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各类文书的特点和作用[大全5篇]
法律文书的特点与要领
法律文书的特点与要领法律文书的特点与要领一、法律文书的用词特点法律文书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法令法规、协议书、合同、申请书等,文体严谨、准确,在遣词造句、行文上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从用词上来看,有以下特点:(一)古体词的运用法律英语喜欢用古体词,也就是古英语和中世纪英语词汇。
古英语指的是一直使用到公元1100年的英语,而中世纪英语是指在公元1100年到1500年期间使用的英语。
在这两个时期从拉丁语、法语和希腊语中借来的外来法律词语的70%仍沿用至今。
古英语和中世纪英语词汇的使用使法律文本句子简练、严谨。
法律英语中最主要的古体词是那些由“here”,“there”和“where”等词加上一个或几个介词构成的复合副词。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古体词:hereto,hereby,thereby,thereto,wherewith,and thereof 等等。
Here 就是指本文件(法律,合同,条约等),there指另外的文件,where 构成的副词是关系副词,连接状语从句。
herEin译为“本文件中”,thereunder 译为“按照那个文件的规定”,whereas 译为“鉴于”。
(二)法律专业术语的运用法律英语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行话的使用,专业术语可以使表达更准确,更体现专业性。
如:alibi (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tort (侵权行为),forgery (伪造罪),bail (保释)。
这些术语具有法律语言的特点,因此不会在其他语域中出现。
(三)情态动词的运用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上对下的命令语气,规定相关方“必须要做或可以做”的事或者“不得做”的事情。
在法律文本中常用的动词有shall和may。
Shall 在法律英语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是构成独特的英文法律文体的一个重要词汇,与第三人称连用表示命令、义务、职责、权利等。
例如:The department of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under the State Council shall be in charge of the unified administration of standardization throughout the country. Competent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under the State Council shall,in line with their respective functions,be in charge of standardization in their respective departments and trades.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
法律文书的特点
法律文书的特点法律文书是指用来规范与记录法律事务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特点和规范格式。
下面将介绍法律文书的特点。
一、正式性法律文书具有较高的正式性,其形式和内容必须按照法定要求严格执行。
这是为了使法律文书能够具有法律效力,保证其权威性和可信度。
正式性要求包括文书格式、用词规范、章法严密等方面。
二、严密性法律文书的内容应当准确、完整、无歧义。
在法律表述上,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法律文书的条款和表述与法律和事实一致。
严密性也包括法律文书的逻辑结构和推理过程,必须合乎法律原则和法理。
三、公正性法律文书应当具有公正的性质,不偏袒任何一方。
法律文书的起草和表述应当客观中立,不带有个人或团体的偏见和利益。
只有具备公正性的法律文书才能被广泛接受并发挥作用。
四、规范性法律文书需要遵循一定的表述规范和格式要求。
比如,民事判决书必须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情事实、法律适用、裁判结果等要素。
这些规范的要求有助于提高文书的可读性和规范性,并确保法律文书的统一性。
五、稳定性法律文书具有相对稳定的性质,即其内容和表达方式应当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
这是为了维护法律规则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使人们能够依据过去的法律文书进行判断和决策。
六、实用性法律文书应当具备实用性,能够满足法律工作者、法律参与者和社会公众的需求。
它们应当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以保证对法律规定的正确理解和执行。
七、机密性某些法律文书可能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等敏感信息,因此需要具备一定的机密性。
机密性要求在法律文书的起草、传输和存储过程中进行保护,防止非法获取和泄露。
综上所述,法律文书具有正式性、严密性、公正性、规范性、稳定性、实用性和机密性等特点。
它们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对于保障法律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准确理解和遵循法律文书的特点和规范对于法律工作者和公众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文书的特点
法律文书的特点法律文书是指以法律规范为基础,为解决法律事务或纠纷而起草的文件或文件组合。
它具有一系列的特点,包括正式性、准确性、明确性、权威性和规范性等。
首先,法律文书具有正式性。
正式性是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之一,它要求文书的形式、用语及格式都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
例如,法律文书通常采用正式的文体和语言,使用专业术语,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组织,以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可信性。
其次,法律文书具有准确性。
准确性是法律文书的重要特征之一,它要求文书中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法律文书通常包括法律条款、事实陈述、证据引用等关键信息,任何的不准确或模糊的表述都可能导致法律文书的无效性或产生误解,从而影响到文书的效力和法律问题的解决。
第三,法律文书具有明确性。
明确性是法律文书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它要求文书的内容必须明确、清晰、具体,以便当事人和司法机构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
例如,法律文书中的要求、规定、义务等都必须明确具体,避免使用模糊的表述或含糊的词语,以确保文书的执行效果和效力。
此外,法律文书具有权威性。
权威性是法律文书的一项重要特征,它要求文书是由具有法律职权和资格的人员或机构起草和签署的。
法律文书通常由律师、法官、公证人等专业人士或法律机构起草,他们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职权,代表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性。
这种权威性使得法律文书在法律事务中具有高度的可信度和约束力。
另外,法律文书具有规范性。
规范性是法律文书的一项重要特征,它要求文书的内容和格式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规范要求。
