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派遣)工作通知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
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
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
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相同的晋升和短期培训机会,享受同在编人员的假期,以及享受一定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全勤奖)。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的政治待遇,党团员需将组织关系转入医院党团组织,非党、团员可申请入团、入党。
第四章聘用人员管理第十三条医院与聘用人员之间以书面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医院招聘通知文案模板
医院招聘通知文案模板尊敬的求职者:感谢您关注本医院的招聘信息!为了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我们诚挚邀请您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1. 医生岗位:拥有相关专业医学学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熟练进行各类诊断和治疗,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2. 护士岗位:具备相关专业护理学位,持有国家承认的护士执业证书,熟练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技术,具有责任心和团队协作能力。
3. 医技人员岗位:拥有相关专业学位,掌握相关技术操作要领,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薪资待遇本医院将根据您的学历、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并为优秀员工提供晋升和培训机会。
三、福利待遇1. 五险一金: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带薪年假:根据员工的工龄和表现,享受相应的带薪年假。
3. 职业培训:提供全方位的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员工提升专业水平。
4. 节假日福利:在重要节假日,为员工提供福利活动和礼品,让员工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
四、应聘方式请有意向的求职者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本医院人力资源部,或通过邮件方式投递。
我们将认真审查您的申请材料,并对符合条件的求职者进行面试。
五、联系方式地址:XX市XX区XX街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电子邮箱:***************我们期待着您的加入!在这里,您将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广阔的职业空间,与我们一起为医疗事业贡献力量!医院招聘团队日期。
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下发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科室(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规范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加强聘用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聘用人员的整体素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经2014年月日医院办公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年月日附件1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规范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加强聘用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聘用人员的整体素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聘用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2008〕4号)、《曲靖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曲卫字〔2013〕226号文件)、《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曲人社〔2014〕29号)、《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及管理的通知》(曲人社〔2014〕12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编制外聘用人员”是指我单位因工作需要,在编制紧缺的情况下,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以协商一致的方式从社会上聘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合同制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和后勤社会化托管人员及科室(部门)自行聘用人员。
第二章聘用第三条聘用原则根据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学科建设目标、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等,坚持因事设岗、人岗匹配的原则由医院统一组织招聘录用。
第三条聘用条件(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胜任聘用岗位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要求:新进人员年龄一般要求在18-30周岁以内。
招聘制人员人事代理暂行规定
招聘制人员人事代理暂行规定为贯彻执行《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人事代理试行办法》,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人事代理工作,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建立符合我院特点的医院自主用人、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体制,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行人事代理制度。
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构成人员评价指标。
第二条医院人事代理实行全权人事代理管理方式,其中包括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工资核定、岗位技能培训、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事宜。
第二章人事代理的对象和条件第三条人事代理的对象(-)医院正式招聘制医疗、医技人员,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技术资格。
(二)医院正式招聘制护理人员,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三)医院行政、后勤等部门的正式招聘制人员,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上岗资格。
第四条人事代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一、医疗、医技人员要求:在临床或医技科室一线岗位,从事医疗诊治工作,并轮值夜班。
(-)基本条件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工作满5年,普通中专学历工作满8年。
任职年限内2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或连续3年考核优秀者(近5年内有1优秀)。
(二)破格代理条件L获省委、省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或获省直厅局授予的全省本系统专业技术先进工作者。
2.在本专业省级竞赛中获奖,或在市级竞赛中前3名者、医院竞赛中前2名者。
3.被市、学校、医院表彰为技术标兵、服务明星、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者。
二、护理人员要求:在临床一线岗位,从事护理治疗工作,并轮值夜班。
(一)基本条件1.全日制普通二本以上护理专业毕业工作满1年。
2.全日制普通三本护理专业毕业工作满3年;全日制专科护理专业毕业工作满5年;普通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工作满7年;经继续学历教育取得护理专业本科学历后工作满4年;经继续学历教育取得护理专业专科学历满工作6年。
任职年限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被本市、医院表彰为技术标兵、技术能手、服务明星、先进工作者、优秀护士等荣誉称号者(在限额内量化积分:技术标兵5分、技术能手4分、服务明星3分、先进工作者2分、优秀护士1分)(二)破格代理条件L临床一线工作3年以上,获省委、省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或获省直厅局授予的全省本系统专业技术先进工作者称号。
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厅字〔2005〕4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发〔2007〕2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施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鲁人发〔2009〕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厅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鲁卫人发〔2010〕14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人事管理工作方针,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竞聘工作作为评价、激励的重要手段。
