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如何形成良好心态每日一练(201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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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如何形成良好心态考试题库

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如何形成良好心态考试题库
答案:BCD
17、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 )起计算。P53
A.注册商标申请人寄出申请书之日 B.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之日
C.公告之日 D.核准注册之日
答案:D
18、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策略有多种,其中主要的有( )。P6
A.该公司最近3年连续盈利,累计实现利润5000万元
B.最近3年该公司营业收入累计超过5亿元
C.发行前该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
D.该公司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为25%
答案:ABC
12、根据我国《合同法》,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有( )。P37
C.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D.驳回反诉
答案:B
14、张某接受甲公司委托,开发一款游戏软件,下列关于该软件著作权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P58
A.由张某与甲公司通过合同约定
B.无约定的,由张某享有
C.无约定的,由甲公司享有
D.不论是否有约定,均由张某与甲公司共同享有
答案:AB
答案:ABC
16、下列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应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说法中,符合有关规定的有( )。P12
A.改制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B.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不得执行
C.改制时经确认拖欠的职工工资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原则上应一次付清
D.改制为国有控股公司的,留用职工改制前后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
C.案件的处理措施和效果 D.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答案:ABC
21、下列有关企业登记行为中,不属于企业法人登记方式的是( )。P106

2014年政法干警考前指导:考前调整心情的方法

2014年政法干警考前指导:考前调整心情的方法

2014年政法干警考前指导:考前调整心情的方法往年的政法干警考试中,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的老师们经过观察发现,很多考生并不是真的不会解答某道题目,而是因为在考场上因为自己的紧张情绪影响了自己的思路,他们的能力根本就不低,但周围的很多环境,加上各种各样的影响,导致考生自己进入畏难情绪,所以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就跟考生们说一说如何在考前调整心态,保证在考场上正常发挥?一、在平时的学习中,训练自己在安静和不安静的状态下做题。

平时,五分之三左右的时间是在安静状态下做题,但是还有五分之二(如果五分之二太多,你可以用五分一,但不能再少于五分之一了)用于在非常杂乱的情况下做题。

要训练自己,即有在非常安静的环境下做题的过程,也有在非常杂乱的环境下做题的过程。

这个杂乱的环境是为了防备,万一在考场上老师的走动,周围各种情况的影响导致心情不舒服。

在平常做过这个练习之后,适应这个过程,在能够在临场中不受到这些环境的影响。

建议,每天都做一点这样的训练,因为如果中间间隔的时间太长,就不适应这样的状况了。

二、若在前面的做题过程中,耽误了过多的时间。

有些考生在做前面的试题的时候耽误时间了,就会特别的着急。

做过这样的统计,发现,所有的考试卷子出题有一个原则:考试时间是有可比性的。

就是一个考生在这套卷子和下一套卷子所写的书写量,即所用的总时间量上,这几乎是可比的。

大家不要认为考试卷子中,从头到尾是从简单到复杂。

千万不要这样认为。

完全有可能一些复杂的题,在中间的时候就出现,后面的题反而简单。

整个考试的可比性使得,如果考试时,做前面的题花时间了,那么再作后面的题一定会让你把时间省下来。

因此,你在前面花时间了之后,并不用着急,因为后面肯定会有简单的题能把你的时间省下来。

所以,不必因为前面花了时间,就开始着急。

如果,你在做题的时候,自己把自己的步骤打乱,那么你自己会让自己失掉很多分。

三、若在前面的做题过程中,耽误了过多的时间,要及时调整自己心态。

司法考试复习中的心态调整

司法考试复习中的心态调整

司法考试复习中的心态调整随着司考复习的日趋白热化,大家复习的紧张度也在不断加温,这时的你是否还能平和的处理自己的情绪呢,现在就来进行你的心理调试。

1、转移注意力,尽可能躲开导致心理不舒服的外部刺激。

比如已经复习的很累了,就站起来出去活动一下,跟朋友探讨或者自己去想一些考试之外的东西。

注意力转移了,也就淡化了累的感觉。

2、变通,使自己搞的事情合理化。

就是通过打听一些理由劝服自己,以减轻恐惧的情绪,并使内心赢得均衡的办法。

通常存有两种方式:一就是期望达至的目的没达至,心理便驳斥该目的的价值或意义;二是未达至原订的希望或目标,便提升目前现状的价值或意义。

比如说因为想要收紧心情而太少看看了书,可以这样想要,我就是为了更有效率的看电视。

3、换脑,换一种想法去解释事物,更新观念,重新解释外部环境信息,也就是相当于换一个脑袋思考、解释问题。

如果自己依然解释不通,可以找个既上进又乐观的朋友开导自己。

5、升华为积极主动的心理心智,把挫折变为财富。

任何事物都具备消极和积极主动两个方面,挑选一种代莱、高层次的、积极主动的、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心理心智替代旧有的心理心智,比如说总是做错某一类题时,反应给我们的就是必须著手弄清楚这个题目,而不该驳斥自己的能力。

