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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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乐东黎族自
治县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2.10
•【字号】乐府办〔2015〕26号
•【施行日期】2015.0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乐东黎族自治县
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乐府办〔2015〕26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2105年春运将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交能〔2015〕181号),扎实做好我县2015年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
的运输畅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机制
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为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建立协调机制,强化应急保障,完善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和旅客平安出行。

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和各运输企业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春运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保障春运安全有序畅通。

二、合理安排部署,做好隐患排查
保障运输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镇、各有关部门及运输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切实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全力做好道路水路运输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广泛深入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要对车辆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技术检查,确保技术状况良好。

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要勒令停业整顿,对检查不合格的车辆,交通运管部门要收回营运牌证。

严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企业和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加春运。

二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
识、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足额驾驶员,杜绝“三超一疲劳”和带病驾驶行为。

教育司机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和承诺制度,严禁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及匝道口停车上落客,如遇特殊情况应迅速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处理。

三是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职责,组织专人加强站内消防管理和旅客随身携带“三品”检查工作,以及车辆安全例行检查,防止旅客携带“三品”进站乘车,以及未经安全例检合格的车辆发班。

四是坚决打击客车超载行为。

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检票,对出站的客车要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载客人数的检查、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

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超载的,要依法严肃处罚客运站。

凡发现超载运行的客车,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分流。

分流费用由有关当事人承担,同时对驾驶员和车属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五是县公路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桥梁、隧道和重点路段的检查养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畅通。

六是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水上安全管理,配合万冲镇加大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渡船超载违法行为。

七是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倒卖车票和偷窃、抢劫旅客财物的违法行为,为春运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和社会治安环境。

三、做好运力准备,科学组织调度
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应急运力管理,严把应急运力准入关,严格按规定有序调派应急运力。

要根据客流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应急车辆,没有临时加班(包车)牌的车辆不得安排其参加应急运输。

运输企业务必将可在3小时内参加客运应急调派的车辆、驾驶员信息以及相关材料提交县交通运输局,经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合格后办理备案手续。

参加班车客运应急的,要提前向县交通运输局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办理《非营业性客车参加2015年春运证明》。

海汽乐东公司和银亚公司要制定和完善班线车应急调度方案。

承担省际加班或包车运输任务的客运企业,必须具备省际班车客运资质,并遵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春运期间,我县县内班车不得从事跨市县包车业务。

进出广东的省际加班或包车客运的车辆必须持有进出广东的春运证,县交通运输局要严把省际包车客运企业、车辆、驾驶员资质关,严格核发条件、程序和手续,签名核发,逐一登记。

四、加强市场监管,保证春运有序进行
春运期间,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加强对运输市场监管,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要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

二是要在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检查站或车站附近等地方安排运政人员值班,加强对过往车辆的动态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车辆、套牌车、超载客车、旅游“黑车”及未经省旅游车管理公司调派的旅游车。

三是积极配合物价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和客运站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关于完善我省公路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琼价价管〔2010〕133号)和春运期间道路水运客运票价文件规定,提前公告客运班线票价,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乱涨价的行为。

四是县交通运输局应和其他市县交通运输部门相互配合,查处不在规定站点上下客以及不进站经营客车(包括跨省客车),对没有始发站签发行车路单或结算单或其它进站发班经营凭证的客车,依法进行处罚。

五、加强春运宣传,规范信息报送
县交通运输局和各客运企业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短信服务、宣传手册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春运工作的各项积极措施、投入的运力、人力、设施等各方面准备工作,春运组织方案和有关票价政策规定,客车班次及票务情况,以及天气、路况等交通运输出行信息,以便旅客合理出行。

要及时报道春运中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事迹。

要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公从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县春运工作实行信息日报制度,各有关单位要于每天上午9点前将一天春运情况报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生春运交通安全事故、旅客大面积滞留等重大紧急情况即发即报。

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2.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春运期间突发交通输事件应急预案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附件1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李永群(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颜礼夫(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罗才锋(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杨生平(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杜文懿(县教育局局长)
麦笃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彭文泽(县卫生局局长)
陈发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林木林(县旅游局局长)
陈宇(县物价局局长)
罗振诗(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人福(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吉训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林喆(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剑巍(乐东气象局局长)
陈求壮(乐东公路分局局长)
吴优群(乐东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邢静明(县交通管理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罗才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人福同志兼任。

