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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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疾控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疾控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疾控中心作为一个专门从事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机构,为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信息管理、绩效评估和问题处理等方面对疾控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展开论述。

一、组织架构疾控中心内部管理制度首先需要明确合理的组织架构,通过合理的分工和层级关系,确保疾控工作的有序进行。

疾控中心的组织架构应包括领导机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

领导机构负责疾控中心的整体规划和决策,职能部门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基层单位则负责具体地域的疾病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疾控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应明确每个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具体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依靠和保障。

职责分工应根据各部门和单位的专业特长和工作需求进行细致、明确的划分。

例如,监测部门负责疾病监测和数据分析,预防部门负责疫苗接种和健康教育,应急部门负责疫情应急处置等。

职责分工的明确性可以提高各岗位工作的高效性和协同性。

三、信息管理疾控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信息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信息管理涵盖数据采集、信息汇总、分析研判以及信息共享等方面。

疾控中心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同时,各部门和单位之间应加强信息共享,促进跨部门、跨机构合作,提高工作效能。

四、绩效评估疾控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对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评估和绩效考核,以激励和促进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绩效评估可以基于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工作质量的提升以及专业能力的提高等项指标进行。

定期的绩效评估和考核有助于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并为适时的激励政策提供依据。

五、问题处理疾控中心内部管理制度要包含完备的问题处理机制,即时、妥善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问题处理应遵循科学、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问题的及时发现、认定、反馈和解决。

问题处理机制要与绩效评估相结合,形成动态的管理闭环,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和优质性。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科室管理制度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科室管理制度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科室管理制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科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科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规范科室管理(一)科室的职责1. 根据疾病防控工作的需要,提出本科室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本科室相关的疾病防控技术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3. 负责本科室相关的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4. 负责与相关单位进行交流合作,开展联合科研和业务交流;5. 安排本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证书、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二)科室的工作原则1. 工作责任心:在本科室工作期间,必须以医德为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

2. 永远保持对技术和知识的热爱和探究精神,学习新理论、新技术,善于总结经验,提升自身素质。

3. 以合作为基础,以协同为核心,注重团队合作,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共同推动疾病防控工作。

4.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相应制度规范,确保工作高效、有序、科学、规范。

(三)科室的管理体制1. 科室由主任、副主任、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科室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

2. 科室主任是科室的领导,负责科室的制定、落实科技发展规划和组织科研、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等工作。

3. 科室副主任是科室的重要管理人员,负责协助科室主任管理科室,推进科研工作和项目合作,建立和健全科室内部管理制度等。

4. 科室负责人是科室日常管理人员,负责科室内部日常事务的处理,包括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四)科室负责人的职责1. 科室负责人是科室管理的重要人员,负责制定科室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并监督完成,推进工作任务的达成。

2. 组织和指导科室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把握最前沿的科学技术,并及时将其应用于实践中。

3.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与合作,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形成最大效益。

4. 建立健全科室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焊接技术规范化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工作任务。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我国防控疾病的重要机构之一,为了规范中心的管理工作,确保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机构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有机构正副职,具体设置参照下表:序号\t职务\t人数1\t主任\t12\t副主任\t23\t科室主任\t若干4\t科员及以下职位\t若干三、职责分工1、主任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管理和工作监督。

2、副主任分管具体科室的工作,按照主任的要求协助主任处理相关事务。

3、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内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协调其他部门的工作。

4、科员及以下职位按照工作任务,执行工作计划,通过领导或主管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内部制度1、岗位管理中心内岗位设置明确,职责分明,共同配合工作,保证敬业、负责、利于工作开展。

2、考勤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制定严谨的考勤制度,含缺席和迟到等,根据考勤情况进行奖惩。

3、办公场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场所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并且保证工作环境的清洁和卫生,达到职员舒适的工作条件。

4、文档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要求责任明确,规程标准化、文件规范且存储安全。

五、外部制度1、预防控制法规中心遵循国家规定的预防控制法规,在工作中遵循科学、准确、高效的原则,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2、社会合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要联合各大医院、疾病研究机构等保证工作质量,强制机构间学术交流、科学研究,充分发挥社会合作优势。

六、工作安排1、年度计划中心管理人员需要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根据工作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一年的工作计划,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详细的操作计划。

2、季度计划以一季度为分界点,分别制定下一个季度的计划,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保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任务完成。

