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卫生信息标准与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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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站卫生信息管理制度范文(4篇)

村卫生站卫生信息管理制度范文(4篇)

村卫生站卫生信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卫生站的卫生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村卫生站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卫生站卫生信息管理是指村卫生站对卫生信息进行采集、存储、整理、分析和利用的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村卫生站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和行政人员。

第四条卫生信息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卫生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五条卫生信息管理应注重科学性、规范性和先进性原则,结合村卫生站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第二章信息采集与录入第六条村卫生站应建立健全卫生信息采集和录入制度,包括病人基本信息、医疗记录、卫生统计等内容。

第七条卫生信息采集应采用统一的标准和格式,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及时将患者的基本信息和医疗记录录入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性。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信息采集和录入,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将患者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第三章信息存储与整理第十一条村卫生站应建立健全信息存储和整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卫生信息存储应采用专门设备和软件,定期备份,确保信息不丢失。

第十三条村卫生站应建立健全信息整理档案,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十四条卫生信息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排序原则进行整理和归档,方便查找和利用。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按照要求及时将信息整理归档,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第四章信息分析与利用第十六条村卫生站应建立健全信息分析和利用制度,发挥信息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第十七条信息分析和利用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提供决策支持和科学指导。

第十八条信息分析和利用应注重数据的可视化和报告的规范化,提高信息表达的效果。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信息分析和利用的方法和技巧,不得为个人利益篡改数据和分析结果。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利用卫生信息,为村民提供优质的健康服务。

第五章信息安全与保密第二十一条村卫生站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与保密制度,确保卫生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卫生部规范(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卫生部规范(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快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医院信息系统的质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研制和浪费,保护用户利益,推动和指导医院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第二条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为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一个基本依据,亦是现阶段商品化医院信息系统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规范同时为各级医院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用于评价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程度的基本标准。

第四条医院信息系统的定义:医院信息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医院及其所属各部门对人流、物流、财流进行综合管理,对在医疗活动各阶段中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存贮、处理、提取、传输、汇总、加工生成各种信息,从而为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服务的信息系统。

医院信息系统是现代化医院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与支撑环境。

第五条实用性是评价医院信息系统的主要标准。

它应该符合现行医院体系结构、管理模式和运作程序,能满足医院一定时期内对信息的需求。

它是现代医院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能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管理水平,为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积极的作用。

第六条医院信息系统不是简单地模拟现行手工管理方法,而是根据医院管理模式采用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理论设计建立的。

在建设医院信息系统前,医院必须首先规范自身的管理制度及运行模式。

医院信息系统建立的过程,应是医院自身规范管理模式和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机制的过程。

第七条医院信息系统是一个综合性的信息系统,功能涉及到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法律、法规。

包括医疗、教育、科研、财务、会计、审计、统计、病案、人事、药品、保险、物资、设备…等等。

因此,评价医院信息系统首先必须保证与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一致,并能满足各级医疗机构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信息的要求。

卫生信息管理学自测题

卫生信息管理学自测题

卫生信息管理学自测题第一章绪论(By精灵的挽歌)一选择题(每题2分)1.下面哪项是信息资源的独有特征()。

A.需求性B.稀缺性C.不同一性D.可选择性2.信息资源具有非消耗性,信息资源一旦产生,不仅可以满足同时期人类的需要,还可以通过信息的保存、积累、传递达到时间点上的延续,这是信息的什么特性()。

A.共享性B.累积性C.再生性D.稀缺性3.以下哪一项不是现阶段我国卫生信息化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A.卫生管理体制条块分割B.卫生信息化水平呈现极不均衡C.标准的缺乏D.缺乏重视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我国卫生信息化哪一阶段的标志()。

A.第一阶段B.第二阶段C.第三阶段D.第四阶段5.以下哪一项不是2011年卫生信息化试点工作的内容()。

A.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平台建设B.新农合系统的建设C.远程会诊系统建设D.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的信息化建设二判断题(每题2分)1.信息表现的形态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之间能够相互转化。

——正确2.卫生信息管理学是研究卫生信息管理实践活动中各个环节与过程及其发展规律与方法的学科。

——正确3.卫生信息化的第一阶段实现了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阶段到临床信息系统和电子病历的应用的过渡。

——错误4.我国“十二五”卫生信息化规划的实现路径图可以归纳为“3521”工程。

——正确5.我国的卫生信息化建设缺乏同时具有医学、管理学背景知识和计算机技术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正确第二章卫生信息采集和组织一选择题(每题2分)1.()信息源是指在一定的计算机软、硬件技术支持下,按照一定方式和结构组织起来的大量相关数据的集合,是卫生领域计算机信息管理的基本资源。