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和不断完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医院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提高医院的整体水平和社会竞争力,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
在聘用工作中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科学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三)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四)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五)坚持定编、定岗、定责和动态管理原则;(六)坚持先入轨,后规范的原则;(七)岗位设置要向适当群体保健人员倾斜。
二、岗位类别医院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医、药、护、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系列,会计、统计、工程、档案、图书、编辑、计算机等专业技术岗位为辅助系列。
(二)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医院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医院编外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编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编外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编外人员的招聘、使用、考核、薪酬、福利、培训、解聘等管理内容,确保编外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第二章招聘与使用第四条编外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进行招聘。
第五条招聘程序:1. 编制招聘计划,明确岗位需求、任职条件等;2.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3.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4. 组织面试、考核;5. 确定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编外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医院管理。
第三章考核与晋升第七条编外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
第八条年度考核内容:1. 工作态度;2. 工作能力;3. 工作业绩;4. 团队协作;5. 个人品德。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晋升或解聘。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条编外人员的薪酬按照岗位等级、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编外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五章培训与职业发展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编外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编外人员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六章解聘与终止劳动合同第十四条编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1. 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2. 拒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其他依法应当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十五条编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1.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2. 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 其他依法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所有编外聘用人员。
第三条医院聘用人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聘用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和岗位特点,制定聘用人员的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医院应当通过公开招聘、考核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聘用人员。
第七条医院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医院应当为聘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促进聘用人员的职业成长。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聘用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薪酬和福利。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聘用人员的薪酬制度,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市场情况和医院财务状况,合理确定聘用人员的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为聘用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保障,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聘用人员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解决聘用人员与医院之间的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对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是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浙医二院职工聘用及聘后管理规定模板
浙医二院职工聘用及聘后管理规定模板浙医二〔〕47号关于印发《浙医二院职工聘用及聘后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科室:《浙医二院职工聘用及聘后管理规定》已经院务会议讨论经过,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医院以往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二○一○年四月七日主题词:制度聘用聘后管理通知公开方式:院网公开(打印:黄静校对:鲁俊) 4月7日印发浙医二院职工聘用及聘后管理规定为适应医院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浙江大学浙大人发()2号《关于医学院附属医院聘用毕业生和调入人员的规定》和浙江大学医学院院字()29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调入人员的暂行规定》及浙江大学人事处浙大人发()30号《关于医学院各附属医院毕业生引进计划的意见通知》精神,我院新进人员均不再区分教学编制和医疗编制,通称为医院编制。
新进人员分为四类,分别为医院编制校聘人事代理人员,医院编制院聘人事代理人员,医院编制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事代理人员,和人才派遣人员(人才派遣1和人才派遣2)。
上述前4类聘用人员须全部列入当年进人计划。
为规范各类人员的聘用和管理,特制订我院各类人员聘用的条件、程序以及聘后管理等规定。
一、人员聘用的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各类人员聘用条件1.医院编制校聘人事代理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经学校批准聘用者。
应届毕业生尽可能选留名牌高校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调入(录用)人员原则上也应在国内外名牌院校的教学医院中选调具博士学位的业务骨干,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编制院聘人事代理人员医院工作需要又不符合校聘条件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应届毕业生:尽可能选留名牌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学历不低于硕士研究生。
调入人员:原则上应从名牌医科院校的教学医院中选调:(1)医生:硕士学位、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最新整理医院招考聘用人事代理人员方案.docx
最新整理医院招考聘用人事代理人员方案为适应医院的快速发展,结合我院编制计划不足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继续编外聘用一部分正规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
为确实做好招聘工作,确保招聘人员的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用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二)学习成绩优良,符合本院招聘要求。
