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改革探究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土地综合整治的有效措施探讨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土地综合整治的有效措施探讨发布时间:2022-04-22T07:43:11.642Z 来源:《城镇建设》2022年1期作者:牟坚[导读] 随着城镇化的建设和发展,《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对城镇化的建设和城乡土地资源提出了调整和整治方案牟坚开江县土地整理中心 626250摘要:随着城镇化的建设和发展,《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对城镇化的建设和城乡土地资源提出了调整和整治方案。
由此可见,土地综合整治在城乡土地资源整治中的重要性,对此,本文通过探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土地综合整治的有效措施进行探究,分析了土地综合整治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优化解决方案,以供参考。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土地综合整治;改革0引言在土地改革目标的落实中对城乡土地进行综合整治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有效的手段,可以有效推动资源的相互利用、缓解土地开发的矛盾,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等作用。
目前,我国虽然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与建设上有了新一步的探索和提高,但是建设的理想效果和实际效益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还是面临一些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不和谐,信息技术得不到广泛应用等问题。
基于此,有关部门需要进行针对性的提出方案并解决问题,提高土地资源综合整治的有效率。
一、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优势(一)缓解用地压力,合理使用土地资源随着我国人口数量的逐年增多,给土地资源的利用形式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农村土地资源改革的城镇化建设,打破了城乡土地结构的改革尝试,使土地使用制度更加的灵活。
此外,通过新型城镇化的土地综合整治政策,解决了农村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机械化水平不高、土地资源严重浪费、人口多用地资源紧张等一系列的问题,对农村废弃地、生产条件等进行了改革,有效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推进了城镇的产业和工业方面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用地资源的压力[1]。
(二)加强土地集约化改革,整合土地资源如今,由于农村的大部分劳动力量向城镇涌入,导致农村的土地建设和开发问题愈发严重,造成大部分土地资源闲置、利用率不高、和资源浪费的现象,使得用地建设的不合理[2]。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对策建议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对策建议作者:王政翔来源:《决策探索·下旬刊》 2013年第12期文/王政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该规定是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了具体明确的政策依据。
一、为什么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从土地产权的角度来看,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两类。
我国现行法律严格限制集体土地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建设。
在目前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土地已成为制约城乡统筹发展的瓶颈性因素。
随着城乡二元户籍壁垒的打破,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就业、居住,要求城市为其提供住房、医疗、学校等基础设施,而城市空间有限、土地资源稀缺。
在这样的情势下,必须解决“人”与“地”增减挂钩的问题,即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非农业的城市开发建设。
但如此带来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土地价格机制如何形成?为了防止公权力扭曲集体土地流转的价格,“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自然应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可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既是使农村土地的资源价值和功能更加显化的需要,也是盘活、规范土地市场的需要。
从长远来看,它必将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的规范化(一)符合规划《决定》提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一个前提是“符合规划”。
为此,必须加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实现规划的民主化与法治化。
省级政府可结合具体情况出台一般性指导意见,由各地在进行充分论证和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形成具体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规划。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分析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分析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经济正在迅猛增长,城市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
然而,在这样的背景下,城乡规划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尤其是农村土地资源规划的缺失更是令人担忧。
据调查,许多地区的规划存在着诸如耕地破坏、土地供求失衡、环境污染等问题,这对于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挑战,阻碍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
因此,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如何更好地实施农村土地规划管理,以及如何充分发挥其价值,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也是各级政府面临的重要挑战。
因此,本文将从农村土地的主要特征出发,分析农村土地规划中存在的不足,并探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路径,以期为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城镇化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形态,其核心思想在于充分利用农村土地,通过开发和开放的方式,将农民从乡村迁往城镇,形成具有独特魅力的城镇。
它不仅是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更是一个推进国家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有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我们需要制定合理的规划,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管理,以促进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可持续发展,并有效缓解当前存在的矛盾,从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
一、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城市的发展方向和特点更具有功能性和现代化。
如今,许多地方都积极推进特色小镇的建设,并且把当地独特自然资源与文化资源相结合,以此促进当地的经济增长。
然而,随着城市发展的加快,一些挑战也随之而来,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农村土地规划利用的不合理而导致资源的短缺和供给的失衡。
目前,许多城市对于土地的规划利用缺乏有效的管理,导致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农村的土地价格也随之飙升,这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另外,由于教育资源的匮乏,农村人口的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都相对落后,从而使得许多侵犯他们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探讨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探讨1. 引言1.1 介绍新型城镇化进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有限性逐渐显现出来。
新型城镇化进程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旨在推动城市化发展,提升城市化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和民生水平。
城镇化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新型城镇化进程旨在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动城乡要素流动和互通有无,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配置。
通过新型城镇化,可以实现城市规模适度扩大,城乡发展协调,就业机会增加,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等目标。
新型城镇化也是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问题至关重要。
如何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城市化和农村现代化的良性互动,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不仅关系到城市建设规划的可持续性,也关系到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率。
研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对于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1.2 重要性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城市面积也在不断扩大,土地资源的有限性逐渐凸显。
如果不能有效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将会导致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不仅影响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还会加剧土地资源的短缺。
其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
过度开发土地资源会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影响生态平衡,加剧土地退化和生态环境恶化,威胁人们的生存和健康。
因此,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仅是城镇化进程中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只有充分认识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性,才能引起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重视,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土地资源面临的挑战,实现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可持续发展。
1.3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的研究意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的研究意义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思考
歼尤差异。 但住房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其区位因素是
常 重要 的 , 小 同位 置 的商品 房 , 使j 1 1 价值 不 一样 , 而 价 格也 会 差别 很 大 、 这 也是 为 什 么一 线城 市 的 膀价 与二 、 线 城市 的房 价差 别很 大 的原 因 。 住房 是 j 土 地 搁绑 存 一起 的 ,位置 的 不 可 移动 性 是 土地 的 有 属性 。对 r当前 大城 市而 言 , 土地 供 廊 已接近 假 『 ; } l l , 住房 的供 不应 求 已呈常 态化 。 利 用农
ZT专 题
编者按 :土地是 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 一, 《 中共 中央关于全面 深化改革若 干重大 问题
的决定》 ( 以下简称《 决定》 ) 提 出建立城 乡统一的建 设用地市场 , 明确 了深化 农村土地制度
改革 的方 向、 重点和要求 , 这对 于构建 现代 市场体 系、 缓 解城 乡建设用地供 需矛盾 、 切 实维
是一个不 断摸索前 进的过程 。只有在摸索 中不 断
总结、 完善 , 才能让 城 乡统一 的建 设用 地市 场运
行逐渐走 向顺 畅。
《 决定》 在“ 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部分 , 明确提 出了乏
城乡 统 一 的建 设 用地 市场 ,并 指 出在 符合 规划 和 用途 管制 下, 允许 农村 集 体经 营性 建设 片 j 地 m让 、 租赁 、 入股 , 实行与目
特 别 关 注
l f - 房 供 应也 会 夫 量增 J J I 1 ,房 价 即会 大 幅下 跌 。 ) 】 『 5
么, 问 题真 的 会这 么简 吗 ?