6、补偿。

由于一些障碍导致最佳目标动机受挫,我们往往会采取种种方法来进行弥补,以减轻、消除心理上的困扰。

就是通过更替原来的行动方式,求得长远的一种心理平静。

7、求真务实——切合实际调整目标。

当实现目标过程中失利时,就可以产生心理紧绷,这就要及时切合实际调整自我,并转换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方法。

告诉所有的考生,现在正式开始复习仍然不晚,放平你的心情,着力拓宽自己的知识。

2、相同类型学员复习方法求解面对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虽然我们的目标一致,但是因个人的情况各异,所以注定我们每个人努力的方向不尽相同。

你是在职学习,我是脱产学习,你是法律工作者,我是学生……正如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各人眼中有各理解。

2014年司法考试冲刺复习心态

2014年司法考试冲刺复习心态

/ 2014年司法考试冲刺复习心态
2014年司法考试冲刺复习心态。

在考试前,尤其是冲刺强化知识阶段的心态非常重要,如果你自己认为自己底子不错,或者有法学知识垫底,就觉得不用去学得努力,那么就大错特错了。

人的记忆曲线决定了你的遗忘速度,所以不管你以前考过几次,有过多少经验,都不可以掉以轻心。

另外,一定要有信心,一定要觉得付出就有回报,一定要相信自己,一定要戒掉浮躁。

说到浮躁,估计很多人在这么热的天气里都坐立不安,外界条件影响不到我们。

我们是钢铁般的战士!那些心里面痒痒每天都想着去玩,去谈恋爱,去吃饭喝酒的,注定永远都是浮躁状态,注定明年还要再来。

法律敎育网我们一定是不想再来一次的。

还有就是戒掉焦虑感,随着考试越来越近,适当的急是可以的,但是过度的急就是病态了,对你的学习没好处的,所以必须调整,要下定决心保持轻松状态备考。

最后,小编再次提醒各位考生,考前心态是决定成功与否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一定要注意调整,轻松通过2014年司法考试。

精彩链接:
2014年司法考试经验之培训班
2014年司法考试经验之辅导资料
2014年司法考试经验之明确题型设置。

晨训:如何拥有一个良好的考试心态

晨训:如何拥有一个良好的考试心态

一、正确认识自我正确认识自我,才不会因为低估自己而丧失机会,也不会因为高估自己而陷入困境。

考试临近,同学们要对自己的学习能力、状况等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为自己定下一个较为现实的目标。

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哪些方面还做得不够,鼓起勇气、树立信心、战胜自我。

平时考试不理想的同学,可从中找出不足与弱项,有针对性地查缺补漏,而不是灰心失望。

二、正确认识考试,确定合理的目标正确地认识考试,有助于我们进行针对性地复习。

一般而言,基础题和中档题的分数较多,高难题分数较少。

有的考生对考试试题难度估计过高,在偏、怪、难等题型上大做文章,结果忽视了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在考试中小题不会做,大题也做不来。

根据考试的特点,考试考生一方面必须狠抓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此基础上,适当地加大练习的容量和难度,做到“以不变应万变”;另一方面要根据自己平时的学习成绩和复习的情况,确立合理的考试目标。

一些同学总是希望自己在考试时考出高分,把自己的“理想分数”定得过高,人为地造成自己心理上的紧张。

其实考试最终还是要靠自己的综合实力,决不是靠碰巧就能获得成功的,因此在考试中必须确定合理的目标,不能盲目地把自己的考试成绩定得过高。

三、学会休闲紧张、繁重的复习难免有时会使人神经紧张、精神压抑,此时,最好能暂时丢下书本漫步于户外,看春华秋实,听蝉鸣鸟啼,置身于大自然的怀抱,从而达到调适紧张心态的目的。