A.文献B.数据库C.组织机构D.网络2.按信息的重要性组织信息的方法称作()。

A.概率组织法B.集成组织法C.主题组织法D.权值组织法3.以下不属于语法组织方法的是()。

A.字顺组织法B.时序组织法C.分类组织法D.代码法4.ISBD和DC分别包含了()个规定的描述项。

卫生信息管理ch2 卫生信息标准与规范

卫生信息管理ch2 卫生信息标准与规范
1临床发现clinicalfinding2操作介入procedureintervention3观察对象observableentity4身体结构bodystructure5有机体生物体organism6物质substance7物理对象physicalobject8物理力physicalforce9事件events5有机体生物体organism6物质substance7物理对象physicalobject8物理力physicalforce9事件events10环境和地理定位environmentsgeographicallocations11社会关系socialcontext12具有明确上下文关系的情况situationexplicitconte10环境和地理定位environmentsgeographicallocations11社会关系socialcontext12具有明确上下文关系的情况situationexplicitconte13分期与等级stagingscales14药物和生物制品pharmaceuticalbiologicproduct15标本样本specimen16限定值qualifiervalue13分期与等级stagingscales14药物和生物制品pharmaceuticalbiologicproduct15标本样本specimen16限定值qualifiervalue17连接概念linkageconcept18特殊概念specialconcept19记录人工制品recordartifact17连接概念linkageconcept18特殊概念specialconcept19记录人工制品recordartifact描述表
(4)简化的实质:不是简单化而是精炼化,其结果不是以少 替多,而是以少胜多。
信息标准化的基本原理

(2021年整理)卫生信息管理学

(2021年整理)卫生信息管理学

(完整版)卫生信息管理学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版)卫生信息管理学)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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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定义:信息管理不单单是对信息进行管理,还是对涉及信息活动的各种要素进行的合理组织和控制,以实现信息及相关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有效的满足社会信息需求的过程.6、信息资源:狭义:信息内容本身;广义:除信息内容外,还包括与其紧密相连的信息设备,信息人员、信息系统、信息网络。

规范医疗卫生规章制度

规范医疗卫生规章制度

规范医疗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卫生行业的管理和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所、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单位。

第三条医疗卫生行业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病人权利,弘扬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条医疗卫生行业各单位应当依法开展业务,遵守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地方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六条医疗卫生行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高效运行。

第七条医疗卫生行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病历、电子病历、医嘱、处方等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八条医疗卫生行业单位应当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推动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第二章医疗服务规范第九条医疗卫生行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规范,加强医护人员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条医疗卫生行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诊疗规范,按照疾病诊治指南和标准进行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行业单位应当尊重患者权利,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病历等医疗信息,依法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行业单位应当加强医疗器械和药物管理,保证使用的器械和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行业单位应当做好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机制,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行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十五条医疗卫生行业单位应当加强医疗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卫生部规范(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_6439

卫生部规范(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_643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生信息化工作的范管理,一步加快生信息化基施建,保医院信息系的量,减少不用要的重复研制和浪,保用利益,推和指医院信息化建,特拟订本《医院信息系基本功能范》。

第二条拟订本范的目的是生部信息化工作小医院信息系供给一个基本依照,亦是段商品化医院信息系必达到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范同各医院行信息化建的指性文件,用于价各医院信息化建程度的基本准。

第四条医院信息系的定:医院信息系是指利用算机硬件技、网通技等代化手段,医院及其所属各部人流、物流、流行合管理,在医活各段中生的数据行采集、存、理、提取、、、加工生成各样信息,进而医院的整体运转供给全面的、自化的管理及各样服的信息系。

医院信息系是代化医院建中不行缺乏的基施与支撑境。

第五条用性是价医院信息系的主要准。

它切合行医院系统构、管理模式和运作程序,能足医院必定期内信息的需求。

它是代医院管理工作中不行缺乏的重要成部分,并能提升医服量,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医院来必定的效益和社会效益生极的作用。

第六条医院信息系不是地模行手工管理方法,而是依据医院管理模式采纳科学化、信息化、范化、准化理成立的。

在建医院信息系前,医院必第一范自己的管理制度及运转模式。

医院信息系成立的程,是医院自己范管理模式和管理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不停完美体制的程。

