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安全截断系统操作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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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口安全截断系统操作要领
第一篇:井口安全截断系统操作要领
KGS65-70油气井口安全截断系统操作要领
1、拧开低压感测装置和高压感测装置底部两个针阀,使其处于工作状态。
2、拧开气源针阀,使天然气进入控制器。
3、控制器操作顺序:
A、顺时针旋转拧开一级调压手轮,使一次压力表调至0.8—
1.0MPa。
B、顺时针旋转拧开中继阀手轮,直至底部无排气声为止,同时注意观察井口安全截断阀阀杆下降和一次压力表值恢复至0.8—1.0MPa。
C、拉出二级调压器旋钮,顺时针旋转使二级压力表调至0.25—
0.3MPa(按回该旋钮使其为锁住状态)。
D、逆时针旋转中继阀手轮使其手轮处于关闭状态。
4、拧下井口安全截断阀阀位指示器顶部止锁端盖(此时井口安全截断系统均处于自动监控工作状态)。
注意事项:
1、控制器上手轮和旋钮一旦启动,在不准任意拧动,特别是中继阀手轮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2、岗位巡回检查时,必须认真观察控制器一级压力表示值应在0.8—1.0MPa范围,二级压
力示值应在0.25—0.3MPa范围。
3、井口安全截断系统一旦动作截断后,应首先关闭井口装置上的生产阀门和一次节流阀。
在查明和纠正截断原因后,重新启动安全截断系统后再按正常程序开井作业。
第二篇:井口信号工安全操作标准
井口信号工安全操作标准
一、作业标准:
1、我矿副井信号的规定:
1)灯光保留联络信号:为正常使用信号;
2)灯光不须保留:一般电铃信号,备用、临时信号; 3)信号标志
(1)正常信车信号:一号点;(2)升降物料信号:二号点;(3)高罐信号:三号点;(4)升降人员信号:四号点;(5)落罐信号;五号点;(6)上下口联络口号:六号点;
(7)紧急停车信号:发现危险时,紧急停车使用,一般情况不准使用。
2、信号工接班后,应首先与绞车司机及其它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试验有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完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提升操作。
3、在上岗期间,应主动与把钩工密切配合,当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发送信号指令后,信号工有责任监护乘人和装罐等情况,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
4、信号发出后,主信号工应手不离停车信号按钮,并应密切监视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钢丝绳、安全门、指示信号等运行情况,注意监听声响,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好方可重新发送信号。
5、当下放重物或超长物件(罐底吊)时,应与下口绞车司机操作台事先取得联系,再要点走钩,做到相互配合,安全施工措施。
6、发出开车信号后,不得随意取消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必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它种类信号。
7、主信号工收到不明信号,均不得发出开车信号,问明原因后,消除原发信号再重新发送信号。
8、上岗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
9、当绞车连续运6小时以上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所属信号通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试运行,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准发送提升信号。
10、当班期间,应认真填写信号发送故障等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
11、开车信号发出后,如发现提升容器运行方向或运行速度与所
发信号不符合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方可重发开车信号。
12、提升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爆破材料等特殊作业时,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联系好以后,按特殊作业措施及《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二、安全工作标准:
1、副井信号工必须由责任心强,精力充沛、具有一定井口工作实
践经验、经过正规培训、熟悉本井提升设备、信号设施等情况,经考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应在便于观察了望及收发信号的信号工房(室)内工作。
信号工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做其他工作,非信号工不得随便进入信号室,更不得乱动打点信号。
3、当班期间应遵守岗位责任制,并集中精力按局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准等有关规定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严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标准信号。
上、下口信号工要准确掌握七个点位的作用并能熟练操作。
4、罐笼等提升容器在运行中,一律不准进行交接班,须待罐笼到位停稳,并打定点信号后才能交接。
交接班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5、信号工安全操作的“三准”、“三不发”、“六注意” 1)三准:看准、听准、发准信号; 2)三不发:罐门未挂好不发信号;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副井作业。