房地 产市 场 涉 及社 会 、 经济 等诸 多 层 面 , 房 地 产 调控 应 该是 一个 全方 位 的调控 。降低 房 价 并非 靠 增 加 土地 供应 那 么简单 。 笔者 认 为 , 需求 是一 切 问题
新型城镇化与土地制度改革中的核心问题
本文从城市经济学 的角度入手 , 明确 了“ 人”、 “ 地”、 “ 钱” 是新型城 镇化 的三大核 心要素 , 提 出加 快土 地制度 改革是 当前 中国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 并从法律 的角度对 中国农村集体土地 流转 的法律 障碍及实现途 径
进 行 了系 统 分 析 并 提 出建 议 。 关 键 词 新 型 城 镇 化 土 地 制 度 改 革 法律 障碍
新型城镇化 与土地制度改革中的核心 问题
王妍蕾
内容提 要 当前 , 推进新型城镇化 已被提到 了中国决策 层各个层 面的议事 日程 , 新型城镇 化战 略将 成为 中国
当前 和 今 后 一 个 时期 最 重 大 的 系 统 工 程 , 如 何 系 统 推 进 新 型城 镇 化 战 略 是 当 前 决 策 层 和 学 术 界 共 同 关 注 的 问 题 。
收 稿 日期 : 2 O l 3—1 O一2 5
作者简介 :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讲师 , 博士 , 北京 , 1 0 0 0 9 4 。
4 8
公 共 经 济 与 管理
主要 在于人 口城镇化 , 在于人 口集聚效应带来 的服务业 等相关产业 的发展 。2 0 1 2年 , 中国城镇 化率为5 2 . 5 7 %, 实 际的人 口城镇化率仅为 3 5 %, 远低 于 2 0 1 1 年世界 5 2 % 的平均水平 。如果能打破政 策与体制掣 肘 , 每年就 有可能
一
、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要素分析
从城 市经济学 的角度来看 , 在经 济增 长 的背 景下产 业 转换 与发 展必 然 引起生 产 力地 域空 间 布局 的变化 ,
并通 过生产力 要素在不 同地理空 间的转移 与整合来实 现 , 这种地 理空 间 的转 移 主要是在 农村 与城 市之 间 的转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土地政策调整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土地政策调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得到了显著加速,但是,城镇化面临的土地资源短缺和土地政策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土地政策调整成为了现阶段中国城市化发展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围绕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土地政策调整展开讨论。
一、新型城镇化的背景及需求新型城镇化是指以市场化、规范化、智能化和绿色化为基础,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城乡一体化和公平共享为目标的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要求提高城市社会服务水平、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城市发展模式、构建可持续发展城市生态体系。
这要求城市的土地政策与城市的综合发展要求相适应。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市规划和土地政策不再只是城市发展的工具,而是服务于公共利益和全体市民的管辖与管理。
城市的土地政策要始终服务于市民的需求,使之能够有足够的用地供给、稳定的用地价格以及科学的用地布局。
因此,新型城镇化需要考虑土地的稳定性、一体化和可持续性,从而形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体系。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土地政策实施的重要性土地是城市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性资源,也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基础。
新型城镇化要求土地政策更加灵活,服务于城市可持续发展,保证基本农田保护和城市建设。
因此,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土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非常重要。
家住中国农村的56岁农民陈国强:“土地是生命线,是农人的命根子,要肯定土地的重要性,地是星球母亲的大腹部,是保证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基础,能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加美好。
”同时,城市化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政策也必须考虑财政收入、引导资本等方面的问题。
有必要考虑到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以促进全面可持续发展。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土地政策调整方向1. 保护粮食安全土地资源在城市化进程中重要的是,保护粮食安全土地资源。
为了保护粮食安全及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政策,严格规划建设用地,避免涉及基本农田的违规建设和利用。
除了充分考虑关于生态保护的问题,还应当制定强制性措施,以达到对土地资源的高质量保护。
河南省新型城镇化中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及思路探索
科技 I向导
◇ 科学管理◇
河南省新型城镇化中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及思路探索
刘 鸿 ( 河南周 口职 业技 术学院 河南 周口 4 6 6 0 0 1 )
【 摘 要】 本性地对农村 建设 用地流转做 了积极的探索并提 出了有
1 . 河南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规 。 建立多元统一的农 村土地市场 . 在坚持用途管制 的前提下 , 从 法律
1 . 1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处在无法 、 无序 、 无市场 的状态 角度允许集体建设 用地 通过出让 、 租赁 、 作价 出资 、 转让、 出租等方式 现行《 土地 管理法》 规定 : “ 集 体土地使 用权不得 出让 、 兼并 或出 依法进行流转 , 用于工业 、 商业 、 旅游 、 抵押和农 民住宅小 区建设等 , 赋 租 用于非农业建设 ” 该法 对于集体建设用地 的用途 . 要求不 得转让 予农 民更加完整的土地 财产权利 制定和完善经营性集体建设 用地的 用于非农建设 , 农 村集体建设用 地绝不能直接 用于商业开发 。但是 . 有偿 出让 、 交易方式 、 收益分配 方式等方面 的法律规定 , 将农 民手中的 实践 已经 走到 了法律 的前 面 , 比如建设 商品房 、 商业地产 等 , 这 都是 土地真正资本化 , 让农民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分享城市化红 利。建 立农 直接触犯 土地管理法 的行为 . 集体建设 用地早 已突破 了原有 的使用 村产权交易所 , 将原本分散的、 小规模 的、 农民自 发 的农村 产权 流转引 范 围。 通过 出租 、 转让、 合作、 人 股 等方式 流转 到集体 经济 组织 以外 入交易所 , 形成集 中的 、 大规模 的、 政府规范 的产权交易市场。 的企事业单位 和个人 。另外 , 交 易缺乏市场政 策, 各 地普遍发 生农村 2 . 2 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 地流转改革 、加快土地制度创新是新 型 集体建设用地 自发进入市场 现象, 但 政府 对农村集 体建设用 地市场 城镇化 的必然要求 交易没 有统一 、 规 范的政 策法规 。这 种做法 与新 型城镇 化 的趋 势相 首先 . 建全与农村土地制度要求相适应 的土地 产权 制度。依法确 符. 却 与现行 的法 律法规 发生 明显 的冲 突 . 适 时修 改法律 法规 已经 定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 推 进集体土地 的登记 发证 . 增强农 民对土地 成为迫在 眉睫的事情 财产权 的控制 、 流转和收益的行为能力。 没有经过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 1 . 2 土地 流转制度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成为障碍 所 有权主体不清或使用 者不 明的集体土地使 用权不允许有偿使 用和 现行的土地制度是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最大障碍 . 城市土地 比 流转 . 不得进入市场交易 农村土地享有更 完整的权 能, 二者 的法律地位不平等。 同时 。 城 市土地 其次 . 