法律文书通常按照法律规定的结构、格式和内容要求进行起草,例如诉讼文书需包含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以保证文书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法律文书也需符合法律上的时间要求,如递交、送达和生效等时间节点,以确保文书的法律效力和效果。
综上所述,法律文书具有正式性、准确性、明确性、权威性和规范性等特点。
这些特点不仅保障了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和可信度,也确保了法律文书在法律事务和纠纷解决中起到正确、有效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常见类型与用途
法律文书的常见类型与用途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经常会遇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的书面文件,用于记录和证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权益和义务。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法律文书类型以及它们的用途。
诉状是起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用于民事诉讼案件中。
诉状应当包括原告的基本信息、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及证据。
诉状的目的是向法院提出起诉,明确诉讼的请求和事实依据,作为进入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答辩状是被告在法律诉讼中所提交的一种文件,用以回应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答辩状应当包括被告的基本信息、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回应、事实与理由及证据。
答辩状的目的是被告向法院说明自己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的不同意见或抗辩,参与诉讼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调解书是调解员与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的协议书面记录。
调解书记录了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事项,如和解金额、责任的承担方式等。
调解书的目的是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解决纠纷,避免进入正式的诉讼程序。
判决书是法院在诉讼程序结束后根据法律规定做出的书面判决,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等。
判决书应当包括法院的基本信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事实与理由、法院的认定与观点、判决结果等。
判决书的目的是明确裁决结果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产生法律效力。
执行文书是法院根据判决或裁定,执行担保物权或其他执行行为时所发出的文书,包括执行通知书、拍卖公告等。
执行文书的目的是通知相关当事人执行法定程序,履行对方责任或返还相应财物,以实现判决或裁定的效力。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并产生法律效力的协议,用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合同的约定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
合同的目的是规范双方权益,保障合同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得到履行。
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法律文书类型,每种文书都有着不同的用途和标准格式,以适应不同的法律程序和目的。
在处理法律事务时,了解和正确使用各种法律文书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并促进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文书范文(精选3篇)
法律文书范文1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概念、文种之间的区别、写作格式和写作要求。
重点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写作。
一、重、难点内容提示(一)法律文书概述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
狭义的法律文书,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
(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书在长期的法律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体裁和格式,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格式,把特定的内容和项目简明扼要、条清理晰地表达出来,不仅是形式上的需要,便于制作、查阅、管理和执行,而且还是法律文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唯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才能保证其完整、准确和有效。
法律文书概论:法律文书的特点
法律文书是法律领域内的一种专用文书,除了具有与其它文书共同的特点外,还有其自身的一些基本特征:(一)合法性因为法律文书在诉讼活动中使用,它的出具使用直接反映着诉讼活动的进展,所以必须依照程序法的有关规定制作。
如刑事案件的处理,从案件的立案、侦查、破案、报捕、批捕、审讯、移送起诉到审查起诉,其中,诉讼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制作相应的文书来作为进行某项诉讼案件活动的文字凭证。
都必须按照《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规定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在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活动中,只有按上述规定的特定阶段预以制作才属合法。
其次,时限的合法性也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的一个特定要求。
如不服一审民事判定,提起上诉的时限必须在一审民事判定下达后的15天以内,逾期即丧失了上诉权。
再如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采取强制措施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也规定了最长期限。
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如不对上述强制措施法律文书予以撤销或变更即属违法。
因此,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的某项活动中必须按照诉讼法的规定遵守特定的时间,当事人行使某项权利也必须遵守特定的时限。
最后,法律文书的合法性还表现在某些文书的使用必须履行特定的法律手续。
如公安机关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必须首先向主管领导呈送报请批准逮捕书,主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公安机关才能制作逮捕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如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扣押物品的,扣押物品清单中在写明扣押的物品名称、数量之后,须由被扣押的人签字或捺手印认可,如不履行此项手续,不仅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并且该项活动也属违法行为。
