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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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公司的宗旨。
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
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本制度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行的《劳动法》细则修订。
第二章劳动关系管理
第一条、派遣人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均隶属于本单位,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均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条、派遣期限由用工单位与本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确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可以为派遣人员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
试用期设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派遣人员的党、团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五条、派遣人员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应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标准,由用人单位负责收集、甄别、整理、归档、装订、
保管、转移等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妥善保存。
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提供档案管理所需资料。
第三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一条、用工单位应按照派遣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岗位要素和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会同用人单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及其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并在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
第二条、派遣人员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
____%,并不得低于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以银行卡打卡形式支付,按约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四条、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团体医疗保险费及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补贴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我公司指定账户,由本公司负责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团体医疗保险费缴纳等。
第五条、劳务派遣工的福利由用工单位规定并发放。
第六条、用工单位应依法向派遣人员提供符合政府有关劳动保
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
派遣人员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用工单位应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提供职业危害防护,并在派遣期内安排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按国家规定保证派遣人员的休息休假。
第七条、派遣人员各种假、旷工及因工培训期间的薪酬待遇由各单位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参照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并抄备查。
第八条、用工单位调整员工工资时,对连续使用的派遣人员按正常机制调整。
对派遣人员的人数、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补贴、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及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费等,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单列统计、分项载明。
第四章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
第一条、本公司自招用之日起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告知该劳动者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除载明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还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第二条、本公司确保在派遣劳动者前向用工单位提供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
用工单位在接受被派遣劳动者前应核实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第三条、后果
用工单位使用未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被派遣劳动者,视为用工单位直接用工。
第四条、对于存在下列情形的派遣人员,用工单位不得终止或解除使用: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而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用工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性派遣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派遣人员因以下原因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书规定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及依法所得的赔偿金由用工单位最终承担:
1)用工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因用工单位原因未能及时向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因用工单位原因未依法向用人单位支付社会保险费的;
4)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五章派遣管理
第一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按月为派遣人员支付法定社会保险参保费用,委托本公司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
第二条、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由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在《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当地社保机构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
第三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在事发____小时内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本公司相关人员,并及时将受伤的派遣人员送往工伤治疗医院治疗。
需要垫付医疗费用的,可由用人单位垫付治疗结束后委托本公司进行报销。
第四条、派遣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和伤残等级鉴定申请由本公司代为办理(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条、派遣人员的工伤待遇除由社会保险基金及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的团体保险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额外,不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六条、派遣人员工伤医疗期间及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与本公司主动协作,共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工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妥善处理。
第七条、用人单位向本公司提供了当月劳务派遣新增人员信息且已经申报社会保险费用后,若派遣人员离职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退费时,已产生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八条、派遣人员派遣期届满后,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等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
第九条、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纠纷时,由用人单位负责处理,本公司予以配合。
第十条、因争议或纠纷产生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及诉讼费等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十一条、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如继续使用该人员的,应在派遣期限届满前____日内书面通知本公司。
十二条、本公司接到派遣人员的离职通知后,应在____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并将经派遣人员本人签字的辞职申请或其他证据资料交用人单位。
十三条、本制度自起执行。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保护劳务派遣双方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相互合法、自愿、平等、公平、公开的原则;
2. 保护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3. 实行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共同管理的原则;
4. 严禁欺骗、虐待、歧视、剥削劳务派遣员工;
5. 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一样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第三章劳务派遣的程序和条件
第四条劳务派遣员工的录用程序和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2. 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3. 劳务派遣员工经过合格的招聘程序进行选拔;
4. 劳务派遣员工满足用工单位对岗位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四章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
第五条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以下权益:
1. 具备正式员工一样的工资待遇和福利;
2. 享受与正式员工一样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待遇;
3. 享有与正式员工一样的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
4. 具备与正式员工一样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
第五章劳务派遣的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劳务派遣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对劳务派遣员工的招聘、管理和培训;
2. 用工单位应依法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劳动报酬;
3. 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应建立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4.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劳务派遣行业的监督和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由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对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应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劳务派遣工作的规范化和良性发展。
以上为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行业的发展,保障派遣员工的权益,制定本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之间的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薪资待遇、劳动保护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公司对于劳务派遣员工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明确员工的权益和责任。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六条公司按照劳务派遣需求,组织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招聘工作。
第七条招聘的基本条件包括: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和健康状况。
第八条招聘方式可以通过报纸、互联网、招聘网站等渠道进行,同时可以通过推荐、内部调动等途径招聘劳务派遣员工。
第九条经过面试和考核合格的劳务派遣员工,将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式录用。
合同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公司将为劳务派遣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培养员工的工作技能和职业道德。
第三章薪资待遇
第十一条公司对劳务派遣员工的薪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三条公司定期进行薪资调整,确保员工的收入与工作负担相适应。
第十四条公司按照绩效考核的结果给予员工相应的奖励和提升。
第四章劳动保护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为劳务派遣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设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增加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发生工作伤害事故时,公司应当及时组织救治,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防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虐待。
第五章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全面评估。
第二十条绩效考核以员工的工作实绩和个人素质为依据,包括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公平公正地进行绩效考核,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员工。
第六章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劳务派遣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解决劳动争议。
第七章违纪处分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劳动合同和公司制度的劳务派遣员工,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二十五条纪律处分的方式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具体情况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采取纪律处分前应当听取员工的陈述和申辩,确保公平公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以前的相关制度。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所有,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十九条对于本制度未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是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使用。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