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 . 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 和农村土地的法律规制 和管理体制是分割的 . 农村用地跟城市用地没 通过修改相应 的法律 、 法规 , 允许农村 乡镇企业 用地、 农 村居民点用地 有做到 同地 、 同权 、 同价 是矛盾 的根 源 , 农 民土地被征 收之后 , 价格上 及 符合城 市规划 的其它存量集体建设 用地 . 在保 留集体土地所有权的 涨1 0 倍, 但补偿 可能只有 十分之一 . 这造成 了城乡收入差距扩大 。集 前 提下 , 以出租 、 人股 联 营 、 转让等方式 进人市 场 , 使集体土地使用权 体建设用地虽名 为建 设用地 . 但用 途极为有 限. 仅 可用于农 民 自 住 宅 流转享有与国有 土地 出让 同等 的权利 基地 、 乡镇企业用 地和农村公共设 施用地等方 面, 且使 用权不能像 国 第三 . 尽快 改革征地制度 , 保障农民征地谈判的主体地位 , 提高农 有建设用地那样 自由上市交易 民在土地增值收益 中的分配 比例 土地改革应该尽快破 除政府垄 断征 1 . 3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增值 收益分 配不均 , 农 民权 益得不到有效 地 , 实行同地 、 同权 、 同利 , 让农村 的集体建设用 地能够 真正人市 。 通过 保障 改革赋予集体 土地所有权与 国有 土地所有权同等 的权 利 .即具有 占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过程 中缺乏农 民权益保护机制 . 这是 集体 有 、 使用 、 收益 、 处分 的权力 . 实现 同权 同价 . 不能因行政隶属关系而有 建设用地流转 中的突出问题 。 也是影 响农村社会稳定 的重要 因素。在 等级差别。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清晰的情况下 . 农村集体 土地 流转 的支配权 2 - 3 建立合 理的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 主要集 中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 。 很 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去向 、 用途、 建立合理 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是 集体土地健康有 序流转的关键 收益、 年限等事项 , 未按 程序经村民大会 或村 民代表大 会讨论通过 . 农 环节 。合理的收益分配 机制必须坚持 以下原则 : 保证集体 土地所有者 民的知情权 、 参与权 、 决策权得不到保 障。 新型城镇化首先是人的城镇 的利益 . 并且将 收益分配落实 到每个所有者 : 保证 集体土地使用者或 化, 如果农 民失去土地后相应的社会保 障没有及 时跟进, 会 导致 失地农 承包者 的利益 : 兼 顾 国家和政府 管理者的利益 . 政府 可以适 当分享一 民既丧失了原来拥有土地所具有的社会保 障。 又无法享受 与城 市居民 部分收益 , 但 比例不应过高 , 不宜超过 1 0 %。 。农 民作为集体土地 的所 同等的社会保 障权利, 急需建立- 一 种补偿机制用 以解决 目 前集体 土地 有者和使用者 , 应该获得集体 土地流转 的主要收益。 要完善财务公 开、 收益分配 不均 的问题 收支公 开制度 . 强 化对集体所得 土地流转收益使用情 况的监督 . 要 克 1 . 4 各级政府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利用缺乏有效 的规划和管理 服 乡镇集体 土地 收益使用 的随意性 大 、 内部人控制 的情况 . 保 障农 民 目 前 规划和 国土等 部门 尚未把集体建设用 地纳入城 市建 设规划 集体获得 的土地收益真正为农 民服务 . 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 和土地利用计划 。随着农村集体建设 用地数量 增加 . 农 村集体建设用 2 . 4 建立和完善农 村集体 建设用地流转 的价格机制 地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 但规划部 门 完善市场价 格形成机制 . 通 过市场机制决定 土地价格 . 减少 政府 没有对集 体建设用地进行有效的规划管理 . 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严 和其他人 为因素 的干扰 , 防止乡村干部以权力扭 曲集 ( 下转第 2 5 7页 )
新型城镇化与土地资源管理
新型城镇化与土地资源管理在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新型城镇化正成为中国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
新型城镇化不仅涉及到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同时也需要进行土地资源的开发和管理。
然而,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土地资源管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围绕新型城镇化与土地资源管理展开讨论。
一、新型城镇化的概念与特征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以市场为主导、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城乡统筹为基础的城镇化进程。
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城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都应该着重考虑市民的利益和需求,从而构建一个更加人性化、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新型城镇化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强调城市和乡村的协调发展。
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地把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而是要同时改善城市和乡村的生活环境,实现城乡一体化。
第二,注重可持续发展。
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要着重考虑如何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第三,以市场为导向。
新型城镇化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从而推动城市的经济发展。
第四,以人为本。
新型城镇化的目标是满足市民的需求和利益,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二、土地资源管理在新型城镇化中的作用土地资源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土地资源管理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土地资源管理牵涉到土地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治理等方面,影响着城市的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和市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保障。
首先,土地资源管理可以推动城市的经济发展。
城市的经济发展需要土地资源的支撑。
土地资源管理可以科学地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市的产业升级和优化,提高城市经济的竞争力。
例如,可以通过规划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等,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和制造业企业落户,推动城市的产业发展。
其次,土地资源管理可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
土地资源管理可以加强城市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简版
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发展1. 引言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剧,城市化进程在我国呈现出新的特点。
本文将从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发展背景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义和挑战等方面进行阐述。
2. 新型城镇化的概念新型城镇化是指在城市化进程中注重人口、产业和资源的有机协调,强调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和方式。
与传统城市化相比,新型城镇化更加注重人居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等方面的问题,致力于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