第七条医院信息系是一个合性的信息系,功能波及到国家有关部委拟订的法律、法。

包含医、教育、科研、、会、、、病案、人事、品、保、物、⋯等等。

所以,价医院信息系第一必保与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例、规章制度相一致,并能知足各级医疗机构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信息的要求。

第八条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组织与实行:成立医院信息系统是医院现代化建设的基础。

所以,在系统建设中,一定有相应的组织落实与保证,此中院长重视并亲身领导是系统建设的要点,重视培育自己的技术骨干队伍,调动各级、各类医护人员使用信息的踊跃性是系统实行的先决条件。

成立医院信息系统,一定依据各级、各种医院的详细要求,充足作好需求剖析,拟订出系统建设的整体技术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实行,最后实现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整体目标。

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功能规范与数据标准

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功能规范与数据标准

需求背景
基本思路
参考资料 总体架构图 组织框架
规范目录结构
第一篇 基本功能规范
1 2 3 4 5 6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内容 第三章 基本功能
第四章 标准化 第五章 系统安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篇 业务服务系统功能规范
居民个人 健康档案 门急诊诊疗 住院管理 居民健康 卡管理 全科诊疗 健康体检管理 家庭档案 管理 家庭病床 与护理
检验结果数据元 共享文档元素 值限制 <code code=“” codeSystem=“?” codeSystemName=“《..检查检验代码 标准》" /> 检查/检验-类别代码 organzier/code
取值约束
检查/检验-项目名称 obeservation/code@displayName observation/code/originalText
自定义。
(七)数据访问控制功能:能按照预定的数据访问权限,控制不同角色对数据的访问。 (八)数据共享及交换功能:基层卫生服务系统与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之间、基层卫生服务系统各功
能单元与其对应的上、下级业务信息系统之间能按照第三章规定的信息标准进行数据传输及交换,在共享权限范围 内可查询、导出、打印相关数据信息。.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健康档案管理
基本医疗服务
业 务 服 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健康教育 预防接种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儿童健 孕产妇 老年人 卫生监 康管理 健康管理 健康管理 督协管 II型糖尿病 健康管理 重性精神病 患者健康管理 网上预约提醒 用户管理 传染病与突发 公卫事件管理 健康信息 发布管理
健康信息服务
健康档案查询

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与信息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2018年4月目录前言 (1)指标体系图 (3)第一章业务应用 (1)一、便民服务 (1)二、医疗服务 (12)三、医疗管理 (31)四、医疗协同 (44)五、运营管理 (49)六、后勤管理 (59)七、科研管理 (66)八、教学管理 (70)九、人力资源管理 (72)第二章信息平台 (74)十、信息平台基础 (74)十一、平台服务集成 (79)第三章基础设施 (83)十二、机房基础 (83)十三、硬件设备 (97)十四、基础软件 (105)第四章安全防护 (113)十五、数据中心安全 (113)十六、终端安全 (135)十七、网络安全 (142)十八、容灾备份 (149)第五章新兴技术 (155)十九、大数据技术 (155)二十、云计算技术 (158)二十一、人工智能技术 (160)二十二、物联网技术 (164)前言为促进和规范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明确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建设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与信息司组织国内相关单位专家和技术人员共60余人,在《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明确医院信息化功能和《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明确医院信息化技术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针对目前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着眼未来5-10年全国医院信息化应用发展要求,针对二级医院、三级乙等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的临床业务、医院管理等工作,覆盖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业务和建设要求,从软硬件建设、安全保障、新兴技术应用等方面规范了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建设标准》分为业务应用、信息平台、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新兴技术等5章22类262项具体内容。

第一章业务应用,包括便民服务、医疗服务、医疗管理、医疗协同、运营管理、后勤管理、科研管理、教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9类;第二章信息平台,包括信息平台基础、平台服务集成等2类;第三章基础设施,包括机房基础、硬件设备、基础软件等3类;第四章安全防护,包括数据中心安全、终端安全、网络安全、容灾备份等4类;第五章新兴技术,包括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等4类。

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9.24•【文号】卫监督发[2012]62号•【施行日期】2012.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全面履行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指导规范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促进学校卫生安全,经商教育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卫生部2012年9月24日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卫生监督是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辖区内学校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改进,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工作经费纳入公共卫生预算管理。

