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设立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

合集下载

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的通知_保监发〔2006〕52号

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的通知_保监发〔2006〕52号
4.识别关键风险的方法和标准
如果保险公司承保的附加风险受位于不同地点的风险影响时,包括但不限于由于物质损失引起 的供应商、客户以及相互关联的风险,无论它是在标的物所在地或其它地点,每个地点可被看作一 个独立的危险单位,但利润损失风险不能划分。
当标的包含已知和列明的位于其他地点的相关延伸风险,包括由于物质损失引起的但不限于供 应商、客户以及相互关联的风险,而且保险公司在承保时记录在案时,每个地点可被看作一个独立 的危险单位,但利润损失风险不能划分。
本通知所发布的指引于200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危险单位的定义
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
第 1 号: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六日
“危险单位”是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见《保险法》第一百条)。保险事故概 率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不同概率情景之下的最大可能损失有着很大的差别。保险公司一般将概率 情景分为两类:普通保险事故和极端概率事故。普通保险事故与极端概率事故的区别主要在于两方 面:一是发生概率,极端概率事故的发生概率要大大低于普通保险事故;二是损失范围,普通保险 事故的损失范围通常限定在单一地点,极端概率事故(如高烈度地震、飓风、海啸等)则往往波及 广大地域。我们通常所言的危险单位划分主要指普通保险事故情景下的最大损失范围划分,极端概 率事故则主要通过累积风险控制进行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单位
危险单位:一次保险事故对一个保险标的造成的损失的最大范围。
3.2 其他重要术语和定义
水电站:是将水能转换为电能的综合工程设施,它包括为利用水能生产电能而兴建的一系列挡 水、引水、发电等建筑物及安装的各种金属、发电设备。水电站除发电所需的建筑物外,如设有防 洪、灌溉、航运、过木、过鱼等其他建筑物,则称为水利水电枢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名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1]7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名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1]7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名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名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1]71号2001年3月13日)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办、保监办筹备组:为切实加强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维护保险市场公平竞争,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现就规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名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系列,统一规范为分公司、中国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

二、保险公司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城市及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设立的机构称为“分公司”;在地、市、州、盟所在城市设立的机构称为“中心支公司”;在区、县及县级市、旗设立的机构称为“支公司”;在支公司以下设立的营业性机构称为“营业部”。

同一家保险公司在省、地(市)及区、县只能分别设立一个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和支公司。

三、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及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分公司的名称不变。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省分公司与省会城市分公司合并后设立的营业管理部,属省分公司的内设机构。

四、保险公司在地、市、州、盟设立的机构,其名称统一规范为“公司名称+城市名+中心支公司”,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五、保险公司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及地、市、州、盟所辖区设立的机构,其名称统一规范为“公司名称+城市名+区名+支公司”,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西城支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泰安市城东支公司”。

市区支公司下设的营业部,其名称统一规范为“公司名称+城市名+区名+支公司+街道或其他名+营业部”,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海淀支公司中关村营业部”。

2-4英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附加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特别约定条款

2-4英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附加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特别约定条款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英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附加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特别约定条款
本条款为《英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特别约定条款。

本特别约定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特别约定条款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兹经双方同意,将主险条款的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在保险期间或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地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由于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有毒有害物质释放、散布、泄漏、溢出或逸出,造成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范围内的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由第三者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相应地,主险条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交受害人索赔的书面凭证、保险单正本、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书面检测报告、污染程度和事故损失鉴定材料、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鉴定诊断书或死亡证明、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判决书、调解书等)、损失清单、支付凭证,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
第 1 页共1 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共保、异地承保及统括保单等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0]15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共保、异地承保及统括保单等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0]15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共保、异地承保及统括保单等业务管理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共保、异地承保及统括保单等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0]15号2000年2月4日)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认真贯彻执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发[2000]2号),促进保险市场规范发展,现对保险公司进行异地展业的共保、异地承保和统括保单等业务的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异地展业的界定(一)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在经营业务时,应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核准的经营区域内开展保险业务,在上述区域外开展业务活动为异地展业。

经营区域是指许可证上注明的保险机构经营地域;许可证上未注明的,经营地域按下列规定确定:1.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经营区域为总公司所在地行政市辖区;2.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内设营业机构、各保险公司省会城市分公司、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经济特区分公司经营区域为所在地行政市(经济特区)市区;3.保险公司设在地市级政府所在城市的分支机构经营区域为地市级政府市区。

