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2010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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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2010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2.21
•【字号】百政办发[2011]25号
•【施行日期】2011.0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2010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百色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2010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百色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2010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定于2011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对我市近年来特别是2010年以来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例行督察,为做好迎接督察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督察,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国土资源部“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要求,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在我市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为契机,提
高认识,转变观念,有效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应变能力和效果,切实保障项目用地,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2009年以来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清理,重点对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并对两个年度同期新增建设用地批前、批中和批后情况进行分析对比,检查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当年土地利用计划、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及土地执法监管等工作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讲政治,讲大局,严格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迎接督察工作。

市人民政府成立百色市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例行督察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确保圆满完成迎接督察任务。

百色市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谢泽宇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谭锡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肖明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初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霍云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寒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新学市监察局局长
罗荣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成员:巫庆先市工信委主任徐翔市财政局局长
黄武能市审计局局长
冉光富市住建委主任
黄英振市农业局局长
廖宏俊市林业局局长
张良市房产局局长
黄龙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辛荣宁市水利局局长
李常红市工业区管委会主任
黄志愿右江区区长
黄小宁田阳县县长
王军田东县县长
韦正业平果县县长
牙韩高德保县县长
玉云峰靖西县县长
蒋正辉那坡县县长
方立斯凌云县县长
蓝树东乐业县县长
黄建南田林县县长
王文深隆林各族自治县县长
韦晓新西林县县长
刘振杰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有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朱华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土地例行督察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张寒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何江华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志国同志担任。

相关单位明确一名分管副职领导组成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下设资料组、外业组、后勤组、联络组,各组人员名单如下:
(一)资料组。

组长:陈飞
副组长:赵世勇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科长
周庆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七秘书科科长
成员:龙雪梅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科长
何华胜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科长
叶大博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技科科长
罗锋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科科长
李彪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科长
谢华余市国土资源局信访调处科科长
李清义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
余琦市土地交易中心副主任
黄国正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所所长
覃汉贤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黄小杰市国土资源局档案馆负责人
职责:1. 负责撰写2010年百色市土地利用管理情况报告;2. 准备督察组需
要提供的相关资料;3. 督促检查市、各县(区)资料收集准备情况。

(二)外业组。

组长:韦庆斌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赵坚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员:陆攀科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大队长
黄忠东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科员
乔柯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科员
职责:负责督察组前往实地核查的踩点、引导、协调等工作。

(三)后勤组。

组长:罗林华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骆志标市国土资源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农芸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办事员
王莹雪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科科员
职责:负责落实督察组的办公场地、住宿、交通、办公设备等。

(四)联络组。

组长:罗有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副组长:黄爱向市征地拆迁办主任
成员:李文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办事员
杨美英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科员
职责:负责与督察组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络工作。

四、督察时段
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例行督察时段原则上确定为2010年1月11日至12月31日。

根据被督察地区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实际情况,部分前溯至2009年或2008年。

五、迎接督察准备内容
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督查内容主要围绕保证中央土地管理政策,耕地保护战略目标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对督察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包括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开发利用、土地执法、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抵押融资等所有环节。

例行督察在资料审查方面。

对督察地区提交的档案资料进行全面认真地审查。

重点督察以下内容:
(一)土地规划计划管理情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尤其是基本农田规划调整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建设用地预审情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方面重点督查以下内容:一是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进展情况;二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刚性指标是否得到落实,各类土地的保有量是否符合规划目标要求;三是是否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的现象;四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否合法;五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是否涉及违规调整基本农田;六是年度计划指标的下达是否及时、指标的分配和结构是否合理;七是年度计划指标的执行是否严格,是否存在超出计划指标用地的现象。

(二)耕地保护情况。

实际的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耕地占补平衡及基本农田补划落实情况,包括占补平衡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土地开发整理计划落实情况。

耕地保护方面重点督查以下内容:一是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否达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要求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下达的保护目标;二是耕地保护责任制是否建立。

各级人民政府是否成立了耕地保护领导机构、是否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三是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是否到位,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是否做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补充耕地的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四是土地的开发复垦整理工作是否得到重视和加强,工作力度和效果如何。

(三)建设用地管理情况。

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情况;供地情况,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及工业用地最低限价执行情况;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情况;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处置情况。