四、加强体育锻炼,保持乐观心境英国教育家斯宾认为“健康的人格寓于健康的身体”,只有保持身体健康才会保证心理健康。

有许多精神紧张、压抑者通过体育锻炼,出一身汗,精神就轻松多了。

科学研究证明,一些呼吸性的锻炼,例如散步、慢跑、游泳等,可使人信心倍增,精力充沛。

因为这些活动让人肌体彻底放松,从而消除紧张和焦虑的情绪。

因此,繁忙的学习之外一定要抽出足够的时间进行体育锻炼,最好能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客观条件制订出一个体育锻炼的计划,务必拥有一个健康强壮的身体,当然前提是要注意安全,最好是有大人陪伴。

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如何形成良好心态每日一练(2014.1.27)

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如何形成良好心态每日一练(2014.1.27)

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如何形成良好心态每日一练(2014.1.27)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由执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是()。

教材438A.到境外进行企业并购B.在国外进行重大诉讼C.发行股票并上市D.改造为股份公司答案:C2、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证据种类的是()。

P74A.电子数据B.鉴定结论C.勘验笔录D.视听资料答案:B3、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下列人员中,具备申请二级岗位等级资格条件的有()。

P2A.甲,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企业三级法律顾问执业岗位资格满5年B.丙,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事务10年以上,并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满2年C.乙,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从事企业法律事务10年以上,并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满1年D.丁,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从事企业法律事务10年以上,并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满2年答案:AB4、根据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相关理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最基础的环节是()。

P5A.法律风险识别B.法律风险分析C.法律风险控制D.法律风险评估答案:A5、下列关于公司设立登记的说法中,符合我国公司登记规定的有()。

A.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B.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被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C.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D.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答案:ABD6、明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文件是()。

A.《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B.《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C.《关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D.《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答案:D7、2012年9月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要求,通过实现各项法律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定法律审核工作规程,推行格式合同文本,完善()。

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如何形成良好心态每日一练(2014.12.17)

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如何形成良好心态每日一练(2014.12.17)

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如何形成良好心态每日一练(2014.12.17)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在我国行政诉讼中,如果行政机关已经被撤销,其行政权被消灭而不复存在,则应以()为被告。

A.原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B.原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C.原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D.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答案:D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起诉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限从公民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年。

A.1B.2C.3D.4答案:B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有()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A.国务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C.最高人民法院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答案:D4、下列人员中,不属于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权行为主体的是()。

A.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B.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C.受行政机关授权的组织的工作人员D.国家检察机关勤杂人员答案:D5、甲国和乙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2010年8月10 日,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向营业地在乙国的B公司发出要约,欲出售铁矿石 3000公吨,价格和交货条件都非常明确。

该要约在结尾处写明:“本要约条件优厚,请务必在8月底以前答复,如果逾期未收到贵公司答复,我们则视为贵公司接受了要约。

”但B公司一直未予答复。

A公司于9月上旬发运了货物,B 公司拒绝接受。

关于本案买卖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B公司的沉默构成承诺B.双方的买卖合同于2010年8月10日成立C.B公司拒绝接受货物构成违约行为D本案买卖合同不成立答案:D6、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国家刑事赔偿义务人有()。

A.侦察机关B.检察机关C.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机关D监狱管理机关答案:ABD7、下列行为中,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与走私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B.明知他人犯盗窃罪,帮助其将盗窃所得赃物转移、销售C.教唆并帮助未满15周岁的人绑架人质D.明知他人即将实施抢劫而不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答案:A8、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起诉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限从公民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年。

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如何形成良好心态每日一练

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如何形成良好心态每日一练

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如何形成良好心态每日一练(2014.9.10)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

A.5B.10C.15D.302、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

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A.原告B.被告C.法院代替原告D.法院代替被告3、下列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说法正确的是()A.行政执法人员不能作为证人出庭作证B.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可以作证C.证人只须提交书面证言,可以不出庭作证D.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4、下列关于外文书证或外文视听资料的说法,错误的是()A.应当附有中文译本B.应当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或翻译准确C.须由翻译机构盖章并且翻译人员签名D.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5、下列关于质证的说法,错误的是()A.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B.在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C.对补充的证据仍应进行质证D.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 一律不再进行质证6、下列关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物证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只能提供原物,不能提供复印件B.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提供其中的一部分C.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D.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7、关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说法错误的是()A.如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B.因保护秘密的需要,无须质证C.只能由人民法院调取该类证据D.该类证据须特别保护8、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证据的时间不包括()的时间。