3、月度计划按照季度计划制定出的任务,再制定一个月内的具体工作计划,不断调整优化工作方式方法,保证效率的实现。

七、工作细节1、人员管理1.定期制作职工档案,实行人员考核制度,确定晋升、任用和奖惩等。

疾控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疾控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九、疾控中心科研与创新
9.1科研工作
(1)加强科研项目管理,鼓励员工参与科研项目,推动疾控事业发展。
(2)建立科研合作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共同开展重大疾病防控技术研究。
(3)设立科研基金,支持重点课题和前沿技术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9.2创新机制
(1)建立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性意见和建议,推动工作方法和管理模式的创新。
2.3岗位责任制
明确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4考勤制度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加强员工出勤、请假、加班等方面的管理。
2.5培训与考核制度
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建立员工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6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审批、报销等制度,确保财务安全。
(2)定期检查、维护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
(3)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实验室、办公设备等资源,满足各部门工作需求。
4.3财务保障
(1)合理编制财务预算,确保中心各项工作经费充足。
(2)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拓宽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外部资助,为疾控事业提供有力支持。
(2)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3)提供专业的健康咨询和信息服务,满足公众对健康知识的需求。
8.2信息公开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疾控中心工作信息,提高透明度。
(2)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工作动态等,回应社会关切。
(3)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疾控中心的规章制度模板

疾控中心的规章制度模板

疾控中心的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维护人民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行政人员、医务人员、科研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中心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强疾病防控工作,提高疾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中心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本规章制度,维护中心的正常秩序和工作环境。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五条中心实行科学、民主、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人事任免、考核评价、奖惩等。

第六条中心严格执行工作分工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做到责任明确、权责统一。

第七条中心建立健全招录公务员、聘任科研人员、技术人员等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晋升激励机制。

第八条中心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知识储备,做到不断自我提升。

第九条中心不允许有违背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条中心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包括办公制度、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待遇保障制度等,确保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第十一条中心要求全体员工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第十二条中心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中心依法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劳动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控和应急管理。

第十四条中心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合理规范信息的流转和使用,加强信息安全技术保障,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中心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预算管理、账务管理、审计监督等,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中心依法合规使用经费,不得挪用、挥霍、浪费公共资金,确保经费的安全和合理支出。

第十七条中心加强经济责任制度,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疾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疾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疾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背景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疾病防控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组织内部人员的健康与安全,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疾病预防控制的要求,经过充分调研和讨论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所有人员,包括员工、临时工、访客等。

三、疫情防控措施1.健康筛查(1)所有人员进入组织前,必须接受健康筛查,例如测体温、填写健康调查问卷等。

(2)对于体温异常、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当及时隔离,并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告。

2.防护设施(1)组织内部应提供足够的防护设施,包括口罩、手套、消毒液等。

(2)要求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并在必要时佩戴手套以及其他防护装备。

3.培训与宣传(1)组织应加强疾病防控知识的培训,提高人员的防护意识。

(2)定期进行疾病防控宣传,传达疫情动态、预防措施等信息。

4.定期消毒(1)对公共区域、办公设备等应定期进行消毒,确保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2)提醒员工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避免触摸脸部等。

五、应急处理(1)对于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应立即启动组织内部的应急预案,隔离病例并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2)按照疾病预防控制要求,进行溯源、追踪和处理工作,确保疫情得以控制。

六、责任和管理(1)各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相应措施并落实到位。

(2)组织领导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和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3)对于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要依法进行处罚或纪律处分。

七、监督与改进(1)建立监督机制,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2)定期评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性,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本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解决争议。

以上为疾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其中不含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

本制度旨在确保组织内部人员的健康与安全,提出了健康筛查、防护设施、培训与宣传、定期消毒、应急处理、责任和管理、监督与改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区疾控中心管理制度

区疾控中心管理制度

区疾控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更好地维护广大市民的健康和安全,提高疾控中心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领导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设立党委、办公室、综合管理科、传染病防控科、慢性病防控科、医学信息科、公共卫生科等职能科室。

2. 管理层具体分为中心主任、副主任、科室主任、科室副主任、科室医师、科室护士、行政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1. 中心主任负责疾控中心的全面工作,协调各职能科室,组织开展疫情监测、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工作。

2. 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管理疾控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如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控等。