3. 新型城镇化发展背景3.1 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集中流动,城市化已成为我国发展的必然趋势。
新型城镇化的提出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推动城市化进程朝着更加可持续、平衡发展的方向前进。
3.2 城市化率的提升我国城市化率不断提升,已经超过50%。
城市化率的提升给城乡一体化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促使我们进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深入思考和探索。
3.3 城乡发展差距的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是我国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可以促使城乡发展差距得到有效缩小,实现城乡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4.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义4.1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城乡一体化发展可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乡村和城市资源的有机流动和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浪费。
4.2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可以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通过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有序流动,有效缓解城市人口过快增长带来的压力,实现城乡资源要素的有机流动。
4.3 促进乡村振兴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和重要手段。
通过城乡一体化发展,可以促进乡村产业的转型升级,培育乡村新业态,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5.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挑战5.1 体制机制改革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制度体系,解决城乡之间的利益分配、资源配置、政策支持等问题。
浅析当前我国城镇化背景下的土地制度改革
浅析当前我国城镇化背景下的土地制度改革摘要:我国城镇规模不断扩大会产生大规模的用地需求,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也日益凸显。
本文介绍了我国城镇化面临的土地问题,并提出了促进土地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城镇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当前,我国最大的内需在于城镇化,我国目前也正处于城镇化高速发展时期,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又会产生大规模的用地需求,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也日益凸显。
如何针对当前城镇化背景对我国土地制度进行行之有效的变革是我们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1 我国城镇化面临的土地问题1.1 土地流转机制不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只是一简略的叫法,全称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总体原则是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是土地的经营权,其原有承包关系不变。
农村土地流转的根本目的不是把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经营,而是为了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
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是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条件,因此土地流转机制是关系到农民利益和土地承包责任制的重要问题。
当前,我国土地流转不规范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
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以及发展中介组织,我们都比较滞后,但它们又是土地使用权市场化流转的两大前提。
城镇化背景下集体建设用地以及自发地进入市场流转,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政府相关部门没有相应的、规范的管理措施。
当前的土地流转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土地交易成本过高,不利于土地流转的推进,我们的土地产权中尚未对土地转移做出清晰的权属规定。
由于农村干部和农民缺乏法律知识,相当一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意识淡薄,农村集体组织擅自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内涵不明确,导致集体在土地支配上的权利空间过大,土地调整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1.2 土地资源的过度使用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我们对其利用应该是十分谨慎的。
土地用途变更的随意性、土地权利益主体的多元性等等行为对土地的合理利用是极为有害的。
城镇化与土地市场的协调
城镇化与土地市场的协调城镇化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城市人口持续增加,城市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这都需要城镇化和土地市场的协调。
而现实中,我国的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协调问题也越来越引人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城镇化与土地市场的协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城镇化与土地市场的协调问题城镇化与土地市场的协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供需不平衡城镇化的推进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但是现实中土地供应主要来自于城乡建设用地的转移和利用,而城市承载力的限制导致了供需不平衡的局面。
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来投资和开发,容易出现过分追求土地拍卖价格,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城市规划的混乱。
2.城市结构不合理一些地区在城镇化过程中重视发展大城市,忽视小城镇的建设,导致城市结构过于单一,人口聚集过于集中。
此外,一些地区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出现了“城中村”和违法建筑等现象,导致城市环境的恶化和土地利用的浪费。
3.土地价格过高土地价格的高昂也严重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由于土地供应紧张,部分城市土地溢价率过高,导致开发成本提高和企业和居民的生活成本增加。
此外,土地价格过高还可能导致资金和产业的向地产行业倾斜,从而限制城镇经济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二、解决方案为了解决城镇化与土地市场的协调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土地管理和规划加强土地管理和规划,调整城市规划结构,避免城市承载力过度滥用,尤其是对于被发达城市压缩的小城镇,应该加强规划,发展区域性经济,提高城市群效益。
2.建立土地供应和需求相适应的机制建立土地供应和需求相适应的机制,加强土地储备,保障土地供应,避免无序占用农村土地和拍卖土地的激烈竞争,同时合理设置土地拍卖的限制性政策,保护农民收益。
3.简化土地管理程序简化土地管理程序,降低外来资本进入市场的成本,提高企业和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成本;建立便利和扶持政策,吸引内部和外部资源进驻,加速城镇化的进程,提高市场活跃度。
我国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方法研究