考前如何调整心态三个心理建设方法助你迎战考试

考前如何调整心态三个心理建设方法助你迎战考试

考前如何调整心态三个心理建设方法助你迎战考试考前如何调整心态?三个心理建设方法助你迎战考试在备考阶段,调整好心态对于迎战考试至关重要。

一个良好的心态可以提高学习效果,增加自信心,减少考试焦虑。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调整心态呢?下面将介绍三个心理建设方法,帮助你在考前调整好心态,迎战考试。

1. 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可以帮助你有条不紊地备考,减轻学习压力,提高效率。

首先,明确考试的时间和内容,根据考试的要求和复习进度,合理划分每天的学习时间。

其次,将学习内容分成小块,每天制定具体的学习目标,劳逸结合,避免长时间的紧张学习。

此外,要考虑到自己的学习习惯和身体状况,保证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通过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你可以更好地利用时间,提高学习效果,从而调整好心态。

2. 积极面对压力在备考期间,压力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一个积极面对压力的心态可以帮助你更好地应对考试。

首先,要正视考试的重要性,但不要过分放大考试的压力。

意识到考试只是人生中的一部分,不论结果如何,都不会决定你的一切。

其次,正确认识压力,将其视为一种促使我们进步的推动力。

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压力,相信自己的能力,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取得好的成绩。

此外,可以通过运动、听音乐、与朋友交流等方式来缓解压力,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3. 建立合理的备考目标建立合理的备考目标可以帮助你保持积极的心态,增强对考试的信心。

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备考目标。

不论是通过考试还是达到学习的提升,都要确立具体的目标并努力去实现。

其次,将目标分解为小步骤,制定每天的任务,并逐步完成。

在完成每个里程碑时,要及时给予自己奖励,激励自己继续努力。

此外,要克服一些不必要的比较心理,不要与他人过度竞争,不要给自己过大的压力。

建立合理的备考目标可以给予你一个清晰的方向,让你更加专注于备考,并稳定心态。

综上所述,调整好心态对于备考至关重要。

适当制定学习计划、积极面对压力、建立合理的备考目标,都是调整心态的有效方法。

司法考试备考要有良好的心态

司法考试备考要有良好的心态

司法考试备考要有良好的心态法律专业考生应如何备战司法考试?作为一名通过考试的法律专业考生,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树立良好的心态法律专业考生可能认为自己已经学习了数年的法律,心理上往往会有轻敌的情绪,这对备战司法考试是千万要不得的。

树立良好的心态,就是要克服盲目的乐观自信,这是复习备考的一个前提条件。

如果法律专业考生经常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样样都懂、什么都会,那么,复习时就容易浅尝辄止、深入不下来、钻研不下去,就会留下知识的死角。

二、扬长避短“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法律专业考生的长处在于经过了正规的法学教育,所以在复习备考看辅导用书时,法律专业考生在理解法律概念上不存在问题,这一点不是非法律专业考生所能比的。

一个从未接触过法律的人备战司法考试,将法学的许多基本概念理解透彻,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而法律专业考生则完全可以节省下这些时间和精力,去做别的更重要、更有效的备考工作。

法律专业考生的短处也非常明显,即重理论而轻实践,这是我国目前法学教育的模式决定的。

我国的法学教育过多地关注了理论,而不是从实际出发进行教学。

而司法考试的试题重在考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复习方案1.浏览教材重构法律框架选择备考教材有两个标准:一是知名的专业出版社出版;二是要有作者,如果作者连名字都不敢署,那么书的质量就很难有保证。

法律专业考生通过学习教材,重新构建自己的法律框架。

法律专业考生要明确参加司法考试的首要目的,是要通过考试而不是搞研究。

有的同学将市面上各种版本的关于司法考试的书都买了,然后回家细细钻研、比较,找出差距。

如果是搞研究做学问,这未尝不是一种方式,但要对付司法考试,则是浪费时间、效果不好。

我用的主要是独角兽司考网校全程旗舰班的讲义材料,很简练,很实用,没有连篇累牍的废话,还可以配合老师的授课加强学习。

很重要的一点是,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视频课件,都是有同步字幕的,从而使复习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如何形成良好心态每日一练(2014.7.14)