3. 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工作,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科室医师负责指导科室护士进行基础医疗服务,开展健康咨询和教育,参与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

5. 行政人员负责疾控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等。

四、工作流程1. 信息收集疾控中心建立信息收集和整合机制,及时获取疫情信息、传染病监测数据、健康教育资料等。

2. 监测分析根据信息收集的数据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疫情发展趋势,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3. 防控应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疫情响应和处置机制,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市民的健康和安全。

4. 健康教育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传染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减少传染病的发生。

五、培训机制1. 岗位培训对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继续教育定期组织继续教育活动,更新员工的知识和技能,跟进新的疾病防控技术和方法。

3. 外部培训组织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和学习,拓宽视野,学习国内外最新的疫情监测和防控经验。

六、绩效考核1. 制定考核标准根据疾控中心的工作情况和目标任务,制定科室、个人的考核标准和指标。

疾控中心工作制度

疾控中心工作制度

疾控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疾控中心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

第二条疾控中心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疾控中心的工作任务是: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等。

第四条疾控中心工作制度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分工负责;科学规范,高效运转;公开透明,社会参与。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第五条疾控中心设立理事会,负责中心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理事会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和修改中心章程和工作制度;(二)确定中心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三)审批中心的工作计划和预算;(四)监督中心的工作执行情况;(五)决定中心的人事、薪酬和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

第七条疾控中心设立若干业务部门,包括疾病预防控制部、健康教育部、监测预警部、应急处置部、科学研究部和国际合作部。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工作。

第八条疾病预防控制部负责开展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包括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等。

第九条健康教育部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第十条监测预警部负责开展公共卫生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制定和实施防控措施。

第十一条应急处置部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疫情调查、控制措施的实施和效果评估等。

第十二条科学研究部负责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推广科技成果和技术。

第十三条国际合作部负责开展国际疾病控制和预防合作项目,参与全球公共卫生事务。

三、工作流程与规范第十四条疾控中心工作流程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

各部门根据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五条疾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疾病监测体系,定期收集、分析、报告疫情信息。

疾控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疾控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疾控中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疾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疾控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行政、业务、技术、后勤等各个部门。

第三条疾控中心工作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依法行政;2. 科学管理,高效运行;3. 以人为本,关爱员工;4.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疾控中心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中心领导班子: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2.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中心行政事务、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3. 业务部门: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4. 技术部门:负责实验室检测、信息管理、科研等工作。

5. 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中心后勤保障、物资采购、设备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中心领导班子:(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方针、政策;(2)制定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2. 行政管理部门:(1)负责中心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2)负责中心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3)负责中心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有效利用;(4)负责中心后勤保障,确保中心正常运行。

3. 业务部门:(1)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传染病监测等工作;(2)负责开展疾病监测、疫情报告、风险评估等工作;(3)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健康促进活动;(4)负责开展疾病防控技术指导、培训等工作。

4. 技术部门:(1)负责实验室检测、信息管理、科研等工作;(2)负责开展疾病检测、病原学鉴定、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3)负责研发、推广疾病防控新技术、新方法;(4)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疾病防控相关信息。

5. 后勤保障部门:(1)负责中心后勤保障,确保中心正常运行;(2)负责物资采购、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等工作;(3)负责中心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工作。

疾控中心部分制度(3篇)

疾控中心部分制度(3篇)

疾控中心部分制度疾控中心是国家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预防、控制和防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重大疾病的机构。

为了保障疾控中心的有效运作和提高工作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

下面将从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工作流程、数据管理和学术交流等方面介绍疾控中心部分制度。

一、组织机构制度1. 领导体制:疾控中心的领导由一名具备公共卫生专业背景的专家担任,直接负责疾控中心的全面工作。

并设立副主任、部门主任等职位,协助领导实施相关职责。

2. 部门设置: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疾控中心内设置疾病预防控制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部、公共卫生监测和规划部、实验室和技术支持部、人员培训和督导部等部门,形成相对独立的工作模块。

3. 决策层与咨询机构:设立决策委员会对疾控中心的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和决策,并可以设立专门的咨询机构,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人员管理制度1. 人员招聘:疾控中心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或委托人力资源机构等方式进行人员招聘,要求应聘者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并进行面试和综合评估。

2. 人员培训:疾控中心注重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外部专家讲座,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并可以组织外派、短期培训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扩大人员的专业视野。