(三)按期取得毕业证书、执业证书。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年龄30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专业、数量、要求及时间:1、护理专业:招聘专业招聘岗位招聘方式计划数条件要求备注护理专业护理大中专院校现场招聘60xxx医学院全日制应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查体合格225人,有可能还有近20人不来报到。
应再招聘60-80人?60xxx医学院全日制应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50xxx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应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30xxx医专xxx校区全日制应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30xxx医专xxx校区全日制应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30xxx医专全日制应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20潍医、滨医全日制应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院内实习20护理部登记实习应届毕业生不再招社会招聘20其他院校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发公告,5月初安排?2、其他专业:招聘专业招聘岗位招聘方式计划数条件要求备注影像技术放射科社会招聘2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男性影像诊断放射科社会招聘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男性各已聘1人,xxx医学院CT室社会招聘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男性核医学社会招聘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男性磁共振室社会招聘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男性康复治疗儿童康复社会招聘2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康复治疗专业,已有3人试工。
关于进行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附件一:岗位聘用工作实施细则一、人员范围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合肥研究院范围内在岗工作的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人才派遣人员(任职时间截至2011年3月1日)。
离岗、待岗、长期病假等不在岗人员,公派长期出国人员,以及将于评聘当月退休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岗位聘用。
二、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一)工作任务本次岗位聘用工作,包括专业技术系列和职员系列。
将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升级与各岗位内部分级评议工作合并评议。
1、专业技术系列升级人员(含正高四级、副高三级、中级三级、初级二级)、职员系列相关人员(含五、六、七、八、九级职员)、跨系列调整岗位人员,采取口头报告与书面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有关人员须向各级岗位聘用委员会作口头报告(受理PPT)。
岗位级别 个人报告时间 评委提问时间 正高四级 15分钟5分钟副高三级(含五、六级职员) 10分钟5分钟中级三级(含七、八级职员) 8分钟5分钟初级二级(含九级职员) 8分钟5分钟2、专业技术系列内部分级(含正高二、三级,副高一、二级,中级一、二级,初级一级)采取书面评议方式,有关人员无须向岗位聘用委员会作口头报告。
(二)工作流程1、研究院公布各级岗位数量和任职条件。
2、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3、资格审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4、岗位聘用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评议,推荐拟聘人选,各用人单位初步讨论拟聘人选。
5、对拟聘人选进行7天公示。
6、研究院院务会议讨论确定聘用人员(须报中科院审批的人员,报中科院审批)。
7、签订(续签或变更)岗位聘用合同书,同时,《岗位聘用审核表》进入个人档案。
三、任职条件各级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参见附件二(《各级岗位任职条件一览表》)。
四、申请方式1、根据各级各类岗位任职条件,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样式见附件三,申请材料采取网络报送的办法,网络地址:。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请材料不实,视情节轻重,将分别予以通报批评,低聘,并在未来5年内不得再申请晋升高一级岗位,直至解聘。
医院招聘通知文案范文
医院招聘通知文案范文亲爱的广大求职者:感谢您对我们医院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医院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为广大患者提供可靠、安全的医疗保障。
为了满足医院发展的需要,我们现诚招各类医疗及管理人才,期待您的加入!一、招聘岗位及要求1. 医生: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需具备相应的临床经验和执业资格,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 护士:注册护士,责任心强,具备护理技能,有团队合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
3. 医技人员: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等相关专业,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 行政人员:医院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专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福利待遇1. 薪酬:我们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并根据个人能力和贡献进行晋升和加薪。
2. 培训发展:我们将为新员工提供全面的岗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帮助您快速适应工作环境并提升个人能力。
3. 保险福利:我们将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障员工的健康和权益。
4. 节假日福利:我们将为员工提供丰富多彩的节假日福利活动,让您在工作之余享受生活的乐趣。
三、应聘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招聘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和个人姓名。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简历后尽快进行筛选,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您面试时间和地点。
四、其他事项1. 招聘期限:本次招聘长期有效,欢迎随时应聘。
2. 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拨打医院人事部门电话(XXX-XXXXXXX)咨询。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医院的关注与支持!我们期待您的加入,共同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为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医院人事部敬上。
浙医二院职工聘用及聘后管理规定
浙医二〔2010〕47号关于印发《浙医二院职工聘用及聘后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科室:《浙医二院职工聘用及聘后管理规定》已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医院以往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二○一○年四月七日主题词:制度聘用聘后管理通知公开方式:院网公开(打印:黄静校对:鲁俊) 2010年4月7日印发浙医二院职工聘用及聘后管理规定为适应医院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浙江大学浙大人发(2003)2号《关于医学院附属医院聘用毕业生和调入人员的规定》和浙江大学医学院院字(2002)29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调入人员的暂行规定》及浙江大学人事处浙大人发(2006)30号《关于医学院各附属医院2007年毕业生引进计划的意见通知》精神,我院新进人员均不再区分教学编制和医疗编制,通称为医院编制。
新进人员分为四类,分别为医院编制校聘人事代理人员,医院编制院聘人事代理人员,医院编制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事代理人员,和人才派遣人员(人才派遣1和人才派遣2)。
上述前4类聘用人员须全部列入当年进人计划。
为规范各类人员的聘用和管理,特制订我院各类人员聘用的条件、程序以及聘后管理等规定。
一、人员聘用的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各类人员聘用条件1.医院编制校聘人事代理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经学校批准聘用者。
应届毕业生尽可能选留名牌高校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调入(录用)人员原则上也应在国内外名牌院校的教学医院中选调具博士学位的业务骨干,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编制院聘人事代理人员医院工作需要又不符合校聘条件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应届毕业生:尽可能选留名牌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学历不低于硕士研究生。