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如何形成良好心态每日一练(2014.7.14)
A.市政府的规定是违法的,因为规定不能设定行政许可
B.市政府不需要设定行政许可,因为“摩的”现象属于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C.行政许可的设定也应当符合合理性原则,公民的生计比市容的维护重要得多
D.因行政管理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该直辖市政府有权设定行政许可,所以该规定是合法和合理的
3、下列何种情况下,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时,行政机关应当予以补偿:( )
A.李某依法取得了在江边某处采砂的许可,后为了防洪筑坝的需要,行政机关撤回了该许可
B.赵老大违反规定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为了保护野生动物,猎户赵老大的持枪证被行政机关吊销,猎枪也被没收
C.某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未经实地检查其场地条件就批准了该申请,后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过程中,撤销了该许可
C.20日
D.5日
19、关于行政许可的变更和延续,不正确的是:( )
A.范某是执业医师,如果变更执业范围,应当向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B.李某的捕捞许可证即将到期,如果李某希望延续捕捞许可证的有效期,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
C.王某为注册建筑师,其注册有效期为2年,王某如果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20日前提出
8、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下,行政机关可以依职权举行听

B.行政许可听证只能依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举行
C.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D.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承担适当的听证费用
2、2004年8月21日,刘某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同年8月27日,乡政府通知刘某因为申请材料不全,告知不予受理。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备考公司法律顾问考试4种必备心态公司法律顾问考试.doc

备考公司法律顾问考试4种必备心态公司法律顾问考试.doc

农民朋友常说“手中有粮,心里不慌”,我们考生朋友就应该是“胸有成竹,考试不慌”。

备考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我们应该保持一种劳逸结合,放下包袱、轻松备考的心态来应战。

复习的安排要劳逸结合,养成规律的生活习惯,每天安排一定的时间锻炼身体,放松自己,选择一些适合自己的运动方式,不仅可以愉悦身心,而且可以增强体质,有助于我们保持一个强劲的竞争优势积极迎考。

要对自己的复习有信心,胜利属于有充分准备的人,不要给自己施加太大的压力。

在考试期间要抛开一切杂念,考完一门后就不用去想其结果,而是调整心情考虑如何应对下一门,直到考试科目全部结束。

如果能做到如此,坚持到最后,相信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四种必备心态——胜利属于你恒定心无论在备考中还是考试时遇到何种困难,一定要坚持下去。

吃苦心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既然选择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道路,就要作好吃苦的准备,无论怎样辛苦,为了以后能更幸福的生活,一定要先吃苦,“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切记。

喜悦心痛苦着去学习不如快乐着去学习,学习是快乐的、是愉悦的。

请各位考生每天都要保持一颗愉快的心情,早上起来说的第一句话是“今天真是个好天气,我今天心情真好!”。

自信心经常告诉自己我要成功,我一定会成功的!遇到难题的时候最好告诉自己我一定会把难题攻克的,我一定会战胜困难的。

考生在考前复习阶段,往往会产生焦躁不安,心绪不宁,信心不足,担心忧虑等等不良的心理状况。

所以请各位考生要不断的自我提示,“不计得失只讲过程,享受过程是快乐的”,考生不能总是患得患失,复习到最后了,考生的任务就是全力去考试,其它的事情与我无关,保持这样的良好心态一直到考试结束,就胜利了!12备忘10-企业或个人车辆税收办理指南1907011车辆税收办理指南1907011.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车辆购置税法》第1-3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2014司法考试辅导:如何打好心理战

2014司法考试辅导:如何打好心理战

2014司法考试辅导:如何打好心理战司法考试是一场对生理和心理的双重考验,考生需要以良好的身体状态和心理素质去应战才可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良好的心理素质决对会帮你更加有效的进行复习,并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接下来,法律教育网小编就为您提供几种好的心理调节方式,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1.加强自我肯定,减少不良暗示。

自我肯定用一些积极的思想和态度来替代陈旧的、否定性的思维模式,这是一种强有力的技巧,一种能在短时间内改变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期望的技巧。

