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案例裁判要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未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案例裁判要旨
一、合同有效但未过户的一般情况。
1. 尊重合同约定。
就像你和卖家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只要这个合同没有违反啥法律法规,没有欺诈、胁迫这些坏心眼的情况,一般都是有效的。
比如说,小明和小红签了合同买房子,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的价格、房子位置啥的,双方都是自愿签的,那这个合同就有效。
即使房子还没过户,只要买家按照合同付了钱,或者做了该做的事儿,法院就会承认这个合同的效力呢。
这就好比你订了个蛋糕,和蛋糕店签了合同,你付了钱,即使蛋糕还没到你手上(类比房子没过户),这个交易也是合法有效的。
2. 买家权益保护。
要是买家已经按照合同要求,把钱都给了卖家,房子也交给买家住了,就差过户这一道手续。
这时候卖家突然反悔,不想过户了,那可不行。
法院通常会判决卖家要履行合同,配合过户。
比如说,老张把房子卖给小李,小李付了全款,都装修入住了,老张想再把房子卖给出价更高的人,这种情况下,法院就会站在小李这边,强制老张去办过户手续。
这就像你已经把电影票钱给了,都坐在电影院座位上了(类比入住房子),电影院突然说不让你看了,那肯定不合理啊。
3. 卖家权益保护(特殊情况)
不过呢,如果买家一直拖着不付款,或者没有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卖家也有权利不办理过户。
比如说,合同约定买家先付一半房款,然后卖家交房,最后再付另一半房款过户。
结果买家只付了一点点钱,就想让卖家过户,卖家肯定不干啊。
这时候法院会根据合同约定和双方的履行情况来判定,要是买家违约在先,卖家可以拒绝过户,还可能要求买家承担违约责任呢。
这就好比你去餐厅吃饭,说好先点菜付款一部分,吃完再付尾款,结果你只付了一点点钱就想走人,餐厅肯定不让你走呀。
二、涉及第三人情况。
1. 善意第三人取得。
要是卖家把房子卖给了买家,还没过户呢,又偷偷把房子卖给了一个不知情的第三人,而且这个第三人付了合理的价钱,办理了过户手续。
那这个房子就归这个第三人了。
比如说,小赵把房子卖给小钱,没过户的时候,小赵又卖给了小孙,小孙不知道小赵和小钱的交易,按市场价付了钱还办了过户。
这时候,虽然小钱很委屈,但是法院会把房子判给小孙。
这就像你在二手市场买东西,你不知道这个东西已经被卖给别人了,你正常付了钱拿到了东西,那这个东西就是你的了。
不过小钱可以找小赵索赔,因为小赵是过错方。
2. 恶意串通情况。
如果卖家和第三人是恶意串通,故意损害买家的利益,那这个卖给第三人的交易就是无效的。
比如说,卖家为了多赚钱,和自己的亲戚假装交易,把房子过户给亲戚,想让之前的买家拿不到房子。
法院要是查出来这种恶意串通的情况,就会判定这个过户给亲戚的行为无效,还是会让卖家把房子过户给原来的买家。
这就好比两个人作弊,想坑别人,被发现了肯定要取消作弊的结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