3. 人员考核与激励:疾控中心通过定期的工作考核、岗位竞聘和个人评优等形式,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对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和晋升,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工作流程制度1. 工作计划与目标:疾控中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和目标的达成。

2. 信息收集与监测:疾控中心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和监测系统,定期更新和整理各类疾病和突发事件的数据,并通过数据分析和评估,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

3. 应急响应机制:疾控中心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包括事前预案、人员调配、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

疾控中心部分制度范本(4篇)

疾控中心部分制度范本(4篇)

疾控中心部分制度范本一、机构设置疾控中心设有领导班子和机构设置两个层级。

领导班子由主任、副主任等组成,负责疾控中心的全面工作领导。

机构设置包括行政办公室、综合管理科、疾病预防控制科、传染病监测科、卫生应急科、预防接种科、健康教育科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临时工作组或专项工作组。

二、工作职责1.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制定和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的方案和政策,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开展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并进行疫情分析和预警。

2.传染病监测科负责对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分析,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监测系统,组织开展相关的科研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3.卫生应急科负责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和预警系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4.预防接种科负责制定和实施预防接种政策和方案,组织开展疫苗的采购和管理工作,开展预防接种的监测和评估。

5.健康教育科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培训,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6.行政办公室负责疾控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各科室的工作任务和资源,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

三、工作流程1.疾病预防控制科根据疾病流行情况和预警信息,制定疾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政策,组织开展疫情调查和处理工作。

2.传染病监测科负责研究和开展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建立传染病监测系统,及时掌握传染病的流行情况和趋势。

3.卫生应急科负责制定和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和预警系统,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进行卫生应急救援和物资调配工作。

4.预防接种科负责制定和实施预防接种政策和方案,组织开展疫苗的采购和管理工作,开展预防接种的监测和评估。

5.健康教育科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培训,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6.行政办公室负责疾控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各科室的工作任务和资源,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

疾控中心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疾控中心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疾控中心纪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的纪律管理,确保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第三条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应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守职业道德,遵循行为规范,忠实履行职责。

第四条疾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纪律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培训和监督,确保纪律管理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第五条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二)严格遵守工作规程,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三)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四)公正廉洁,不得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馈赠、宴请、旅游等;(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六)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侵占、挪用公共财物;(七)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八)积极参与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九)其他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六条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并制止。

第三章违纪行为处理第七条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一)违反工作规程,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二)泄露患者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馈赠、宴请、旅游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四)泄露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五)侵占、挪用公共财物的;(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七)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第八条违纪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纪律管理的实施与监督第九条疾控中心应当设立纪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纪律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疾控中心 管理制度

疾控中心 管理制度

疾控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疾控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疾控中心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疾病预防和控制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疾控中心的职责1. 疾控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2. 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类传染病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3. 疾控中心负责开展疾病预防和控制的科研工作,提高防控技术水平,并进行防疫药品及疫苗的研发和监管工作;4. 疾控中心要加强对重大传染病的实验室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5. 疾控中心要组织开展对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防控意识和能力;6. 疾控中心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提高国际防疫合作水平;7. 其他相关职责。

第三章疾控中心的组织结构1. 疾控中心设立领导班子,负责中心的决策和管理工作;2. 疾控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3. 疾控中心设立传染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4. 疾控中心设立实验室检测部门,负责对重大传染病的实验室检测工作;5. 疾控中心设立科研部门,负责疾病预防和控制的科研工作;6. 疾控中心设立宣教部门,负责对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7. 其他相关部门和岗位。

第四章疾控中心的管理制度1. 疾控中心要建立健全预防控制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各项标准和规定;2. 疾控中心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3. 疾控中心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和约束全体工作人员;4. 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计划和统筹,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5. 疾控中心要建立健全危机管理体系,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 疾控中心要建立健全内部沟通和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沟通协作;7. 疾控中心要建立健全信息管理体系,确保信息安全和畅通;8. 疾控中心要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和资料管理制度,做好档案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9. 其他相关制度。

疾控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疾控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疾控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疾控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疾控中心的管理,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保障公众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疾控中心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疾控中心应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疾控中心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发展。

第五条疾控中心应定期组织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疾控中心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包括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和支撑部门等。

第七条疾控中心的领导班子由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组成,任期为五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八条疾控中心的职能部门包括:疾病预防控制部、流行病学部、监测与预警部、传染病治疗部、健康教育部等。