(二)固定性法律文书的制作有固定的格式,这是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创造、改进而形成的。
它既能保证法律文书的完整性和严肃性,容易全面有力地发挥法律文书的作用,又能保证制作时简易方便,具有科学性。
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结构固定化不同种类的法律文书,其行文表述的结构大都有固定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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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固定性
法律文书的制作有固定的格式,这是在长期的实践中不 断形成的。它既能保证法律文书的完整性和严肃性,有力地 发挥法律文书的作用,又能保证制作时简易方便,具有科学 性。
(一) 真实性
法律文书的写作必须以案件的客观事实为依据,坚持实 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案情,不允许歪曲、篡改、捏造事 实。
(二) 合法性
因为法律文书在诉讼活动中使用,它的出具使用直接反 映着诉讼活动的进展,所以必须依照程序法的有关规定制作。 同时,法律文书的内容必须以法为准,做到有法可依。
(三) 强制性
(三) 司法公正的一种体现形式
法律文书在文字记载的客观性,主观认定的合理性,诉讼 程序及理由说明的合法性,公众心理的可信性等诸多方面, 都体现了司法公正。正确的法律文书,是司法公正的体现 形式,有利于推进我国的法制建设。
五、 法律文书的具体写作要求
(一) 选材要真实准确,有针对性
法律文书中的事实材料必须绝对真实,不能夸大、缩小, 更不能虚构。凡是写进法律文书的材料,还要求列举出足够 证明该事实存在的证据。法律文书中的事实材料是处理或定 罪量刑的依据,必须以法律为准绳。所以应选用的事实材料 与适用的法律条款完全一致,理由须明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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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律文书的种类
1. 根据制作主体,可分为公安机关的预审文书,检察机 关的刑事检察文书,法院的裁判文书,监狱的执行文书,律师 实务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证人、 鉴定人等)提供的文书。
试论法律文书的特点和作用
试论法律文书的特点和作用一、鲜明的人民性法律文书是反映处理诉讼程序与褓结果,或者确认一定法律行为或者有关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文书。
每一具体法律文书所要解决的问题可能千差万别,要达到的具体目的也可能各种各样,但透过现象,究其实质,无一不是以保障人权维护法制为归宿的。
《刑事诉讼法》元宝,宏观世界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顽固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学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无论是刑事侦查、起诉文书,还是刑事裁判、执行文书,它的制作与适用,者是为了要实现刑事诉讼的任务。
作为实施法律工具的刑事法律文书,其所体现的本质下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因而具有鲜明的人民性。
同样,民事、行政等法律文书,也都是为保证实现民事诉讼任务和行政诉讼任务等而制作和使用的,充分体现了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维护和监督依法行政;全面展示了以人为本,调节,平衡利益,以及对社会、经济德育的维护,和谐社会的构建。
这是由于我们的法律是国家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因而反映法律实施结果的文书,必然要求以人民利益为本而又服务于人民。
法律文书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主板是非,判断曲直,以伸张正义,维护公正,旗帜鲜明地保护人民的最利益。
二、法定的强制性法律、法规是由国家制定,要求人人必须遵守,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法律、法规所具有的这种普遍约束力,虽经国家制定、颁布,还只是个观念上的立法,处于静态。
要实现法律的效力,除靠公民自学遵守外,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有赖于司法机关执法活动的运行。
只有当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得到了贯彻实施,即由静态立法转化为动态司法,观念上的法律效力才具有现实意义,立法目的才能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它的作用。
为执行法律而制作的法律文书下是司法职能运行的产物,具体实施法律的结果。
法律文书的常见类型与用途
法律文书的常见类型与用途在法律领域中,文书是一种重要的工具,用于记录、证明和传达法律事实和意见。
它们具有不同的类型和用途,有助于维护和促进法律秩序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法律文书类型及其用途。
1. 合同合同是一种订立和执行法律约束力协议的文书。
它规定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约束他们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合同通常包括以下要素:合同名称、当事人信息、合同目的、权利和义务、条款和条件、违约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合同旨在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确保他们之间的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2. 法律判决书法律判决书是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后记录判决结果的文书。
它详细说明了案件的事实、法律适用和法官的判决。
法律判决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它还可以为其他有类似纠纷的当事人提供参考。
3. 资产转让书资产转让书用于记录和证明财产的转让。
它通常包括出让人和受让人的信息、转让财产的详细描述、转让条件和附加条款等。
资产转让书是保护双方权益的关键文书,有利于维持市场秩序并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法律咨询意见法律咨询意见书提供了对法律问题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该文书通常由律师或法律顾问编写,用于为客户提供法律解释和指导。
法律咨询意见书有助于确保当事人了解他们的权益、应采取的行动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
5. 诉讼文书诉讼文书是在司法程序中使用的文书,用于申请、上诉或回应诉讼要求。
包括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法庭传票等。
诉讼文书是保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发言权和申诉权的重要工具,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合法性。
6. 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一种用于记录著作权所有权的文书。
它确认著作权人的权益,并提供权威的证明。
著作权登记证书可用于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性,以及为著作权人提供法律保护和追诉侵权行为。