元结构1 3 1 。由于城市和农村的土地分属于不同的主体 , 这就 为我 国 城 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设立 了最根本 的障碍 。 不仅在所有权上 , 我国城乡建设用地分属 于不 同的所有权 主 体, 而且在使用权上 , 对于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 也存在着 严格的制度限制 。根据 国家土地使用规划 , 为 了保障耕地 的总量
2我 国城 乡建设用 地市场 一体化 方法研 究
我 国城 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 ,是一项艰 巨而复杂 的任务 。 必须要考虑 的是城乡土地所有权 近年来 , 随着我国经 济的迅速发展 , 城市不断 向郊 外延 , 而 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 这一 问题 , 和使用权的二元结构 。而对于农业耕地的保 护政策 , 一直以来 是 很多农村也有城镇化 的倾 向。城市和农村的迅速发展 , 都离不开 我 国的一项基本 国策且对于维护 国家 的粮 食安全具有非 常重要 对建设用地的依赖 。而我 国 白新中国成立 以来就存在着明显 的城 的作用。 要破 除城 乡建设用地市场的二元结构 , 不能太过急躁 , 这 乡二元结构 , 城市建设用地在价格上 明显高于农村建设用地… 。随 其 中关系到我国农业 发展 的稳定和政府 、 农 民及开发商等多个主 着农村城镇化 的发展 , 农 民要求在 土地 建设 收益上享有和城市土 地 同等权益的呼声 越来越强 。 2 0 1 2年 8月 , 国家发改 委发布《 全 国 农村 经济发展“ 十二五” 规划》 , 提 出要推进城 乡发 展一体化 的制 度创 新 , 具体包 括逐步建立城 乡统一 的建设用 地市场 , 按照 同地 同价 的原 则及 时足 额给农村 集体组织 和农 民合理补偿 ; 将农村集 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 用权转让 纳入 现行 的城市 国有土地市场区的土地 , 除 由法律规定属于 家不可能一7 欠陆的将农村建设用地流向市场 , 而剥夺 了地方政府的 国家所有的以外 , 属于农 民所有; 宅基地和 自留地 、 自留山 , 属于农 主要财政来源。国家可以通过立法保障, 循序渐进的使农村耕地向 并严格监控地方政府部门和开发 民集体所有。这就从所有制结构上限定 了我 国城乡建设用地 的二 建设用地的转化过程更加市场化 ,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原则与运行机制研究
资源·环境-30-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年第30卷第5期(总第457期)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原则与运行机制研究鲁春阳,文 枫,解丽丹(河南城建学院,河南 平顶山 467036)[摘要]我国现行的建设用地市场已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瓶颈,既不利于城乡土地要素的效益最大化,也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
因此,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是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的必由之路。
分析了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原则、运行机制,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城乡一体化;土地流转[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进程的加快,城乡对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不断增强,但城乡分割的建设用地市场结构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引发了一些问题与矛盾。
因此,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不仅是满足城乡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建设用地配置绩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内在要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本文结合河南省建设用地市场发展现状,提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原则与运行机制,为河南省加快推进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提供参考和借鉴。
1 构建原则1.1 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时,要兼顾农民、村集体、政府等主体之间利益的合理分配,缩小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各类差距,使两者之间具有互动性,有助于城乡统筹发展。
现阶段,国家通过土地征用方式把农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农民获得的补偿不是按照土地的市场价值进行的,补偿金额较低,这不仅不能体现土地的真实价值与价格,也没有实现土地发展权的市场化,不利于农民的增收。
阐述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乡规划的转型思考
阐述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乡规划的转型思考摘要: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日益加快,与此同时我国的城市化进程随之开始加快,如何开展城镇化建设已经成为我国城乡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课题。
开展城镇化建设能够有力的促进我国劳动力转型升级。
如今,在城镇化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城镇化建设出现了很多问题,因此,要想更好地促进城乡规划转型升级,就需要不断对我国城乡规划转型方式进行探究。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城乡规划转型;思考探究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出台之后,城镇与乡村就开始进行转型升级,而且在升级发展过程中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国城镇经济发展非常迅猛,而且发展的规模也在日益的扩张。
现如今,我国对经济结构和制度在不断地进行调整,主要是因为我国早期没有对城镇化发展进行制度的完善,所以导致现在的整个城镇化的发展形式比较粗放,因而现在我国的城镇化发展就非常缓慢,而且发展水平还不高。
现在国家非常注重创建新型城镇化,并且注重提高城市化的建设质量,这样才可以更好的推动我国城乡规划转型。
1目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不足1.1产业规划不到位,城乡差距扩大在对我国城乡进行规划建设时,要对其进行合理的布局,这样才能真正的带动城市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因为缺乏相关技术性指导,所以使得整个城镇化进程发展非常缓慢,而且没有将规划进行集中管理,使得城市化进程非常复杂。
就产业集群规划上来看,由于没有对它进行产业集群管理,所以使得整个工业用地不够集中,并且还和其他的居民居住区域相互掺杂,给我国的环境带来了极大程度上的污染,而且对人们的正常生活也有影响,在开展城镇规划工作时,城镇区域和地理位置的布局正确认识是必要且重要的。
一些污染程度高的生产工厂常出现在城市的上风向位置,这难免会使得工业中所排放的污染物质影响整个城市的环境,这种不合理的城市工业布局,不仅会给整个城乡资源和环境造成影响,也会造成资金的浪费,对于我国产业的进一步持续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1.2城乡区域环境不断恶化,资源紧张主要是因为没有制定出更加完善的城乡建设规划,而且对于我国城镇中土地利用形式也没有进行制度的完善,很多城市都在进行生产规模的扩展,但是没有将生产效率提升上来,这会降低土地的利用率,而且在对进行乡村的过程中会带来大量污染的工厂,因此,需要在建厂之前对当地的土地性质进行分析和探究,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以免给土地带来一些破坏。
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及其政策研究
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及其政策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的城乡差距也越发明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不断加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城市化率不断提高和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城乡一体化也成为国家关注和支持的重点。
