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清单及实施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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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目录
2018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1)
一、工作现状 (1)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1)
(一)指导思想 (1)
(二)基本原则 (1)
三、工作目标 (2)
四、各部门职责 (5)
1、职业卫生科 (5)
2、人事劳资科 (6)
3、培训中心 (6)
4、财务科 (7)
5、工会 (7)
6、办公室 (7)
7、供应科 (7)
8、安检质标办 (8)
9、调度室 (8)
10、通风科 (8)
11、安监科 (9)
12、机运中心 (9)
五、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9)
第一季度: (9)
第二季度: (11)
第三季度: (12)
第四季度: (13)
六、措施与保障 (14)
七、执行日期 (14)
2018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工作现状
我矿历来高度重视职工安全与健康工作,各单位加强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综合防尘措施落实、职业危害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着手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煤矿全体职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基础工作不断稳固,职业健康工作总体上不断发展进步。
当前,煤炭生产行业进入危害较为严重的领域,国家有关部委不断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巩固煤炭生产职业危害防治
工作基础,高起点开展煤炭等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级责任,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煤矿实际,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
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煤矿企业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煤矿企业职业康水平。
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
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4、宣传动员,全员参与。
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各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职工工会等监督作用。
三、工作目标
1、继续保持尘肺病零病例,重点预防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特别是一氧化碳、硫化氢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2、保证职工职业卫生培训率、特别是新入职工人的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及时向煤炭监察机构进行职业卫生申报。
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和合同中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率达到100%。
4、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率必须百分之百执行。
5、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覆盖均达到90%以上。
6、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妥善安置,
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7、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的在岗期间体检率达到100%。
8、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覆盖率比2017年提高5%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9、修编、下发落实我矿《2018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0、根据山西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采掘接续计划,及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通风科安排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合格率高于95%,监控中心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我公司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形成书面报告。
11、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防护设施、设备配置率达100%,完好率达95%。
12、完善我公司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洗衣房、医疗急救站等卫生设施。
13、供应科根据我公司全年实际情况,及时完善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等要求的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
14、及时更新、完善2018年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内容包括:
14.1公司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数。
14.2患职业病人数。
14.3 山西宏盛安泰煤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
14.4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
14.5 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
14.6 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实际配带情况等。
15、及时更新、完善2018年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内容包括:
15.1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15.2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15.3 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记录、试卷及培训合格证。
16、修编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17、完善2018年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8、及时开展2018年度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19、总结2017年职业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规划2018年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20、将我矿2018年度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现场落实情况列入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体系检查项目中,进行检查并考核。
四、各部门职责
为保证2018年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组织力及执行力,确保顺利推进,特成立职业卫生防治工作领导组,各相关部门配合职业卫生科做好全矿职业卫生防治工作。
1、职业卫生科
1.1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1.2负责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完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1.3负责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1.4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按期如实向上级部门对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项目、职业危害事故等工作进行申报。
1.5负责职业健康监护的申请与职业健康监护人数的上报和(疑似)职业病人员的管理工作。
1.6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申请、检测、评价及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工作。
1.7负责将变换工种、复工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1.8负责在岗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9负责(疑似)职业病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和诊断工作。
1.10负责对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并按处置意见处置。
1.11负责做好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2、人事劳资科
2.1负责做好本年度上岗前、离岗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疑似)职业病人员的康复、鉴定工作。
2.2依据上岗前、离岗职工职业健康监护结果,对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并按处置意见处置。
2.3负责做好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工伤等级鉴定和工伤待遇办理工作。
2.4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发给职工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登记工作,参与监督个体(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2.5负责将新员工、变换工种、复工人员名单报给培训中心。
3、培训中心
3.1负责本年度作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工作落实,并建立健全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档案。
3.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专项知识培训,每次不得少于4学时,保证作业人员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能力;未经培训及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3.3根据人事劳资科提供的新员工、变换工种、复工名单组织实施分批、分期进行安全专项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财务科
4.1负责建立稳定的职业卫生投入资金渠道,积极落实职业卫生需要投入项目所需资金。
4.2负责建立职业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台账,加强财务管理,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使用台账登记。
5、工会
