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酒店管理运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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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酒店管理运营程序
(一)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经营治理策略
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负责采购、培训,门店负责销售,并通过企业形象的标准化,经营活动的专业化,治理方式的规范及治理手段的现代化,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实现相对的简单化,从而实现规模效益。
(二)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项目合作的三种方式
1、与产权紧密相关的合作方式
自己建筑酒店并进行经营治理
以参股、控股或者全资买断的形式进行经营治理
2、与产权部分关联的合作方式
承包经营
租赁经营
合作经营
3、与产权无关的合作方式
全权托付治理
指导性治理
连锁加盟
(三)连锁经营的类型
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部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截了当领导下统一经营。
连锁店的门店同总部签订合同,同时取得使用总部的商标、商号等的特许权,经营权集中于总部。
直营连锁和特许连锁类型可在总部中相互交叉存在。
(四)连锁经营进展的原则
合理依照形势定位的原则;“某”经济型酒店的定位是中档酒店的连锁,集团化经营,达到定位的差异化和互补性。
2.适应来宾、安全舒服的原则;3.规范化、标准化运作的原则;
4.规模经济、效益优先的原则。
(五)连锁经营必须具备的要素:
1、统一采购
2、统一培训
3、统一标识
各门店都以统一名称命名,各门店的外部色彩、风格、内部装潢以及服务人员服饰等差不多上统一的。
连锁店的规划、装修设计、广告宣传等都由总部统一制作。
4、统一营销策略
运行总部制定的统一营销策略,可产生较大阻碍,也可加深来宾对连锁店认识和信任。
5、统一定价
由总部统一定价,各门店价格的调整必须通过总部来决定。
6、统一核算
各门店采取报账制的方法,由总部财务直截了当与指定银行发生信贷业务。
(六)治理总部与门店的关系
治理总部与门店差不多上共同负担和享受企业经营损益的利益统一体,总部对各门店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施着人、财、物等方面的统一治理。
总部的责任和义务:
1、提出整套的经营思想、战略打算,以及实施程度;
2、在门店加入连锁前,负责可行性调查;
3、人员培训和经营指导;
4、对采购、价格、财务核算、广告、调研、促销等统一治理。
总部可提供的支援:
1、为门店提供全面的经营和治理知识培训;
2、为门店提供开店的业务指导和协助;
3、为门店提供开业后的各种后续服务。
总部的内部治理内容:
1、公司目标;
2、治理结构;
3、治理人员素养;
4、职员流失率
(七)总部收取的费用及营业额、利润估量:
这是加盟者为取得特许经营权,在签订合约向总部一次交纳的一笔费用,合约期满或中途退出也不退还。
这笔费用一样占加盟者全部投资的5%-10%。
这是总部进行经营指导而收取的费用,加盟店按期交纳一样为毛利的5%-10%。
如市场调查费、门店设计及施工费、开业指导费、专利设备费、广告宣传费、促销公关费、财务业务费等,有的合同还规定绞纳一笔保证金、违约金等,以后能够退还。
(八)特许经营合约的内容:
1、详列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的差不多概况。
2、详列加盟者的义务,包括:
(1)加盟者必须的资金预备。
(2)加盟者应对出的各项费用。
(3)加盟者必须是加盟店的经营者。
(4)参与总部安排的专业培训,保证百分之百的专业经营治理。
(5)同意总店的经营策略,配合进展。
(6)商业隐秘的保守。
3、详列加盟者的权益,包括:
(1)加盟店能够得到总部的哪些支援?
(2)加盟者在参与打算的过程中得到什么协助?
(3)加盟者在处理财务和利润方面是否有自主权?
(4)加盟者是否有中止或连续经营的自主权?
(5)加盟者对总店提供支援及服务有不中意时的处理?
(6)加盟者是否享有最低利润的保证?
4、详列各种合作条件,例如:
(1)关于选择店址,是否需要双方协议。
(2)关于装修工程的规定。
(3)关于装设各种设备的规定。
(4)关于招募、训练人员的安排。
(5)关于物品的采购。
(6)关于推广宣传的策划及配合。
(7)关于经营、治理的权力分配。
(8)关于连续或中止合约的做法。
5、其他条件,如:
(1)当总部想在邻近进展新店时,原先的加盟者是否有优先获得新店的加盟权?
(2)签约双方中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通过什么途径进投诉?