本文将从城乡一体化的趋势、城乡一体化的政策、城乡一体化的难点等方面进行简单探讨。
一、城乡一体化的趋势首先,城乡一体化的趋势在于城市和农村的互融。
随着城市的膨胀和农业的现代化,城市和农村不再是相对孤立的两个领域,城市与农村在资源、市场、人力资本等各方面可以相互支持和互动,不断形成新的发展壮大动力。
同时城乡一体化的趋势也在于促进城市和农村的公平和谐发展,解决城市集中推动,农村供给压力大等问题。
其次,城乡一体化的趋势也在于推动城市和农村的共同进步。
城市和农村在性质上不同,但城市和农村也有相同点,如发展的目标、需要的支撑、经济、社会、资源等方面互相影响和共同合作,进一步加强城乡合作是未来中国实现全面发展的必然路径之一。
现在,中国在聚焦城市发展的同时,开始更关注农村和城市的协同发展,特别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分析与观察需要更切实的探讨。
二、城乡一体化的政策城乡一体化是中国长期以来制定和实施的发展政策,因此也产生了大量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旨在实现城乡统一规划、有机协调和均衡发展。
政策一:城市与农村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中央省市制定城市与农村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确保各地区、各部门实施城乡一体化的整体效果。
规划此外应包括城市与农村协同发展的战略安排、城市综合发展的宏观布局和区域经济合作。
政策二:城市与农村土地规划和利用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的结构与空间布局是城市与农村协同发展的重要方向。
应通过城乡土地利用统一规划和调整、土地托管、集中和统一用地、公共资源共建等方式,促进城市和农村土地利用合理分配,撬动土地资源的潜在价值,提高土地效益。
政策三:公共服务方面电力网联网和智能化建设、中小学师资和设施保障等公共服务将进一步提高城乡统筹发展,加速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融合建设,加速提高农村居民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拉近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
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的思考
有形 的土地市 场 、 以公 开规 范 的方式 转 让 土 地
城 乡二 元 结构 下 , 集 体建 设 用地 不 能直 接进
入 城市建 设用 地市 场 , 往 往 以政 府 征 地 的形 式变 为 国有建 设用 地 , 征 地实 际产 生 的经 济效 益 远 大 于给予农 民的补偿 , 农 民不 能从 中得 到应 有 的利 益 。另 外 , 农 村村 民 自建 房 的容 积率都 比较 大 , 甚 至 出现 了一户 二宅 , 多宅 的现象 , 闲置率 较高 。依 照现行 土地 财产制 度 , 这些 土地 既不 能上市 流通 , 也不 能抵押 , 造 成 了资 源 的极 大 浪 费 。通 过建 立 统一 的城 乡建设用 地 市 场 , 可 以将 低 效利 用 和 闲
( 二) 提 高集体 建设 用地 效 益 , 保 障农 民权 益
的 需要
的低效 率 , 严 重损 害 了农 民 的利 益 。《 中共 中 央 关 于推 进农 村改革 发 展 若 干重 大 问题 的 决定 》 中
提出“ 逐 步 建立 城 乡统 一 的建 设 用 地市 场 , 对依
法取 得 的农 村集 体 经 营性 建 设 用地 , 必 须 通 过 统
第 1 2卷
第 2期
济源 职业 技 术 学 院学 报
J o u r n a l o f J i y u a n V o c a t i o n l a a n d T e c h n i c a l C o l l e g
Vo 1 . 1 2 No . 2
2 0 1 3年 6月
权、 税 收几 个方 面提 出了构 建统一城 乡建设 用地 市场 的对 策建议 , 为逐 步建 立健 康 、 良性发 展 的 统一城 乡建设 用地 市场提 供 了参考 。 策
分析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规划建设
分析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规划建设【摘要】新型城镇化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城乡规划建设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本文通过分析新型城镇化的关键特点和对城乡规划建设的影响,探讨了城乡规划建设的目标和原则,包括整体规划、生态优先、科学合理等。
还介绍了城乡规划建设的基本内容,涉及城市规划、乡村规划、资源环境规划等方面。
在面对挑战和机遇时,城乡规划建设需要克服土地资源利用冲突、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同时借助城市化带来的新机遇。
文章探讨了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规划建设的互动关系、发展趋势和未来展望,呼吁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城乡规划建设、关键特点、影响、目标、原则、基本内容、挑战、机遇、互动关系、发展趋势、未来展望。
1. 引言1.1 新型城镇化的概念新型城镇化是指以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为核心,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重点,以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为基础,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实现城乡人口合理流动、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城镇环境优美改善、城乡社会服务公平完善等目标。
新型城镇化不仅仅是城市化的升级和扩展,更重要的是注重质量和效益,注重城乡协调发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效率,注重社会公平和民生改善。
新型城镇化要求城市规划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城市功能更加多元化,城市环境更加宜居宜业。
要加强与农村地区的联系,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人口空间均衡布局。
新型城镇化强调城乡融合发展,强调城市和乡村的互补性,强调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的协调性,促进城乡间的互通互联。
新型城镇化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1.2 城乡规划建设的重要性城乡规划建设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可以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实现城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互补发展。
新型城镇化如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进程
新型城镇化如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在当今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新型城镇化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它不仅带来了城市的现代化变革,更为关键的是,为城乡融合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开辟了新的路径。
新型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本,注重人的需求和发展。
过去,城镇化进程中可能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
而如今的新型城镇化,更加关注人们在城镇中的生活品质、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以及就业机会的创造。
这意味着,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不再是简单的空间迁移,而是能够真正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
当农村居民在城镇中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和医疗资源,他们就更有动力在城镇定居和发展,从而加速城乡之间人口的合理流动和融合。
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融合的重要支撑。