建设用地(报)审批方面重点督查以下内容:一是建设用地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是征地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是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有无超计划审批情形;四是占补平衡是否落实;五是建设用地报(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越权审批等情况;六是供地方案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七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执行情况,包括项目立项情况、项目是否按进度实施及存在问题等;八是重大工程先行用地政策落实情况,有无扩大先行用地范围。

(四)土地供应情况。

土地供应方面重点督查以下内容:一是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二是土地划拨、出让程序是否规范;三是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指标标准;四是是否存在批而未供等情况;五是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是否采取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六是供地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无向国家明令禁止类项目供地的情况。

七是出让地价的确认程序是否规范;八是土地出让金的收缴和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当减免、低价出让、违反收支两条线、欠缴出让金等情况。

(五)土地利用情况。

土地利用方面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土地供应后的开发利用情况,是否存在供而未用现象;二是在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出让合同的现象。

三是否存在不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开竣工的现象;五是闲置土地的处理情况;
(六)土地执法监察情况。

土地执法监察方面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土地卫片执法所有图斑相对应的卷宗材料是否齐全;二是土地卫片执法中各类图斑的判定是否正确;三是对土地卫片执法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图斑是否依法查处到位;四是土
地执法监察卷宗要件是否齐全;五是案件查处程序是否合法,有无立案、调查取证、案件会审、告知听证、下达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移交或者移送、申请强制执行等程序;六是处罚措施是否执行到位,对人的处理是否落实;七是案件结案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七)土地转让及登记情况。

土地转让及登记方面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土地转让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二是否存在违法批准转让的情况;三是土地登记档案是否完整规范;四是土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五是土地登记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依法确权登记情况。

(八)土地利用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土地利用和管理制度建设方面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备;二是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与现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有不符之处。

六、督察方式
此次土地例行督察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

听取我市及各县(区)关于土地管理利用工作的汇报,全面了解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

(二)查阅资料。

查阅、审核我市有关土地利用、管理的文件、案卷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实地督察。

利用卫片等遥感测量数据、各种用地信息、线索和规划图件,进行现场踏勘和核查,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

根据资料审核情况,结合土地卫片执法资料,综合其他信息、线索,确定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事项,借助专业技术人员和勘测设备,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区域进行重点核查,对其他区域进行全面巡察,对有关用地现场进行勘测,并要求被督察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可能存在违法用地、批地问题的事项做出说明。

一是对卫片执法检查的变化图斑进行抽查,查看合法用地、实地伪变化图斑的认定情况,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情况。

二是对已批准的
农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进行抽查,查看地类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三是对已供地的建设用地进行抽查,查看是否存在供而未用、用而未尽情况,项目是否按照供地合同的约定进行建设,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擅自改变用途;检查开发区、产业聚集区等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

四是对保障性住房用地进行抽查,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落实情况。

五是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用支付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六是对违法用地查处情况进行抽查,查看对人、对事是否处理到位,该罚款的是否已足额缴纳,应拆除的是否拆除到位,该没收的是否已依法没收,是否还在继续建设或经营、使用。

七是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占补平衡情况进行抽查。

七、资料准备
(一)社会经济发展相关资料。

1. 2010年度经济发展统计数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
2. 2010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提供);
3. 201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由市固投办负责提供);
4. 政府主要领导在2010年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提供);
5. 市、县(区)两级国土资源部门2010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由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负责提供);
6. 百色市涉及土地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科配合提供);
7. 督察时段内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由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负责提供);
8. 督察时段内土地利用检查情况、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情况(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负责提供);
9. 督察时段内政府土地收购储备情况(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提供);
10. 督察时段内土地管理形势分析、先进经验典型材料(由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技科负责提供);
11. 落实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规划科技科负责提供)。

12. 2010年土地有关规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13. 2010年土地供应后开发建设和项目建设规划情况(由市住建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14. 2010年全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情况资料(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15. 2010年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情况(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16. 2010年全市被征地单位社会保障情况(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相关资料。

1.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及图件资料原件(由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技科负责提供);
2. 所有涉及规划调整的相关材料原件(由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技科负责提供);
3. 开发区的规划及图件、四至、面积等相关情况(由市工业区管委会负责提供);
4. 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期年)原件(由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技科负责提供);
5. 土地利用年度指标分解及其落实情况的相关资料(由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技科负责提供)。