7. 执行文书执行文书是法院执行裁定或判决的记录和通知。
它通常包括执行主体、执行标的、强制执行措施等。
执行文书是确保法院判决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工具,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并维护社会和谐。
法律文书有哪些作用
法律文书有哪些作用法律文书是法律的一种载体,是法律事实与法律意见的书面表达。
它具有多种作用,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阐述。
首先,法律文书是法律事实的记录和证明。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需要通过法律文书记录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审判结果等重要信息。
法律文书可以保存案件相关的详实材料,起到确凿证据的作用,为司法机关、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了可持续的参考和查证。
其次,法律文书是法律制度的确认和执行。
法律文书可以表达法律制度的要求和规定,明确法律的执行方式和程序等。
例如,司法文书可以确认判决结果,执行文书可以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法律文书在实践中的明确性和权威性,有助于推动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三,法律文书具有司法权威和约束力。
法律文书的产生和执行往往涉及司法机关,例如法院、检察院等。
这些机构拥有行使司法权的职责和特权,因此法律文书具有司法权威的特点。
法律文书一旦生效,就具有约束力,涉及法律关系的各方都需按照法律文书的要求行事。
第四,法律文书是法律制度的解释和补充。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通过审理案件对法律进行解释和适用,形成法律文书。
这些文书可以对法律条款进行细化、解释或补充,以适应社会发展和解决具体纠纷。
法律文书的解释和补充性作用对于法律的具体适用和发展至关重要。
最后,法律文书是法律知识的传播和普及。
法律文书的公开、透明以及可查阅性质,使得法律知识能够被更多的人了解和学习。
通过研读和熟悉法律文书,公众可以更好地了解法律规定,增加对法律问题的认知和理解,进而促进法律意识的普及和法治建设的进程。
综上所述,法律文书具有记录和证明事实、确认和执行法律制度、具有司法权威和约束力、对法律进行解释和补充以及传播和普及法律知识等多种作用。
它是法律实施和司法实践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和推动社会进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有哪些
法律文书的作用有哪些篇一:法律文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法律文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是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是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3)是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4)是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5)是(:法律文书的作用有哪些)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篇二:法律文书在实施中有哪几方面的作用法律文书在实施中有哪几方面的作用?(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3)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4)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5)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法律文书中对理由的阐述有哪几点要求?法律文书对理由阐述的要求是:(1)认定事实,以实为证;(2)分析事理,以法为据;(3)引证法律,明确具体;(4)前后照应,统领全文。
公安机关制作的起诉意见书与监狱的起诉意见书有何异同?不同之处有二:一是提出起诉意见的对象不同: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的对象为尚未判刑的现行犯;监狱的起诉意见书的对象为正在服刑的罪犯。
二是起诉意见的内容不同: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是对犯有现行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提出的起诉意见;而监狱起诉意见书是对服刑的罪犯重新犯罪或有重大漏判的罪行提出的起诉意见。
(1)文书制作的法律依据不同;(2)文书的适用范围不同;(3)要求起诉的对象不同;(4)制作的主体不同,署名不同。
简述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对控辩双方意见的写作要求1.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的控辩意见部分应当写明:①公诉机关的指控。
包括指控被告人(2)犯罪的事实、证据及公诉机关对本案适用法律的意见。
②被告方的辩护。
包括被告人的供述、(3)辩解和自行辩护的意见,以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词主要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展开论证:(1)事实认定是否正确;(2)定罪是否准确;(2分)(3)应予从轻减轻量刑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事实情节。
(2分)刑事裁定书和民事裁定书解决的不同方面的问题我国刑事裁定书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民事裁定书只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
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法律文书是指依法制作的书面文件,在司法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它包括法院判决书、法院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合同、法律意见书等等。
这些文书记录了法律事实和法律意见,对于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文书的第一项作用是明确权利和义务。
在一系列的法律行为中,法律文书起到了规范和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作用。
例如,在合同中,法律文书记录了合同的具体条款,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双方在合同关系中的权益不受损害。
此外,法律文书还能够明确法律责任的界定,例如法院判决书可以明确被告的责任及赔偿金额,使当事人能够依据法律文书行使追偿权利。
其次,法律文书在司法活动中承载证据功能。
法律文书作为证据的一种形式,体现了事实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例如,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判决书作为重要的证据,具有法定的效力和证实性,它记录了犯罪事实、证据和法院对案件的评估。
在民事诉讼中,法律文书也充当着证据的角色,记录了当事人的主张和证明材料。
法律文书的存在和作用可以使司法过程更加公正和透明,确保审判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另外,法律文书在司法活动中具有强制执行的作用。
当法院判决或裁定违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时,被执行人可以通过法律文书来实现自己的权益。