本规范所指的学校是指依法批准设立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学校卫生监督指导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卫生监督职责第四条学校卫生监督职责:(一)教学及生活环境的卫生监督;(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卫生监督;(三)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四)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的卫生监督;(五)学校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六)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的卫生监督;(七)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申请,开展学校校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工作;(八)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11.18•【字号】黑卫监督规发〔2022〕5号•【施行日期】2022.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黑卫监督规发〔2022〕5号各市(地)卫生健康委:现将《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11月1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用分类管理第三章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第四章附则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规范诚信经营行为,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43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卫生信用主体(以下简称“信用主体”)进行卫生信用评价、实施分类监管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场所卫生信用,是指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遵守相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法定义务、兑现服务承诺的行为和状态。

本办法所称的信用主体,是指本行政区域内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要求,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备案证)的公共场所经营者。

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动态管理、激励守信、限制失信的原则,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最新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

最新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

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9年4月目录前言 (1)指标体系 (4)一、服务业务 (1)(一)便民服务 (1)(二)健康教育 (3)(三)预防接种 (4)(四)儿童保健 (5)(五)妇女保健 (7)(六)孕产期保健 (9)(七)老年人健康服务 (14)(八)基本医疗服务 (15)(九)慢病患者服务 (21)(十)康复服务 (26)(十一)中医药服务 (28)(十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2)(十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3)(十四)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34)(十五)医学证明服务 (35)二、管理业务 (36)(十六)家庭医生签约管理 (36)(十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37)(十八)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 (38)(十九)预防接种管理 (39)(二十一)传染病管理 (43)(二十二)慢性病管理 (44)(二十三)精神卫生管理 (48)(二十四)医疗管理 (48)(二十五)药事管理 (51)(二十六)中医药服务管理 (56)(二十七)健康扶贫管理 (59)(二十八)双向转诊管理 (61)(二十九)医疗协同管理 (62)(三十〇)帮扶指导管理 (63)(三十一)医学证明管理 (65)(三十二)计划生育巡查 (66)(三十三)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67)(三十四)食源性疾病巡查 (70)(三十五)饮用水卫生安全协管巡查 (71)(三十六)学校卫生服务巡查 (73)(三十七)人力资源管理 (74)(三十八)财务管理 (76)(三十九)运营管理 (77)(四十〇)后勤管理 (82)(四十一)协管机构和人员管理 (84)三、平台服务 (85)(四十二)基层机构门户 (85)(四十三)业务及数据服务 (85)(四十四)数据访问与存储 (87)(四十六)服务接入与管控 (90)(四十七)电子证照管理 (92)(四十八)基础软硬件 (93)四、信息安全 (95)(四十九)身份认证 (95)(五十〇)桌面终端安全 (97)(五十一)移动终端安全 (100)(五十二)计算安全 (101)(五十三)通信安全 (102)(五十四)数据防泄露 (104)(五十五)可信组网 (107)(五十六)数据备份与恢复 (111)(五十七)应用容灾 (112)(五十八)安全运维 (113)前言为促进和规范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妇幼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参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财司,会同委基层司、疾控局、妇幼司、应急办、医政医管局、监督局、统计信息中心、中国疾控中心,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四川等5省卫生健康委规信处全程参与,组织国内有关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人员60余人,先后召开工作会议20余次,文件稿征求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意见,研究编制了《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标准与规范》)。

医改进行时——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医改进行时——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全科资讯·医改进行时——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为促进和规范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财司,会同委基层司、疾控局、妇幼司、应急办、医政医管局、监督局、统计信息中心、中国疾控中心,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四川5省卫生健康委规信处全程参与,组织国内有关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人员60余人,研究编制了《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建设标准与规范》)。

《建设标准与规范》针对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现状,着眼未来5~10年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应用和发展要求,满足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服务业务、管理业务等工作需求,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业务和应用要求,从便民服务、业务服务、业务管理、软硬件建设、安全保障等方面,规范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应用内容和建设要求。

《建设标准与规范》分为服务业务、管理业务、平台服务、信息安全 4部分58类共212项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

一、第一部分服务业务。

包括便民服务、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孕产期保健、老年人健康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慢性病患者服务、康复服务、中医药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医学证明服务15项内容。

二、第二部分管理业务。

包括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预防接种管理、妇幼健康管理、传染病管理、慢性病管理、精神卫生管理、医疗管理、药事管理、中医药服务管理、健康扶贫管理、双向转诊管理、医疗协同管理、帮扶指导管理、医学证明管理、计划生育巡查、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食源性疾病巡查、饮用水卫生安全协管巡查、学校卫生服务巡查、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后勤管理、协管机构和人员管理26项内容。

