安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它的出现旨在规范地质测量行业,提升水利工程测量的质量和效率,保护水资源和人民的生命安全。

三、制度内容(一)组织机构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地质测量事业单位为主体,应建立健全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该机构应由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地质测量中涉及防治水安全的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二)工作责任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地质测量事业单位确定责任人,明确工作责任。

责任人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相关的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同时,责任人还要对防治水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资质要求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地质测量事业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

除了必要的设备和人员,还要求具备必要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只有具备合格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的事业单位,才能够进行相关的工作。

(四)工作流程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地质测量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应包括项目立项、方案编制、人员组织、验收审查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应有相应的工作标准和标准操作程序,并由责任人审核和监督执行。

(五)信息管理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地质测量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

该系统应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管理、工程管理等内容,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同时,地质测量事业单位还应建立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记录和存档。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模版一、岗位职责与责任1. 领导岗位(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治水工作方案;(2)统筹协调本单位各部门的防治水工作;(3)监督检查本单位的防治水工作的实施情况;(4)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防治水工作,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报告。

2. 防治水责任岗位(1)定期检查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的河流和水库情况,并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2)及时响应上级主管部门对灾害性降雨的预警信息,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险情防御;(3)开展防治水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防治水意识;(4)监督检查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的护堤护岸工作,确保水库和河流的安全运行;(5)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防治水预案;(6)参与指导相关部门的防治水工作,并对工作成果进行总结评价。

3. 监测岗位(1)定期收集、整理和上报水位、流量、降雨等数据;(2)分析和评估监测数据,提出预警建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3)负责维护和管理监测设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灾害性降雨的监测方案;(5)参与相关部门的科研项目,提供监测数据和技术支持;(6)参与组织和实施灾后抢险和恢复工作。

4. 工程建设岗位(1)负责规划、设计和施工本单位的护堤护岸工程;(2)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巡堤巡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堤坝等工程存在的问题;(3)监督检查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4)提出工程建设项目的改进意见,并参与相关技术研究。

二、各项管理制度1. 防治水工作方案管理制度(1)每年制定防治水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2)方案内容应包括灾害性降雨的预警和防御措施、护堤护岸的管理和维护、灾后抢险和恢复工作等;(3)方案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定期进行评估,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2. 防治水预案管理制度(1)制定防治水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2)预案内容应包括灾害性降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护堤护岸堵漏和排险工作等;(3)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修订和改进。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地质测绘部门在防治水工作中的顺利进行,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 岗位责任制:根据防治水工作的不同岗位和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职责,确保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清晰明确,并落实到具体的个人。

各岗位的责任划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岗位责任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制定防治水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的步骤和方法,避免工作出现混乱和漏洞。

这包括工作的准备、调研、测绘、数据分析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流程管理。

3. 安全管理制度:地质测绘部门在防治水工作中,可能会面临一些安全风险,如地质灾害、水域安全等。

因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4. 质量管理制度:防治水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防治水效果,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该制度应包括工作的监督检查、质量控制、问题整改等方面,以确保防治水工作的质量达到要求。

5. 绩效考核制度: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对防治水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这将有助于激励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同时也有助于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通过建立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可以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安全风险,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提高防治水的效果。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二)(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确保防治水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岗位责任制、工作流程、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等内容。

第三条进行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按照相应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所有参与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的人员,包括工程师、技术人员、劳动者等,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职责,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测防治水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是指地测部门在防治水工作中的组织、职责、工作流程、管理要求等方面的规定,是地测部门开展防治水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地测部门应当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法管理、综合防治的原则,开展防治水工作。

第四条地测部门应当加强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信息共享,提高防治水工作效能。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地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的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防治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六条地测部门应当设立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由地测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单位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第七条地测部门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好防治水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实施。

第八条地测部门应当与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推动防治水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地测部门应当按照科学规划和防治水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并按照流程开展工作。

第十条地测部门应当加强对水源地、河道等重点区域的监测和调查工作,及时了解水情、土情、气情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地测部门应当根据监测和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治水方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

第十二条地测部门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防治水工程建设和修复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地测部门应当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地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的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台账,记录工作过程和成果。

