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县安委会食品安全事故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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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行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行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食品行业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 食品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等领域。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1)总指挥:由食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2)副总指挥:由食品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领导担任。

(3)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

2.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1)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响应措施。

(2)协调各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3)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3.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组织(1)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小组。

(2)明确应急小组职责,制定应急响应措施。

五、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当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事故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等。

2. 应急响应(1)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各级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应急响应措施。

3. 应急处置(1)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防止事故扩大。

(3)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

(4)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4. 事故善后处理(1)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包括赔偿、恢复生产、环境治理等。

(2)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六、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基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3.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急救药品、防护用品、消毒剂等。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域内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1.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3.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工作。

四、应急响应1.信息报告(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2)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响应级别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级)(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级)(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级)(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级)3.应急响应措施(1)现场处置(1)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防止事故扩大。

(2)对事故食品进行封存、扣押,防止污染扩散。

(3)对事故食品进行检验,查明事故原因。

(4)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追究责任。

(2)救治伤者(1)立即组织救治伤者,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2)协调医疗机构,为伤者提供医疗救治。

(3)对伤者进行心理疏导,减轻心理创伤。

(3)信息发布(1)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引导公众正确应对。

(2)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信息发布内容。

(4)调查评估(1)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追究责任。

(3)对事故处理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五、后期处置1.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2.事故处理(1)对事故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2)对事故场所进行消毒、清洁。

食品安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安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级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医疗机构等,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机制。

2.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应对。

3. 依法依规,科学处置。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4. 信息公开,透明公开。

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事故分级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多个省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或严重社会影响。

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一个省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严重社会影响。

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一个地市,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一定社会影响。

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一个县(市、区),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轻微社会影响。

五、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2. 启动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3. 调查处理。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 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5. 应急救援。

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事故受害者权益。

六、后期处置1. 事故调查处理。

对事故原因、责任追究等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处理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处理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包括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食品质量不合格等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收集、整理、分析食品安全事故信息;(2)制定、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3)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4)向上级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5)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工作。

3.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组:(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等工作;(2)医疗救治组:负责伤员救治、医疗资源调配等工作;(3)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调配、供应等工作;(4)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5)稳定工作组:负责事故现场周边稳定、安抚群众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1. 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 启动预案: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本预案,成立相应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4. 医疗救治:医疗救治组对伤员进行救治,保障伤员生命安全。

5. 物资保障:物资保障组调配应急物资,确保事故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6. 宣传报道:宣传报道组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7. 稳定工作:稳定工作组做好事故现场周边稳定、安抚群众工作。

8. 后期处置: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后续处置工作,包括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

五、保障措施1.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范能力;2.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3.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4.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

食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

食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
食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产,停止食品生产和销售。

2.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现场处置,确保事故现场人员安全。

3.迅速把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4.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上级领导,对事故情况进行报告。

5.尽快消除事故原因,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调查
1.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和采集证据。

2.了解事故原因,确定责任人,并追究责任。

3.进行全面排查,排除类似事故的发生。

三、危险品管理
1.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明确危险品的种类和数量。

2.建立危险品存储、使用台账,定期检查危险品的储存质量。

3.加强危险品的运输安全管理,保障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应急预案
1.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预防措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撤离和紧急救援措施等。

2.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完备性。

3.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应急预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大致的方案,具体的应制定根据工厂的环境,设备和其他因素进行制定。

旗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旗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4. 旗县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旗县范围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依法依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高效处置4. 科学评估、持续改进四、组织体系1. 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本预案的实施。

2. 旗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应急救援组、监测预警组、信息报告组、物资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

3.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预案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管理工作。

五、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根据监测预警信息,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警。

(2)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储备等应急资源立即进入待命状态。

2. 应急响应(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事故调查等工作。

(4)监测预警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及时掌握事故发展趋势。

(5)信息报告组负责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6)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供应。

(7)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善后处理、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等工作。

3. 应急处置(1)事故现场救援:迅速开展现场救援,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2)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追究事故责任。

(3)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4)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消除社会恐慌。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品中毒、食品污染、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引起的危害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立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应急处理组、监测预警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2. 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3. 应急处理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调查取证、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