卫生部规范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卫生部规范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快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医院信息系统的质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研制和浪费,保护用户利益,推动和指导医院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第二条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为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一个基本依据,亦是现阶段商品化医院信息系统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规范同时为各级医院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用于评价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程度的基本标准。

第四条医院信息系统的定义:医院信息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医院及其所属各部门对人流、物流、财流进行综合管理,对在医疗活动各阶段中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存贮、处理、提取、传输、汇总、加工生成各种信息,从而为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服务的信息系统。

医院信息系统是现代化医院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与支撑环境。

第五条实用性是评价医院信息系统的主要标准。

它应该符合现行医院体系结构、管理模式和运作程序,能满足医院一定时期内对信息的需求。

它是现代医院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能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管理水平,为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积极的作用。

第六条医院信息系统不是简单地模拟现行手工管理方法,而是根据医院管理模式采用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理论设计建立的。

在建设医院信息系统前,医院必须首先规范自身的管理制度及运行模式。

医院信息系统建立的过程,应是医院自身规范管理模式和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机制的过程。

第七条医院信息系统是一个综合性的信息系统,功能涉及到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法律、法规。

包括医疗、教育、科研、财务、会计、审计、统计、病案、人事、药品、保险、物资、设备…等等。

因此,评价医院信息系统首先必须保证与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一致,并能满足各级医疗机构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信息的要求。

医院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院信息资源共享,是指在医院内部及医院之间,通过信息网络等技术手段,实现患者信息、医疗信息、管理信息等资源的互通共享,提高医疗服务协同性和便捷性。

第三条医院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二)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信息资源公平分配,促进医疗服务均衡发展。

(三)高效便捷原则:优化信息流程,提高信息资源共享效率,方便患者就医。

(四)安全可控原则:加强信息资源安全管理,防范信息泄露、篡改等风险。

第四条医院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应成立信息资源共享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信息资源共享的规划、实施和监督。

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

第六条医院信息部门负责信息资源共享的技术实施、运维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第七条医院各部门应积极参与信息资源共享,配合信息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信息资源建设第八条医院应根据业务需求和信息资源共享要求,建立健全患者信息、医疗信息、管理信息等数据标准,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医院应加强信息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分析系统等,为信息资源共享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建立完善信息资源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资源的安全可靠。

第四章信息资源共享与使用第十一条医院内部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院内规定和流程,确保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

第十二条医院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应通过卫生信息平台或其他合作机制进行,实现医疗信息、患者信息的互通共享。

第十三条医院应通过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协同性,实现预约挂号、远程诊断、双向转诊等功能。

医院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与程序

医院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与程序

医院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与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公共卫生信息,提高卫生信息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信息,是医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为公众健康服务的具体体现。

第二条卫生信息是指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在履行职责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二章公开范围第三条信息公开包括:医院情况: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准入许可、医疗设备配置、重点学科、科室布局、职能科室设置、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及主要职责、领导简介以及科室规章等。

医疗收费:包括门诊、住院各种药品、检查、辅助治疗、医用耗材等项目价格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公告通知:包括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宜公开的信息、医院人事任免、招录招聘、招标采购。

卫生政策: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国家的相关医疗政策和免费医疗项目。

应急工作:包括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医院应急工作流程和职责。

诊疗工作:包括门诊、急诊、住院患者就诊流程。

工作人员分工、安排。

卫生标准:包括涉及人体健康和医药卫生服务事项的各类技术标准;行风建设:包括医德医风建设、病人的权力与义务、社会捐赠、医院服务投诉方式、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第三章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第四条卫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卫。

生部信息(包括医疗收费、卫生政策、应急工作、机构职能、公告通知)第五条卫生信息院外公开方式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医院网站、当地报刊、电视、广播、宣传单、短信等多渠道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利用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编制、印刷各类资料;门诊利用视频播放公开各科室诊疗范围;对门诊患者提供门诊发票、住院患者日清单的形式公开医疗费用信息;设立院长接待日,公开医院业务查询电话、投诉信箱与投诉电话。

卫生信息标准与规范

卫生信息标准与规范

卫生信息标准与规范随着医疗信息技术的发展,卫生信息管理已经成为医疗卫生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卫生信息标准与规范是保障医疗卫生信息管理质量、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稳定医疗卫生市场的重要基础之一。

本文将对卫生信息标准与规范做一介绍。

卫生信息标准卫生信息标准是指那些规范或约束卫生信息在编码、传输、存储、共享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卫生信息标准中包含以下内容:1. 卫生信息编码标准卫生信息编码标准一般是指标准化疾病和医疗操作术语系统(SNOMED CT)、国际疾病分类(ICD)、医学主题词(MeSH)等。