(二)除(一)项所述,保险机构经营区域扩大到郊县或就近市县的,应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申请或增设营业网点。

二、关于共保的规定共保是共同保险的简称,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使用同一保险合同,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责任进行的保险。

参与共保的保险公司称为共保承保人。

共保按保险标的是否在共保承保人经营区域内划分为同地共保和异地共保。

同地共保是指保险标的在共保承保人经营区域内的共保;异地共保是指保险标的在共保承保人经营区域外的共保。

保险机构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参考

保险机构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参考

保险机构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参考目录一、综合类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 (18)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50)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 (57)5、《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64)6、《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说明》 (65)7、《关于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660)8、《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 (714)9、《苏州保监分局行政许可、现场检查、行政处罚、信访工作方面的监管职责暂行规定》 (768)二、机构类 (80)10、《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 (80)11、《关于贯彻实施〈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94)12、《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98)13、《关于明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06)14、《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110)15、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121)16、关于印发《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通知 (126)17、《关于明确保险公司案件责任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137)18、《关于印发<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138)19、《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149)20、《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发展规划管理指引〉的通知》 (151)21、《江苏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验收指引细则》 (156)22、《关于印发〈江苏保险业高管任职资格电子化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59)三、保险中介机构 (165)23、《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 (165)24、《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 (182)25、《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 (199)26、《关于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213)27、《关于做好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许可工作的通知》 (217)28、《关于执行保监发〔2016〕82号文件有关事宜的通知》 (220)29、《关于做好保险公估机构业务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 (221)一、综合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许可的设定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第一节申请与受理第二节审查与决定第三节期限第四节听证第五节变更与延续第六节特别规定第五章行政许可的费用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三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共保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6]3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共保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6]3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共保业务管理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共保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6〕31号)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各保监局:目前,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共保业务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使大量风险留在分支机构层面,总公司不能准确掌握整体风险累积情况,无法合理安排再保险,影响了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同时,也加大了再保险公司的累积风险,妨碍了再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共保行为,防范和化解因不规范共保行为造成的风险累积,促进财产保险市场又快又好地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的共保业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被保险人同意由多个保险人进行共保;(二)共保人共同签发保单,或由主承保人签发保单,同时附共保协议;(三)主承保人向其他共保人收取的手续费应与分保手续费平均水平有显著区别。

二、各公司应加大对共保业务的管理力度,及时发现不规范的共保行为并加以纠正。

(一)提高对不规范共保行为危害性的认识,防范风险累积;(二)完善共保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共保业务操作流程的管理和监控,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上进行规范;(三)严格控制承保权限,对核保人员的承保权限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四)完善信息系统,加强对共保业务信息的统计,细划共保业务保单信息的统计要素,强化信息查询和统计功能;(五)准确、及时地向再保险人提供共保业务的有关信息。

三、各保监局应密切关注大型商业风险的共保,对不规范共保行为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干预,并及时向保监会反映不规范共保行为新的表现形式。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结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附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3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核准(保监复〔2003〕110号)2003年7月6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2003年7月30日,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03年8月18日,中国保监会批准(保监复〔2003〕145号)2004年6月15日,公司200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二次修订2004年8月26日,中国保监会批准(保监发改〔2004〕1377号)2006年6月23日,公司200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三次修订2006年10月18日,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次修订2007年1月4日,中国保监会批准(保监发改〔2007〕2号)2010年6月25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五次修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保监复〔2003〕110号文批准,于2003年7月6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于2003年7月7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是:1000001003800。

公司的发起人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原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经中国保监会保监复〔2003〕120号文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并于2003年7月11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完成变更登记。

2007年5月23日,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复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完成变更登记。

200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获得中国保监会整体改制的批复,2009年9月28日,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正式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10]94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10]94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管理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管理的通知(2010年11月11日保监发[2010]94号)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2007年,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开发和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7〕32号,以下简称《通知》)后,部分保险公司对电话营销业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进一步完善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管理制度,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电销专用产品管理,不断促进保险公司营销方式和管理模式的转变,本着依法合规、风险可控、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经营行为(一)加强电销专用服务号码管理。

经批准经营电销专用产品的保险公司应具备本公司专用的、统一的电销产品呼入号码和呼出号码,并在公司互联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公布。

(二)完善电销运营管理流程。

保险公司应合理设置电销运营管理组织框架,理顺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安排专门的团队和人员分别负责员工培训、质量检查、单证管理、单证配送、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工作。