2、坚持副井作业“五不打”即副井提升物料时遇到设备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和捆绑不牢靠的坚决不打。
3、每罐限乘28人,严禁超员乘罐。
三、信号工误发信号的原因与严重后果信号工误发信号的原因:
1、思想开小差,造成精力分散。
2、身体疲劳,精神疲惫,昏昏欲睡,造成精力集中不了。
3、精神出现间歇性失常造成行为失控。
4、管理不严格造成劳动纪律涣散,导致误发信号。
5、技术不精,操作失误,导致误发信号。
严重后果:
1、误发信号能使提升司机错误操作,造成过卷事故。
2、能造成断绳事故。
3、能造成罐笼蹲罐。
4、能造成提升系统的机电设备和安全设施严重损坏等。
5、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6、能造成矿井停产和其他方面的事故。
井口把钩工安全操作标准
一、升降人员时安全操作:
1、升降人员时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清点人数,不准超员乘罐,超过规定人数时,必须制止。
2、把钩工要维护好乘罐秩序,严格执行东进西出制度。
严禁拥挤抢上、抢下。
防止人员坠井事故。
3、罐笼到达正常停车位置时,必须发出停车信号,罐停稳后,才准打开安全门,落下摇台撩起罐帘并挂牢固,人员方可进出罐笼。
4、人员进入罐笼后,要认真检查乘罐人员的肢体及所携带的工具是否露出罐外,确认安全后,挂上罐笼,撩起防脱挂钩。
5、绝不允许非把钩工代替撩起罐帘。
6、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任何人员进出罐笼。
7、升降人员时,严禁运送爆破材料。
8、携带爆破材料入井时,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9、禁止人员与物料混合提升。
10、升降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
11、升降人员时,上下井口阻车器必须闭合,严禁一切车辆通往井口,在井口5米范围内不准停放车辆。
在上下人员时前,必须将罐内杂物清理干净。
12、提升物料、矸石时,需要提升人员时,必须用推车机将矿车推出罐外后,才允许进人,严禁乘罐人员抢先进入罐内,用人力将矿车推出。
二、升降物料时安全操作
1、升降物料时,检查装车数和重量是否超过规定,要检查矿车、
料车钩头是否完好。
2、升降物料时,按下列程序操作:
1)罐到位停稳后打开井口安全门,总信号工发出停车信号,打开罐门、放下摇台。
2)打开罐挡,察看罐内车辆情况,确认无影响进车问题后,操作推车机,推车装罐。
3)推车装罐后,检查车位是否合适,经检查没有问题后,方可合上罐挡,升超摇台,关闭安全门。
3、装车时,把装罐车放过阻车器后立即关闭阻车器挡好后边的车,任何时候不得把车提前放过阻车器。
4、推车机在运行时,道心严禁站人。
5、推车机将车辆推入罐内后,应立即返回至前阻位置,不得停留在摇台上,以防造成事故。
6、严禁人、物混合提升。
7、使用平板车,特殊型专用车提升物料时,遵守下列规定:1)装载时不得超重、超长、超高和超宽。
2)装车物料必须稳固,不偏载,并捆绑牢靠。
3)车辆在罐内位置适当,稳固,牢靠。
4)物殊型号物料车从罐笼出车侧进罐时,把钩工必须与总信号工联系,经允许后,方准推入罐内,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准发出信号。
5)升降管子、轨道等长料时,按专项措施进行。
6)用罐笼吊运大型设备及无聊时,必须按专项安全措施执行。
7)遇到罐内卡车或车在罐内掉道时,要与信号工联系打定点后,按矿、区规定的相关安全措施并由当班队长监督处理。
三、运送爆破材料时安全操作
1、井口把钩工必须通知提升绞车司机和下口把钩工,说明爆破材料的类型、数量和提升时间。
2、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3、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罐内只准放一层爆破材料箱,不得滑动。
运送其他类炸药时,爆破材料箱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
如将炸药或电雷管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
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内,车厢内部应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
其他类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缘。
4、在装有爆破材料的罐笼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护送人员不得超过4人。
5、罐笼提升速度: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类炸药时,不得超过4m/s;吊桶升降速度,不论运送何种爆炸材料,都不得超过1m/s。
6、接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7、升降爆破材料时,需经矿当日值班领导批准后才准装罐。
严禁在上下井口附过存放爆破材料。
四、其他相关要求
1、把钩工必须有立井把钩工工作经历,熟悉把钩工作,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证后方可上岗,并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在每班工作前必须对罐挡、摇台、承接装置、阻车器、推车机、安全门及井口闭锁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在绞车运行期间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意指示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安全门、罐门、钢丝绳等设施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4、井口不准有闲杂人员在井口逗留,严禁任何人在井口往井下扒看。
5、井底禁止任何人从罐下通过。
6、升降人员或物料,要等罐停稳信号工消过点后才能打开安全门取下罐门。
严格按照该岗位安全操作标准作业。
7、装卸四超物料时,必须按专项安全施工措施要求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装卸,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
8、下放危险物品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专人负责,在非交接班时进行。
