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日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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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注: 业务办理地点在钱江新城“市民之家”(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二楼9~16号窗口);
请将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此表后面左上角处。

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该按以下要求提供证实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证实材料。

1、购置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 提供商品房买卖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购置二手房, 提供房屋转让协议及契税完税凭证;
3、购置公有住房, 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4、回迁、扩面住房, 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提供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或村镇计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实及购置材料发票;
6、大修住房, 提供房屋判定机构出具判定汇报、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及购置材料发票。

(二)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 提供购房协议、借款担保协议和银行出具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三)租赁住房自住, 提供租赁协议和房租发票。

(四)离休、退休(退职), 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供劳动部门出具丧失劳动能力判定证实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实。

(六)本市户口职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 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实。

(七)非本市户口职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实及职员户口簿。

(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九)出国、出境定居, 提供护照、户籍注销证实或国(境)外定居证实。

(十)职员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供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有效司法证实。

二、申请人身份证实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通常应由职员本人办理,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职员委托她人代为办理, 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实资料:
1、职员委托单位代理人办理, 单位代理人应该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2、职员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儿女)代为办理, 直系亲属应该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实(如结婚证、同一住址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关系证实)。

3、职员委托其她人办理, 代理人应该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提取公证书。

(三)单位因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原因已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托管手续, 职员可持托管户手册及本人身份证直接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四)职员购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还贷、租赁, 职员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 其配偶、父母、儿女按要求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 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户口簿等有效亲属关系证实、职员本人公积金缴存证实(职员本人在其她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 由其她中心开具; 在市中心缴存不需提供)。

(五)职员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视作法定授权代理人, 全部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均须到中心办理手续, 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有效司法证实。

三、提取方法
(一)职员以签收银行定时存单方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方法”栏选择“银行存单”。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 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核准单, 职员或代理人凭提取核准单向指定银行签收银行定时存单。

(二)职员以本人卡折转账方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方法”栏选择“卡折转账”, 填写账户户名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账号。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 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将职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到指定账户。

现在卡折转账方法只限于“开户银行”为本市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存折或信用卡。

(三)职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需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 “提取方法”栏选择“其她转账”, 并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购房协议中售房单位一致)、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 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账支票, 将职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给收款单位。

四、其她事项
(一)此表“资金性质”栏只可选择一个, 提取多个资金需分别填表。

(二)工龄未满二十年职员, 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补助时, 单位应按借款协议书核定提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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