(三)耕地保护相关资料。

1.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资料(由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负责提供);
2.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资料及台帐(由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提供);
3.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资料(由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负责提供);
4. “二调”成果资料(由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负责提供);
5. 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资料(由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负责提供)。

(四)建设用地审批相关资料。

1.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用)电子备案资料(由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牵头、征地办配合提供);
2.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用)报(审)批卷宗(由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牵头、征地办配合提供);
3.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名单,该政策的执行和项目实施方面的档案资料(由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技科、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负责提供);
4. 重大工程先行用地政策落实情况的卷宗资料(由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负责提供)。

(五)土地供应相关资料。

1.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市土地交易中心负责提供);
2. 土地划拨、出让档案资料和汇总表(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市土地交易中心负责提供);
3. 基准地价(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负责提供)。

(六)土地登记相关资料。

1. 土地登记档案资料(由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牵头、市国土资源档案馆配合提供);
2. 土地登记情况汇总表(由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牵头、市国土资源档案馆配合提供)。

(七)土地执法监察相关资料。

1. 土地执法案件卷宗资料和汇总表(由市国土执法监察科牵头、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配合提供);
2. 土地卫片执法成果资料(由市国土执法监察科牵头、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配合提供);
3. 涉及土地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等方面的信息(由市国土资源局信访调处科负责提供)。

以上七项材料务必于2011年3月1日前收集整理装订完成。

八、迎接督察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这次广州局对百色市、桂林市开展例行督察,是代表对广西的督察,两个市的督察结果代表广西2010年土地利用和管理成效,如果督察结果差,广西将面临问责和暂停审批建设用地。

这次土地例行督察,不仅时间紧,任务重,更重要的是要求严格,必须动真格,求实效。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一把手”要亲自抓,要把该项工作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和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备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因此,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成立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做好迎检准备,确保督察工作质量。

(二)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土地督察相关政策,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认真按照督察工作内容逐宗地进行自查,自查工作做到“严格、准确、快速”,严格按照土地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合法合规地做好全面自查,2011年2月26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任务。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和例行督察工作,第一时间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提高工作效率。

这次例行督察重点是对各级地方政府及与土地管理有关联业务的政府组成部门,如发改、城乡建设、工信委、工业区管委会、财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用地手续审批和履行土地管理利用职责情况进行督察,例行督察内容广,时间长,要求严,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和督察要求,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四)抓紧抓好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做到各类档案全面、完整、规范。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的归档,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开发利用、土地执法和土地抵押融资档案资料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等。

相关部门负责收集归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涉及用地手续审批和土地管理利用职责形成的有关会议纪要、规范性文件、领导批示、文书函件、票据存根等,并列出目录清单按要求按时提供相关资料、表格。

(五)认真撰写自查报告。

市人民政府汇报材料由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负责起草,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于2月27日前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九、迎接督察工作步骤
(一)人员培训指导。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对全市各县(区)相关参与此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各类数据填报工作进行统一指导。

确保各种表格、资料填写
汇报符合规范要求。

(二)准备阶段(2月20日至3月1日)。

各县(区)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迎接督察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

认真准备耕地保护、土地规划计划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登记、税费收缴使用等方面的资料、台账、卷宗材料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文件、领导批示等。

全面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开展对卫星遥感监测图斑的内外业核查,摸清监测时段内合法用地、违法用地、实地伪变化情况,并认真汇总各类数据。

采取边核查边处理的方法,对核查出的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到位。

按照一宗地一宗卷宗的要求,做好卷宗的整理装订工作,确保内容全面详实、表格式样规范。

(三)迎接督察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

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各县(区)的工作措施、进展等有关情况,同时准备好核查现场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并向督察组提交相关资料。

(四)整改处理阶段(3月21日至4月30日)。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的意见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加大整改力度,营造良好的土地利用管理秩序。

要加大对违法用地严重区域的整改力度,同时对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确定的重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察,确保整改到位。

要扎实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确保不发生新的违法占地。

要进一步提高供地效率,切实做好批而未用建设用地的清理工作,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情况分类调查,建立台账,分析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土地有效供应。

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加强土地规划和计划调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建设项目批地供地审查,加大违法违规用地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整改。

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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