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的投入,包括道路、桥梁、水电供应、通信网络等,能够显著提高城镇的承载能力和辐射作用。
便捷的交通网络可以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让农产品能够更快速地进入城市市场,城市的工业产品和服务也能更高效地覆盖农村地区。
完善的水电供应和通信设施,不仅能提升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为农村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条件。
比如,互联网的普及让农村居民能够更方便地获取信息和知识,拓展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促进农村电商的发展,缩小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
产业发展是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融合的核心动力。
新型城镇化推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了城镇产业的多元化发展。
一方面,城镇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不断壮大,吸引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就业。
这些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工作的过程中,掌握了新的技能和知识,积累了资金和经验,为日后返回农村创业或参与农村发展打下了基础。
另一方面,城镇产业的发展也带动了农村产业的升级。
通过城乡产业的协同发展,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链的延伸。
例如,一些城镇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村的种植基地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融合策略策划方案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融合策略策划方案一、城乡规划融合1、统筹规划布局打破城乡二元规划格局,建立全域统筹的规划体系。
综合考虑城乡的人口分布、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制定统一的发展规划。
加强对农村地区的规划指导,避免盲目建设和无序发展。
2、功能分区与协同发展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和优势,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
城市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制造业,农村则侧重于发展现代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
同时,促进城乡之间的产业协同发展,形成互补互促的产业格局。
3、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网络等。
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水平和服务能力,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差距。
二、产业融合1、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2、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结合农村的自然资源和文化特色,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
鼓励城市资本和人才下乡,投资农村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3、加强城乡产业协作建立城乡产业协作机制,引导城市产业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产业链的对接和融合。
例如,城市的农产品加工业可以与农村的种植养殖业相结合,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三、公共服务融合1、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和素质。
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行城乡学校结对帮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2、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城乡医保制度的整合和衔接,让农村居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医疗服务。
3、文化体育服务共享加强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推动城市文化体育资源向农村流动,促进城乡居民文化体育生活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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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改革探究作者:王达来源:《学理论·中》2014年第07期摘要: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的规定出发,提出新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在这一过程中主要受到户籍制度与土地制度的限制,为保护农民利益,应当重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根据《决定》要求,应当明确农村土地权利主体,建立多元的保障机制,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完善土地流转二级市场等制度,充分保障农地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
关键词:城镇化;城乡统一;建设用地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0-0081-02一、城镇化发展道路所谓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规模不断扩大,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的一种历史过程。
首先需要弄清为什么要城镇化,根本的原因是使用集约的方式提供公共产品等以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
城镇化是一种集中的居住方式,因为集中居住,很多公共产品的空间成本下降,因此,使用公共性消费变得经济,还通过居住的集中带来共用品的便利,比较便宜地获得如商业、旅游、教育、卫生等服务。
我国早已提出过城镇化,在实践过程中并不理想,各地政府主要是依靠征地来实现城市的扩张,一方面彰显城市化进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
在政府征地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社会矛盾,一些失地农民被迫进入城市,但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使得他们不能顺利转化成为市民,最终成为穿梭于城市间的农民工,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与此同时,城市所征得的土地利用率比较低,集约化程度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大量土地污染浪费等现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这就为今后的改革指引了方向,绘就了蓝图。
在今后的城镇化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人的城镇化。
这就需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破除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农村人口能够平等的享受医疗、住房、教育等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能够享受城镇化过程所带来的红利。
同时,新一轮城镇化应当是城市的再城镇化与农村的城镇化同步进行。
所谓城市的再城镇化是指改变以往城市盲目扩张的征地模式,转向集约化用地,加强城市内部的城镇化,改变城市产业布局,充分利用城市内部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缩小征地范围等;所谓农村的城镇化是指推动农民向乡镇或者市县集中,随着青壮年农村人口的外出务工,农村留守人员逐渐减少,大量自然村逐步减少乃至消失,这种情况导致大量分散的农村宅基地得不到充分利用,同时国家的公共投入也不能发挥最大效益,因此,推动农村的城镇化则可以集中农村闲置土地进行再次开发利用,同时国家又可以实现公共服务效益最大化,使更多的农村人口享受到优质的生活环境。