9、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者要交清本班安全、设备情况,
接班者要检查信号灯、铃、按钮、阻车器、推车机、摇台、罐座、罐内阻,罐挡是否灵敏可靠,安全门、罐门是否正常。
第三篇:2014年操作要领
社会救助绩效考核交叉检查操作要领
一、低保工作(70分)
(一)对象认定机制(33分)1.农村低保(16分)1.1收入核查(7分)
⑴每年对所有原保障对象家庭及新申请人家庭进行入户核查。
(2分)
⑵每个村有1名以上国家干部牵头开展入户核查。
(2分)⑶使用省级统一制发的调查表格,对被核查户涉及到的所有内容进行核查。
(1分)
⑷入户调查所填数据合符逻辑,与被调查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基本相符,入户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对调查结果签字认可。
(2分)
A、操作要领
1.各检查组务必携带入户核查表实地入户对照检查。
2.黔东南州抽查4个县(市、区),六盘水市抽查2个县(区),其余市州抽查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分别随机抽查2个以上乡镇(街道办),每个乡镇(街道办、)随机抽查2个以上村(居委会)。
每个县(市、区)至少入户随机抽查30户以上农村低保户。
3.各检查组通过入户抽查、查阅档案资料、走访群众等方法调查了解当地收入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B、指标解释
1.由乡(镇)政府组织人员,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按照《贵州省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评估暂行办法》,所有的原保障对象和新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国家干部指乡镇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主要以包村干部为主。
3.对新申请对象入户核查使用《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情况入户调查表》,对原保障对象入户核查使用《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情况核查表》。
1.2民主评议(3分)
⑴在调查核实家庭收入的基础上,由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开展民主评议。
(1分)
⑵参加民主评议的代表人数、人员构成符合规定。
(1分)⑶民主评议的程序和内容符合规定,通过民主评议对新申请人家庭和原保障家庭基本情况的调查结果真实情况进行评议。
(1分)
A、操作要领
各检查组务必查看当地开展民主评议的会议记录等档案资料,走访群众和村民代表。
B、指标解释 1.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和指导开展“民主评议”,并委派乡镇农村低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或驻村干部参与和监督。
乡镇农村低保经办机构在“民主评议”前,按要求对村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的产生程序、人员情况及构成比例进行审查,并对村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成员进行农村低保相关政策培训。
2.村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及组长,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总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20人。
村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由村支“两委”组成人员、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等组成,其中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并保证每个村民小组都有代表进入。
3.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会议,每次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核查时80%以上)的小组成员参加。
评议内容为新申请人和原保障家庭基本情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
评议结果如实记录并存档备查。
1.3张榜公示(3分)
⑴按要求对拟保障对象和确定的保障对象进行张榜公示。
(1分)
⑵张榜公示内容齐全,包含对象家庭基本情况、保障待遇以及低保政策等。
(1分)
⑶张榜公示的地点方便群众知晓和监督。
(1分)
A.操作要领各检查组务必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走访群众的方式调查了解当地张榜公示情况。
B、指标解释
1.及时对拟保障对象和确定的保障对象的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和
审核审批情况进行张榜公示,一榜、二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最后经审批享受保障待遇的低保对象家庭情况实行长期公示。
2.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等方便群众知晓和监督的地方公示。
1.4审核审批(3分)
⑴乡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和县级对上报的拟保障对象家庭进行抽查,乡镇抽查面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村,每村不少于10户;县抽查面不少于二分之一的乡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不少于10户。
(2分)
⑵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1分)
A.操作要领
各检查组务必要查阅当地相应的档案资料。
B、指标解释
1.有抽查记录等证明材料。