卫生信息编码标准是标准化卫生信息语言的基础,也是卫生信息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

2. 卫生信息传输标准卫生信息传输标准指用于医疗信息系统间交换信息的协议和技术标准。

目前广泛采用的卫生信息传输标准有HL7、DICOM、XML等。

这些标准基于互联网网络协议,规定了医疗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格式和通信协议,实现了医疗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3. 卫生信息安全标准卫生信息安全标准是指规定卫生信息安全保护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卫生信息安全标准需要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安全审计、数据的归档和备份、网络安全等方面内容。

卫生信息安全标准保障了卫生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可控。

卫生信息规范卫生信息规范是指规范或要求卫生信息在采集、储存、处理、传输、使用及销毁等管理过程中应遵循的规则、纪律和规程。

卫生信息规范中包含以下内容:1. 卫生信息采集规范卫生信息采集规范是指规定卫生信息采集范围、时限、方法、流程、人员等方面的标准。

卫生信息采集规范是保证卫生信息质量的关键措施之一,它对于信息采集的全程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 卫生信息存储规范卫生信息存储规范是指规定卫生信息存储环境、设备、设施、条件等方面的标准。

卫生信息存储规范要求存储的数据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可追溯性和完整性,确保卫生信息不被篡改、遗漏、丢失等不良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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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实施方面的国际名称。 • 制定诊断方法的国际规范的标准。 • 制定不发展食品卫生、生物制品、药品的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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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技术标准化
JIS A0003-1999 建筑构件的公差 JIS A0004-1999 建筑模数的配合原则 JIS A0005-1966 建筑物开口部构件标准公称尺寸 JIS A0007-1967 建筑用铁制框架墙壁构件的标准公称尺寸 JIS A0008-1967 建筑用铁制框架屋顶构件的标准公称尺寸 JIS A0012-1980 住宅卫生设备的模数组合尺寸
推荐使用标准
– 信息标准化分类
• 普通信息标准 • 专门信息标准
第一节信息标准与标准化
• 三、信息标准化
– 标准化 standardizat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on
• 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 念通过制订、发布和实施标准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 效益。 Evaluation only. • 信息标准化
第一节信息标准与标准化
• 四、标准化组织
– 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ANSI) , 原名是美国工程标准委员会(American Engineering Standards Committee;AESC)其主要职能是:协调国内各机构、团体的标准化 活动;审核批准美国国家标准;代表美国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提供标 准信息咨询服务;与政府机构进行合作。 – 英国标准学会(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 BSI)世界上第一个国家标 准化机构。英国政府承认并支持的非营利性民间团体。成立于1901年,总 部设在伦敦。目前共有捐款会员20 000多个,委员会会员 20 000多个。 –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简 称ISO,是世界上最大的非政府性标准化专门机构,是国际标准化领域中 一个十分重要的组织。ISO的任务是促进全球范围内的标准化及其有关活 动,以利于国际间产品与服务的交流,以及在知识、科学、技术和经济 活动中发展国际间的相互合作。它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吸引了越来越 多的国家参与其活动。
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 成果为基础,经有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 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注:国际标准、区域标准、某些外国的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通常是自愿采 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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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信息标准与标准化
• 四、标准化组织
– 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简称WHO)是联合国下属 的一个专门机构,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是国际上最大的政府间卫生 组织,现有193个会员国。1946年国际卫生大会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 组织法》,1948年4月7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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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疾病分类标准
第一节信息标准与标准化
一、信息标准
标准化基本术语(GB3935.1-83) :标准( standa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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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简称ISO :标准,可以为公众使用的技术规范或者其他技术文件。这些文件
是在科学、技术和经办相结合的基础上,由标准涉及的有关部门,为了达到最 佳的共同利益而进行合作、统一意见或是一致意见而起草的行动准则。
第四章卫生信息标准与规范
Evaluation only. 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赵科颖 3.5 Client Profile 5.2 卫生事业管理与卫生经济系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主要内容
信息标准与标准化 卫生信息标准
第一节信息标准与标准化
• 二、信息标准分类
– 标准分类
国际标准 地区标准:CEN EN
Evaluation only. 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5.2 国际标准:JIS DIN 适用范围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地方标准
部门标准 企业标准
第一节信息标准与标准化
• 二、信息标准分类
基础标准 主题 产品标准 方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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