第九条疾控中心的支撑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管理部等。

第十条疾控中心应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组织结构,确保工作高效进行。

第三章工作职能第十一条疾控中心的疾病预防控制部负责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疾控中心的流行病学部负责疾病的监测与调查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第十三条疾控中心的监测与预警部负责疫情的监测与预警工作,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四条疾控中心的传染病治疗部负责传染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疾控中心的健康教育部负责疾病预防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健康意识。

第十六条疾控中心的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确保人员配置合理。

第十七条疾控中心的财务部负责财务预算和审计工作,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八条疾控中心的信息管理部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第四章管理机制第十九条疾控中心应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二十条疾控中心应定期召开组织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一条疾控中心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二十二条疾控中心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内外部的沟通合作。

疾控中心维护管理制度范本

疾控中心维护管理制度范本

疾控中心维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的正常运行,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疾控中心应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疾控中心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第二章设施维护第五条疾控中心应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并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疾控中心应设立专门的设施维护团队,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七条设施维护团队应根据设备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维护和保养计划,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第八条设施维护团队应按照维护和保养计划,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损坏部件等维护工作。

第九条设施维护团队应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情况,为设备的故障排除和维修提供依据。

第十条疾控中心应对设施维护团队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三章环境维护第十一条疾控中心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整洁、卫生、舒适的办公环境。

第十二条疾控中心应落实中心环境卫生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卫生责任和要求。

第十三条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和卫生。

第十四条疾控中心应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对卫生状况不良的部位进行整改。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疾控中心应加强人员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疾控中心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疾控中心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疾控中心应加强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疾控中心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中心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疾控中心服务管理制度

疾控中心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疾控中心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疾控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疾控中心服务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 科学管理,规范服务;3.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4. 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服务范围与内容第四条疾控中心服务范围:1. 疾病预防控制:开展疾病监测、疫情报告、风险评估、预防接种等工作;2. 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公众健康素养;3. 卫生监督:对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等进行卫生监督;4. 实验室检测:提供病原微生物检测、环境卫生检测等服务;5. 其他: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开展相关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第五条疾控中心服务内容:1. 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2. 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3. 实施卫生监督执法;4. 进行实验室检测与分析;5. 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公共卫生应急工作;6. 提供相关技术培训与指导。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六条服务态度1. 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情、耐心、细致地对待每一位服务对象;2. 接待服务对象时,应主动问好,微笑服务,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3. 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应认真倾听,耐心解答,不得推诿、搪塞。

第七条服务流程1. 健康教育: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咨询活动,普及健康知识;2. 疾病预防控制:及时报告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制定防控措施;3. 卫生监督:制定卫生监督计划,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4. 实验室检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5. 公共卫生应急: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服务质量1. 提高服务效率,缩短服务周期,确保服务对象的需求得到及时满足;2. 加强服务对象隐私保护,不得泄露服务对象个人信息;3. 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改进服务质量。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疾病防备掌控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疾病防备掌控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运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中心下设部门包含疾病监测与预警部门、卫生检疫部门、健康教育与促进部门、疫苗接种管理部门,以及其他依据工作需要设立的部门。

2.中心设立一个主任,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委派产生,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中心工作。

3.中心部门负责人由主任提名,经批准聘任。

4.中心设置内部综合机构,负责行政及后勤支持工作。

三、职责和权限1.疾病监测与预警部门负责全市疾病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疾病信息,发布疫情报告,供应科学决策支持。

2.卫生检疫部门负责对入境人员和物品进行卫生检疫,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订立并执行隔离措施。

3.健康教育与促进部门负责开展公共卫生教育,组织健康宣传活动,供应健康咨询服务,促进健康生活方式。

4.疫苗接种管理部门负责疫苗接种计划的订立和执行,确保疫苗安全和接种质量。

5.其他部门依据中心工作需要,负责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四、工作流程1.中心每年订立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工作目标和任务。

2.各部门依据工作计划订立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流程和责任人,并报主任审批。

3.中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

4.中心每月组织例行评估,评估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矫正。

五、人员管理1.中心各部门应对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定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具体工作任务由部门负责人依据情况调配,确保人员合理利用和工作效率。

4.严禁中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六、数据管理和信息安全1.中心建立健全疾病信息数据库,将相关数据及时录入,并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报告。