(三)加强电销坐席人员管理。

保险公司应为电销坐席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电销职场内人均建筑面积和员工工位面积应充分满足电销坐席人员工作、休息和减压的合理需求。

保险公司应在电销职场内设立专门的培训场所,采取多种方式对电销坐席人员进行培训。

电销新员工应在接受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从事电话销售工作。

2013年度通过初审的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申请人员名单

2013年度通过初审的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申请人员名单

2013年度通过初审的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申请人员名单2013年度通过初审的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申请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职业道德教育暨颁证仪式拟于4月底在北京召开,请通过资格申请人员务必安排时间参加,不能参加者将延期领证,届时请关注协会网站会议通知。

题库推荐:2014年春季中国精算师《金融数学》题库【历年真题+章节题库+考前押题】2014年春季中国精算师《精算模型》题库【历年真题+章节题库+考前押题】2014年春季中国精算师《经济学基础》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真题)》2014年春季中国精算师《经济学基础》历年真题与模拟试题详解(含考试指南解读)2014年春季中国精算师《会计与财务》题库【历年真题(视频讲解)+章节题库+考前押题】2014年春季中国精算师《非寿险精算》题库【历年真题(视频讲解)+章节题库+考前押题】2014年春季中国精算师《精算管理》题库【历年真题(视频讲解)+章节题库+考前押题】序号姓名就职单位1 徐致靖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2 刘兆亮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城西支行3 张晓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 郭燕娇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5 詹家煊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中国精算师研究院6 陈王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7 陈婧中国矿业大学8 黄志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9 张美琳南京财经大学10 施善亚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11 张金龙利宝保险有限公司12 曾益上海财经大学13 成松豪南京大学14 龚倩莹郑州大学15 高荣中国人民大学16 王飞天津理工大学17 雍佳杰盐城天天向上数学思维训练学校18 潘志恒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 王静中南大学20 杨钧宇西南财经大学21 杨成佳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2 李石宁中煤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3 程晖湖南大学24 于丽娜湖南大学25 苏醒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株洲市分行26 龚煌南京大学27 郭晓航西南财经大学28 陈照书中南大学29 夏青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30 杨婧南开大学31 张崇林南开大学32 马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3 方洲浙江大学34 张冲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35 吴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6 张家林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7 牟安然南开大学38 古昕复旦大学39 刘佳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40 林浩南昌斯黛拉贸易有限公司41 王龙浙江财经大学42 孙欣欣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43 许文璐中央财经大学44 王珣中央财经大学45 张宁南京大学46 王进仪征市青山铸造有限公司47 赵文斌重庆易迈得科技有限公司48 王伟超北京大学49 陈神龙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50 王丹燕山大学51 朱迪中央财经大学52 石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53 闫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序号姓名就职单位54 高海清重庆市邮政公司55 冯克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6 穆菊梅云南财经大学57 杨磊东北财经大学58 宗会苓东北财经大学59 王雪东北财经大学60 刘德春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61 李慧敏中银保险有限公司62 张春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3 曾辉新疆财经大学64 陶安邦山东财经大学65 张发北京理工大学66 管玉洁山东大学67 任晶人保财险河北省邢台市分公司68 王倩河北省邢台市财政局69 郑炳春厦门大学70 田星昱云南财经大学71 王野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72 罗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3 董家玮南京大学74 孙敏清中国人民大学75 武国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76 董硕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7 邢丽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78 马法勤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79 张丹丹重庆大学80 刘彬中央财经大学81 杜宪玲东北财经大学82 陈琦东北财经大学83 刘孟乔东北财经大学84 黄华色南华大学85 江婷婷重庆大学86 吴锈重庆大学87 谢伟杰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8 王杰中国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89 王凯新厦门大学90 刘丹河南师范大学91 李玥杉重庆大学92 臧金凤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3 窦金龙中央财经大学94 崔娟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5 杨扬中央财经大学96 张晋中央财经大学97 姚丹中央财经大学98 祁振中西安交通大学99 黄茜茜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100 王星浙江财经大学101 吴建广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2 李轲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103 孙璐中国人民大学104 魏谞婷甘肃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5 李晨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6 赵慧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序号姓名就职单位107 许寅杰北京瑞尼尔技术有限公司108 夏旭兰州大学109 陈丽竹南开大学110 石作苗天津财经大学111 张海玲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112 韩长安齐鲁工业大学113 方精丽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14 蒙珊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15 吕刘山西大学116 刘汉吉西南财经大学117 刘琼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18 王皎南开大学119 戴隆梅安徽大学120 付正南开大学121 李奕南开大学122 姚文妍广东金融学院123 颜淑娟广东金融学院124 吴燕飞华安证券研究所125 姚志恒中央财经大学126 申俊喜郑州宇通客车有限公司127 许扬帆汕头港务集团有限公司128 刘丹昆明风之铃市场调查与研究有限公司129 朱琼美尔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30 刁晓林重庆工商大学131 高争上海财经大学132 王冰灿浙江财经大学133 孙碧清美库尔(南京)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34 朱德明中山大学135 刘腾东北财经大学136 王美琳东北财经大学137 董健山东财经大学138 林媛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139 滕雅琦阳光农业互助保险公司140 钟宏菲武汉大学141 李佼娇中央财经大学142 洪志强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143 夏智权华为技术有限公司144 韩娟娟厦门大学145 肖妮西南财经大学146 毛雪松兰州大学147 朱晶晶上海财经大学148 于翔南开大学149 苏丙乐精深联合科技有限公司150 张佳中央财经大学151 杨智中央财经大学152 侯亚珊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3 毛燕妮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4 黄兴北京德法利投资有限公司155 侯萍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6 李宗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57 贾鹏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8 李含吉林大学159 张作清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序号姓名就职单位160 王静平安数据科技四川分公司161 任晓萍安邦保险集团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2 叶嘉媛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3 夏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164 常笑迎无165 钟聂暨南大学166 严沁南京大学167 徐煊溢浙江工商大学168 范超平湖南大学169 苏慧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170 罗俊如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71 李子豪无172 龚晓雨吉林大学173 杨莹南开大学174 韩凉南开大学175 李昌杰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76 