4. 监测预警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工作。

5. 信息宣传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工作。

6. 后勤保障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事故原因、危害程度等。

2. 事故分级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3. 应急响应(1)一级响应: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启动一级响应,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2)二级响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启动二级响应,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事发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3)三级响应: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启动三级响应,事发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监督。

(4)四级响应: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启动四级响应,事发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监督。

五、应急处置措施1. 现场处置:对事故现场进行封控,防止事态扩大;对涉事食品进行封存、检验;对事故现场进行消毒、清理。

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食品掺假、食品质量不合格等。

三、事故分级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等级。

四、组织体系1.成立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和应急响应的具体工作。

3.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理等工作。

五、应急响应1.事故报告(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2)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情况,并在24小时内报告应急指挥部。

2.应急响应程序(1)一般事故:由事发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给予指导。

(2)较大事故:由事发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

(3)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开展调查处理。

3.应急处置措施(1)控制事故源:立即停止涉事食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对涉事食品进行封存,防止事故扩散。

(2)救治伤者:组织医疗救援力量,对中毒、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3)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依法处理。

(4)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六、后期处置1.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依法处理。

2.恢复生产:事故原因查明、责任追究完毕后,方可恢复生产。

3.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1.经费保障: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专项资金,用于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等工作。

2.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处置物资,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食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食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确保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食品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编制。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发生的食品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 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组织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的反馈。

3. 相关部门职责-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营销部门:负责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及时收集消费者反馈;-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法务部门: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法律事务。

三、事故预防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严格原材料采购和检验-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原材料质量;- 对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合格后方可使用。

3. 加强生产过程控制-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加强产品检验和包装- 对生产的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严格执行产品包装标准,确保产品包装安全。

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保障县内食品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县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事件,是指县内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等环节产生的影响食品质量、存在污染、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发事件。

第四条县食品安全办公室是本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指导机构,负责协调、统筹、指导和监督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与县食品安全办公室合作,协助处理跨地区食品安全事件。

第六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与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领域的应急预案相配套,形成整体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七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及食品安全相关技术规范。

第八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适用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稳定食品市场秩序。

第九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在县食品安全办公室指导下,由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

第二章高风险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第十条高风险食品安全事件,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影响范围较大、有诈骗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其他情况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十一条受理高风险食品安全事件报警后,县食品安全办公室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第十二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高风险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组织结构包括指挥部、联合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和事故处理小组。

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应当协助县食品安全办公室,迅速启动跨地区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共同应对高风险食品安全事件。

食安事故应急预案

食安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减少事故发生。

-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领导下,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应对。

- 信息公开,透明公正: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维护社会公众知情权。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 指挥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 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 成员:由市食药监局、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教育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食药监局,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 主任:由市食药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 成员:由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

3. 相关部门职责:- 市食药监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信息发布、应急处置等工作。

- 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

- 公安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治安维护等工作。

- 工商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流通环节监管、执法查处等工作。

- 质监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质量检测、标准制定等工作。

- 农业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农产品源头监管、执法查处等工作。

- 教育局: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理等工作。

- 商务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流通环节监管、执法查处等工作。

三、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时限上报。

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前言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由于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等环节中出现问题,导致食品中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质量安全问题,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影响和损失的事件。

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针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指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文件。

下面就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详细阐述。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定义和分类1、食品安全事故的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消费等环节中,由于风险控制不当或者违规行为等原因,导致食品中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质量安全问题,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影响和损失的事件。

2、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类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原因,可以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几类:(1)食品中毒事故:由于食品中存在有毒物质或者细菌等微生物,食用后引发人体中毒;(2)食品添加剂超标事故:由于食品中添加剂使用超过标准或者违规使用,导致食品质量安全问题;(3)食品质量不合格事故:由于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出现问题,导致食品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4)食品违法添加事故: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违规添加有害物质或者使用违法添加剂;(5)食品生产环节违法行为:食品生产环节存在违法行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6)其他类型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原则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原则如下:1、科学性原则:应急预案制定必须基于科学的事故发展预测、应急处置技术和方法研究,在预案制定过程中必须广泛征求专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2、及时性原则:应急预案面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必须能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启动,有效减轻事故对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影响;3、灵活性原则:应急预案制定必须要灵活适用于不同类型和规模的食品安全事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4、综合性原则:应急预案制定必须综合运用各类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全面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多方机制和资源优势。