例如,法院判决书为胜诉方提供了强制执行的依据,可以强迫败诉方履行判决,如果败诉方不履行,则可以通过法律文书追加执行保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仲裁机构对纠纷的裁决文书、调解书等也具有同样的强制执行效力。
此外,法律文书还发挥着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作用。
法律文书不仅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还对社会公众产生影响。
例如,刑事犯罪的判决书可以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保护社会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同时,一些法律文书还具有舆论引导作用,指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法律,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总的来说,法律文书在司法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
它通过明确权利和义务、承载证据功能、实现强制执行和维护社会秩序等方式,为司法活动和社会秩序提供了重要保障。
《法律文书写作》:各类文书的特点和作用[大全5篇]
《法律文书写作》:各类文书的特点和作用[大全5篇]第一篇:《法律文书写作》:各类文书的特点和作用自考复习指导正文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各类文书的特点和作用法律文书、侦查文书等第一章绪论一、简述法律文书的类别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二、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如下:遵循格式,写全事项;主旨鲜明,阐述精当;叙事清楚,材料真实;依法说理,折服有力;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三、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当写明哪些要素?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要求写明的事实要素,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关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另一类是有关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包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的事实叙述。
前者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的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告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
后者围绕着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四、法律文书叙写事实主要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事实的案件的基本依据,多数重要的法律文书都要求写明案情事实。
法律文书在叙写案情事实时,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关键情节具体叙述;因果关系交待清楚;争执焦点抓准记清;财物数量记叙确切;叙述事实平实有序;材料选择真实典型。
五、法律文书阐述理由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理由是法律文书的灵魂,也是主旨的集中体现。
叙写法律文书阐述理由时,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具体要求:列举事实证据确凿;分析事理以法为据;据案引法,依法论理;前后照应统领全文。
法律文书写作的重要性
法律文书写作的重要性法律文书写作的重要性篇一:规范法律文书写作的作用与意义有用法律文书写作课的心得时要抓住法律文书特点、基本理论、写作要求和详细写作办法;要理解法律文书是如何提出和适用的,又是怎样解决和实际应用的;要注重各部门法律内容之间的联系,前后是如何呼应的;要重在理解,能提出问题,乐观思量,不要死记;要注意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实际应用以及它们的作用,不要孤立地去看待一个法律文书,应有完整的系统概念。
通过习题练习可以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并培营养析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所以应按要求完成布置的作业题。
做题前,要对所学内容基本把握;做题时,要看懂法律文书要求,注重分析,娴熟应用各种法律文书写作要求和写作要点。
除学习规定教材外,应参阅相关的参考书,尤其是陈教师给我们指定的参考书。
假如有条件,还可通过模拟法庭练习、验证和巩固所学法律文书学问,训练实际法律文书的应用,培养我们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法律文书的作用有:首先,使用民事诉状提起民事诉讼,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庇护自己民事权益的行为.这种诉讼行为受国家法律庇护,体现了当事XXX利与义务一律平等的原则.这样做具有健全XXX 民主与法制的意义。
第二,合法合格的民事诉状,能够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头,据以依法解决当事人的实体问题.因此,使用民事诉状,对于当事人解决财产权益,学问产权,债权债务,经济合同,婚姻家庭纠纷等,在行使诉讼权利上具有法律实体上的和法律程序上的意义。
最后,民事诉状是人民法院立案和审判的重要凭据之一,也是被告应诉答辩的按照.因此,使用民事诉状,对当事的原告人来说,在用法律庇护他自身民事权益方面具有切实的意义。
二.法律文书写作的意义(一)有助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XXX过程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庇护,需要法官明晰案情和正的确用法律,而法律文书是阐明案情真切状况,明确双方争议焦点的重要途径。
司法文秘知识点总结
司法文秘知识点总结一、法律文书的种类和特点1. 民事文书:主要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和解书等。
民事文书的特点是要求语言准确、逻辑清晰、条理分明。
2. 刑事文书:包括公诉书、起诉书、调查终结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
刑事文书的特点是要求客观、权威、严谨。
3. 行政文书:主要包括通知书、决定书、裁定书、答复书等。
行政文书的特点是要求合法、规范、严谨。
4. 执行文书:包括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执行回执等。
执行文书的特点是要求强制性、明确性、及时性。
二、法律文书的书写规范1. 标题:需注明文书种类、发文单位、文号、标题和签发时间。
2. 开头:需注明收件人姓名、职务、单位、地址等信息。
3. 正文:正文部分需准确、简洁地叙述事实、理由、依据和结论。
4. 结尾:需注明作者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并须有签发人签字、盖章。
5. 附件:如有需要,需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或者在文末注明有无附件。
三、法律文书保管及档案管理1. 法律文书的保管要求:文书应按照规定流程存档,保管在防火、防潮、防鼠、防蛀等设备完备的档案室内。
2. 档案管理的原则:文书档案应当按照法定期限、内容、年限进行分类和归档。
特别重要的文书应当设立专门的阅卷或保管通道。
对于旧档案的处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或归档。