王冬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77 迟育涵吉林大学178 叶立平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179 鹿艳锦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80 王莹希无181 余雷浙江大学182 涂思邈湖南大学183 卢孔敏华东师范大学184 黄风林湖南大学185 李逍迪中央财经大学186 赖晓涵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187 叶云飞上海交通大学188 靳琼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189 刘怀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190 汤泉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1 唐荣厦门大学192 张赵飞中国人民大学193 唐文镭长城人寿保险公司194 虞劲笔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5 楼宝梁东南大学196 董良极天津财经大学197 陈科斌上海交通大学198 王超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99 任俊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0 申丰镐中央财经大学201 何伟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 刘川南京大学203 肖建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贵州分公司204 李航南开大学205 罗玮中国人民银行江津中心分行206 谭小娣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207 何一萌南开大学208 单妍琳南开大学209 陈蛟西南财经大学210 毛娜西南财经大学211 周铭安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2 张雅文中国银行溧水开发区支行序号姓名就职单位213 刘美霞北京捷报数据技术有限公司214 邓婷婷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15 刘祥龙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16 朱群云安态(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17 方润开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218 黄海森中央财经大学219 吴迪南开大学220 田圣琪吉林大学221 赵晓璇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222 康美英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23 雷备南开大学224 方志程南开大学225 刘晓晨厦门大学226 徐俊钢中国人民大学227 陈思颖人保财险成都市分公司228 林欣福州市兴业银行总行229 高旺中南大学230 韩静文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31 于春阳吉林市财政局232 李婧媛中国银行唐山分行序号姓名就职单位1 罗传光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 尹吉生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 龙璐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 谭明星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 刘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6 范素霞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 龙军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 姚竞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 张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 董南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1 贺涛涛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12 张春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3 蒋晓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4 黄忠友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 王冬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6 叶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7 张亚男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8 朱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 肖婧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 张婷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1 岳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 杨旭山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 李晨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4 周治平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5 曾灵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6 柴建伟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7 周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8 单小丹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9 马立舸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30 朱伟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1 顾顼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32 解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3 张林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4 李玲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 杨娉中国保监会汕头监管局36 张梦琳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7 周晓晗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38 朱光跃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39 周桦中央财经大学40 汪佚丽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1 杨天玉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2 陈浅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43 刘颖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44 张立光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5 张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6 唐芳菲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7 阮健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 焦峰瑞士再保险北京分公司49 李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0 冯慧慧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1 李欣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2 金笑权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3 方腊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13年度通过中国精算师(非寿险方向)初审资格名单序号姓名就职单位1 赵海洋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 李建奎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 李瑞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 叶静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 林道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 蔡莉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7 林泽涛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 王帆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9 孙亚东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10 马国东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1 姚赟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 陈丹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3 袁佳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4 王晔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 赵延武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16 石志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17 赵星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 姚吉呈中国保监会19 刘安泽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 陈恩荣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1 蔡勋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2 王文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3 汪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4 熊红霞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5 彭喜锋都邦财产保险公司。