旗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旗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旗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旗县范围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作战、快速反应。

二、组织体系2.1 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旗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

2.3 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安委会主任担任总指挥,下设现场指挥部、救援指挥部、医疗救护指挥部、物资保障指挥部、宣传报道指挥部等。

2.4 事发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事故分类与分级3.1 事故分类: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事故分为以下类别:(1)一般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2)较大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3)重大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

3.2 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事故分为以下等级:(1)一般事故:Ⅰ级、Ⅱ级。

(2)较大事故:Ⅰ级、Ⅱ级。

(3)重大事故:Ⅰ级、Ⅱ级。

(4)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四、应急处置4.1 事故报告(1)事发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2)安委会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4.2 现场处置(1)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现场救援工作,确保事故现场安全。

(2)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救援队伍,调配救援物资,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3)医疗救护指挥部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力量,救治伤员。

(4)物资保障指挥部负责组织物资调配,保障救援工作需要。

4.3 信息发布(1)宣传报道指挥部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通报事故情况。

旗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旗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工作目的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自治区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旗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旗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食品欺诈等事件。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4)科学处置,规范操作。

二、组织体系2.1 旗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立旗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旗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组成指挥长: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副指挥长:旗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公安、商务等部门负责人;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2.3 工作职责(1)统一指挥、协调全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制定和调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4)组织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5)及时向旗人民政府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三、监测预警3.1 食品安全监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3.2 预警信息报告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及时向旗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信息报告4.1 信息报告内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向旗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涉及的食品种类、数量、批次;(3)事故发生的原因、危害程度;(4)事故处置措施及进展情况。

4.2 信息报告时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旗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应急处置5.1 先期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防止危害扩大。

5.2 应急响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危害范围,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4.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 《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旗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

(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体系。

2.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到快速反应,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 依法依规、科学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要求,科学规范地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 联防联控、协同作战:加强部门协作,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格局。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1. 指挥长: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2. 副指挥长: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3. 成员:旗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二)指挥部职责1. 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协调和调度;2. 制定和调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审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等级;4. 指导、监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5. 审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

(三)下设工作小组1. 应急处置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处置、调查取证、人员救治等工作。

2. 信息报送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汇总、报告等工作。

3. 宣传报道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4. 后勤保障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物资、设备、人员等保障工作。

三、应急响应(一)分级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食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食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高应对食品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食品中毒、食品污染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 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担任。

-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 事故处理小组- 成员:由生产、质量、安全、卫生等部门人员组成。

- 职责: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3. 现场救援小组- 成员:由安全、卫生、消防等部门人员组成。

-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和事故处理。

四、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向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伤亡情况等。

2. 应急响应- 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置。

-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现场救援- 现场救援小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障、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 及时向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4. 事故调查- 事故处理小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认定、整改措施等工作。

- 及时向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调查结果。

五、后期处置1. 善后处理- 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赔偿、善后安抚、信息发布等。

2. 整改措施-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 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急救药品、防护用品等。

3. 经费保障- 设立专项经费,用于事故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

七、附则1. 本预案由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旨在确保我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引言为了进一步加强某县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旨在规范某县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背景、组织机构、应急流程、责任分工、处置措施等内容。

2. 制定背景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威胁。

为了提高某县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某县政府决定制定《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 组织机构为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高效运行,特设立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该指挥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政府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应急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应急工作。

4. 应急流程4.1 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划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4.2 应急响应程序•收到报警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事故调查。

•根据事故情况和应急级别,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指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具体处置。

•同时,启动公众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事故情况和防范措施。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随着事故的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应急措施,确保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5. 责任分工5.1 指挥部责任•组织应急响应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调度和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应急措施的顺利实施。