3. 档案管理的方法:对于电子文书,应当建立完备的电子档案系统,确保资料安全、可检索、可追溯等功能;对于纸质文书,应当采用分类、编目、编号等方式进行管理,保证档案的整齐、清晰。
四、法律文书的翻译与公证1. 法律文书的翻译:对于需要翻译的法律文书,应当委托专业的翻译机构或者资深的翻译人员进行翻译。
翻译的文书应当保持原文意思的准确性、逻辑性,且符合目的国的语言习惯以及法律要求。
2. 法律文书的公证:对于需要公证的法律文书,应当按照所在地公证处的规定进行公证。
公证的文书应当符合公证法的规定,保证公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文书的分类与特点
文书的分类与特点一、文书的分类文书是指用文字记录、传递信息、进行沟通的书面文件。
根据用途和性质的不同,文书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1. 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是指在法律领域使用的各种书面文件,包括合同、诉状、证据材料、裁判文书等。
法律文书一般需要严谨准确,明确表达相关法律事实和意义。
2. 行政文书行政文书是政府机关用于管理和执行行政事务的文件,如公文、公告、通知等。
行政文书需要规范、简洁明了,以便于传达政府政策、通知和命令等。
3.商务文书商务文书是商业活动中常用的文件,如报价单、合作协议、市场调查报告等。
商务文书需要具备专业性和可读性,以便于商业合作的顺利进行。
4.学术文书学术文书包括科研报告、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等,主要用于学术研究和交流。
学术文书应具备严谨性、逻辑性,用于描述研究过程和结果。
5.个人文书个人文书指个人用于记录个人生活、经历和思考的文件,如个人日记、工作计划、简历等。
个人文书可以更加自由和随性,灵活运用各种文体和形式。
二、文书的特点不同类型的文书具有各自的特点,但总体来说,文书有以下几个共同的特点。
1.明确性文书需要明确表达出所涉及的问题、意图、要求等,避免产生歧义或误解。
明确的表达能够促进双方对信息的准确理解。
2.精简性文书应尽量简洁明了,避免冗长繁琐的表达。
通过简练的语言和结构,确保读者能够迅速地理解文件的目的和内容。
3.逻辑性文书的内容应按照逻辑条理进行组织,遵循明确的结构和章节安排。
良好的逻辑结构可以帮助读者理清信息的脉络和思路。
4.规范性文书需要符合一定的格式和规范,以确保统一性和专业性。
不同类型的文书会有不同的格式要求,例如字体、字号、标题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准确性文书应妥善选择用词,准确表达意图,避免产生歧义。
精确和准确的表达有助于提高文件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总结:文书的分类与特点是在实际应用中形成的,不同类型的文书在格式和内容上会有所差异。
明确、简洁、逻辑、规范和准确是文书的共同特点,帮助保证了信息的准确传达和沟通的顺利进行。
法律文书写作
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文书是法律工作者在处理法律事务时所使用的文书形式。
它是通过书面语言和结构来陈述法律事实、法律意见和解释的一种书面表达方式。
法律文书的撰写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规范和写作要求,以确保其准确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法律文书可以分为诉讼文书和非诉讼文书两大类。
诉讼文书主要是指在司法程序中使用的文书,如状书、答辩书、证据申请书、裁判文书等。
非诉讼文书则是在法律事务处理中使用的文书,如合同、协议、证书、法律意见书等。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法律文书,都需要遵守以下几个基本原则:第一,准确性。
法律文书应准确陈述法律事实和法律意见,为进一步的法律行动提供正确的依据和指导。
在撰写过程中,要对所涉及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则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调查,确保其准确性。
第二,规范性。
法律文书应符合一定的格式和结构要求。
例如,法律文书通常以正式的抬头、标题和段落划分来呈现。
在撰写过程中,应遵循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确保文书的规范性。
第三,逻辑性。
法律文书应具备良好的逻辑结构和语言表达。
在撰写过程中,要合理组织文书的结构和内容,使之具备上下文的连贯性和合理性。
同时,要注意使用准确、明确和简洁的语言,以便读者能够迅速理解并获得所需信息。
第四,针对性。
法律文书应根据具体的法律问题和目标受众进行撰写。
不同的法律文书可能有不同的撰写目的和读者群体,因此在撰写过程中要根据需要调整文书的内容和语言表达,以满足读者的需求。
对于诉讼文书来说,还需要额外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律适用性。
在撰写诉讼文书时,要根据所涉及的法律规则和判例进行分析和解释。
要确保所引用的法律材料的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正确引用。
第二,事实描述。
诉讼文书中的事实描述应该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
要避免主观性的陈述和不必要的个人观点。
第三,论证和结论。
在撰写诉讼文书时,要有清晰的逻辑思路,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则和知识进行论证。
最后,要得出明确和合理的结论,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或请求。
各类法律文书写作(全是干货)
各类法律文书写作(全是干货)法律文书写作串讲笔记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法律文书的概念:法律文书是指我国XXX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类别: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XXX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一一侦查文书(原称预审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依写作和表达办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讲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打算类文书等。
其次节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1 )制作的合法性;(2 )形式的程式性;(3)容的法定性;(4 )语言的精确性。
第三节法律文书的作用法律文书的作用:(1)详细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举行法制宣扬的生动教材;(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4)综合考核XXX的重要尺度。
第四节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1 )遵循格式,写全事项;(2 )主旨鲜亮、阐述精当;(3 )叙事清晰、材料真切;(4 )依法说理、折服有力;(5 )说明状况,简洁明晰;(6 )综合表达,叙议为主;(7 )行文章法,因文而异;(8 )语言精确,朴素庄严。
其次章XXX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第一节概述侦查文书的概念:侦查文书是指XXX机关(含国家平安机关)和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缉私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其次节立案、破案文书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概念:呈请立案报告书是指XXX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举行审查后,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打算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XXX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经的法律程序,它经县级以上XXX机关负责人批准,便成为制作立案打算书的依据。
