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川城区拓展区控规的批复-永川府〔2015〕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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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川城区拓展区控规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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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川城区拓展区控规的批复
永川府〔2015〕82号
区规划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报批永川城区拓展区控规的请示》(永规划文〔2015〕268号文)收悉。
经区政府第102次常务会审议,原则同意城区拓展区各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川区中心城区M标准分区(青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该规划范围为东至永川一环路一带,北至蛮子坡,南到曾家院子,西至重庆西三环高速公路,规划总用地面积475.76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38.30公顷,规划居住人口为3.2万人。
(二)该规划功能定位为中心城区西部门户,城西商贸物流组团的中心,集商贸物流、专业市场、居住配套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新区。
(三)该规划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心、两轴、三大板块”。
二、同意《永川区中心城区N标准分区(麻柳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该规划范围为北至一环路,西至谭家桥河坝一带,东至红星水库一带,南至重庆西三环高速公路。
规划总用地面积318.7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城市建设用地301.23公顷,规划居住人口为3.2万人。
(二)该规划功能定位为城西商贸物流组团的副中心,是集商贸物流、生态宜居等主要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新区。
(三)该规划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心、两轴、五片”。
三、同意《永川区中心城区K、P、Q、R、S标准分区(凤凰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该规划范围为北至一环路,西至黄瓜山、永泸路一带,东至太平水库,南至渝永高速公路。
规划总用地面积3232.2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019.93公顷,规划居住人口为31.3万人。
(二)该规划功能定位为城市主要的工业集中区和产城融合的副中心,是集生产制造、产业服务、科技研发、商业商务、文化娱乐、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新区。
(三)该规划空间布局结构为“两心、两轴、四节点、八组团”。
四、同意《重庆市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L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该规划范围为北至来龙湖南侧,西至永师路,东至临江河,南至凤龙大道以南。
规划总用地面积562.9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538.32公顷,规划居住人口为1.93万人。
(二)该规划功能定位为凤凰湖工业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电子、机械制造为主体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三)该规划结构为以工业用地功能为主,西侧和南侧配以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居住用地功能,中部以兴龙大道为主要景观轴线。
五、同意《永川区中心城区A3-15-5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该规划范围为城区东部边缘,西邻一环路,东邻郑家岩山体。
规划总用地面积35.91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2.93公顷,规划居住人口为0.7万人。
(二)该规划区是以商业、居住及相关配套功能为主。
六、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上述规划通过对永川城市发展环境分析,明确了规划区定位和城市设计策略,确定了规划区内土地利用控制、功能分区、交通规划、城市景观系统、风貌控制规划等。
七、在规划建设过程中,上述规划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等,用地布局中确定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交通用地、绿化用地等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八、上述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在规划建设过程中,确需修改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1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