调入人员:原则上应从名牌医科院校的教学医院中选调:(1)医生:硕士学位、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医院招聘启事
医院招聘启事医院是指以向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为主要目的的医疗机构。
其服务对象不仅包括患者和伤员,也包括处于特定生理状态的健康人(如孕妇、产妇、新生儿)以及完全健康的人(如来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或口腔清洁的人)。
最初设立时,是供人避难,还备有娱乐节目,使来者舒适,有招待意图。
后来,才逐渐成为收容和治疗病人的专门机构。
医院招聘启事范文一: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校医院拟招聘编制外用工2名。
具体事宜如下: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药房药剂员1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相关专业毕业。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或管理类相关专业毕业,热爱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二、应聘基本条件(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兰州大学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年龄18-35周岁;(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四)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有关待遇按《兰州大学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一)请填写《兰州大学编制外用工岗位报名表》(附件)并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于2017年1月13日前报送至校医院办公室(本部校医院208室),同时提交电子版求职材料(带彩色2寸照片)到邮箱:xxxxxx@。
(二)联系方式1.人事处社保中心联系人:xxx,电话:2.校医院联系人:xxx,电话: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兰州大学编制外用工岗位报名表.人事处2017年1月9日医院招聘启事范文二:根据医院人才建设规划及人力资源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竭诚欢迎优秀人才前来应聘。
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1.妇产科医生1名2.助产士2名二、招聘条件:妇产科医生:要求医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初始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证;年龄35岁以下(工作经验丰富,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及学历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承担相关岗位工作要求。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通大〔2009〕116号为切实做好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23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以体现岗位绩效为准则的分配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凝聚优秀人才,提高用人效益,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努力建设一支符合高等教育规律、适应高水平有特色地方性综合大学的教职工队伍,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
围绕由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变的办学目标,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规划,兼顾现实,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改革,完善人才遴选、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构建科学规范并能够体现现代大学制度特征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体系。
(四)分类管理,协调发展。
充分考虑我校办学水平、队伍建设水平,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岗位的特点和人才队伍的发展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学校人才队伍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聘用范围我校在册在岗的事业编制的教职工,以及人事代理、人才租赁人员。
四、岗位设置(一)岗位总量我校根据省编制部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现有正式教职工数和学校未来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综合确定岗位总量,并报经省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医院 派遣用工 实施方案
医院派遣用工实施方案为了满足医院在人力资源需求方面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医院决定引入派遣用工制度。
派遣用工是指由派遣单位将其招聘的员工,按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向用工单位派遣工作的用工形式。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医院派遣用工实施方案,以确保派遣用工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派遣用工的范围和对象。
医院派遣用工的范围主要包括医护人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各个岗位。
派遣对象为具有相关专业技能和经验的人员,且需经过严格的面试和选拔程序。
二、派遣用工的流程。
1. 用工单位提出需求,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提出具体的用工需求,包括岗位需求、人员数量、工作时间等。
2. 派遣单位筛选人员,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并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
3. 签订派遣协议,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资支付、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保险待遇等。
4. 派遣人员上岗,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派遣人员按照协议上岗工作,享受与用工单位员工相同的工作待遇和福利。
5. 监督管理和评估,派遣单位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用工单位对派遣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双方定期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派遣用工的优势。
1. 灵活性,派遣用工可以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灵活调配,缓解用工单位的人力紧张问题。
2. 专业性,派遣单位会对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派遣人员具备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 减轻用工单位负担,派遣用工由派遣单位承担一部分用工风险和管理责任,减轻了用工单位的用工压力。
四、派遣用工的注意事项。
1. 合法合规,派遣用工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2. 安全保障,用工单位要为派遣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加强对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3. 沟通协调,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要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五、总结。
医院派遣用工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国家医改的深入推进,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各家医院积极推行规模扩张政策,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导致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与人员需求的矛盾更加突显,医院为了满足患者的需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招聘了大量编外人员,有的甚至超过半数以上。
为了切实维护医院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依法办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本着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编外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为实现医院专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现就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用工名称单位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统称编外劳动合同制职工。