律师实务文书特点
律师实务文书特点
一、文书特点
1、法律依据性强:法律文书在结构、内容、措辞上都需要遵循法律
法规以及案例法的规定,并结合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通过恰当的论证,
及时正确的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使文书的法律依据性强、逻辑性好,效
果好。
2、编撰严谨:文书编撰时,要按照法律术语来编撰,表达准确,不
得歧义和错误,要准确、全面、详实的阐述事实和理由,严格遵守法律文
书的编撰要求,严谨的编撰,能够让读者领会文书的主旨。
3、文体严肃:法律文书是一种具有极强法律效力的文体,需要文字
冷静、严谨、形式正式,具有一定的文体特色,文字表达的思想要贯彻公
正原则、正义原则,避免使用不正当的文字表述,保证文书谨慎、客观。
4、表达确实:文书需要将案件的实质表达清楚,明确事实时,必须
严谨、确定,不得紊乱、模糊,要做到事实表达的准确,以免对案件产生
不利影响。
二、文书编撰原则
1、忠实原则:法律文书必须如实记载事实,不得有隐瞒或篡改事实,不能做出有悖于实际的文书;
2、真实原则:法律文书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无误,如记载事实、理
由则要充分考虑,如对方证据或相关依据,要有实际佐证,不可随意演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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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各类文书的特点和作用[大全5篇]一、法律文书。
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与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与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与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物所自书或者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二、法律文书的类别:1、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与律师实物文书。
2、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侦察文书。
三、法律文书的产生务必具备那些条件:1、一定社会中的法律务必达到相当完备的程度,由于法律文书是伴随着法律的产生而产生的,是实施法律而服务的。
2、务必具有较为系统的文字工具,由于文书是要用文字来写的。
四、侦察文书。
是指公安机关与其他依法具有侦察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辑私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
五、同意刑事案件登记表。
是公安机关在同意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者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定的法律文书。
六、同意刑事案件登记使用的条件:1、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的。
2、犯罪嫌疑人自首的3、有关单位移送的。
4、公安机关现场抓获的。
七、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
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审理拘留案件时,于三日内未能获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关犯罪事实的证据,报请县级以上公安局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拘留期限所制定的文书。
八、提请批准延长侦查押期限意见由正本、副本、存根构成。
九、起诉意见书。
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及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定的文书。
十、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简称检查书。
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与法律意义的司法公文。
十一、起诉意见书。
是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关于本院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侦查终结,认为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时制作的文书。
十二、起诉书。
是人民检察院通过侦查或者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交付审判,而将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所制作的文书。
十三、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与有关法律的规定,确认被告人是有罪还是无罪,构成何种罪,并科以刑罪、免除刑罪或者者宣告等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决定。
十四、再审刑事判决书。
是指人民法院依照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进行重新审理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十五、民事栽判文书。
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解决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十六、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民事纠纷与商事纠纷等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十七、《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包含。
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与特别程序。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者者工作单位与职务、住址。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大的尾部,应写明诉讼费用大负担,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请期间与上述法院名称,与审判人员、书记员的称谓与签名与判决日期等。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人民法院。
十八、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做出的书面决定。
1、标题、案号。
标题、案号写法可参照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写。
2、当事人的身份事项。
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包含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称“上诉人”,对方当事人称“被上诉人”。