现任金融保险业的部分校友1.1版zz

现任金融保险业的部分校友1.1版zz

现任金融保险业的部分校友1.1版zz都是获得学位南开学生或以前的全职教师,不含兼职。

都是现任,不包括退休,离职。

很不全,请补充。

四大银行中两个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的头,郭树清和项俊波都是南开毕业的。

四大银行的总行高层加起来三十来人,南开校友占了四分之一,排在第一。

再说深圳,深发展18个分行中,14个分行行长毕业于南开大学。

南开可以和任何学校比校友中国内各大银行行长。

冯晓增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原中国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保监会副主席(英语)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杨明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陈舜中国证监会首席稽查孟宪刚双良股份独立董事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孟龙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中介监管部主任王金铎中国保监会法规部副主任董波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魏学春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副主任方力中国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副主任王俊寿天津银监局副局长邢炜上海保监局副局长马忠富厦门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机关青联主席闫勇宁夏证监局副局长郭树清中国建设银银行董事长中国银行业协会监事长(哲学)项俊波中国农业银行行长杨琨中国农业银行执行董事兼副行长、党委委员王丽丽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王滨交通银行副行长李振江中国农业银行董事会秘书王骥深圳发展银行党委书记、特别顾问郑之杰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郑利平亚洲开发银行中西亚局首席城市发展专家赵瑞安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金融市场总监孙利国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华浙商银行监事浙江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恽铭庆华夏银行首席信息官、党委委员段毅才中国光大银行非执行董事,专职董事穆矢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副行长崔炳文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行长车德宇中国银行天津分行行长苏东海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季淳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助理巡视员石新宇渣打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周海良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行长杨春林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宁咏中国光大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原光大银行总行任命为宁波分行党委书记兼行长苏跃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金融机构总经理许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王琦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唐山分行行长于际海渤海银行总行中小企业贷款中心总经理王晓明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局长、厦门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会长陈展红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副行长丁广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副行长邱书民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周立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徐力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林仁德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副行长赵春堂中国银行江西分行副行长解植春光大永明人寿董事长原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万峰中国人寿总裁刘京生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傅安平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总精算师王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王利平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胡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曾任平安产险董事长刘占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寿险市场与客户部总经理叶学辉现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深圳分公司深南支公司总经理,资深讲师高鹤洁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裁包虹剑信诚人寿首席市场官钱小安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办公室主任王建东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燕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裁,投资部经理黄慎平诚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兵阳光人寿副总裁詹肇岚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精算师,中国精算师协会理事李俊国华人寿总精算师沈成方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精算师任广通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刘开俊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精算师刘君怡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精算师牛增亮百年人寿总精算师谭宁中国平安人寿江苏分公司总经理曹和平泰康人寿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杨文明深圳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会长谢一群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刘世安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田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发审监管部副总监钟冠华天津股权交易所执行总裁(法政)肖成广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艾献军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王健深圳证券交易所首任负责人赵玉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首席合规官林国春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陈武军中信证券投资银行高级副总裁陈肖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总经理尹虹艳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刘秋芬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周金涛长江证券研究所首席策略分析师陈文招招商证券研发中心高级策略分析师伍永刚国泰君安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金岩石国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杨锐博时基金股票投资部总经理首席策略分析师冯宇辉融通基金首席分析师唐勇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总经济师、天源证券董事长肖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曾学雷美国万通投资银行控股集团执行董事,创投管理,中国企业海外发展中心专家杨卓骏中国卓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辰深圳市盛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李占通天津大通投资集团董事长张玉明泛华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丁云林栋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并购总监张伟栋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顾问王学亮栋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顾问武永鑫栋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顾问陈儒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杨宁阳光股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CFO)安红军上海城投控股董事总裁潘卫东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海东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程义全理成资产董事长李宗沂Everest Investment Advisors Ltd CEO 保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PinPoint Asset Management Co., Ltd)首席执行官陈灏康上海博信投资管理公司合伙人曹鸿伟深圳天马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许中元深圳天马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詹先华天津同益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国庆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宏上海博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新中大正元资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王瑞平大正元资本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郝建平大正元资本有限公司合伙人刘长春大正元资本有限公司合伙人关歆上海旻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黄金投资分析师在任司局级以上的南开大学经院校友1.1版都是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毕业生(含管理),或全职任教老师,不包括兼职。