2.乡镇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抽查结果,分别召开农村低保审核小组和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2.城市低保(5分)
2.1认真组织开展对新申请人家庭和所有原保障对象家庭的入户核查工作。
(3分)
2.2入户核查核实的家庭明显收入与实际生活水平基本相符。
(1分)
2.3按规定程序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审核审批结果张榜公示,让群众知晓。
(1分)
A.操作要领
1.各检查组务必携带入户核查表实际入户对照检查。
2.每个县(市、区)至少入户随机抽查10户以上城市低保户。
3.各检查组通过入户抽查、查阅档案资料、走访群众等方法调查了解当地城市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B、指标解释
1.街道、乡镇组织人员采取入户调查、实地查看、邻里访问和信函取证等方式,调查核实新申请人家庭和所有原保障对象家庭收入状况。
2.检查组入户抽查的低保对象,当地核实的家庭收入与其实际生活水平基本相符。
3.按照街道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开展审核审批工作,调查核实的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救助金额和审核审批关情况予以张榜公布。
3.家庭经济状况核对(5分)
市州为单位建立起纵向联通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横向联通各相关部门(机构)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全面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5分)
A.操作要领
各检查组通过查看市州民政部门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实地查看核对平台的操作得出结论。
B.指标解释
核对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给5分。
已完成招标进入建设阶段的给4.5分,已进入招标程序的给4分,仅出台工作方案的给3分。
4.对象认定准确(7分)
入户抽查的低保对象认定准确、待遇公正,城乡低保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7分)
A.操作要领
各检查组务必根据对市(州)的全部入户抽查和走访调查情况综合得出结论。
B.指标解释
检查组对每个市州入户抽查的城乡低保对象不少于规定指标,所抽查低保对象符合低保条件,按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未发现明显的“应保未保”现象。
(二)低保标准合理调整机制(3分)
1.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提标增幅达到上级要求。
(2分)
2.提标工作以市州为单位统筹考虑可筹集低保资金和区域平衡。
(1分)
A.操作要领
各检查组主要采取查阅文件资料、听取情况汇报的方式了解情况。
B.指标解释
1.城乡低保提标增幅达到10%以上。
2.低保标准由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3.市州对辖区内所有县市的提标工作作统一安排部署,提出合理的指导性意见。
(三)资金筹集管理机制(10分)
1.市县将城乡低保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好上级下拨资金,保障资金供给。
(3分)
2.城乡低保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分)
3.低保金实行社会发放,确保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
(3分)
4.城乡低保资金核算规范,帐目清楚。
(2分)
A.操作要领
各检查组主要采取查阅安排预算资金、拨款文件和相关财务凭证,走访低保对象等方式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B.指标解释
1.资金供给能保障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
2.检查中有无发现挤占、挪用低保金的情况。
3.城乡低保金按每月按时通过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发放。
4.市县城乡低保资金收支情况、资金结余情况清楚,财务资金支出凭证规范,(四)监督检查机制(9分)
1.每年市州对辖区内所有县(市、区)进行一次以上低保专项检查,县(市、区)对所有乡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进行一次以上低保专项检查。
(2分)
2.认真贯彻落实低保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切实对照办法对出现的问责情况实施问责。
(2分)
3.主动接受并认真配合做好人大、政协以及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分)
4.以市或县为单位出台并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
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和举报投诉制度。
(2分)
5.认真做好群众关于低保的来信来访工作。
(2分)
A.操作要领
各检查组主要采取查阅文件档案、入户记录、信访记录等资料、随机询问基层干部、听取情况汇报的方式了解情况。
B.指标解释
1.有开展低保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检查方案等证明材料。
2.有市州政府统一出台的低保工作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如果市州未出台统一办法,那么所有县必须出台问责办法实施意见。
3.有主动接受并配合上述部门开展检查的证明材料。
4.有市州政府统一出台的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和举报投诉制度。
如果市州未出台统一办法,那么所有县必须出台实施意见。
县级民政部门必须对备案的低保申请家庭进行入户核查并有记录。
5.有群众来信来访记录及办理结果。
(五)组织保障机制(15分)