你可以选择在每日睡前或起床前的十分钟来暗示自己:“我是最棒的”,“我一定能通过考试”等。

你可以默不做声地进行,也可以大声的说出来,还可以在纸上写下来每天只要几分钟有效的肯定练习,就能抵消我们许多年的自卑,和觉得自己会考不好的不良暗示。

自然,我们越经常性地意识到我们可以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就越容易在考试时创造出一个积极的心态。

2.养成规律的“考试生物钟”。

有些考生非常刻苦,复习时经常开夜车,上午再睡觉。

其实这很容易造成考试时的失误。

因为我们大脑的兴奋,是有一定时间规律的。

如果每天你都让它在子夜或凌晨兴奋,在上午抑制,到了考试的时候,如果时间是上午,就很难让大脑自如发挥。

休息好,可以让你心情愉悦,精神气爽。

所以至少提前一个月起,就要根据考试时间来规律自己的生物钟,养成“考试生物钟”。

比如正式考试的时间是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6:00看,那你就需要让自己每天在这两个时段进入学习状态,让大脑充分的兴奋,在晚上23点后好好的休息,放松神经系统。

法律教育網3.劳逸结合,注意心态的及时调整。

松弛有度,才能更好的进行学习,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强迫自己进行学习,除了起不到应有的学习效果,还会造成厌学。

这时,您应该放下书本,散散步,听听音乐,让心情平静下来,心情和状态调整好后,再学习,会起到事半功倍的复习效果。

还要提醒考生的是:积极向上的心态是您成功的助推器,你对生活微笑,生活就会向你微笑,在学习最困难的时候要相信自己,不放弃目标,不放弃努力。

如何调整考前心态

如何调整考前心态

如何调整考前心态调整考前心态是提高考试成绩的关键之一,一个良好的心态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集中注意力、保持专注,还能够舒缓压力、增强信心。

下面将介绍几种有效的方法来调整考前心态。

1.明确目标和计划在考前调整心态之前,首先要明确考试的目标和计划。

你可以回顾一下过去的考试成绩,分析自己的薄弱环节,并设定一个合理且具体的目标。

制定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学习时间、复习进度和休息安排,确保每一天都有明确的任务和目标,这样你才能更有方向感和动力。

2.改变负面的思维方式负面的思维方式会使我们对考试充满担忧和恐惧,进而影响我们的专注力和信心。

要学会将负面思维转化为积极的思维。

当你遇到消极的自我评价时,及时地提醒自己“我已经做了足够的准备”或者“我会尽力而为”。

平时也可以培养乐观向上的心态,多关注自己的优点和进展,这样能够提升自信心。

3.做好冷静应对压力的准备4.均衡学习和休息考试前期,很多人会为了追求更多知识而放弃休息时间,结果反而影响了复习效果。

要认识到合理的休息是保证学习效率和健康的重要因素。

合理安排时间,每天适当安排休息时间,可以进行一些放松的活动,放松身心,缓解压力。

5.每天进行复习总结每天进行复习总结,可以帮助巩固所学的知识,并且保持对知识的熟悉程度。

在每天的学习中,你可以将当天学习到的内容在脑海中回顾一遍,并尝试自己解答一些与之相关的问题。

这样不仅可以巩固记忆,还可以提高你在考试中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6.增强信心考前增强信心非常重要。

你可以找一些过去的成功经历来鼓励自己,自信地相信自己的能力,坚信自己已经足够努力和准备。

另外,积极和乐观的态度也能够帮助你更好地面对考试挑战,不要过于担心失败。

相信自己,保持积极的心态。

7.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考试前不仅要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还要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合理作息,规律饮食,充足的睡眠,均衡的饮食结构等有助于保持身体健康和精神状态的良好。

保持好的生活习惯可以提升身体的抵抗力,让你更加投入地进行学习和考试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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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考前如何形成良好心态每日一练(2014.8.17)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哪项属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
A.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B.王某16岁有违法行为的
C.钱某的违法行为是因行政管理人员的过错造成的
D.精神病人崔某在患病期间有违法行为的
2、与下列选项相关的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使如何确定?()
A.违法行为地
B.违法行为发生地
C.行政行为地
D.规章制定机关所在地
3、温某在一家医院偷了一老人携带的400元钱,当他准备离开医院时,听见被偷老人在医院大门口大哭,向周围的人诉说自己用来给孙子看病的钱被人偷了。

温某动了恻隐之心,将偷来的钱还给了老人。

对温某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
A.不予处罚
B.从轻处罚
C.减轻处罚
D.给予处罚
4、在某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中明确规定,将对某一违法行为的罚款权“委托”给某一组织。

