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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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的魅力,不仅因为它的古老,更因为它顽强的生命力、无与伦比的延续性。
中国文化经历过高潮、低潮的起伏,并且屡次面临挑战,但是,它却一次次表现出强大的再生能力,成为世界文化史上罕见的不曾中绝的古老文化,在当今时代仍显示出无限的生命力。
美国人类文化学家本尼迪克特在她的《文化模式》一书中提出一个著名的论点:“文化是人格的无限扩展。
”文化之独特个性、文化体系之特殊价值素质,构成了通常意义上的“文化精神”。
它隐含在人的心灵里,在历史进程中形成并发挥着作用,其所具有的心灵姿式和生命律动,只能以符号的形式表现出来,将自己的影像投射到具体的物质形式上。
中国文化基本精神是指中国传统文化中那些长期受到人们尊崇并成为生活行动的最高指导原则的思想观念和固有传统,从理论思维的高度审视,所谓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实质上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广义地讲,就是指导中华民族延续发展、不断前进的精粹思想,是民族文化的主导思想。
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伟大的卓越的精神;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它渗透在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之中。
作为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思想观念和传统文化,它具有两个不可或缺的特点:一是具有广泛的影响,感染熏陶了大多数人民,为他们所认同接受,成为他们基本人生信念和自觉的价值追求;二是有维系民族生存和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
由于中国文化丰富多彩,博大精深,表现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思想也不是单纯的,而是一个包含着诸多要素的思想体系。
现在“天人合一”、“以人为本”、“刚健有为”、“贵和尚中”被普遍认为是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主体内容。
天人合一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传统,有一个逐渐演化的过程,各个时期的具体涵义不尽相同。
作为一种思想观念,“天人合一”远在先秦时期就已经产生,但作为一个明确的命题,则是由北宋著名的哲学家张载最先提出来的。
在中国哲学中,天有自然实体与精神实体之分,有人格化,神性之天与物质性之天的区别,故对“天人合一”历来存在着唯物与唯心的解释。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内容十分复杂,其中既有正确的观点,也有错误的观点,但是,从文化的民族性的一面看,从其对民族文化的推进作用和深远影响的一面看,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天人合一的思想,其基本涵义就是充分肯定“自然界与精神的统一”。
它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人的行为与自然界的协调,道德理性与自然理性的一致。
从这个意义上说,“天人合一”是一种非常有价值的思想。
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充分显示了中国古代思想家对于主客体之间,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之间关系的辩证思考。
根据这种思想,人不能违背自然,不能超越自然界的承受力去发行自然,征服自然,破坏自然,而只能在顺从自然规律的条件下去利用自然,调整自然,使之更符合人类的需求,也使自然界的万
物都能生长发展。
另一方面,自然界对于人类,也不是一个超越的异己的本体,不是宰制人类社会的神秘力量,而是可以认识、可以为我所用的客观对象。
以人为本在中国传统文化价值系统中,人居于中心地位,人为宇宙万物的中心,人为万物之灵,天地之间人为贵,人神之间以人为本,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调。
人文精神可以被称是中国古代的人文主义。
在中国文化中,神本主义始终不占主导地位,恰恰相反,人本主义成为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
自炎黄时代始,“人文”精神开始萌芽,如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刑天舞干戚,大禹治水等。
至春秋末,“人文”精神才以系统而完整的理论形式出现。
这要归功于孔子,他继承商周时代的“人文”精神,又有创造性的发展。
孔子以后,不仅在儒家学派,而且在其他学派和各个学科领域中,“人文”精神又有新的发展和创造。
以人为本,就是肯定人的个体价值;强调人性尊严,注重人性的完善,总是肯定人在天地间的崇高地位和伟大作用;高扬个体在道德自省自律与道德实践上的主体性,自觉性;重视人的道德修养,主张人们通过自身的修养和学习,成为高尚的人,有理想的人。