产融结合案例

产融结合案例

案例1:国电集团近年来,国电集团的金融资产正在飞速膨胀,先后成立了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国电保险经纪公司、中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股永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国电电力控股石家庄商业银行,并且在2009年国电集团组建了国电资本有限公司,构建了统一的金融管理运营平台。

在2010年11月10日国电集团收购了瑞泰人寿50%的股权,2010年11月10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为瑞泰人寿高调举行企业新标识、新战略发布仪式。

国电集团高调宣称,“国电集团将在资金、技术、资源等各方面大力支持瑞泰人寿发展,帮助瑞泰人寿建成为全国性一流的寿险公司。

”规模庞大、人员众多,这一基础决定了国电集团对保险业有着天然的优势。

这样由自有保险公司服务本有国电系统员工的寿险、养老等诸多保险业务,才能更方便、顺畅。

“把金融产业列入未来发展的重点,2010年电力企业扩充金融版图的主角无疑是国电集团。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瑞泰人寿董事长邵国勇表示。

而国电制订的金融战略可谓大而全:在组建财务公司、设立保险经纪公司之后,国电正谋求以参股或控股的方式涉足信托业,以完善国电在金融版图的扩张。

2010年2月,通过股权转让,国电集团公司旗下的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英国耆卫集团旗下的瑞典斯堪的亚公共保险有限公司各持有瑞泰人寿50%股权。

国电集团今年以178.71亿美元的营业收入入围财富500强企业,英国耆卫集团亦来头不小,它是拥有170年历史、业务遍布全球48个国家、坐拥5400多亿美元管理资产、以寿险和资产管理为专长的英国第三大保险公司。

其首席执行官朱利安·罗伯茨在发布会上称:“耆卫集团十分看好中国市场,双方在发展战略、价值观等方面高度一致,对与国电集团的合作取得成功抱有极大信心。

”而国电集团则更加希望结局良好。

因为国电集团在未来能否充分发挥电力产业与金融产业的协同效应,进而提高金融产业的利润贡献率,瑞泰人寿已经成为了这场尝试的关键。

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瑞泰人寿董事长邵国勇表示“在双方股东支持下,瑞泰人寿将加快并强化产品、渠道方面的发展,抓住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发展机会,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从各方面提升整体实力,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为股东创造价值。

财产保险条款

财产保险条款

附件1: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修改前后对比表填表说明:1、“险别”栏目填写主险或附加险。

2、“险种”栏目的填写参照《财产保险公司名称简称表、经营险种分类简称表和地区简称表》。

附件2: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费率经营汇总表1、本表统计范围为填报单位在统计期间所有经营使用的和统计期间内废止的保险条款和费率。

2、本表按年报告。

由财产保险公司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情况汇总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报表的电子文本应当制作为Excel格式。

3、“审批/备案类型”栏目中填写审批或备案。

“审批/备案编号”栏目填写监管机关对保险条款和费率的批复文号、审批表或备案表编号。

“险别”栏目填写主险或附加险。

“险种”栏目的填写参照《财产保险公司名称简称表、经营险种分类简称表和地区简称表》。

“经营区域”栏目按照监管机关批复文件、审批表或备案表上载明的经营区域填写。

“审批/备案时间”栏目以监管机关批复文件日期、审批表或备案表监管机关填制日期为准。

4、本统计期间内废止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应在“废止时间”栏目内注明废止时间。

5、本表仅作为备查依据,监管机关不作汇总统计。

1、本表一式两份,统一采用A4纸,且填写时保持完整性,不得分拆页面。

2、深色底纹的栏目由监管机关填写。

其他栏目均由保险机构填写,不得为空。

如无则填写“无”;如填写不下,可以缩小字体、在表背面填写或者增加附页,不得出现“详见保单条款、费率”等类似字样。

3、“编号”栏:全国性产品应填“(保险公司简称)(审-险种简称)[年份](主或附)×号”;地区性产品应填“(地区简称)地(保险公司简称)(审-险种简称)[年份] (主或附)×号”。