2.严格保护疾病数据和信息安全,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3.中心工作人员应对数据保密工作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泄露相关数据和信息。

文档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管理制度

文档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管理制度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在学研究生管理,保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中国疾控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国疾控中心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国疾控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办学,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中国疾控中心的研究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研究生在学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 参加中国疾控中心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参加中心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三)国家统招非定向研究生享受“普通奖学金”,医疗费用按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中国疾控中心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中心研究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对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 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研究生在学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中国疾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五)遵守研究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六条新录取的研究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及证明,按新生入学有关要求,在规定日期内交纳各项费用后,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者,须书面向研究生管理部门请假,获准后方可延迟报到。

疾控中心制度细则

疾控中心制度细则

疾控中心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疾控中心的工作流程,确保疾病防控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疾控中心内部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疾控中心应坚持依法、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积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疾控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下设办公室、疾病监测与控制科、实验室管理科、宣传教育科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各科室应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疾控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件,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八条疾控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疾病预防控制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确保实验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业务工作第十条疾病监测与控制科应定期收集、分析、报告疾病监测数据,为制定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一条宣传教育科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二条实验室管理科应确保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章纪律与责任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疾控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细则的修改和废止,须经疾控中心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请全体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细则,共同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贡献力量。

疾控中心部分制度范文(5篇)

疾控中心部分制度范文(5篇)

疾控中心部分制度范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是负责预防、控制和应对疾病的机构,它在保护民众健康和安全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疾控中心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制度来确保其有效运行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以下是一份疾控中心部分制度的范文,共____字。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一级行政机关,直属于地方政府。

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疾病监测与预警、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响应、公共卫生教育和宣传等。

第三条中心的工作原则是科学、规范、公正、透明、效率。

中心要尊重科学、依法行政,坚持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科学实施,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

第四条中心的机构设置包括综合办公室、监测与预警部门、预防与控制部门、应急响应部门、公共卫生教育部门等。

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由中心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详细规定。

第二章综合办公室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中心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中心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起草、审议、领导中心的制度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中心的考核评估工作;协调解决中心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中心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等工作。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的工作程序由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中心领导班子批准后执行。

综合办公室在工作程序中要注重程序的简化、便利和效率的提高。

第八条综合办公室的工作要遵守中心的工作制度和规定,保证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率性。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部门第九条监测与预警部门是中心的监测和预警工作的主要执法部门,负责全面监测和提前预警各类传染病、慢性病和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第十条监测与预警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和维护全面、准确、及时的疾病监测与预警系统;收集、整理和分析疾病监测与预警的相关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发布;组织和开展疾病预防和控制的调研和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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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在学研究生管理,保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中国疾控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国疾控中心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疾控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办学,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中国疾控中心的研究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研究生在学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中国疾控中心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参加中心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三)国家统招非定向研究生享受“普通奖学金”,医疗费用按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中国疾控中心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中心研究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对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研究生在学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中国疾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五)遵守研究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六条新录取的研究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及证明,按新生入学有关要求,在规定日期内交纳各项费用后,办理入学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者,须书面向研究生管理部门请假,获准后方可延迟报到。

请假时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因病请假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假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自开学之日计算)或请假期满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已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除外),除因不可抗力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中国疾控中心将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复查。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格检查。

资格复查和体检合格者方予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籍。

复查或体检不合格者,由中心酌情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违反国家招生规定的被录取者、在报考和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事实清楚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的研究生,由研究生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出,经中国疾病控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中心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必须按规定日期返校,自开学之日起两周内,集中办理注册手续。

未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等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参照退学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节考勤与请假第九条研究生应按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规定参加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实习、实验等教学和科研活动。

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先请假。

在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研究生应按规定的时间离、返校。

第十条研究生管理部门要根据课程设置和研究生数量等情况,制定教学考勤办法(如点名、签到等)。

缺课及旷课处理办法按第五十一条执行。

第十一条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与学业(课题研究)有关的各类出国(出境)活动,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附外方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经导师和所在二级培养单位领导同意后,报中国疾控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核,经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出国手续。

出国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如期归国后,应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报到,并报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