二、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根据我国土地所有制形式,建设用地包括城市建设用地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又包括宅基地、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其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要是乡镇村企业用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在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一节中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对于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批及规划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法律规定加以保障,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此次《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市场化操作,打破了之前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的规定,推动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入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的基础性作用。
(一)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涉及土地出让、租赁、入股等行为之前,首先需要清楚土地主体是谁,之后才能根据主体的意思表示做出行为。
1.农村集体土地主体的再确定我国传统的集体所有制确立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体制早已发生变异,取代人民公社而建立的乡是我国基层地方政权建制,已不具有原农民集体的基本含义;取代生产大队而建立的村民委员会已成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治机构,职权偏向行政事务,如果将土地产权行使主体归其所有,必定职权混乱,造成村干部越俎代庖;随着生产队解体而相应建立的村民小组组织松散,职能弱化,无力与原生产队一样对土地进行有效管理和配置。
因此应确立新的农村组织作为农民集体土地权利主体,该组织同样由村民大会产生,新产生的组织与村委会平级,以防村干部个人行为对土地所有制造成侵害;由于大部分土地所有权属于村民小组,因此可以由村民小组组长组成该组织,以村委会、乡镇政府为集体土地产权的辅助执行机构,其功能主要在于调节变化中的集体土地关系,协助集体土地权利主体抵抗市场风险。
如下图:■集体土地权利的行使代表农民集体的意愿和利益,新型农村组织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共同决策,集体表决集体负责,最终做出对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决定。
新产生的组织受到村民大会和全体村民的监督,本小组内村民有权利对侵害其土地利益的组长提出罢免案或质询案,经多数人同意,村民大会应撤销组长职务并撤销其侵害行为。
2.城市建设用地主体权力的定位《决定》中提到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而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则是政府,现实生活中,政府不仅直接经营土地,而且控制这个土地交易过程,在其中有绝对优势,形成了对土地市场的垄断,于是市场便难以发挥作用,与《决定》内容相悖。
因此,需要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城市建设用地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已能够通过市场招拍挂等形式确定土地价格,政府在其中完全可以仅负责审批与监督等,从而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威武生态、改善环境,做好社会保障等公益事业上来。
(二)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缩小征地范围,首先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将一些城市内、农村中的闲置存量用地盘活,保证地区经济增长的合理空间;其次,制定负面清单限定征地范围,将营利项目通过负面清单剥离出去,由市场来解决。
最后,对于必须予以征收的有关公共利益的用地,严格规范征地程序[1]。
所谓合理,即不能按以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予以补偿,应该按照土地征收后的功能或用途予以补偿,并参考土地区位价值。
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逐步建立完善征地补偿争议的协调裁决机制,针对实践中往往由土地管理部门和村委会进行谈判,决定征收及补偿等有关问题的做法,应完善协商机制,让农户选派代表直接参加谈判,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对不服土地征收行为、补偿标准问题赋予被征收土地农民及其集体有提起行政的权利[2]。
(三)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详细规定了公共利益的范围,具体包括一是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是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就是要减少土地的划拨,除了军事、国家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项目采取划拨形式外,其他项目都应实现有偿使用。
(四)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由于农民在土地增值过程中并未投入资源,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占据地理优势从而获得土地增值成果,若全部将土地增值收益归还农民不尽合理,若象以往仅象征性的补偿农民也不合适,因此,需要建立公平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
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土地交易市场后,需地方应补偿供地方,供地方可以采用土地入股、土地出租、土地抵押等土地流转形式或者在需地方单位就业等形式享受土地增值收益,但与此同时,国家对于土地的规划、基础设施的投入等都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因此,在双方交易过程中,国家可以通过税收的形式适当收回成本。
在公益性用地征收过程中,国家应当根据今后土地用途、土地区位等合理补偿失地农民,尽可能的情况下返聘失地农民。
(五)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建立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使城市建设用地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平等进入、公平交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需要实现变为国有,从而使两种所有制土地权利平等,实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权益,缩小城乡二元结构差异,打破国家对建设用地市场的垄断,从而使农民直接分享土地增值的成果。
对于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可以是由相关国家机关予以审核颁发资质,市场化运营,农民将自己闲置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予以申报,将土地使用权证等予以抵押,通过土地交易市场收集闲置分散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再通过“增减挂钩”政策获取相对集中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对获取的集中土地通过招拍挂等形式予以流转,从而实现集体土地增值的成果可以由农民共享[3]。
参考文献:[1]刘守英.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与途径[J].上海国土资源,2014(1):1-8.[2]王燕霞.新形势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J].河北法学,2014(4):139-148.[3]胡靖.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N].南方日报,2014-01-06(F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