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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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学常规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实验和素质教育,大面积提高各学科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我县中小学教学的实际情况,特对我县中小学教学工作中提出如下基本要求。
一、认真备课
1.根据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及学生的“双基”掌握情况和心理特点等,在备课组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期教学计划。
学期教学计划应包括:学生现状分析(学情)、本册教材总体分析、学期教学总体目标、教学进度安排、各阶段的教学重点及活动安排、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等。
2.认真学习研究所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明确本学科的教学任务、教材编排体系与结构,在通读本学科全部教材的前提下,深入钻研本学期(学年)所教教材的内容,准确把握它在整个学年(学段)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教材的重点和难点,明确各单元、各章节的地位、作用及相互联系。
毕业年级要分别认真研究小升初、中考、高考的考试说明,掌握考试要点,把握命题方向。
3.要从单元或章节整体出发,精心设计分课时教案(课时计划)。
教案的基本要素包括:上课时间、课题、教学目标和要求、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和手段、学生学法、教具(课件)准备、课时安排(时间分配)、教学步骤(教学过程)、板书设计、课内习题和课外作业设计(作业布置)、学法提示、学生课外活动安排、教学后记(教学反思)等内容。
分课时教案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书写规范,详略得当。
杜绝照搬照抄教学参考资料、他人教案或本人旧教案,做到常备常新。
新教师应编写有超前2周的分课时教案,老教师应至少编写有超前1周的分课时教案。
新教师应写详案。
提倡无纸化备课(电子教案)。
4.认真制订期末总复习计划、毕业年级(班)复习教学计划,并分课型(新授课、复习课、练习课、评讲课等)、分课时写好复习课教案。
作文教学要根据每组课文的训练要求,写好“作(文)前指导”与“作(文)后讲评”的教案,还应写好“下水作文”。
5.选择恰当的教学手段,准备好实物、图片、多媒体设备、实验器材等有关教具。
提倡自制课件、教具。
6.加强集体备课。
有平行班的年级应建立备课小组,每周应集体备课一次,重点研究教材重点难点和教材教法,商讨、交流备课体会,协调教学进度和考查要求等。
原则上同年级同学科的教学工作应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教学目标、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教学进度、统一课外作业、统一检测习题。
7.不得不备课上课,无教案上课,借他人教案上课,用旧教案上课。
二、认真上课
8.遵守课堂教学常规。
课前准备好需用的教具;到所上课班级候课;准时上下课,准确使用上下课礼貌用语,不得擅离课堂,不得抽烟,不坐着上课,不接打电话,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严禁私自调课;着装得体,精神饱满,举止自然,教态亲切;使用普通话,语言力求生动、简炼、准确,抑扬顿挫,富有感情;尊重学生,对不遵守上课纪律的学生要耐心教育,不讽刺、训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责令学生中途退出课堂或自己赌气不上课。
9.牢固树立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课改理念,积极利用启发式和讨论式等教学方法,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积极思维,主动参与,防止满堂灌。
10.教师要规范使用专业术语,把教材规定的知识正确无误地传授给学生。
教师上课时需讲解的例题、需演示的实验,都应事先做过。
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做到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动静结合,节奏适宜,环环紧扣。
11.精讲精练,讲练结合。
强化教学信息的适时捕捉、及时反馈,通过练习、讨论、实验等各种形式加强当堂巩固训练,一般15分钟左右,同时要兼顾训练的面,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尽量使每一位学生有所收获,有所提高。
12.加强学法指导,从培养学生学习习惯入手,指导学生看书的方法、搜集积累知识的方法、观察的方法、记忆的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合作的方法、探究的方法等,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不强求千篇一律的答案,重视学生对教学材料的多元反应,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挖掘学习潜力,使学生学会学习,善于学习。
13.结合学科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14.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充分利用与当堂教学有关教具、学具,为教学服务。
15.板书书写规范,字迹工整,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简洁明了。
16.灵活的用好教案,根据教学实际,及时调节有关环节,发挥教学机智,妥善处理教学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17.音乐、美术、体育、实验、劳动、信息技术、综合实践课,特别要严密组织,加强指导,注意安全。
做好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循环教材的发放、使用和回收管理工作。
18.毕业年级的教师应当根据“四课”(新授课、复习课、练习课、评讲课)教学特点和要求,上好“四课”,提高“四课”教学效率,提高复习教学质量。
三、认真布置和批改课外作业
19. 根据学生实际、学科特点、教学内容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设计布置不同形式的课外作业。
课外作业主要是家庭作业。
教师应重视学生家庭作业的布置和批改。
小学家庭作业可布置书面家庭作业、活动性家庭作业和实践性家庭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可布置活动性和实践性家庭作业,时间在半小时左右;小学三、四年级可布置书面的、活动性和实践性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1小时,比例可各占三分之一,也可有所侧重;小学五、六年级可布置书面的、活动性和实践性家庭作业,时间1个半小时左右,可以书面家庭作业为主。