•监督和评估应急工作的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应急预案。

5.2 各部门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受害人进行救治和健康监测。

•公安部门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维护社会秩序。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依据为全面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根据《XX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食品安全事故概念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食品)链各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以及由食品安全事故引发次生、衍生的其他类型的突发事故。

1.4工作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要求,按照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及时、有效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事故分级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4个级别。

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受污染食品流入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受污染食品流入包括我市在内的2个以上设区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对社会公众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省级以上认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食安事故预案

食安事故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1.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下设办公室、应急响应组、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治组、社会稳定组、新闻宣传组等。

2.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收集、汇总、上报事故信息,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

3. 应急响应组负责事故的预警、报告、应急响应等级的确定、应急物资的调拨等。

4. 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等工作。

5. 医疗救治组负责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医疗救援物资的调拨等工作。

6. 社会稳定组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7. 新闻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发布、舆情监测和引导等工作。

三、事故预防与预警1. 预防措施(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产品抽检;(2)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4)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及时发现并报告食品安全隐患。

2. 预警机制(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预警系统,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实时监测;(2)对监测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发布预警信息;(3)加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共享,提高预警准确性。

四、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2)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部。

2.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

3. 应急处置(1)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各小组职责;(2)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3)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故蔓延;(4)组织医疗救治,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5)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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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安委会食品安全事故预案1.总则1.1目的为建立健全我旗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操纵和消除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躯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别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加强合作、属地治理的原则,建立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赖科学、系统联动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体系。

1.3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1.4现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我旗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我旗各类食品抽检合格率逐年上升,近年来无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但是,近年来,全国和我盟也曾经发生多次较大的食物中毒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各类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在我旗也时有浮现,全旗食品卫生安全形势别容乐观。

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旗范围内能够预见的各类重大、特别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各类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是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

2.组织体系2.1组织机构与职责2.1.1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依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需要设立指挥部,总指挥由旗政府分管副旗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旗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局长、卫生局局长、经贸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旗卫生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分管领导组成。

负责研究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公布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命令;全面协调和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咨询题;及时向上级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发展事情。

2.1.2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卫生局,是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全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建立和治理全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命令,协助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具体咨询题;检查催促各部门、各镇、苏木(街道)迅速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操纵事态的蔓延扩大;及时汇总、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发展事情;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起因、经过,明确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2.2组织体系框架指挥部下设事件处理组、医疗抢救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等应急处理部门。

2.2.1事故处理组设在旗卫生局,由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卫生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卫生监督所职能科室、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疾病预防操纵中心检验人员组成。

其职责为: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医疗抢救提供依据;查明中毒食品的来源、去向,并作出处理。

2.2.2医疗抢救组设在卫生局,由卫生局分管医疗的副局长任组长,旗人民医院院长为副组长,成员由人民医院、中蒙医院分管院长及业务骨干组成。

其职责为:迅速组织救护队伍,紧急调用各类医药货物,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救护工作,力求将人员伤亡落到最低程度,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事情。

2.2.3后勤保障组设在旗财政局,由财政局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由财政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交通局等部门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其职责为: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的经费和应急货物购买的费用,保证应急货物的供应和运输,组织应急处理药品、器械和相关货物的生产、储备和调度。

2.2.4警戒保卫组设在旗公安局,组长由旗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公安局治安、内保、交警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其职责为: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治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操纵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2.3应急联动机制依照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有关镇、苏木(街道)政府以及财政、公安、民政、交通、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武警、企事业单位,依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预测、预警3.1信息监测与报告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报告工作。

按照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诊治病人的各级医疗机构以及所在单位和个人必须以最快通讯方式逐级报告卫生局,最迟别得超过2小时。

旗卫生局马上启动事件调查和医疗抢救工作,初步核实突发事件后,在2小时内将事故的有关事情向旗委、政府报告。

3.2预警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发生事故的单位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责任人。

卫生局是我旗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受理单位,卫生监督所是卫生局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处置发生在我旗的常规食品安全事故,作为我旗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第一响应队伍。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依托《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治理信息系统》,由疾病预防操纵中心负责治理维护,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相关信息的传递及反馈。

