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活动记录规范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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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教研室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重要机构,其活动记录是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真实反映和重要依据。
为了规范教研室活动记录,提高活动记录的质量,特制定本规范指南。
二、活动记录的基本要求
1. 客观真实:活动记录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活动过程和结果,不得夸大、缩小或
歪曲事实。
2. 全面完整:活动记录应全面、详细地记录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过程、成果等。
3. 规范统一:活动记录应按照统一的格式、术语和符号进行记录。
4. 及时准确:活动记录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完成,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5. 保密性:活动记录涉及保密内容时,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三、活动记录的格式
1. 封面:包括教研室名称、活动名称、记录人、记录日期等。
2. 目录:列出活动记录的主要内容,方便查阅。
3. 正文:
(1)活动背景:简要介绍活动的目的、意义、背景等。
(2)活动时间、地点:记录活动的时间、地点及持续时间。
(3)参加人员:列出活动参加人员名单及职务。
(4)活动过程:
- 活动议程:详细记录活动议程,包括时间安排、议题、主持人等。
- 活动内容:记录活动过程中各项议题的讨论、发言、决议等。
- 活动成果: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果,包括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
(5)活动总结:对活动进行简要总结,评价活动效果。
4. 附件:如有相关文件、资料、图片等,应附在活动记录之后。
四、活动记录的撰写规范
1. 术语规范:使用教育教学领域的专业术语,确保记录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2. 语句规范: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避免口语化、随意化。
3. 时间记录:使用24小时制记录时间,如上午8:00、下午3:00等。
4. 地点记录:记录具体地点,如学校会议室、教研室办公室等。
5. 参加人员记录:记录人员姓名、职务,如张三(教师)、李四(教研组长)等。
6. 活动内容记录:详细记录活动过程中的发言、讨论、决议等,确保内容的完整
性和准确性。
五、活动记录的审核与归档
1. 审核要求:活动记录完成后,由教研组长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客
观真实、全面完整。
2. 归档要求:
(1)按活动类型、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
(2)归档时应注明档案编号、存放地点等信息。
(3)档案保管期限: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附则
1. 本规范指南适用于教研室所有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2. 各教研室应严格按照本规范指南执行,确保活动记录的质量。
3. 本规范指南由教研室负责解释。
4. 本规范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规范指南,旨在提高教研室活动记录的质量,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