书面家庭作业应以教材为依据,以语文、数学学科为主,不得布置机械重复的、教材以外的、超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要求的和惩罚性的书面家庭作业。
活动性家庭作业可结合教材内容安排学生利用放学后、双休日或节假日开展访问、调查、参观、远足、旅游、野餐、野营、演出、慰问、展览、竞赛、夏(冬)令营等活动。
实践性家庭作业可结合教材内容安排学生利用放学后、双休日或节假日开展测量、统计、实验、制作、操作、创作、演唱、演奏、演讲、朗诵、采访、采集、编辑、养殖、种植、家政等方面的实践活动。
学校和班主任应统筹协调好学生每天家庭作业的类型和数量。
各学科教师每周可结合教学内容给学生布置活动性和实践性家庭作业各一次,并应做好作业的反馈、评价和记载工作。
班主任可将学生分别组成若干课外
学习小组,使学生在课余有一个学习集体,可一起学习、讨论、研究和活动,以保证各类家庭作业的完成。
家庭书面作业的内容要精选,要重视系统训练,体现梯度,做到题量适当,难易适度,并注意分层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控制作业总量(初中年级课外书面作业一般不超过90分钟,高中年级一般不超过120分钟),防止学生负担过重。
各学科所布置的作业量应当注意沟通协调。
20.严格要求学生按照作业规范独立完成书面作业,按时上交,书写工整,格式规范,养成自我检查、分析评价练习结果等良好学习习惯。
21. 课外作业要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
尽量做到当天的作业当天批,作文在下次习作前批改结束。
作业批改坚持全批全改,适当穿插面批。
对作业错误之处要有明确、统一的符号,便于学生找出错误,予以订正。
批改作业一律用红笔,改笔工整、字迹规范,提倡写鼓励性评语。
必须逐题批改作业,不得“一页一勾”,还应注明每次批改的日期。
作文批改要有总批和眉批,批语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字迹应工整。
22.教师都应备有纠错本,收集整理批改作业中学生典型的、带倾向性的的差错,以进行针对性的教学。
对个别学生出现的错误,作个别纠正;较多学生出现相仿的错误则要认真分析原因,作集体讲评,并及时补救教学中的薄弱环节。
严禁罚抄罚写,对学生在作业中的独特见解,要给予鼓励表扬。
23.正确、科学、合理、有效使用教辅练习资料。
尤其是毕业年级的教师要精心设计、编辑组合试题,不要盲目的、不加选择的搬用不切学生实际的现成复习资料。
布置给学生的资料练习题,要按时检查、批改、订正和讲评。
24.加强对口头、动手作业的检查,使口头、动手作业同样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四、认真开展课外辅导
25.课外辅导要坚持因材施教原则。
教师要关心和了解所教学生,摸清其家庭、社会环境、学习、生活、身体、智力等情况,确定“培优”和“补差”的名单,建立辅导档案,制订辅导计划,确定具有实效性的辅导目标、形式、内容、时间。
26.对成绩优秀的“冒尖”学生,重在加强单科成绩提高或特长发展的个别
辅导,让他们的潜能、才能得到充分发展;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满腔热情、细心分析原因,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克服心理上的障碍,同时通过答疑、面批、个别辅导等形式帮助其排除学习障碍,弥补学科知识缺陷,使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27.辅导要有全局全面观念,课内、课外有机结合,针对性要强,辅导时间要合理安排,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挤占其他学科,不影响学生离校。
不得将学生带到教师宿舍进行个别辅导。
28.毕业年级应当根据教学特点、学生实际、升学要求和学校的统筹安排,认真扎实的做好各项课外“抓保”教学辅导工作。
29.不得向参加课外辅导的学生收取辅导费(补课费)。
五、认真组织课外活动
30. 各学科要根据自身的特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尤其要大力推进“大课间活动”、“阳光体育活动”。
开展课外活动要做到“五落实”:计划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场地落实。
31.各学科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爱好和特长,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加强指导和培养,不断增强学生的探索和创新意识,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特长得到发展,能力得到培养。
32. 各学科教师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课外活动。
每次课外活动都要认真作好记录,包括课外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方法、效果等。
注意资料积累,期末认真总结。
六、认真做好学业成绩检查与评定
33.考前教师应认真组织学生复习,帮助学生回归教材,梳理知识,指导复习方法和迎考技巧,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考试的规定,除期中和期末考试外,不得擅自增加考试次数,严格控制考试时间。
考查一般在单元(章节)教学结束后进行。
毕业年级可试行月考(考查)。
35.认真把好命题关,要从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学目标、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安排试卷结构、考点覆盖面、题型和分值,兼顾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考查。
试题难度要适中,题量要适当,并科学制定评
分标准(参考意见)。
36. 规范考试过程,严格考试纪律。
平时要重视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每次考试都应严密组织,开好考务培训会,试题的命制、保管、监考、巡视等环节都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作弊现象,对违纪的师生要批评教育,严肃处理。
37.期中、期末考试和毕业年级的月考,要做到密封试卷,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参考意见)”进行流水作业阅卷,并仔细复核,以提高考试成绩的可信度。
38.阅卷结束后,应及时细致地做好成绩统计工作,认真做好试卷与成绩分析,写出书面分析材料,及时讲评试卷,对教学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39.每学期、学年结束时学校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的评价。
毕业年级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内容应包括各学科的学业状况和教师的评语。
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沟通的基础上产生。
评语应多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
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
评语杜绝千篇一律。
