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执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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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类工作底稿:执业注册税务师在涉税鉴证或 涉税服务业务实施阶段为执行具体涉税服务程序 所形成的内部工作记录。包括:代理税务登记、 代理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纳税申报、代理纳税 审核、代理税务行政复议、提供税务咨询、进行 税收筹划、实施涉税鉴证和从事其他涉税服务等 业务的工作记录,计税资料汇总、计算、审核、 复核以及各种涉税文书制作等。
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注册税务师未能完成代理事项而使纳税人、扣缴义务 人遭受税收权益的损失; (2)注册税务师未能履行代理职责而使纳税人、扣缴义务 人承担纳税风险。
• (二)影响税务代理执业风险的因素
• 1.来自征税方的因素 • 2.来自委托人的因素
– 主观因素:纳税意识和委托代理意向 – 客观因素:财务会计制度 • 3.来自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因素 – 执业道德水平 – 专业胜任能力 – 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 涉税鉴证类执业文书是由鉴证业务约定书、鉴证业务工作 底稿、涉税鉴证报告组成。
(一)鉴证业务约定书
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是指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的, 用以记录和确认鉴证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鉴证事项 和范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报告的出具和使用等事 项的书面协议。
(二)涉税鉴证报告
涉税鉴证报告是指注册税务师依据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原则,按照涉税鉴证的业务流程,在实施必要的 调查研究、论证和计算等审核程序的前提下,进行 执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的含有鉴证结论或鉴证 依据的书面报告。
业务工作委派 咨询与意见分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等。
业务工作委派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对每项业务委派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项 目负责人对业务的执行及监督包括: (1)拟定具体项目工作计划; (2)追踪业务进程; (3)考虑项目各成员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是否有 足够的时间执行工作,是否理解工作指令,是否按照计划的 方案执行工作; (4)解决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考虑其重要程 度并适当修改原计划的方案; (5)识别在执行职业过程中需要咨询的事项,或需要由经 验丰富的项目组成员考虑的事项; (6)将执业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记录或请示的方式向税务 师事务所报告,并与客户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
2.按执业文书的出具对象(或收件人)分类
向委托人出具的执业文书 向相关税务机关出具的执业文书 向其他单位或部门出具的执业文书
3.按注册税务师的执业主张态度不同分类
合理保证的执业文书(以积极方式提出)
有限保证的执业文书(以消极方式提出)
(三)税务代理执业文书的基本要求
1.记录情况真实可靠 2.作出结论或提出意见、建议符合税收法规或办税程序 3.附件资料完整真实
• 咨询与意见分歧
•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解决项目内部、
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形成的结论应当得以记录和执行。
•
只有分歧问题得以解决,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
税务师事务所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应当要求在出具报告
前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 下列项目中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表述正确 的有( )。
•
A.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控
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
B.注册税务师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是其职业道德规范
的要求
•
C.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之间有分歧的,
按复核人意见出具报告
•
D.税务师事务所对每项业务委派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
• 下列文书中,属于税务代理备查类工作底稿的有( )。
•
A.税务代理协议书
•
B.税务机关纳税检查结论书
•
C.年度会计决算报告
•
D.纳税申报工作底稿
•
E.税务咨询意见书
• 下列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中,属于备查类工作底稿的有 ( )。
•
A.纳税筹划的工作记录
•
B.企业合同章程
•
C.代理发票审核的工作记录
及加盖公章。
(二)涉税服务报告
涉税服务报告是指注册税务师依据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实施必要的涉税服 务程序基础上,对涉税事项需要向委托方提交的反 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
• 涉税服务报告的基本内容:
–1.标题,标题一般规范为“涉税服务事项+报告”;
–2.编号,通常由年份、报告性质简称和顺序编号等组成。若税
主要内容
• 一、税务代理执业文书概述 • 二、涉税鉴证类执业文书 • 三、涉税服务类执业文书 • 四、税务代理执业风险 • 五、税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
一、税务代理执业文书概述
(一)概念
• 税务代理执业文书是指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 制作的用于记录工作过程、办理纳税事宜、提出 纳税建议和发表鉴证意见的各种书面报告。
• 税务代理的执业风险取决于下列因素( )。
•
A.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
•
B.执业人员纳税意识的强弱
•
C.企业核算制度是否健全
•
D.企业委托代理的意向是否同税法保持基本一致
•
E.税务代理机构是否有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
五、税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
• 税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是指税务师事务所为实 现一定的执业目标而制定的政策,以及为执行政 策和监控政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的必要程序。
涉税鉴证报告是涉税鉴证类执业文书的核心。
• 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的基本内容:
–1.标题,标题一般规范为“涉税鉴证事项+鉴证业务报告”; –2.编号,通常由年份、报告性质简称和顺序编号等组成。若税
务师事务所按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在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的 编号中,还应该标注业务约定书备案号。
–3.收件人 –4.引言; –5.审核过程及实施情况; –6.提出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 –7.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签名或盖章; –8.报告日期,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的日期是指经过一定程序后,
•
D.计税资料的汇总
•
E.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
• 7.质量控制与监督
• 8.记录与归档
在确定记录的方式和内容时,税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下 列因素:
•
1.税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分支机构数量;
•