(九)总部实施特许经营,必须具备的差不多条件:
1、拥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
2、形成自己的经营特色;
3、拥有专门的经营技能;
4、坚持总部良好业绩;
5、建立一套高效率的信息物流系统。
(十)制定连锁经营开发打算
1、设置总部组织结构;
2、建立自己的样板店;
3、预备特许经营所需的文件:加盟合约、公布文件、操作手册、培训材料;
4、确定开店战略;
5、宣传推广,征募加盟。
(十一)定立连锁酒店治理制度
完善连锁企业内部各个环节的治理,建立健全各个岗位、各道工序、各项作业的规章制度,并形成文字规范,实现作业系统化和治理手册化
(十二)申请加盟程序
1、递交加盟申请;
2、总部调查分析;
3、签订合同;
4、交纳费用;
5、门店装修;
6、教育培训;
7、开业预备;
8、正式开业。
二、展店的工作规程
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输出治理的合作类型
(一)多种合作方式对应输出治理需求
1、全权托付治理:同意项目业主托付对合作项目进行全权治理。
治理期内,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作为饭店唯独的经营治理者,向饭店提供人力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预订网络资源和酒店用品供配货资源等,并按营业额和经营利润的商定比率收取差不多治理费和效益治理费。
2、开业治理: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负责饭店的开业预备工作和开业后的时期性治理(具体期限双方商定),并依照饭店的规模、星级及业主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源,收取定额的治理费。
3、顾问治理:同意项目业主托付,在业主经营治理班子的领导下,按照事先商定的工作任务,其中包括工程建设与装潢布局咨询和开业预备策划等,提供有偿咨询服务。
收费标准视顾问咨询范畴而定额收费。
4、加盟经营: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同意项目业主的申请,在其经营治理条件达到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品牌经营治理标准的前提下,授予该项目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品牌加盟。
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负责监督模式与标准的实施,并按规定收取加盟费。
(二)多角度寻求合作与进展
除输出治理常规类型之外,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以国内省会都市、旅行热点地区和经济进展热点地区为重点,多角度寻求合作与进展机遇,努力扩大输出治理市场的占有率。
其形式包括:
1、建立子公司进展机制。
即以成熟的治理项目为样板和基地,采取与当地有实力的合作伙伴联手等形式,建立地区性子公司,在投入人力、技术、资金、品牌形象等资源的条件下,以辐射效应向该地区进行输出治理扩张,谋求合作各方多赢格局。
2、资产置换。
即以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资产为依靠,寻求合作对象进行资产置换,并实施输出治理。
3、其他。
如在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总体战略布局下,运用投资、参股(包括技术参股)、购并等集团资产运作形式,扩大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输出治理规模。
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全权托付治理酒店工作规程
(一)全权托付治理酒店工作概要
1、派出治理人员实施全权治理
2、派出治理人员负责酒店前台一线,实施部分治理
3、派出治理人员进行协助经营治理
4、派出资深治理人员定期进行指导性治理
5、对酒店职员的岗位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6、协助和实施对日常工作的治理和策划
7、协助酒店建立治理运行模式和标准,使其自成一体
8、为业主培养一支差不多的酒店治理队伍
(二)治理费
按营业额和经营利润的商定比率收取差不多治理费和效益治理费。
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酒店开业治理工作规程
(一)酒店开业治理工作概要
1、确定酒店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
2、制定酒店开业前的各项工作打算
3、职员的聘请和培训
4、制定酒店开业物资的采购打算和预算
5、确定酒店运行的差不多模式(包括酒店的职员手册、治理制度、岗位职责、
操作程序、运行表单等)
6、酒店的开荒工作及协助申报预备星级酒店工作
7、酒店的CIS形象以及整体营销的策划指导
8、对酒店开业典礼的策划
(二)治理费
1、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为属下的酒店提供开业治理服务,开业运作所必需的经费由开业的酒店支出。
2、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为其它的酒店提供开业治理服务收取一定的治理费万元,开业运作所必需的经费由开业的酒店另行支出。
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顾问式治理酒店工作规程
(一)顾问式治理酒店的工作概要
业主负责酒店的治理,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发挥专业化治理优势,依照项目运作和业主需求,派出治理顾问团队,为业主日常经营提供建议和关心,促进酒店经营目标的实现,并优先享受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的治理资源。
1、在业主的领导和授权下,对与饭店经营有关的人、财、物的组织、和谐、治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参与酒店的年度预算,各项打算指标制定。
3、对各种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标准和落实、执行情形提供整改建议。
4、依照经营需要,提出更换、添置设备、服务项目等意见。
(二)治理费
收费标准视顾问咨询范畴而定额收费。
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加盟店工作规程
在遵守有关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加盟制度的基础上,加盟店取得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的特许经营权,并获得品牌内容、技术、人才的全方位经营支持。
连锁化经营是酒店业进展的必定趋势,由分散走向集中进行集团连锁化经营治理也是我国酒店业进展的必定之路。
让专业的酒店治理公司提供系统的酒店治理技术,利用酒店治理公司的品牌、客源网络能专门快提高经济型酒店的经营治理水平。
(一)加盟店的工作概要:
1、向加盟酒店提供或检讨酒店的功能布局和设备设施的配置意见。
2、向加盟酒店提供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的治理规范与模式、独立知识产权的培训教材等。
3、承诺加盟店在治理公司网络内参与联销。
4、对加盟店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使之达到经营技术规范要求等,
加盟酒店享受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系统内的相关优待待遇。
(二)治理费:
按规定收取加盟费。
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加盟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总部与各加盟店的权益与义务,推进总部和各加盟店的事业进展,特制定本治理制度。
第二条约束
总部及加盟店不受本制度及依本制度制定的其他规定以外的规章约束。
第三条严守
总部及加盟店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及依本制度制定的其他规定。
公司须为各加盟店严格保守商业隐秘。
第二章名称
第四条名称
在总部的许可下,各加盟店对外名称为“某连锁酒店店”。
第三章合作期间及终止
第五条合作有效期
本合作的有效期自业务开始起,满年时刻。
第六条续约与解除
合作续延须在合同有效期终止前6个月向总部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合作续延一个新的合作期。
然而,如总部在合同有效期终止前1个月尚无答复,则合作自动中止。