3.4预警级别及公布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严峻性和紧急程度,预警级别分为普通(Ⅳ级)、较重(Ⅳ级)、严峻(Ⅳ级)和特别严峻(Ⅳ级)四级,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内容如下:一级(红色):一次中毒事故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中毒人数50人以上。

二级(橙色):一次中毒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

三级(黄色):一次中毒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人数2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虽无死亡病例报告,但事故发生在学校或全自治区性、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

四级(蓝色):一次中毒事故造成10人以上20人以下中毒,但无死亡病例;中毒人数少于10人,但引起中毒的原因尚未查明,扩散未得到操纵,中毒人数仍在增加。

预警级别由市卫生局提出建议,报旗政府批准接受,由卫生局负责公布。

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按普通(Ⅳ级)、较重(Ⅳ级)、严峻(Ⅳ级)和特别严峻(Ⅳ级)四级启动相应预案:Ⅳ级响应:普通(Ⅳ级)突发事件发生后,马上启动Ⅳ级响应。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局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刻、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内容。

卫生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马上启动事故调查和医疗抢救工作,并在2小时内将疑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上报旗委、政府。

Ⅳ级响应: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卫生局),马上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到现场调查核实,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和确认。

并马上上报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马上召开紧急会议,成立暂时机构,组织实施应急处理方案。

3、公安、民政、工商、质监、镇、苏木(街道)政府等部门各司其职,做好可疑食品查处和人员安置工作。

Ⅳ级响应: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1、卫生局依照事故处理需要调集技术、人员、货物,并成立医疗专家救治小组,动员所有医疗机构做好收治病人的预备。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马上召集工商、公安、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具体措施。

3、必要时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派遣专家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Ⅳ级响应: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1、各有关部门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处理和中毒人员的抢救工作。

2、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派专家指导处理工作。

4.2信息共享和处理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依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进展事情,分初次报告、时期报告、总结报告三种类型按照规定时限向政府、卫生局报告。

若事故涉及港澳台或外籍人员,由旗卫生局逐级上报国家卫生部。

4.3基本响应程序4.3.1基本应急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开展应急工作。

4.3.2扩大应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难以操纵、中毒人数仍在别断增加时,由卫生局向旗政府提出提高响应级别的建议,并作好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预备工作。

4.4指挥与协调各有关部门依照旗政府的指令,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事故处理工作。

为增强应急处置决策的科学性,设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专家问小组。

4.5新闻报道新闻公布按照实事求是、有利稳定的原则,具体内容由卫生局负责审核,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把关,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公布。

4.6应急结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处理工作结束后,本次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货物征集、交通工具征用补偿、污染物收集处置、现场清理消毒、人员劳务等由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提出方案,经后勤保障组审核,由财政部门结合财政实力予以拨付。

5.2社会救济民政部门依照各有关镇苏木(街道)政府上报的救济申请,结合实际事情予以划拨。

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捐助物品、资金的发放,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5.3保险保险机构在最短的时刻内履行赔付手续。

5.4调查和总结卫生监督所要做好事件调查的有关总结工作,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卫生局依照调查处理意见,做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6.保障措施6.1应急队伍保障:卫生局负责组建一支由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控中心人员参加的应急事件处理队伍,确保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紧急封锁现场。

6.2医疗卫生保障:卫生局负责组建一支由医疗单位人员参加医疗抢救队伍,迅速进行现场急救,力求将人员伤亡落到最低程度。

6.3经费保障:财政部门依照卫生局的预算,保障常规应急货物、医疗器械、药品、试剂和人员培训等所需经费。

6.4货物保障:由卫生局牵头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货物储备库,储备应急器械、消毒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货物。

6.5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要依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指挥部的意见,负责维护应急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操纵措施。

7.宣传、培训和演习7.1公众宣传教育旗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卫生局)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发布。

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人员牢记值班报告电话号码和联系方式。

卫生局应组织有关医疗卫生单位,采纳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健康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各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相关基本知识培训。

7.2培训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各级领导要定期听取卫生部门的食品卫生事情通报,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的最基本知识及法律知识,卫生监督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的各级人员要定期参加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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