根据这一规章,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
A.应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B.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C.可以自由地行使罚款权
D.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听证范围的是()
A.行政拘留
B.吊销营业执照
C.责令停产停业
D.较大数额的罚款
6、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由以下哪个机关承担?()
A.受委托组织
B.委托行政机关
C.委托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D.行政复议机关
7、甲与邻居乙发生争执,将乙打伤,当时鉴定为轻微伤。

市公安局决定对甲处以行政拘留10天。

6个月后,乙以鉴定结论有误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甲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经重新鉴定,乙的伤情构成轻伤。

某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甲拘役一个月。

关于甲刑罚的执行,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甲被行政拘留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B.行政拘留决定是公安机关作出的,而拘役的判决是人民法院
作出的,故甲被行政拘留的时间不能折抵刑期
C.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措施,拘役是刑罚,二者性质不同,不
能相互折抵
D.甲的行政拘留时间,能否折抵刑期.应由人民法院酌定
8、某省甲市A县公安局和乙市B县公安局对一起治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应如何处理?()
A.由最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局管辖
B.由最先发现治安违法行为的公安局管辖
C.由省政府确定该案的管辖
D.由省公安厅指定管辖
9、下面有关行政处罚设定的范围,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B.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C.法律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D.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10、1万元港币的处罚
B.是错误的,只能实施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C.是错误的,只能在没收与罚款中选择一种实施处罚
D.是正确的,不违反《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11、某市欲制定一项地方性法规,对某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法规不得创设的行政处罚措施是()
A.罚款
B.没收违法所得
C.责令停产、停业
D.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12、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哪项属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
A.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B.王某16岁有违法行为的
C.钱某的违法行为是因行政管理人员的过错造成的
D.精神病人崔某在患病期间有违法行为的
13、某村村民胡某生产假酒进行销售,致使村民多人喝其酒后中毒,对身体造成严重危害。

受害人亲属向当地县工商局举报,县工商局前来调查处理,调查结果认为,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对此,县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对胡某进行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B.自行进行侦察,然后移送司法机关
C.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胡某的刑事责任
D.对胡某进行行政处罚,然后移送司法机关
14、国务院某部制定一行政规章,规定对某种行政违法行为,除处罚单位以外,还要给予直接责任人罚款的行政处罚,但设定这一违法行为处罚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并没有规定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这一规章是否违法?()
A.违法。

因为规章无权规定行政处罚
B.违法。

因为规章无权规定罚款的行政处罚
C.违法。

因为本规章超出了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范围
D.不违法
15、部委规章可以创设行政处罚的范围是下列哪个选项?()
A.警告与罚金
B.警告与一定数额的罚款
C.警告、罚款与没收财产
D.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16、国务院某部制定一行政规章,规定对某种行政违法行为,除处罚单位以外,还要给予直接责任人罚款的行政处罚,但设定这一违法行为处罚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并没有规定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这一规章是否违法?()
A.违法。

因为规章无权规定行政处罚
B.违法。

因为规章无权规定罚款的行政处罚
C.违法。

因为本规章超出了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范围
D.不违法
17、下列有关行政处罚设定权,叙述错误的是哪一项?()
A.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B.国务院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C.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D.司法部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18、在某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中明确规定,将对某一违法行为的罚款权“委托”给某一组织。

根据这一规章,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
A.应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B.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C.可以自由地行使罚款权
D.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
19、李某因违规驾驶被交通警察房某口头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

李某要求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罚款收据,房某拒绝。

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该处罚决定不成立
B 该处罚决定违法
C 该处罚决定可撤销
D 该处罚决定无效
20、某造纸厂因污染事故被环境保护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限期治理;(2)追究个人责任;(3)赔偿受污染单位损失10000元。

上述决定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责令限期治理
B.罚款50000元
C.赔偿受污染单位损失6000元
D.无
21、下列选项中,违法事实确凿,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处罚的有()
A.甲酒后驾车,对其罚款人民币50元
B.甲故意毁坏交通标志,对其罚款100元
C.甲企业销售变质食品,对其罚款1500元
D.甲企业违反劳动安全法规,责令停产整顿
22、当事人被处以罚款,但其确有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

A.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B.适当减少罚款数额
C.免除罚款
D.变更行政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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