第十五条地测部门应当定期对防治水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章处罚与激励第十六条对于地测部门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地测部门在防治水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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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7篇【第1篇】地测防治水部管理制度方法一、部长对部室的思想政治、业务、平安工作负有全面责任,直接对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二、部长助理对部长负责,根据分管的业务举行工作;三、组长对部长助理负责,各测量组、地质组、探水组组长做好各小组日常工作支配;四、按照部长工作要求和日常碰头会其他部室提出地测部门的工作,由部长助理对各组长之间要协调支配,催促落实;五、测量组长带领测量组人员乐观组织完成日常井上下测绘任务,探放水组长带探水人员乐观完成日常探水工程任务;六、凡涉及部室的问题,所有全部人员参与讨论分析,形成决议,提出解决的方法;七、部长、部长助理、各组长必需树立集体观念,坚持工作具有方案性、事前具有部署、事后具有检查的工作办法,各级工作人员对领导支配的任务,应主动逐级汇报完成状况;八、各组必需赶紧时光、合理支配、科学管理不折不扣的完成工作方案,同时树立全局观念,互相配合,密切协作;九、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任务。

职责范围一、地质组职责范围1、负责全矿采掘工程的地质测绘工作,搜集、收拾、绘制、提供全矿地质、水文地质状况及井巷、采面测绘图纸资料;2、把握井田内及其邻近地面建造、水体和老窑状况,提供有关防治水设计及主要井巷庇护煤柱,调查采动对地表、建造物及水体的破坏状况。

3、对全矿储量和煤场存煤举行管理,计算“三量”动态,按时提供有关报表和图纸资料;4、按照有关技术政策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方法》统计、分析煤层开采通过状况,并对其举行监督,准时提出合理开采,削减煤炭资源损失的看法;5、负责全矿的原煤煤样和煤层煤样采、制、送验工作,监督检查全矿提升煤质措施的执行状况,按有关规定举行考核;6、负责对井田内及其邻近小煤窑的开采举行检查,把握其开采边界,地质及水文地质状况;7、编制矿井防治水长远规划和年度规划,参加采掘工程的会审;8、负责回采工作面煤厚探测及资料收集收拾工作;9、负责地质、储量、绘图、煤质的标准化工作;10、负责全矿井上下的地质观测,编录并准时正确地绘制成图;11、查明地质构造,煤层储存条件及影响平安生产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地质预告和采区、采面以及开辟工程的地质说明书;12、举行矿井水文地质工作,负责补充调查和井上下水文地质观测,查明影响矿井平安生产的各种充水因素,提供采掘工程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实施探放水工程;13、负责编制矿井补充勘探方案,提升储量级别,为矿井正常开采提供储量保障;14、负责了解把握采掘工作面浮现的挑顶、割底及夹石增厚等影响煤质的状况,准时向领导汇报煤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15、做好“有掘必探、有采必探”月度状况上报;16、填绘1:**、1:5000采掘图及采面储量图,并报送月进度底图;17、负责地测防治水的标准化工作;18、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二、测量组职责范围1、负责井下7′、15′基本控制导线,15′、30′采区控制导线测量和资料收拾;井下基本控制高程,采区控制高程测量和资料收拾;【第2篇】地测防治水现场平安管理制度为规范地测防治水现场平安管理工作,推动质量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矿井平安生产,特制定我矿地测防治水现场平安管理制度,相关单位务必贯彻执行。

第一条、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等专业口应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需利用托付书、通知书、专题会议等制度举行。

其次条、设计部门需要地质测量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需事先联系,提交托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

第三条、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长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两年通知地质测量主管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第四条、采区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第五条、回采工作面所需地质测量资料,矿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提交;第六条、掘进各种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第七条、零星小型设计等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与矿地质测量主管科室联系,约定提交期限。

第八条、重要井巷贯穿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利用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穿允许差,保证地质测量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光。

第九条、地测部门应对设计图纸严格审核设计资料,对影响资源回收或因地质因素设计不合理,计算数据不符,要向设计部门提出,修改后才干计算标定要素,放线施工。

第十条、矿地测主管科室必需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第十一条、各类巷道开口,施工单位必需提前三天填写开工卡片或托付书,通知地测部门预备资料,以便按设计要求放线并下达开工通知单,没有开工通知单,未放线而私自开工的。

对施工单位举行100~500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停头和复工也应准时以文字形式通知地测部门。

以便地测部门准时收尺上图。

没有通知书不予放线并且不验收进尺,并对施工单位罚款100~500元。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都应建立班组延线制,做到班班有线、班班按线施工。

地测部门和每班延伸的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单位必需妥当管理和正常交接。

否则将对施工单位举行100~500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发觉中腰线移动、损坏和疑惑时应准时通知地测部门举行检校。

不得私自移动和损坏测量标志。

否则将对施工单位举行100~500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如需延伸中腰线,必需提前一天与地测部门联系,以便提前支配工作。

第十六条、地测部门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第205、206、207条准时延伸中腰线,并定期校核,。

如超出规程规定距离延伸中腰线,中腰线偏差超过规定造成事故,由矿对其责任人举行处理。

第十七条、地测部门和施工单位每延伸中腰线,必需对老点举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延线,严禁两点延线。