5.1负责按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且认真落实,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并有详细记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2负责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告知与告知牌板的设置和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监督工作。
5.3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反馈职工职业健康方面的合理要求。
5.4依法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纠正侵犯职工利益的行为,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理等。
6、办公室
负责全矿浴室、洗衣房、餐厅等职业卫生设施的配备、维护和管理,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台帐记录。
7、供应科
负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职业危害防治设备、设施的购置及
发放工作,健立健全发放台账,并将支出的费用报财务科。
8、安检质标办
8.1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各岗位操作规程。
8.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责任工作,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的现场管理、措施落实、监督、考核。
8.3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排查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9、调度室
9.1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的现场管理、措施落实、监督、考核。
9.2负责职业卫生事故隐患排查,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治理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0、通风科
10.1负责作业场所粉尘、噪音、振动、有毒有害气体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工作,检测数据登记造册。
10.2负责配置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工作,对设备、设施使用、维修保养建立台帐和记录。
10.3负责“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落实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巷道冲尘、消尘设备和设施的使用进行督查与验收,并制定相应措施。
10.4负责制定年度检测工作计划,按计划实施粉尘和作业场所
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的工作,如实上报检测月报和季度报表并于月底报职业病防治科存档。
10.5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及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台帐。
10.6负责职业健康警示标识牌板的挂设及维护工作。
11、安监科
11.1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
督促本单位职工严格按章操作,督促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11.2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排查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2、机运中心
负责对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及技术改造等工作,并建立台账,做好本部门管理区域的防尘、控尘、消尘和防噪等工作。
五、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第一季度:
1、工作内容:下发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工作要求:从本矿实际情况出发,计划符合本矿现状并与二月底前下发。
责任部门:职业卫生科
2、工作内容: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不低于5天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
工作要求:培训内容必须涉及职业卫生内容,培训率保证100%。
责任部门:培训中心
3、工作内容: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
工作要求:保证涉及职业危害因素岗位人员告知率100%。
责任部门:人事劳资科
4、工作内容:各部门、队组统计需购置劳保用品,统一制定计划购买并下发。
工作要求:保证劳保用品种类齐全、质量标准、下发到人,职业卫生科监督。
责任部门:各队组科室、供应科、职业卫生科
5、工作内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工作要求:通风科加强检测、治理,确保粉尘合格率不低于95%。
责任部门:通风科
6、工作内容: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工作要求:设备、设施配置率不低于95%,完好率不低于95% 。
责任部门:机运中心
7、工作内容:检查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工作要求:每月必须对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全面检查一次。
责任部门:职业卫生科
第二季度:
1、工作内容:紧急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
工作要求:车间拟定演练方案,安监科监督执行,形成演练报告责任部门:安检科、涉及部门
2、工作内容: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在岗期间体检
工作要求:保证体检率100%,形成体检报告,对体检存在问题的职工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进行妥善处置。
不得从事井下作业的调动部门,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患者根据规定处理。
责任部门:人事劳资科
3、工作内容:不定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进行应急器材及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进行培训。
工作要求:各班队长、分管领导、职业卫生科班前会前对员工进行培训,随机抽查员工对使用方法的掌握程度。
责任部门:各井下及涉及部门、职业卫生科、分管矿领导
4、工作内容:完善二季度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工作要求: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接触史以及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责任部门:职业卫生科
5、工作内容:完善二季度职业卫生档案。
工作要求:内容包括:公司人数,男女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患职业病人数、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强度及评价。
各种职业卫生
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存在问题的治理。
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佩戴情况。
责任部门:职业卫生科
6、工作内容:检查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工作要求:每月必须对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全面检查一次。
责任部门:职业卫生科
第三季度:
1、工作内容:对全矿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宣传
工作要求:各队组车间展开职业卫生宣传周活动,保存相关影像资料。
责任部门:职业卫生科、各相关部门
2、工作内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工作要求:配合安监局所规定的有资质的相关专业服务单位完成好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并形成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报告责任部门:职业卫生科
3、工作内容:职业病危害因素年度申报
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向市煤炭安监监察局对本矿本年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年度申报并取回相关申报回执单
责任部门:职业卫生科
4、工作内容:检查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工作要求:每月必须对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全面检查一次。
责任部门:职业卫生科
第四季度:
1、工作内容:对全矿职工召开一次劳保用品意见征求
工作要求:由职业卫生科下发通知。
随机抽取一线工人参与召开劳保用品意见征求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责任部门:职业卫生科
2、工作内容:对全年的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进行总结与补充。
工作要求:各部门联合对职业卫生标准化资料进行总结检查,并年终打分,对不合格及不完善部分下发五落实表责令整改。
责任部门:各分管矿长、职业卫生科
3、工作内容:根据本年度职业卫生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总结评比工作。
工作要求:将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考核、奖励。
责任部门:职业卫生科、分管矿领导、矿长
4、工作内容:总结本科室2018年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规划2018年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工作要求:改进2018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形成书面内容,扩展思路,做好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责任人:职业卫生科
六、措施与保障
1、矿属各单位应结合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职业病防治计划所列的事项,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确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事项。
然后,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
最后,将分解、细化的各项工作纳入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分工负责、按时完成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实施方案。
2、强化源头治理与过程控制,重点抓好现有职业危害防治设备设施的使用与维护、工作制度的执行与考核,杜绝煤尘积聚、飞扬。
切实提高综合防尘水平,把治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为重点,跟踪整改质量和实际效果,实行综合防尘治理目标责任主体管理。
3、如在职业卫生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完善,否则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七、执行日期
本计划和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