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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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文件
信商政教〔2013〕21号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公共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共选修课(下简称公选课)以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文化素养为宗旨,旨在通过选修课程的学习,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扩大学生知识面,真正做到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融合。

第二条公选课共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经济与管理、工程与技术、文学与艺术等方面,面向全院开课。

第三条公选课开课审批由教务科技处负责,教师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处和教务科技处负责,具体管理由人文素质教研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为了规范我院公选课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选课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开课原则
第五条公选课的课程内容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文明中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二)有利于提高学生以不同学科领域视角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及创新能力。

(三)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怀、优美情感和健康人格。

(四)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各学科的前沿信息。

(五)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身体心理素质。

第六条公选课课程以1学分为基本计量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

鼓励开设有特色的公选课,以丰富公选课课程体系。

第七条学院将建设部分精品公选课和优秀公选课,并通过立项建设形式予以资助。

第八条任课教师必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所申请开设课程相关的教育背景和学科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开展相关研究的能力。

公选课名称与教学内容应相符;每位教师每学期申请开设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门。

第三章开课程序
第九条每学期的第10-12周为公选课申报时间。

人文素质教研室根据学院公选课开设需要,组织教师进行课程申报并负责课程的管理,包括教学大纲的编写、教师的聘请、课程的考核、禁选专业等。

第十条教师申请开设公选课课程,应向人文素质教研室提交《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公选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参照《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条例》制定)。

人文素质教研室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严格审核课程内容,并于每学期的第13周统一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送教务科技处。

第十一条教务科技处根据开课原则确定开课课程,组织人事处和教务科技处共同审定教师资格。

人文素质教研室依据教务
科技处与组织人事处审定结果于每学期的第15周公布下一学期所开公选课的课程简介和任课教师。

第十二条每门公选课的选课人数原则上应达到60人方可开课。

公选课经选课后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课人数的课程停开。

第四章选课程序
第十三条学生原则上从大一第二学期开始选修公选课,并在第7学期(专科生在第5学期,专升本学生在第3学期)结束前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应修学分。

第十四条学生须认真阅读课程简介,工科学生应侧重选择文、史、哲、艺术等人文社会科学的课程,以提高自身的人文修养。

经管、文法学科的学生需侧重选择自然科学和方法技术类课程,以提高自身的科学素质。

每位学生每学期选课原则上只能选1门。

第十五条每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后上网选课,选课结束后1周内公布选课结果。

公选课因故停开时,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改选容量未达到上限的其他课程。

第十六条选课结果一经确定,不能任意增减选课学生。

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整者,应经教务科技处批准。

第五章教学组织
第十七条教师应当保证课程质量,针对授课对象认真备课,不能从专业课程的内容中随意选讲,不能违背公选课的开课原则。

第十八条任课教师可以推荐与课程学时、学分安排相适应的若干教材或参考资料,且应优先推荐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文化素质教育优秀教材。

学生购买教材实行自愿原则,并由学生自行采购,任课教师不得擅自销售教材或参考资料。

第十九条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统一组织学生评教,并由教学督导组对课堂教学效果进行不定期抽查。

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的课程,学院予以重点建设;经专家评估认定教学效果差的课程予以停开,其任课教师2年内不能申请开设公选课。

第六章考核与成绩管理
第二十条公选课的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课程最后2个学时进行。

第二十一条公选课一般为考查课程,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在教学大纲中提出。

需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其排考、监考由人文素质教研室负责。

开课教师应当在开课后及时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方式及要求。

第二十二条实行统一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前2周,按学院有关规定将试题报送人文素质教研室,并注明考试方式(开卷或闭卷),人文素质教研室汇总后将试题交由教务科技处统一安排制卷。

第二十三条公选课不安排缓考和补考,不设免修和重修,缺课1/3以上取消考核资格。

考核不合格或取消考核资格者必须重选或改选其它课程。

第二十四条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打印成绩单,并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将成绩单统一送交人文素质教研室,试卷(大作业)由课程开课系(部)保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教务科技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公选课开课申请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选修课管理办法
报送:中原工学院嘉宏控股集团2013年12月6日印发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公选课开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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