双方当时人与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应并列为上诉人,由于在法定的上诉期内都有同等的上诉权。
实际是互为被上诉人。
十九、再审民事判决书。
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误的判决、裁定,进行重新审理后,就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纠纷作出的书面决定。
1、原判是一审结案的,写:“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原判是二审结案的:写“原审上诉人(x告或者第三人)”、原审被上诉人(x告或者第三)”,但在原二审的上诉未涉及其利益的当事人,任然写:“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
二十、民事判决书。
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二十一、民事调解书。
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民事案件与商事纠纷案件,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到的协议所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与调解结果。
2、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下例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能够不制定调解书答:⑴调解与好的离婚案件②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⑴能够即时覆行的案件④其他不需要制定调解书的案件。
二十二、第二审民事调解书。
是指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处理民事与商事纠纷上诉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解决实体权利义务协议时所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二十三、行政裁判文书。
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引起的行政争议,依照法律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1、按照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不一致,能够分为:a第一审行政判决书b第二审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判决书c第一审行政裁定书、第二审行政裁定书、再审行政裁定书。
二十四、第一审行政判决书。
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依照法律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1、行政诉讼的原理包含。
a公民、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
二十四、行政判决书判决结果的种类有什么。
答:1、判决维持。
这是确信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
依照法律规定,判决维持,务必是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这山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三个基本条件。
这三个条件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
2、判决撤销或者者部分撤销,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性为。
3、判决被告限期覆行法定职责4、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二十五、行政判决书判决结果的写法有。
答:1、确信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
依照法律规定,判决维持,务必是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这山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三个基本条件。
这三个条件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
2、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性为,判决撤销,是否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
3、当被告不覆行或者者拖延覆行法定责任时,判决笨被告务必在一定期限你内覆行4、当行政处罚显示公正时,判决直接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二十六、监狱执法文书;是指我国监狱(含未成年犯管教所)在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执行罪与教育改造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根据国家法律与监狱规定,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1、依受文对象与处理方式的不一致,能够分为监狱内部文书与监狱外部文书2、罪犯入狱登记。
是监狱记载新人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
3、提请减刑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在对服刑改造期间一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犯罪,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时而制作的一种文书。
4、诉状:是指各类案件的当事人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字数或者委托他人代书的向司法机关提出指控、答辩或者申诉等法律意见的书状。
5、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他们法院呈送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即为民事起诉状或者行政起诉状。
6、下例哪里诉状属于行正文诉讼状。
a诉讼请求b事实与理由c证据与证据来源、与证人姓名与住此7、民事、刑政案件的原被告双方,不服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的要求改判的诉状,称之民事、行政上诉状。
二十七、上诉理由。
上诉理由是上诉状的核心内容。
能否写好上诉理由是能否达到上诉目的的关键所在。
务必做到下列几点。
1、上诉理由务必具有鲜明的针对性。
2、上诉理由务必据实依法说理反驳3、上诉理由要注意恰如其分,力剣y言过事实上,无限上纲二十八、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与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决,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的要求重审改判的法律文书,称之刑事上诉状。
二十九、仲裁文书。
是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已达成的仲裁协议,为解决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而制定的申请仲裁与仲裁机构为处理纠纷、争议而制作的各类一关法律文书的总称。
三十、公证文书包含。
公证申请书及各类调查文书。
公证书是由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证明出生、死亡、学历、婚姻、继承、收养与合同等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