2.税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和分支机构的权限;
•
3.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及组织结构的性质及复杂程度。
• 税务师事务所对质量控制记录整理归档的期限通常为 完成质量控制程序之日起60天内。
形成正式报告交由委托方或其他使用人的日期。
• 涉税鉴证报告的类型(书P33):
–1.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2.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3.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 –4.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
三、涉税服务类执业文书
• 涉税服务类执业文书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 务师遵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实 施必要的涉税服务程序基础上,因涉税事项需要 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报告。
(四)税务代理执业文书的特点
1.格式的规范性 2.目的的明确性 3.时效的有限性 4.制作的程序性
• 根据执业文书的性质,属于涉税鉴证类执业文书 的是( )。
•
A.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
B.税收筹划报告
•
C.涉税咨询答复报告
•
D.办税事宜建议报告
二、涉税鉴证类执业文书
• 涉税鉴证类执业文书是指注册税务师在进行相关涉税鉴证 业务时出具的含有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的书面报告。
(三)代为填写或制作的涉税文书 注册税务师代理制作的涉税文书主要有税务登记文书、发
票管理文书、减免税文书、纳税申报文书、税款征收文书和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等。
代为填写或制作涉税文书的程序 收集整理原始资料
规范填写涉税文书
交由纳税人审验签收
按规定时限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四、税务代理执业风险
(一)概念
税务代理执业风险是注册税务师在税务代理过程中因未能完 成代理事项和履行代理职责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务师事务所按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在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的 编号中,还应该标注业务约定书备案号。
–3.收件人
–4.引言;
–5.服务过程及实施情况;
–6.专业意见;
–7.当注册税务师不具有独立性时,说明这一事实;
–8.报告的其他要素,包括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和注册税务师的
签名或盖章,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注明报告日期 。
• 税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是防范注册税务师及其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的有效途径。
• (一)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
–1.质量控制的组织结构与领导责任; –2.职业道德规范; –3.业务承接与保持; –4.人力资源管理; –5.执业规范; –6.业务工作底稿; –7.质量控制与监督; –8.记录与归档
1.质量控制的组织结构与领导责任
• 按照涉税服务的程序分类,可将涉税服务类执业 文书分为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涉税服务业务工 作底稿、涉税服务报告,另外,代为填写或制作 的涉税文书是一种特殊的服务类执业文书。
(一)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
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是指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 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涉税服务业务的委托与 受托关系、涉税服务事项和范围、双方的责任和 义务以及报告的出具和使用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税务代理工作底稿按使用目的不同,一般可分为:
1.综合类工作底稿
2.业务类工作底稿
3.备查类工作底稿
• 综合类工作底稿:执业注册税务师为承揽、规划 、控制和管理服务项目所形成的内部工作记录。
• 备查类工作底稿:执业注册税务师为形成涉税鉴 证或涉税服务结论所获取、整理的各类备查性质 的记录。包括:税务代理协议书、业务约定书, 委托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的复印件,公司章程,税务机关有关纳税事项的 鉴定、批准文书,历年税务检查处理结论或处理 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注册税务师的查账报告; 年度会计决算报告等。
• 它一般由注册税务师的工作底稿、执业相关证明 资料、依据的政策文件和执业报告等组成。
• 其中执业报告是执业文书的核心,也是狭义的执 业文书。
(二)税务代理执业文书的分类
1.按注册税务师的业务性质分类
涉税鉴证类执业文书
涉税服务类执业文书
涉税鉴证类执业文书是指注册税务师在进行相关涉税 鉴证业务时出具的含有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的书面报 告。一般具有证明性。 涉税服务类执业文书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 遵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实施必要的 涉税服务程序基础上,因涉税事项需要向委托方提交 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报告。一般不具有证明性。
–(1)没有信息表明拟定的客户缺乏诚信; –(2)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
和资源; –(3)执业人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 当出现违背第(1)项至第(3)项的情形,而又 决定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或具体业务时,税务师 事务所应当记录问题如何得到解决。
4.人力资源管理 5.业务执行,主要包括:
• 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事项 –2.责任方的责任与义务 –3.受托方的责任与义务 –4.约定事项的收费 –5.报告的出具和使用 –6.约定事项的变更 –7.约定事项的终止 –8.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9.约定书的法律效力 –10.其他事项的约定 –11.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
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控制制 度承担最终责任。
2.职业道德规范
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恪守客观、公 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 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3.业务承接与保持
业务承接
•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业务承接与保持的政策和 程序,以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 具体业务或保持客户关系:
•
E.涉税鉴类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业务报告日后
60天内
•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保证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员的客观性。在确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时,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避免下列情形:
•
(1)由项目负责人挑选;
•
(2)在复核期间以其他方式参与该业务;
•
(3)代替项目组进行决策;
•
(4)存在可能损害复核人员客观性的其他情形。
• 6.业务工作底稿
税务代理工作底稿是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执业 过程中所编制的工作纪要、书面工作成果和获取的 资料,它既是记录税务代理执业内容的重要资料, 也是评价考核工作质量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