“保险机构简称”、“险种简称”和“地区简称”参照《财产保险公司名称简称表、经营险种分类简称表和地区简称表》填写。

4、“备注”栏:填写该产品的相关附带信息。

如:附加险方面:附加于某主险(名称、审批号)、修改类方面:原产品的名称、审批号同时废止等等。

英大财险简介

英大财险简介

(一)公司简介英大财险是国家电网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公司”)控股的保险公司,英大财险是由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31家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发起设立,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财产保险公司。

英大财险注册资本金12亿元(股本2011年增至21亿元),总部设在北京,于2008年10月28日获准开业。

截至2010年年底,公司拥有营业部、陕西、湖北、上海、辽宁、山东、河南、江苏、四川9家区域分公司,荆州、榆林、临沂、潍坊、烟台、鞍山、锦州、南通等多家中心支公司。

英大财险依托国家电网强大实力,为广大客户提供诚信、优质和高附加值的保险服务。

英大财险业务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0年,英大财险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各项工作部署,规范经营,创新管理,突出表现在:在第二个完整经营年度实现了持续盈利。

英大财险在“效益优先、兼顾规模、面向市场、加快发展”的战略指导思想的引领下,坚持发展“非车险中高端客户、车险优质业务”,各项工作得以稳步推进,实现了效益型稳健发展,在开业首个完成经营年度盈利的基础上,实现了第二个经营年度的持续盈利。

进一步丰富了电网保险产品体系。

秉承“电力行业保险专家、保险行业电力专家”品牌战略,针对电网风险管控需要,英大财险创新开发了公用事业企业营业中断保险和客户信用保险等系列电网保险特色产品,填补了国内同类产品空白。

管理创新成效显著。

英大财险以能力提升促发展,开展了以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市场营销能力、综合服务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文化凝聚能力“六个能力”建设,建立了指导公司科学发展的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开展了车险业务经营差异化管理试点,改善了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改进了统计报表分析系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4〕96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4〕96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指引》的通知正文:----------------------------------------------------------------------------------------------------------------------------------------------------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4〕96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为完善保险集团监管工作,防范保险集团经营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会制定了《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监会2014年12月4日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保险集团的并表监管,有效防范保险集团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并表监管是在单一法人监管的基础上,对保险集团的资本、财务以及风险进行全面和持续的监管,识别、计量、监控和评估保险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

第三条保险集团是指保险集团公司及受其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合,该企业集合中除保险集团公司外,有两家或多家子公司为保险公司且保险业务为该企业集合的主要业务。

保险集团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名称中具有“保险集团”或“保险控股”字样,对保险集团内其他成员公司实施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公司。

保险集团成员公司是指保险集团公司及受其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公司。

第四条保险公司对其他保险类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控制,并形成企业集合,虽名称中不带有“保险集团”或“保险控股”字样,适用本指引。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按照本指引对保险集团进行并表监管。

第二章并表监管范围第六条中国保监会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控制为基础,兼顾风险相关性,确定并表监管范围。

中国保监会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89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89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中国保监会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89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进一步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相关风险,现就规范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险资金可以设立私募基金,范围包括成长基金、并购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夹层基金、不动产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以上述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母基金。

二、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投资方向应当是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和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企业或产业;养老服务、健康医疗服务、保安服务、互联网金融服务等符合保险产业链延伸方向的产业或业态。

三、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应当事先确定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

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遵循相关规定并履行决策程序。

四、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发起人应当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下属机构担任,主要负责发起设立私募基金、确定基金管理人、维护投资者利益并承担法律责任,是通过私募基金开展投资业务的载体。

发起人应当通过制度设计,与相应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划清权利责任边界,确保法律意义上的独立运作;应当通过合同约定,与投资人明确权利责任界定,确保投资风险充分披露。

五、基金管理人可以由发起人担任,也可以由发起人指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其他下属机构担任,主要负责资金募集、投资管理、信息披露、基金退出等事宜,是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08•【文号】银保监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号各银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统筹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简政放权,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本方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69号)中与本方案不符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2021年1月8日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公司监管工作,统筹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简政放权,根据银保监会“三定”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总体部署,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精神要求,统筹监管资源,统一监管规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上下联动,提高监管效能,全面落实银保监会党委对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的各项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规制。

人身保险公司监管遵循银保监会制定的统一监管规制,银保监会、各银保监局同步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对人身保险公司实施统一的监管标准,确保监管一致性、有效性和协调性。

(二)明确职责。

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放在突出位置,清晰划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职责。

