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畜禽屠宰清理整顿工作切实加强行业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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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畜禽屠宰清理整顿工作切实加强行
业管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畜产品
【发文字号】通政发[2015]67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13
【实施日期】2015.09.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畜禽屠宰清理整顿工作切实加强行业管理的意见
(通政发〔2015〕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事关食品消费安全,社会高度关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目前全市在营的屠宰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较小、管理水平不高、规划布局不合理的现象。
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畜禽屠宰清理整顿工作,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秩序,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屠
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54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保障肉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构建科学、高效、系统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关闭所有不合格的生猪屠宰点,全面实行工厂化屠宰。
到2020年,生猪屠宰企业实现标准化生产和冷链化运输销售,生猪屠宰行业基本实现信息化监管和质量安全全程控制,牛、羊、禽基本实现定点屠宰,全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和肉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措施
(一)制定定点屠宰规划。
各地要结合城市规划与本地实际,按照“便于疫病防控、防止价格垄断、利于突发处置、确保安全供应”的原则,科学制定生猪定点屠宰规划,同步考虑牛、羊、禽定点屠宰布局。
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形成市区、县(市)及通州区各2~3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