1.由当地党委政府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将低保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或政府督办程序,保障低保核查的工作力量。
(4分)
2.低保工作的责任分解到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
(2分)
3.市县成立社会救助局,乡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有2名以上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将低保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分)
4.市县两级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低保业务培训。
(2分)
5.以市州为单位出台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组织辖区内各县以交叉检查的方式深入开展城乡低保绩效考核。
(2分)
6.按时、全面、准确向上级业务部门上报低保基础数据,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分)
A.操作要领
各检查组主要采取查阅文件档案等资料、随机询问基层干部、听
取情况汇报的方式了解情况。
B.指标解释
1.以县为单位提供相应的政府文件等佐证材料。
2.开展业务培训有相应的通知文件等证明材料。
3.按时、准确上报城市低保月报表、农村低保季报表、农村五保季报表、城乡医疗救助季报表,及时向省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省社会救助局同志提供。
二、五保供养(20分)(一)敬老院建设(5分)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资助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9月底前全面开工,年底前主体工程完工。
(5分)
A.操作要领
此项针对有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的县。
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
B.指标解释
根据具体进展情况打分,已经打好地基给3分,已经砌墙给4分,已经封顶给5分,未动工则不给分。
(二)敬老院管理(12)
1.以市(州)、直管县为单位敬老院床位利用率达65%以上(5分)
2.各市(州)年内完成省级下达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指标和新增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数(4分)
3.完成省级下达的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3分)
A.操作要领
抽查到的县随机抽查1个敬老院。
查看档案资料并听取汇报。
对照3项指标完成情况,按抽查敬老院个数按比例打分。
B.指标解释
1.以省民政厅下发的2014年下半年工作要点为考核依据,如市州对县超额下达任务,考核时将超额部分扣除。
2.床位利用率指已经投入使用的敬老院入住的供养对象和床位数比例。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指已经投入使用的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数量与投入使用的敬老院数量比例。
政府或编制部门已经下文同意,但法人登记未落实的扣0.5分;虽然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但敬老院有1名以上事业编制管理人员扣1分。
以公建民营方式进行工商登记,可视为完成登记。
(三)五保对象供养水平(3分)
加大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投入,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不低于国家和省要求标准。
(3分)
A.操作要领
查看市、县五保供养资金文件,了解五保对象供养金发放情况。
B.指标解释
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达到当地村民的人均消费支出的80%,或按黔民发〔2014〕5号要求,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按人均100元、200元的标准,增加对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
三、急难救助(10分)
(一)出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相关制度文件,建立社会救助受理窗口。
(3分)A.操作要领
查看文件资料,并到抽查到的乡镇实地查看社会救助窗口。
按抽查到的县按比例打分。
B.指标解释
1.有市州或县政府或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统一出台、承担社会救助工作的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相关制度文件。
仅以民政部门一家制发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文件,扣0.5分。
此项1.5分。
2.以乡镇或街道为单位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
此项1.5分。
(二)按要求提高急难救助标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4分)
A.操作要领
查看文件资料和救助案例。
B.指标解释
1.市州或县修订临时救助政策,规定对急难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
如未对政策进行修订,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对急难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
此项占1分。
2.市州或县现行的医疗救助政策符合黔民发〔2014〕3号文件要求。
此项占3分。
(三)及时有效开展急难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