人本思想的确立有助于人们合理地对待人与神的关系,增强人的主体意识,以抵制宗教神学。
人本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和表现是突出人在道德实践中的能力,将道德实践提到至高地位,强调个体在道德自省自律与道德实践上的主体性,自觉性以道德教育代替宗教信仰,以道德自省自觉抵制宗教强制。
这不仅对人的精神的开发,对个体道德的自我建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也大大丰富了中国文化的人文精神。
当然,传统的人本主义思想,由于过分强调道德的作用,在客观上也有忽视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改造的消极因素。
如:明显的重人伦轻自然、重群体(家族)轻个体,只强调个人的义务和道德人格的独立性,而不重视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贵和尚中贵和尚中,即追求宇宙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特别是人与人(社会关系)的和谐,也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
如礼,其实质在于维持和谐。
孔子云:“礼之用,和为贵。
”即表明礼的实质在于维持和谐。
在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看来,和是天地万物的最高境界,故而推崇宇宙自然的和,人与自然之和,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和。
不过追求和并不是要求取消个性的差异而达到统一,中国很早就有所谓的“和同之辨”的概念。
和是不同事物间相配合而达到平衡,同是取消个性的统一。
中国古代的“贵和”思想,往往是和“尚中”之义联系在一起的。
“中”,是指事物的“度”,即不偏不倚,适度允当。
尚中的观念,即“中庸之道”。
何为“庸”,“庸”即用。
中庸:“中和之为用”。
孔子用“持中”的办法,来规定和谐的界限,并作为达到与保持和谐的手段。
在他看来,无过无不及,凡事叩其两端而取其中,便是“和”的特征,“和”的实现。
而中
又是以“礼”为原则的,认为不能超越礼的尺度、界限。
所以,他强调“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
贵和尚中思想,作为东方文明的精髓,作为中国文化精神的一个构成部分,它对我们民族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深刻的。
由于全民族在贵和尚中观念上的认同,使得中国人十分注重和谐局面的实现和保持。
凡事不走极端,着力维护集体利益,求大同存小异,成了人们的普遍思维原则。
这些对于民族精神的凝聚和扩展,对于统一的多民族政权的维护,有着积极作用。
但是,由于贵和持中的观念,过份强调仁在其封建礼制其中的作用,故而在具体运用中加上人们的误读,反而让人容易走极端,去和求同,凡事走中间路线,造成个人创造性的萎缩,压抑个性,抑制竞争性观念和道德的生长,与世无争,知足保守,并往往由于封建统治者的误导以统一思想为名成了压制思想,维护专制主义等级秩序的一种重要工具。
刚健有为刚健有为作为中国文化基本精神之一,是人们处理天人关系和各种人际关系的总原则,是中国人的积极的人生态度的最集中的理论概括和价值提炼。
刚健有为的思想由孔子提出来的,他十分重视“刚”的品德,强调人有要坚定性,知识分子有要责任感和奋斗精神。
《易传》对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思想作了概括的经典性的表述。
它强调刚健的同时要文明,要中正,防止主观盲动等片面性。
修己慎独,刚健有为与致虚守静相统一,“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善于在生活中发现美,欣赏美和享受美。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视万钟如浮云,视功名如敝屣。
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中国人具有着似乎与生俱来的内心自我调适功能,能很好地适应人世浮沉荣辱的变化,克服心理疾患。
这种弘扬人的价值,强调人的主体能动性的思想,塑造了中国传统的理想人格,使得中国人在世人面前极具人格魅力。
以致不少西方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想人格也充满了敬仰之情。
中国长期统一与中华文化中刚健自强的基本精神是分不开的。
中国文化中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凝聚、增强了民族的向心力,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中,一直激励着人们奋发向上,不断学习、不断前进,坚持与内部的恶劣势力和外来的侵略压迫作不屈不挠的斗争。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与刚健自强有密切关系,或者说作为刚健自强思想之重要表现,是坚持独立人格的思想。
这种坚持独立人格和气节,不为物质利益或暴力所诱惑、所屈服的顶天立地的精神,成为烛照中华民族奋然前行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