在评价的基础上,应给学生的操行或综合素质确定等级。
40.小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
不得将学生成绩排队、公布。
学期末考试(考查)成绩、操行和综合素质等级、教师评语应记入《期末通知书》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资中县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全并规范全县中小学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
预防并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小学管理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事故是指教职员工在教学管理及教学活动中,因本人主观过错或过失所引起的,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或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教学语言或行为。
第二章教学事故的类别
第三条教学事故依据教学与管理等不同环节,分为教学组织事故、教学运行事故、教学考核事故、教学保障事故等四种类型。
教学组织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教师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教学活动难以运行,或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破坏的等行为。
教学运行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运行过程中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教学活动运行中断或其它影响教学正常运行的等行为。
教学考核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教在教育教学考核与评价等环节中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学校和学生的考试成绩或评价结果失真,或影响考试考核与评价工作正常进行,破坏考场秩序等的行为。
教学保障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后勤部门及有关人员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教学活动运行受阻,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等行为。
第四条教学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三个级别。
Ⅰ.一般教学事故。
Ⅱ.较大教学事故。
Ⅲ.重大教学事故。
第五条教学组织事故的类别。
Ⅰ.一般教学组织事故
1.教师擅离课堂;上课迟到超过3分钟、提前下课超过5分钟或拖堂超过2分钟。
2.教师不认真备课上课;使用旧教案上课或直接使用、抄袭别人教案上课。
3.不按学校课程安排上课;未经学校职能部门批准,随意调换课程,增减课时,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课。
4.布置或批改作业马虎随意,批改后的作业未及时向学生反馈,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5.体育教师、实验课教师、实验员等未按规定着装;实验课等不按实验规则组织教学。
6.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无故相差4课时以上。
Ⅱ.较大教学组织事故
7.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10分钟,或拖堂超过5分钟。
8.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和抄写的作业,或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作业量。
9.教学中未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布置作业,或因未及时批改作业,导致学生误课并影响正常教学进程。
10.教师随意占用非本人所教学科课时授课。
11.教学内容出现知识性错误;组织课堂教学不力致使课堂教学秩序混乱。
12.教师不备课上课;上课无教案;完全使用旧教案上课;直接使用别人教案上课等现象一学期达三课时以上。
13.上课时间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另做别事;在校时间随意让学生回家请家长、取物品。
14.无故不按时参加、或不按时完成、或不接受学校及上级部门布置的教学教研等工作。
15.擅自取消或改变已安排的教学活动;随意改变上课时间、地点。
Ⅲ.重大教学组织事故
16.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背《宪法》、法律法规,或带有封建迷信、淫秽及其它思想内容不健康的,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
17.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15分钟,或拖堂达10分钟,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或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停课、旷课。
18.教师在上课时,所携通讯工具发出声音讯号或在上课时间拨打、接听电话或收发信息。
19.教师酒后上课或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纪行为。
20.教学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事态恶性发展。
21.教职员工对学生有打、骂、停课、赶出教室或训斥、讽刺、挖苦、侮辱等行为;贬低、嫌弃、排斥、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各种方式打击报复学生。
22.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或授权,擅自舍弃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学科课程必修内容1/4以上。
23.违反规定,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擅自使用自编(或参加编写)的教材或教辅材料;擅自向学生发放讲义、辅导材料并收取费用。
24.歧视后进生;给后进生单独编排座位;拒绝后进生上课,将其赶出教室或学校;不给后进生批改作业,或不准其正常参加考试等。
25.组织或变相组织、直接或间接参与违规办班、补课或组织学生集体培优等。
26.因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所任教班级纪律混乱,致使所任教班级一学期内出现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恶性事件二次以上,或一次旷课学生达班级人数10%以上,或一周内累计旷课人数达10人。