此外,总部有义务提早6个月通知各加盟店解除合同事项。
但各加盟店如有本制度第十一章所列行为,可在合作期内解除本合作关系。
第七条合作终止后处理
合作终止后,各加盟店中止合作进行的营业活动,在30日返还属连锁总部的物品,撤除合作期所作的广告、标志等。
第四章指导与援助
第八条开业前预备
1、各加盟店加盟总部后,总部给予加盟店以业务拓展的指导和各种支援。
各加盟店需依据总部的指导进行开业前预备。
2、总部对加盟店的指导和支援由另行的开业前预备指导确定。
3、总部有义务对加盟店进行下列指导:
(1)人员培训;
(2)提供各类促销广告宣传;
(3)指导建立总部通行的营业账簿。
第五章共同义务
第九条共同义务
为保证各方共享连锁店的利益,总部与各加盟店必须遵守下列共同义务:
1、为表达连锁店企业形象的统一性,各加盟店须对酒店内外重新装修。
2、.实施统一的广告宣传。
3、实施内部统一的布局设计。
4、使用统一的酒店易耗品。
5、人员统一穿着总部各岗位的降服。
6、实行统一的经营治理模式。
7、酒店外采纳风格统一的装饰。
第十条费用负担
第九条所列的费用由各加盟店负担。
第六章经营权
第十一条禁止转让经营权。
各加盟店的经营权禁止转让。
第七章营业活动
第十二条营业报告
各加盟店有每月月末向总部汇报当月营业情形的义务,有妥善保管各种营业记录的义务,并有义务同意总部对此的检查和审查。
第十三条职员
各加盟店有录用职员时需慎重。
应将职员名录及时上报总部。
第八章加盟费
第十四条加盟费
各加盟店需向总部支付万元的加盟费。
第十五条赔偿金
各加盟店因有意或过失对来宾造成的损害,均由各加盟店赔偿。
第九章债务处理
第十六条违约处理
如加盟店拒绝支付或部分支付加盟费,或不履行总部规定的其他义务,总部可对其下达限期支付命令,或单方面中止合作关系。
第十章制约竞争协定
第十七条销售区域独占
在加盟店销售区域内,各加盟店依合同行使经营权,总部不得在此设立其他加盟店。
第十八条违约赔偿
如总部不能遵守上条规定,须给予加盟店以赔偿。
赔偿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设立分店
在合作期间,加盟店如设置分店,总部有权赶忙中止合作,并要求加盟店予以偿还。
第十一章禁止事项
第二十条在合作期内,各加盟店不能有如下行为:
1、违反店名、标志和商标规定。
2、违反统一的广告宣传规定。
3、擅自调整价格。
4、不经总部同意,进行连锁店内部的竞争。
5、不履行支付义务和加盟费义务。
6、进行违法或有损连锁店声誉的活动。
第十二章呈报事项
第二十一条各加盟店如有以下变动,须在日内向总部做出汇报:
1、经营治理机构人员变动。
2、职员人数增减。
3、加盟店资金发生变化。
4、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某连锁酒店治理总部购并目标企业的分析规范
最佳购并对象是符合购并方企业最佳战略的企业,而不仅是待售企业。
(一)收购作业图
在收购分析中,市场业务审定与财务状况分析相当关键。
(二)饭店状况分析能够分为七个工作板:
1、饭店企业购并宏观环境评估工作板
市场营销环境有三个层次,一是内部环境;二是行业环境;三是宏观环境,它是既不能被阻碍,也不能被操纵。
2、位置和社区分析工作板
位置和社区分析是一个两步的过程。
第一步先出来一个总体形象,它包括社区的资源;
第二步是对社区的趋向和他们所带来的阻碍进行评估。
3、要紧竟争对手分析工作板
对社区中分享目标市场的竞争对手进行分析,以求本企业在该目标市场中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
关键是要了解竞争对手的优缺点,本企业与之相比的缺点是什么。
4、老客户分析工作板
5、潜在客户分析工作板
这是对饭店目标市场的研究。
6、服务分析工作板
以巩固已有的受欢迎并有利可图的服务项目,二是能够增加新的项目以吸引更多的客户。
7、市场营销打算工作板
以提高市场营销打算的有效性
三、展店评估体系(一)展店商务条件
(二)展店地理位置及商圈分析图(三公里范畴内酒店商圈分析)
(三)差不多图片展现(外观、内部设备、总台等)
(四)展店条件评估表
2、租金(租金调幅以每年3—2%作为标准,不超过3%,租金调幅越少得分越高)权重比
5、免租约期限(免租约期限以3个月为标准,最低不得低于1个月,免租约期越多得分越
(八)投资评估表
(九)评判总报告
四、展店合同范本
酒店托付治理合同
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治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照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定义
经双方同意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换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说明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潢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说明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说明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号及一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说明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说明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备(不管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物资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说明为一样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金属物品、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降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旅行、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1.6 统一制度——应说明为乙方所采纳之旅行、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1.7 会计年度——应说明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说明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总收入——应说明为任何直截了当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食物或饮料销售、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等等。
1.10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说明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1)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职员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职员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宅、交通、职员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对款项或税项。
(2)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样情形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3)依据当地体会,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账。
(4)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5)第8.2条所指定付于乙方之差不多治理费。
(6)第7.1条所指定付于乙方之差不多治理费。
(7)所有因正常酒店治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8)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9)第5.3.3条所指定由乙方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10)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11)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12)为坚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13)一样情形下由酒店或由乙方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14)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截了当税项、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说明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 之内。
