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在教学中应用“选择——养成”的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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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在教学中应用“选择——养成”的教育模式
养成教育是少年儿童道德发展的基本途径。
在以往的教育过程中,我们总是从教育的内容出发,让学生去接受,实行硬性的灌输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环境的开放,这种一成不变的德育模式与变化的社会、变化的学生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不适应。
因此,在教育改革的冲击下,我们不得不进行换位思考,从人即教育的主体出发,让教育的内容去适应学生的个性发展。
“选择——养成”的教育模式,就是将少年儿童放在教育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主动性,让学生来选择教育的内容、教育的方法,通过选择的过程,来培养学生良好个性的一种新型的教育观。
“选择——养成”的教育模式是人性化的、尊重个性培养的一种教育模式。
在目标内容上,变教会顺从为教会选择;变高而空的目标为贴近儿童生活的、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目标;变统一要求为分层要求。
在“选择——养成”教育模式内容的分类上,我们从情感、品格、行为、认知等几方面入手,确立12个可选择目标,主要体现为热爱祖国的教育、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教育、热爱人民的教育、热爱集体的教育、热爱劳动艰苦奋斗的教育、努力学习热爱科学的教育、强健体魄培养美感的教育、文明礼貌遵守纪律的教育、良好的意志品格的教育、民主与法制的启蒙教育、礼仪教育(角色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等十二项教育内容。
并在其基础上,制定若干子目标供学生选择,学生可根据自身不足或需达到发展的程度来确定适合自己发展的子目标,并在活动选题中,寻求适合完成目标的活动,这种递进式的选择既给学生提供了教育的依据,同时又调动了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让学生全面参与到施教与受教的活动中。
在教育方法上,变重结论灌输为重视发展学生判断、分析、选择的能力,学生主动参与品德形成的全过程。
教师尊重个体差异,变包办代替为指导学生自主实践,注重学生主体意识的体现;变单纯的机械训练为行为训练与心理辅导相结合。
首先,培养少年儿童良好的道德规范意识。
其次,学生有目的、自觉地进行自我培养、自我发展。
再者,培养学生的判断、选择能力,能分清是与非、美与丑、真与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即全面的教育。
在“选择——养成”教育实验的研究中,从德育教育的自身发展规律出发,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即以人为本的原则;二是选择性的原则。
就是让教育内容适应社会发展,并与人的发展需要相一致,同时发挥德育教育的优越性,让教育动起来;三是指导性原则。
在教育的过程中,教师要遵循指导性的原则,适时组织学生进行阶段性的选择,指导学生完成选择的过程,让学生的教育实践过程得以真正地完成;四是实践性原则。
学生在选择的过程中,可以从自我剖析入手,低年段由教师指导完成教育活动;中年段可以在教师指导基础上进行辩证地分析,让理论与经验积累进行充分地矛
盾碰撞,教师可以用道德两难法,为学生创造辩证的情境,从冲突中寻找真理;高年段学生的德育养成,教师只起到结论中的导向作用,学生主导着品德形成的全过程。
选择的内容,是在实践课题中体现,在完成课题研究中,实现道德的升华。
在教育的途径上,变课内的孤立教育为贯穿学生整个生活过程的渗透式教育;变在封闭的“净土”中育人为在开放式的大环境中育人。
学生在选择完成品德教育内容的途径上,不是局限在校内,而是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哪里适合孩子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他就可以去哪里完成选择的目标。
这种“选择——养成”的教育模式从内容到方法到实施的途径上,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会理念,当我们将少年儿童视作一个活生生的、发展中的、独特的、具有潜能的社会人的时候,我们眼中的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就同样是一种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是“全人”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