今后不得对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称呼其“临时工”、“农民工”等不适时宜的称呼。
二、聘用原则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三、聘用方式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
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医院双方签订,使用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
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市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根据所聘岗位和职责要求,医院可采用以下方式:1、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参照医院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3、本着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的方针,结合岗位、职称、工作年限、工作风险等因素,打破编内编外身份壁垒,实行同工同酬。
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聘期内由医院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聘用管理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医院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医院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市人民医院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全体劳务派遣员工。
第三条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双方负责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关系。
第四条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劳务派遣员工的招聘及管理。
第二章劳务派遣员工招聘第五条用工种类一、见习生留用:在医院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经选拔考试确定转为劳务派遣用工的人员。
二、社招劳务用工:由医院组织人事科单独组织或由劳务派遣公司组织,经选拔考试进入医院的劳务派遣制员工。
三、特殊劳务用工:因特殊原因,按严格程序报党委会批准,以劳务派遣形式进入医院紧缺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用工申请一、各科室根据用工需要填写《劳务派遣员工用工需求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组织人事科,组织人事科根据科室提出的用人需求类别、具体要求进行初审。
二、组织人事科初审通过后,提交医院党委会研究,党委会研究通过,由组织人事科根据用工类别选择适合的招聘形式。
第七条招聘程序一、组织人事科根据党委会会议承办意见及岗位类别,决定由医院自行招聘或由派遣公司代理招聘。
二、拟录用人选须经过“发布招聘公告-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程序确定。
特殊、紧缺岗位,可通过用人科室推荐,医院党委会研究同意的程序,直接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三、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医院指定劳务派遣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院内入职手续。
第八条试用考核,劳务派遣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延长试用期时,由用人科室提出,并报组织人事科审核。
第九条试用期间的工作由用人科室根据本科室工作安排,主要考察试用人员完成工作的能力。
试用期满,用人科室结合试用期工作表现,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对试用人员提出综合评定意见,报相关职能科室及组织人事科审核,若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则由组织人事科退回劳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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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院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人事代理(派遣)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范聘用程序,切实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稳定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和谐医院建设,根据省卫生厅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劳动用工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医院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实施人事代理的通知》(**发〔201*〕0*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年医院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派遣)工作。
现就本次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派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通过为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人事代理业务,努力形成医院科学的用人机制和合理的收入分配体制,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整合、配置专业技术人才资源,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不断促进医院各项业务全面快速发展。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面向全院,考试考察,择优选拔。
三、对象与范围
与医院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及存在事实聘用关系且尚未纳入医院人事代理(派遣)范畴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主要涵盖康复治疗、护理、特教、医技等专业。
四、申报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现从事工作岗位原则为专业技术岗位,且工作主动积极,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
(三)具有中专学历的人员,须在医院工作满2年;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须在医院工作满1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当年即可。
(四)本年参加全省卫生技能大赛表现优良人员可直接纳入医院人事代理(派遣)范畴。
五、实施程序
(一)个人申请,科室推荐。
201*年**月*日前个人提出申请,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科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提出明确意见并于月日前报人事科;
(二)工作业绩与业务知识技能考核。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由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组织,对符合条件的聘用专
业技术人员进行工作业绩与业务知识技能考核。
考核内容由工作量和业务考试两部分构成。
其中工作量占40%,业务考试占60%;考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医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办理人事代理(派遣)业务有关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
(四)公示。
对确定办理人事代理(派遣)业务有关人员的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
(五)签订个人制式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个人制式劳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成立201*年医院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派遣)业务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工资福利待遇
1、纳入医院本次人事代理(派遣)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按医院规定的标准执行;
2、纳入医院本次人事代理(派遣)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福利待遇。
3、纳入医院本次人事代理(派遣)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由医
院按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
阿贵
20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