27.学生旷课逃学,科任教师发现学生不在课堂,未能当即向班主任教师通报,班主任教师未能当即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因处置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28.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学指导和管理不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使学生及其他人员受到伤害。
第六条教学运行事故的类别。
Ⅰ.一般教学运行事故
1.教学环节安排失误(如排课失误或未及时向教师发放课程表等),造成教学人员不到位,影响教学活动实施。
2.超过规定时间达2周以上或不按规定提交教学进度表;教学组织计划安排出现差错或混乱。
3.教师已事先请假并经批准调课,管理人员未能及时作出安排并通知学生和老师,影响教学秩序。
4.未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向教师发放课程表、任课表或教学计划;未及时提供教学资料、其他教育教学用品或教师教学需要的辅助用品,影响教学秩序或教学效果。
5.随意抽调教师改任其他工作。
6.因安排课程或考试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或造成无教师到岗上课现象。
7.因人为原因,造成学生成绩登记严重失实,或学籍档案混乱、变更手续不全、记录不明或失实。
Ⅱ.较大教学运行事故
8.人为原因导致较大范围师生缺课、停课,漏考、停考。
9.有关放假或全校性教学调整等工作,因未能及时通知或妥善安排,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10.升旗、早操、大课间活动、集会、外出等集体活动,因管理措施不力,造成学生纪律松散或发生安全事故。
11.违反有关规定,擅自代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具。
12.干预教师的教育教学,随意限定教师的教学自主权。
Ⅲ.重大教学运行事故
1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
14.接到报告后,未能及时处理教学事故或学生矛盾,造成事态进一步激发严重后果。
15.学校教学管理混乱,致使某个年级或学段出现大面积后进生现象,或导致大量学生厌学,一个年级或全校学生旷课人数中学超过10%、小学超过5%。
16.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图书馆(室)、阅览室等各功能教室长期闲置不用(在一学期内,时间达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导致教学资源严重浪费。
17.未经批准或无特殊原因,擅自推迟开学时间或提前放假一天以上。
18.没有政策依据,学校违规不给教师安排教学任务;或在已有的教师编制下,未安排足够的教师上课,使教师资源闲置,教学质量不能得到保证。
19.学校不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随意停止课程;不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随意提前学生到校时间或推迟放学时间。
20.随意变更教学计划,组织师生参加商业性的社会活动,或随意借用、出租校舍致使教学秩序受到干扰。
21.在规定的保管时间内,丢失学生原始成绩、原始学籍;故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22.随意开除学生。
23.超越规定权限审批教师假期或安排工作不当,造成其他教师教学任务繁重,影响教学效果和质量。
24.因人为原因,造成工作未能按计划和有关规定开展。
25.无特殊原因未能按计划完成教学改革、课程改革、课题研究、课程设置、教学实验及教师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教学考核事故的类别。
Ⅰ.一般教学考核事故
1.监考迟到;擅自请人代监考。
2.试卷分装有误,差错率达总份数的1%。
3.在监考过程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抽烟、闲聊、看书报等);不严格
履行监考职责,擅离职守。
4.批阅试卷不认真,出现差错在5分以上或判定等级失误;经核查,一个班级(或一个考场)需要更改成绩(等级)的试卷份数超过该班级(或该考场)试卷总数的5%。
5.不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阅卷、评分、评等、报送成绩;不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
6.因安排不当造成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监考人员等冲突,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7.不按规定布置考场;不按规定安排监考人员。
Ⅱ.较大教学考核事故
8.监考迟到3分钟以上。
9.监考中对学生答题进行暗示、提示。
监考时以各种方式要求学生提前交卷。
10.因命题、制卷中的人为原因,造成考试时试卷短缺,或考试时间延误。
11.考试试题有严重错误未能事先发现,影响考试正常进行,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
12.由于监考人员失误,造成考试结束后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不按要求装订试卷;遗失学生试卷、考试成绩,致使学生成绩无法确定。
13.未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在考试阅卷中有徇私舞弊行为,如阅卷时给本班学生或其他有关系的学生加分。
14.违反教学规律,频繁进行考试。
15.采用降低学生考试成绩(分数或等级)的方式来惩罚学生;随意给学生记零分、打不及格的分数。
16.由于教学原因或命题原因,一次考试(或一门学科)不及格或不合格学生数超过参考学生总数的40%(含40%)。
17.不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导致评定结果严重失误,失误率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5%。
Ⅲ.重大教学考核事故
18.监考教师缺席。
19.随意变更考试时间、地点、学科或内容。
20.以各种方式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和考试内容;试卷在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
21.对学生考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上报;放纵考生舞弊;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导致考场秩序混乱。
22.违反规定,私自更改学生考试成绩。
23.因人为原因,延误考试的通知和报名工作,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无效。
24.干扰考生填报报考志愿。
第八条教学保障事故的类别。
Ⅰ.一般教学保障事故
1.教学设施设备运行不良或损坏,无特殊原因超过3天仍未修理,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或影响教学效果。
2.铃声、广播声不响,乱响,有误差,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3.随意调整班级教室,或上课时间随意叫出教师讲话,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