春运期间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85530561。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春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我县春运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春运工作中的具体事务,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处理涉及本行业、本部门的有关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春运组织协调,承担县政府交办的事项,调度全县春运工作及汇总有关情况,协调春运工作有关问题,保障春运安全有序畅通。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道路运输、水运春运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组织协调道路、水运、公交运力投放及运输管理,加大公路养护和管理,完善公路信息发布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和应急职责,负责道路、水路、公交车运输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春运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对春运进行采访报道,营造良好的春运舆论氛围。

县教育局:负责学生客流的组织,积极配合运输部门做好学生售票和疏运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组织农民工有序流动,积极配合运输部门做好农民工返乡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春运有关场所和工具的卫生监督与指导,有效预防监监控各类传染病的传播,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协调提供卫生救护支持。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落实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交通安全事故和责任督查。

县公安局:负责治安隐患排查治理,做好维稳处突工作,及时处置不服从管理和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加大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加大源头和路面交通安全管控,优化高速公路封闭办法,落实应急职责。

县旅游局:负责旅游客流组织,积极与运输部门衔接,配合做好旅游客流的运输工作。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除各种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交通事故,清理事故现场,确保道路畅通。

同时联合交通运管部门加大客运车辆站外经营治理力度,加强车站等交通要塞的管理,确保客运秩序良好。

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各级工会开展平安返乡活动。

乐东气象局:负责天气信息发布,建立完善机制,为有关部门提供春运天气信息服务。

乐东公路分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段进行认真排查,及时整修、完善公路的各种标志标线,增加危险路段的安全设施。

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占道等侵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乐东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处理客运站火灾隐患,落实客运站防火措施,预防处置火灾事故。

附件2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春运期间突发交通输事件应急预案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县2015年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重要生产资料和必需生活物品运输紧张,大规模的旅客滞留及公路、桥梁等发生中断等突发公共事件,规范突发交通运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交通运输事件给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影响,维护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突发交通运输事件后,在县2015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春运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实行各职能部门和运输企业负责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应急反应机制。

(二)立足现实,以人为本。

依照我县现有的交通运输畅通能力,依托运输企业组织就近运输,公路部门就近组织公路抢修,最大限度地满足应急运输与通行需求。

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交通运输事件的各项工作准备。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加强专业队伍的培训,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定期进行演练、演习。

二、预警和启动机制
(一)预警。

对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造成旅客大量滞留和货物严重积压,公路、桥梁可能中断等突发性交通运输事件,各职能部门应及时掌握动态,向县春运领导小组报告,提前发出适当级别的预警。

(二)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交通运输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II级和I级二级预警。

II级预警为县内可能发生突发的交通运输事件。

I级预警为县内可能发生的交通运输事件,并且其危害可能涉及到县外的。

(三)报警、预警发布。

县春运领导小组设报警电话。

值班人员接到预警报告后,及时向县春运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决定是否发布预警及预警级别。

属于II级的预警,由职能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属于I级的预警,由县春运领导小组决定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任何公民、组织可以直接向各职能部门或县春运领导小组报报警。

(四)预案启动。

各职能部门接到突发交通运输事件报警信息后,应详细了解事件情况,评估等级,提请县春运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并立即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反馈。

同时根据事态的发展,启动有关汽车站、运力、公路等应急或抢修方案,有关应急物资、旅客运输调度方案,确保公路畅通和物资、旅客及时运输。

启动预案后,县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职能部门、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必需到位,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五)信息共享和处理。

建立突发交通运输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指定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统一发布有关信息。

各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小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在突发交通运输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的各级职能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三、突发交通事件的紧急处置
公路中断的紧急处置:按照先通后畅、先干线后支线、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组织对公路进行抢修保通工作。

因公路冲断、桥梁垮塌、公路塌方等阴断交通的,首先由公路部门立即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清理和抢修。

根据需要,及时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抢修工作。

滞留旅客的紧急处置:第一时间调度同一类线路的运力,疏散旅客。

再根据情况,调度各类线路的运力,疏散旅客。

积压货物的紧急处置:采取运力保障措施,建立储备运力信息库,确定保障运力的数量、车型、车号、吨位、驾驶员等,一旦突发交通事件,第一时间调度到位。

四、应急结束及后期处置
当应急任务完成恢复通行后,由启动预案的县春运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组织参加交通运输应急任务的各类人员、车辆和设备设施撤离。

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征用车船的物质补偿和费用支付,按技术标准迅速修复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

被征用人员、车辆和设备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车辆、设备设施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如发生人员和车辆、设备设施损失,应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五、调查和总结
(一)突发交通运输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进行调查,重点要查明导致突发交通运输事件的原因。

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

调查应形成调查报告,并上报县政府。

(二)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事故单位要找出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提高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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