银保监会对直接监管公司承担监管责任,各银保监局对所承接属地监管公司承担监管责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批复-保监复[1999]25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批复-保监复[1999]25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批复正文:---------------------------------------------------------------------------------------------------------------------------------------------------- 关于成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批复(保监复〔1999〕25号1999年2月26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成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并核准其章程。

二、同意孙希岳同志担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第一届会长,戴永保同志担任第一届秘书长。

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要严格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做好保险行业自律工作,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接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此复附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英文全称为TheInsu-ranceAssociationofChina,缩写为IAC),是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中国商业保险业的行业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会员之间的协调和自律,规范业务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中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013年度通过中国(准)精算师初审资格名单

2013年度通过中国(准)精算师初审资格名单

2013年度通过中国准精算师初审资格名单
序号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姓名 王静 任晓萍 叶嘉媛 夏宇 常笑迎 钟聂 严沁 徐煊溢 范超平 苏慧 罗俊如 李子豪 龚晓雨 杨莹 韩凉 李昌杰 王冬 迟育涵 叶立平 鹿艳锦 王莹希 余雷 涂思邈 卢孔敏 黄风林 李逍迪 赖晓涵 叶云飞 靳琼 刘怀予 汤泉 唐荣 张赵飞 唐文镭 虞劲笔 楼宝梁 董良极 陈科斌 王超 任俊丽 申丰镐 何伟锋 刘川 肖建威 李航 罗玮 谭小娣 何一萌 单妍琳 陈蛟 毛娜 周铭安 张雅文 就职单位 平安数据科技四川分公司 安邦保险集团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无 暨南大学 南京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湖南大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无 吉林大学 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大学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无 浙江大学 湖南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湖南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上海交通大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长城人寿保险公司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东南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央财经大学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大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贵州分公司 南开大学 中国人民银行江津中心分行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 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溧水开发区支行

中央企业产融结合发展实践研究——以国家电网公司为例(下)

中央企业产融结合发展实践研究——以国家电网公司为例(下)
(二)国家电网公司产融结合的途径模式
由于中国的金融改革采取的是渐进式改革,各类金融服务的市场化改革进度也不完全一致, 在不同时期受到的政策监管程度也不完全一样。因此,国家电网公司在不同的时期,根据 政策窗口和行业变化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获取了各类金融牌照。
银行业务牌照是国家电网公司至今仍然没有获得的金融牌照。国家电网公司介入银行业主 要是通过投资入股或者参与发起设立的方式来实现的。1993 年 12 月 25 日,国务院发布了 《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从 1994 年起,中国开始启动 了银行业商业化改革。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山东电力才得以在 1995 年抓住华夏银行股 份制改造的机会入股华夏银行,并且在 1999 年成功参与交通银行的增资扩股。1995 年开 始,国务院要求撤并城市信用社,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后都改称为城市商业银行)。1997 年 12 月 16 日,武汉城市合作银行(1998 年改称为武汉市商业银行)挂牌开业,华中电力集团 (后改组为华中电网公司)成为其主要股东。2003 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国有商业银行全面 启动了股份制改革,国家电网公司抓住机遇参与发起设立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
金构融机时间
主体Leabharlann 事件信 托英大信2010 托年
英大信托
英大信托的注册地由山东省迁至北京市。
证 券
渤海证2010 券年
西部证2011 券年
宜宾鲁能开 发集团
陕西省电力 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下属三级公司宜宾鲁能开发集团在天 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渤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0.78%股权。 陕西省电力公司持有的西部证券 30.7%股权转让给上 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企业产融结合发展实践研究 ——以国家电网公司为例(下)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目标单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报告时间:
2023-02-13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企业的业绩表现、市场分布、服务能力、 服务客户和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代理行为全方位分析,为目标企业招投标管理、市场拓展 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为目标企业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单位、竞争对手、供应商、金融机 构等快速了解目标企业的业务能力、影响力、服务能力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企业相关 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主要资质:
一、代理项目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代理项目数(个)
36
同比增长:140.0%
代理项目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102.58
同比增长:100.0%
项目平均金额(万元)
¥12.82
同比增长:100.0%
平均节支率
0.0%
同比增长:0.0%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北京市德佑应用技术 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万元) 18.0 18.0 18.0 18.0 18.0 7.1 5.2 0.2 \ \
公告时间 2022-02-28 2022-04-02 2022-10-19 2022-12-26 2022-07-05 2022-06-14 2022-06-30 2022-08-31 2022-10-19 2022-11-22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汕尾 监管分局货物项目 DD2211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