(1)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2)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3)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4)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5)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6)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专门费用。
(7)奖励性治理费。
(8)甲方所得税,固定资产税。
1.13 开房率--应说明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形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1)战争、入侵、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2)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做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3)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阻碍及不可合理推测或抗拒的事故。
(4)劳工纠纷。
(5)其他非乙方可合理操纵的而严峻地阻碍乙方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酒店打算、建筑及设备
2.1 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 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
咖啡厅
2.3 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甲方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
甲方应于六十天内给与乙方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刻打算,由乙方提出意见。
2.4 酒店验收
乙方将协助甲方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承诺在一段合理时刻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补偿乙方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酒店开业前事项
3.1 酒店开业前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乙方受业主之托付,从事下列活动: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甲方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打算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治理操纵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选择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职员,需要时,履行培训打算。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打算,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打算(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纳入乙方治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布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甲方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乙方有适合之办公地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
乙方应联同甲方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治理和经营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 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1)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 3.5条之规定由乙方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甲方批准。
(2)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3)包含:
——开业前店长、店长助理、值班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职员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甲方应依据下列时刻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8.1条所述的银行账户,使乙方得以运用。
_______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_______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非乙方可操纵而发生: (a) 开业延误甲方应将依照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账户,使乙方得以运用。
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乙方应送与甲方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甲方,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甲方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账薄。
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甲方缘故终止,甲方应赔偿乙方于开业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缺失,(b) 甲方应负责向乙方赔偿。
3.3流淌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甲方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淌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专门提出的是,甲方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乙方足够资金,以采购足够应对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乙方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甲方。
3.4部分开业时刻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可提供入住并获得营业执照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正式开业日前赶忙终止,正式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3.5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1)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