逾期一个月未返回报到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研究生因私出境,只能利用假期。

第十二条研究生因病请假应出具医院证明,请病假连续一周以内须由班主任(或导师)批准,连续一周以上须由中国疾控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事假连续三天以内须由班主任(或导师)批准,连续三天以上须由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部门负责人或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研究生每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应报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每学期请病、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学习总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须按休学处理。

请假期满,请假研究生须及时销假。

如需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续假批准与否,应回复研究生本人。

研究生不按规定请假,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课论处,一天按4学时计算:(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或科研活动;(二)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者(含出国、出境);(三)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自开学之日两周内不注册者;(四)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归,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第十三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未参加规定的教学或科研活动连续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节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十四条研究生须根据培养计划,在导师指导下选修课程,选修课程要求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生学分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研究生须按规定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选课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课程学习或考核,且未办理退课手续者,按旷课处理,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

课程安排遇有时间重叠时,必修课程不得申请免听,选修课程须在征得导师及任课教师同意后自修缺课内容,在按时完成课程作业后方可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获得该课程学分。

第十六条课程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必修课70分为及格,选修课60分为及格,及格以上取得该课程相应学分。

研究生根据专业需要在外单位修读的研究生课程,应事先征得导师同意、经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报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

修读课程的成绩单(学分)经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核后,记入本人成绩。

第十七条必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允许重修一次,及格按70分记;选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允许重考一次,及格按60分记。

重修(或重考)不及格按实际成绩记载。

重修、重考的研究生须提交书面申请,于开学一周内到教学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重修、重考或缓考的课程不单独安排教学或考核,须在下一学年完成学习和考核。

第十八条研究生旷课、旷考、缓考和考试作弊的处理办法:(一)经全程考勤,缺课学时累计超过该课程学时总数三分之一者;经抽查考勤,有三次抽查未到课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第二年重修。

(二)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时,应在考试前书面向主管部门申请缓考。

因病申请缓考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被批准缓考者须向教学主管部门申请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擅自不参加考试或申请缓考未获批准仍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三)旷考课程的成绩计为零分,并列入该课程总成绩的综合评定。

旷考研究生认知错误后,由本人申请,经教学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参加该课程重修。

(四)凡考试违纪作弊者,考生该门课程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见第五十一条)。

确有悔改表现者,在受到处分至少六个月之后,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批准,在履行相应手续后,可参加该门课程重修。

第四节学制、最长学习年限第十九条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与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五年(硕士二年、博士三年)。

第二十条全日制统招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一年;研究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一般不予延期。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者,不予注册,按结业处理。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超过四年者,不得申请学位。

第五节休学、停学(保留学籍)、复学第二十一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办理休学:(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或工作,经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的合同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治疗或休养的时间超过本学期总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二)每学期请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总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三)因其他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或工作,导师和研究生管理部门确认必须休学者。

研究生申请休学,须提交书面申请(因病休学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因其他原因休学者,须提供有效证明),经研究生导师和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中国疾控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批。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批后,发出休学通知,送达二级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本人。

第二十二条研究生休学一般以学期为单位,休学时间从研究生不能坚持正常学习时算起。

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可继续申请休学,累计时间不得超过一学年。

第二十三条休学期间不享受在学研究生待遇。

第二十四条研究生应征入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停学(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研究生停学期间不享受在学研究生待遇,停学时间不计入在校学习年限。

第二十五条休学、停学(保留学籍)研究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一)研究生休学、停学(保留学籍)期满,应于开学前两周内书面申请复学。

因病休学申请复学时,须将本人复学申请和原就医医院出具的痊愈证明(已恢复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和工作)送交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核查。

因其他原因休学或停学(保留学籍)者申请复学时,须将本人复学申请、休学期间的活动内容或必要的证明等材料,送交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核查,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研究生可复学报到注册,同时报中国疾控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

(二)逾期两周或以上未办理复学手续,将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第三十条处理。

(三)研究生在休学、停学(保留学籍)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第五章“奖励与处分”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在休学、停学(保留学籍)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由本人负责。

第二十六条退学、被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复学。

第六节转换专业、更换导师第二十七条研究生在入学后,不能办理转学。

一般不予进行专业变更和导师调整。

在学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可在相同专业内更换导师或相同学科内转换专业:(一)导师在一年内连续出差、出国半年以上或因其它原因无法继续指导研究生工作,由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提议或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同时征得研究生本人同意,可在本单位相同专业或同学科内调整或更换导师,并将调整结果报送中国疾控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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