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工程法律纠纷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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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案件背景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装公司”)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安装公司承
建开发商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的住宅楼工程。
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1亿元,工期为2年。
工程于2011年6月1日开工,2013年6月1日竣工。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对工程量及结算进行了初步核对,但就部分工程量的认定及结算金额存在争议。
经多次协商未果,安装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剩余工程款及相应的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
1. 关于部分工程量认定争议
安装公司认为,部分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应当增加结算金额。
开发商则认为,部分工程量属于正常损耗,不应计入结算金额。
2. 关于结算金额争议
安装公司主张,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施工情况,结算金额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开发商则认为,结算金额应按合同约定及审计机构审计结果计算。
三、法院审理
1. 关于部分工程量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工程量的认定应以合同约定为准。
对于超出合同约定的部分,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案中,双方在合同中并未对超出部分工程量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因此,对于超出合同约定的部分工程量,应按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
2. 关于结算金额
法院认为,结算金额应按照合同约定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对于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工程量不一致的部分,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对于安装公司主张的违约金,由于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法院予以支持。
四、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如下:
1. 安装公司完成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的部分,按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计算结算金额。
2. 结算金额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超出合同约定部分按协商一致的原则计算。
3. 开发商支付安装公司剩余工程款及相应的违约金。
五、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工程量认定及结算金额。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依法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1. 合同约定的重要性
本案中,双方在合同中对工程量认定及结算方式进行了明确约定。
这表明,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双方应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进行详细约定,以避免后续纠纷。
2. 工程量认定的原则
工程量认定应以合同约定为准。
对于超出合同约定的部分,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在协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超出部分的工程量。
3. 结算金额的计算方法
结算金额应按照合同约定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对于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工程量不一致的部分,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本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通过对案件的审理,有助于提高各方对合同约定、工程量认定及结算金额的认识,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第2篇
一、案件背景
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工方”)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方”)于2015年5月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方承建开
发方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2亿元,工期为两年。
合同约定,工程竣工后,双方应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进行结算。
2017年5月,工程按期竣工。
然而,在结算过程中,双方因工程量、材料价格、
设计变更等因素产生了分歧,导致结算工作迟迟无法完成。
施工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方支付工程款及相应的利息。
二、争议焦点
1. 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
2. 材料价格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 设计变更后的工程款计算;
4. 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及利息计算。
三、法院审理过程
1. 证据审查
法院首先审查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包括合同、工程量清单、材料价格清单、设
计变更文件、付款凭证等。
法院认为,双方提供的证据基本能够证明案件事实。
2. 争议焦点分析
(1)关于工程量计算
法院认为,施工方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与开发方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存在较大差异。
经核实,双方均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工程量计算。
因此,法院决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量进行重新核算。
(2)关于材料价格
法院认为,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价格已随市场波动进行调整。
双方均未能提供充
分证据证明实际发生的材料价格与合同约定价格存在显著差异。
因此,法院认定实际发生的材料价格与合同约定价格基本一致。
(3)关于设计变更
法院认为,设计变更文件是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共同认可的。
因此,法院支持了
施工方因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程款。
(4)关于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及利息计算
法院认为,合同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但开发方未按时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开发方应支付相应的利息。
3. 判决结果
法院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判决如下:
(1)施工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XX平方米,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为XX平方米,双方实际完成工程量存在差异的部分,由第三方机构重新核算;
(2)实际发生的材料价格与合同约定价格基本一致;
(3)因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程款为人民币XX万元;
(4)开发方应支付施工方工程款人民币XX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四、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涉及多个法律问题。
以下是对本案的几点分析:
1. 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是工程结算的关键。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工程量计算,避免因工程量争议导致纠纷。
2. 材料价格波动是建筑工程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材料价格调整机制,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3. 设计变更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处理,避免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款纠纷。
4. 合同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避免因逾期付款导致纠纷。
五、总结
本案通过法院审理,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案也提醒了建筑行业在合同签订、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第3篇
一、案件背景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于2018年3月与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XX公司承
建XX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伍亿元,工期为24个月。
合同约定,工程款分期支付,按工程进度结算。
2019年10月,XX公司完成了主体结构施工,并向XX公司提交了结算申请。
XX公
司对结算金额进行了审核,认为XX公司多算了部分工程量,遂提出异议。
双方就
结算金额产生了分歧,经多次协商未果,XX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
1. XX公司提交的结算报告中是否存在多算工程量的问题;
2. XX公司提出的结算调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 XX公司应支付的工程款总额。
三、案件审理过程
1. 证据审查
XX公司提交了以下证据: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 XX公司提交的结算报告;
- XX公司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XX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
- XX公司提供的施工日志;
- XX公司提供的工程验收报告。
XX公司提交了以下证据: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 XX公司审核的结算报告;
- XX公司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XX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
- XX公司提供的施工日志;
- XX公司提供的工程验收报告。
法院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认为双方提供的证据基本能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 争议焦点分析
(1)关于多算工程量的问题
法院认为,XX公司提交的结算报告中,部分工程量存在争议。
经审查,XX公司提交的结算报告中多算的工程量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 某些部位的墙体厚度计算错误;
- 某些部位的混凝土浇筑面积计算错误;
- 某些部位的门窗面积计算错误。
XX公司认为,上述多算的工程量是由于施工图纸不明确、施工过程中变更等原因造成的。
法院认为,虽然施工图纸不明确、施工过程中变更等因素可能导致工程量计算存在误差,但XX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关于结算调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法院认为,XX公司提出的结算调整符合合同约定。
合同约定,工程款分期支付,按工程进度结算。
XX公司提交的结算报告中,部分工程量存在争议,因此,XX公司有权要求调整结算金额。
(3)关于XX公司应支付的工程款总额
法院认为,XX公司应支付的工程款总额为人民币肆仟柒佰万元整。
具体计算如下:
- 合同总价:人民币伍亿元;
- 调整后的结算金额:人民币肆仟柒佰万元整;
- 已支付工程款:人民币壹佰万元;
- XX公司应支付的工程款总额:人民币肆仟柒佰万元整。
四、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XX公司向XX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肆仟柒佰万元整。
五、案例分析
本案例涉及结算工程法律纠纷,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1. 工程量计算争议的处理;
2. 合同约定结算调整的适用;
3. 工程款支付责任的承担。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对争议焦点进行了分析,并最终作出了判决。
本案的判决结果对类似案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六、启示
1. 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程量计算方法和争议解决方式;
2. 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工程量的核算,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3. 发生争议时,应及时沟通协商,避免诉讼带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