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叠合板、楼梯吊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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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吊装施工方案
1、执行标准
规范:
JGJ1-20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GB 50666-2011 《混凝土结构施工规范》
GB 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13(J)/T182-2015《构件制作与验收标准》
2、预制叠合板、楼梯吊装要求及吊装前期工作准备
2.1应根据预制构件的形状、尺寸、重量和作业半径等要求选择吊具和起重设备,所采用的吊具和起重设备及其操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产品应用技术手册的规定。
2.2吊点数量、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应保证吊具连接可靠,应采取保证起重设备的主钩位置、吊具及构件重心在竖直方向上重合的措施。
2.3吊索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不应小于45°
2.4应采用慢起、稳升、缓放的操作方式,吊运过程,应保持稳定,不得偏斜、摇摆和扭转,严禁吊装构件长时间悬停在空中。
2.5吊装大型构件、薄壁构建或形状复杂的构件时,应使用分配梁或分配桁架类吊具,并应采取避免构件变形和损伤的临时加固措施。
2.6预制构件的吊装过程主要有准备吊具,联接吊点、安全联接确认检查、吊升、下落、对位、入位、校正位置、堆场人员固定,运输司机最终固定等工序。
2.7在构件吊装之前,必须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场地清理,准备车辆(车辆样式、吨位的确认--预制构件运输根据产品特点宜采用载重量较大的载重汽车和半托式或全托式的平板拖车)、料架(大、小料架的确认),构件的确认(构件的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无变形损坏现象)、车辆上构件堆放数量和堆放方式的确认(构件的支承位置和方法,应根据设计的吊(垫)点设置,不应使构件损伤),车辆上所需固定器具的种类和数量的确认,吊装机具的准备(适合构件种类、重量的吊具)、工作人员就绪、吊装设备的状态确认等。
3、预制叠合板、楼梯的吊装
3.1预制叠合板吊装
3.1.1预制叠合板吊运时,应根据设计要求、生产条件确定需要的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得低于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值的75%,并有签字确认单,方可起吊。
预制叠合板不设预埋吊点,直接用吊钩勾住钢筋桁架的上弦钢筋和腹筋(即桁架筋的波峰位置)。
3.1.2钢丝绳与叠合板平面夹角不宜小于60度,不应小于45度,保证四个吊点均匀受力,检查构件外观质量及吊环和钢丝绳的连接是否牢固。
起吊至距起吊处200mm左右时,再静置5秒钟以上,确定无误后方可继续缓慢起吊。
就位时要求缓慢放置,严禁快速猛放,以免造成叠合板的损坏。
构件堆放时,木方子应沿桁架筋方向布置,上下木方子应在一条线上。
吊点应选在距构件边缘0.2L(L为构件长度、宽度)附近。
3.2预制楼梯吊装
3.2.1预制楼梯的平吊点,是螺栓套筒。
首先把螺栓套筒清理干净,将带螺母的吊装环拧进螺栓套筒里。
3.2.2吊环方向应与其所连接的钢丝绳在同一条线上。
起吊方法与叠合板平吊的
方法相同。
3.3构件吊装注意事项
3.3.1起吊吊点合力应与构件重心重合,宜采用可调式平衡架起吊就位,吊装动力系数宜取1.5;
3.3.2吊具宜采用预埋吊环或埋置式接驳器的形式;
3.3.3吊装前应根据构件自重情况对吊架、绳索或吊带等进行受力验算;
3.3.4在厂区吊装时应做到慢起、平稳行走、缓落,避免构件因碰撞产生破损。
4、主要质量技术保障措施
4.1施工前应具备必要的施工条件,做好施工准备工作逐项检查落实,如不满足施工条件,应积极创造条件,待其完善后再施工。
4.2坚持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最大限度地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4.3认真进行各项技术交底,做到详细,富有针对性,并针对实现风险较大的项目有保障措施。
4.4严格审批制度,任何一项技术措施的出台都必须履行审批制度,符合审批程序。
4.5严格计量管理和试验检验管理。
4.6施工前工长必须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的详细书面交底,交底双方签字。
关键过程、特殊过程的技术交底资料应经技术部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核。
4.7严格按图纸施工,按合理程序施工。
认真执行现行规范、规程、标准。
具体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技术交底的要求和规定。
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5、主要安全管理及保障措施
5.1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生产企业在预制构件的生产、吊装、存放及运输等过程中,应依照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的有关规定执行。
5.2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职工安全培训制度,并针对本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5.3生产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以及用电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规定。
5.4生产现场消防安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程》GB50720的有关规定。
5.5生产单位应定期检查、维护用于构件生产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建筑机械的使用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的有关规定。
5.6构件吊装前应对预制构件吊装作业所用的工具、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同时还应复核验算吊装、堆放及运输的工况受力情况,吊装机械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的有关规定。
5.7防止起重机事故措施
1)、起重机操作时必须坚持“十不吊”原则。
2)、所有构件的起重,由司索工负责捆绑和挂钩,由指挥工负责指挥。
3)、起重机的行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地下基坑和松软土层要进行处理。
必要时,需铺设道木或路基箱。
起重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
4)、绑扎构件的吊索需经过计算,绑扎方法应正确牢靠。
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检查。
5)、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或设备。
6)、禁止在六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7)、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9)、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
当吊钩吊环表面有裂纹、严重磨损或危险断面有永久变形时应予更换。
10)、在吊车作业半径范围以内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防止意外。
5.8防止高处落物伤人措施
1)、地面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高处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丢掷。
3)、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构件正下方停留或通过。
4)、设置吊装禁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
4.9防止触电措施
1)、现场临时电线须按TN-S系列布线,按三级供电二级保护,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要求布置和配备设置,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2)、现场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由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
3)、施工现场架设的低压线路不得用裸导线。
所架设的高压线应距建筑物10m 以外,距离地面7m以上。
跨越交通要道时,需加安全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不应低于2.5m。
4)、现场各种电线接头、开关应装入开关箱内,用后加锁,停电必须拉下电闸。
5)、电焊机的电源线长度不宜超过5m,并必须架高。
电焊机手把线的正常电压,在用交流电工作时为60~80V,要求手把线质量良好,如有破皮情况,必须及时用胶布严密包扎。
电焊机的外壳应该接地。
电焊线如与钢丝绳交叉时应有绝缘隔离措施。
6)、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
接地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的多
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
不得用缠绕的方法接地和接零。
同一供电网不得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7)、在雨天或潮湿地点作业的人员,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大风雪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