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二中教师考评细则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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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右旗民族第二中学教师考评制度及方案
一、领导评教15%,其中包括是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50分),教学态度 10分),教学内容(10分),教学方法(10分),教学效果(20分),求和后折合为15分。
二、学生评教5%,其中包括上课是否有教案(20分),上课是否经常性接打手机(10分),上课是否经常抽烟(10分),正常上课是否坐着讲课(10分),是否经常性迟到、中离、早退(20分),是否经常性使用鼓励性语言(10分),是否经常体罚学生(10分),上课时是否经常上自习课(10分),求和后折合为5分。
三、工作纪律(考勤)10%,正常上班期间,事假/病假每天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工每天扣3分,婚、丧假不扣分,产假期间不参与评比,以上考核以教导办请假条及学校考勤机为准。
四、工作量10%,工作量严格按照我校《关于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作量津贴的发放办法》计算。
小学:
第一类:语数英教师承担同年级双班教学工作,12-14节为标准量。
第二类:主科兼副科,13-15节为标准量。
第三类:纯副科(指体音美电),16-18节为标准量。
中学:
第一类:语数英教师承担同年级双班教学工作,10-12节为标准量。
第二类:考试科兼非考试科(带2个年级,4个班,另在小学代课),12-14节为标准量。
备注:按照学校工作量标准,少一节减0.5分,超一节加0.5分。
五、常规考核(备课、作业、课堂教学、辅导、考试、教学反思、其他工作等)30%
(一)根据学校寄宿生比较多的实际情况,重点考核备课、作业、课堂教学。
(二)考核分值分布情况
作业、教案分为定期与不定期考核,定期分为三次进行即开学第一次检查(10分)期中前检查(50分)期末前检查(40分);不定期检查为分管教学副校长及教导主任走办公室检查发现问
题立即整改,跟踪至彻底改正为止。
但是此项不列入“六认真”教学考核。
课堂教学考核,以“教学活动月”所有听课老师给出的课堂教学评价得分为主,求出的平均值为教师的课堂教学得分。
(三)“六认真”考核的奖励方法
每次被评出的优秀教案和优秀作业以及课堂教学的能手,在年度考核中每项加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同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物质奖励。
六、教学效果(教学成绩)30%
七、奖励分:专指与上级部门组织教学比赛或教导办组织的教学比赛、公开课等。
以上具体考核项目见各项考核表说明,具体分三组考核(小学组、中学组、综合组)
(备注:依据考评结果排名倒数第三的教师,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连续三年排名倒数第三的老师,同等条件下,其他人优先。
)
民二中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我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请假需年级组调好课,并如实签写好请假条和调课单,以便该学期教师顶缺课统计。
2、请假返校后必须本人亲自到教导办销假,其他形式销假视为无效,未销假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3、非住院病假按照事假核算,凡是请病假者必须提供土右教发[2011]122号文件中所规定的病假证明材料。
4、个人婚、丧、产假不算请假,但不能超过标准,具体标准为本人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假原则不超过3天,产假5个月,凡是突破者按照事假核算。
5、教师在正式上课后5分钟未上课又未请假者视为旷教一节(以课情检查为依据)。
6、参加上级组织活动迟到、请假按照平时考评标准的2倍核算。
7、每周一查考勤时,教师迟到(10分钟之内未补到)一次扣10元(奖励全勤教师),若周一上午放学前未补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请假一节扣课时费10元(用于顶课教师),旷教一节扣20元。
学期累计按照实际情况核算;周二至周四查岗缺勤者按半天旷工处理;周五下午第一节课查岗时缺勤者按半天旷工处理。
8、凡是请假者必须经过年级组长、教导办、校长同意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允许“先斩后奏”,确因特殊情况,
必须委托代理人请假。
9、请假权限,凡是请假2天以内由教导办受理,请假5天以内由副校长受理,请假1周以上由校长受理。
备注:以上请销假制度必须本人或代理人请假,关于事假、病假、旷工均按土右教发[2011]1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