否则一经发觉对其责任人和单位赋予100~500元罚款。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超前钻探和探煤厚时应密切协作,提供便利,共同完成。

对不予协作、野蛮作业、无理扰乱地测部门正常工作的,对施工单位举行100~500元的罚款。

第十九条、地质测量部门应随时把获得的现场地质测量信息通知施工单位。

其次十条、采掘工程在贯穿、透巷、透老空、遇钻孔、岩巷揭煤20~30米前或进入有平安距离要求的危急区前,地质测量部门必需按规程规定的平安距离,以通知书的形式提出预告,经总工程师批准后,通知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

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准时实行相应平安措施,否则因此造成事故,按矿规定举行追查处理。

其次十一条、巷道进尺、收尺,应由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协作地质测量部门举行,并以测量部门的数字为准,施工单位擅自开口的巷道进尺不予验收。

并对施工单位举行100~500元的罚款。

其次十二条、钻探设计由地质部门负责向钻探施工单位提供。

钻探单位施工钻探,并负责向地质部门以正式书面形式提供详实钻探原始记录资料,钻探施工单位不准时向地测部门提供钻探资料,每次罚钻探施工单位100~300元;提供虚假的地质资料,每次罚责任人300~500元,因此造成事故的,按矿规定举行追查处理。

其次十三条、地质人员要编制超前探测所需的各种图纸,下达超前探测预测、预告,建立超前探测成绩台帐,超前探测要有设计计划、单孔设计及工程质量的总结报告,否则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其次十四条、施工单位要乐观协作超前探测工作,不得浮现推委迟延探测工程工作,否则对单位主管罚款500元,并通报批判。

其次十五条、超前探测必需按规定的超前距举行探测,不得小于规定标准,否则发觉一处对施工单位责任人罚款500元。

其次十六条、在采掘过程中,凡碰到断层、出水、煤厚变化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生产单位必需向地测部门汇报,地测人员必需准时到达现场,按规定举行实测、勘验、分析,做出推断,为领导决策提供牢靠的地质依据。

采掘单位汇报不准时的罚款100~300元。

地测部门不准时收集分析罚款100~300元。

其次十七条、地测部门应按照已查清的水文地质资料,提出状况分析和防范看法,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惟独确认无危急后,方可掘进或回采,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其次十八条、地质测量部门须向回采部门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其次十九条、回采工作面进度,应由回采单位协作地质测量部门按规定举行丈量,并以地测部门的数字为准;第三十条、回采工作面的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等应以测量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规定时,应准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第三十一条、煤巷队施工时,要严格根据设计施工,不得任意调节巷道方位及中腰线,造成间隔煤柱的扩大或丢底煤,如发觉此类现象,以偏差或丢底煤处计算,每米罚款100元。

第三十二条、回采工作面要按作业规程举行作业,不得违背开采程序,如发生此类状况造成损失的,对施工单位按造成损失量市场价的50%举行罚款。

第三十三条、顶分层工作面,不得人为丢假顶及浮煤,发觉一处罚款100元。

第三十四条、放顶煤工作面,要严格按沿煤层底板回采,如遇地质构造或其它因素影响,要制定措施,无措施造成丢底煤,每米罚款200元。

第三十五条、放顶煤时,放煤口和放煤步距要符合规程要求,如发觉一处不符合规程要求,罚款100元。

第三十六条、放顶煤时,放煤口到处要见矸,不得留有老塘煤或大煤块,如发觉一处罚款100元。

第三十七条、放顶煤时,顶煤要放净,不得丢顶煤或未放煤,发觉一处罚款1000元。

第三十八条、放顶煤时上、下端头的煤要放净,无故不放或未放净,每次每处罚款100元。

第三十九条、放顶煤时老塘煤要清扫整洁,老塘顶网要落至煤底板,人行道浮煤出班前要清整洁,如未清净或网未落至煤底板,发觉一处罚款100元。

第四十条、对回采工作面和各种停采线,由地测部门按照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其它人不得擅自更改。

如需提前或延时停采时,必需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并通知生产科储量管理人员。

如违背规定,未按设计停采,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对主管队长罚款100元。

第四十一条、工作面停采、巷道停掘后必需准时通知地质测量部门收尺测量。

以便地测部门准时上图。

本规定自二00九年元月一日起开头执行。

【第3篇】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报废制度1.地质、测量及防治水涉及全部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需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维修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殊注重的事项。

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举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

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常常保养和修理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伸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赋予责任者处罚。

4.仪器设备的借用、转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需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举行检验,如不经批准借出或损坏的视其状况赋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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