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经济学与经济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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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经济学与经济法案例
坐一趟公交车,不禁想起一些经济学及经济法问题——某学校校门口没有地下通道,但是马路两边有地铁站的出入口,我从马路一侧的地铁入口处乘电梯下,然后从马路的另一侧乘电梯上,就顺利到马路另一侧的公交站台了。

电梯缓缓而上的时候,我就想,我并没有乘坐地铁啊,使用地铁的电梯上下是不是占了地铁的便宜啊?也许有人说,没有占地铁便宜,因为地铁是公共产品。

然而,经营地铁的是轨道交通公司,也就是说不完全是公共产品。

我又想,有人利用地铁的设施走地下过马路的情况,地铁经营者是不是算在了地铁票价里了,如果算进了票价,则某次即使没有乘地铁而利用了地铁的设施,也没有占便宜,因为很多的时候我是买了票乘过地铁的。

上了公交车,由于人多,只能站在公交车前头。

公交车到站台停车,我为了方便有乘客下车,就下了车等该下的乘客下完后我再上车。

我上车后,司机朝我看了一下,但并没有说什么,估计司机在想,既然出了车门,那么表示已经下车,再上车就得重新刷卡。

我也想,假如司机提出要我重新刷卡,我是没有理由拒绝的,因为我确实出了车门。

司机没有提出要我重新刷卡,大概觉得我是方便乘客下车才出门,并不是真正的下车。

从合同法的角度讲,我暂时出门只是合同变更,并不是表示运输服务合同的终止,公交车有继续把我送到目的地的义务。

又有不少人上公交车,前头比较挤,车开动了,突然听到读卡器“嘀,嘀,嘀”几声,司机看了我一眼,没有说什么,我也没有说什么,因为遇到一个法律难题。

原来我的公交卡放在口袋里,由于人多,口袋里的公交卡和读卡器很近,发生了感应,从我的卡里扣除了几元钱。

虽然我不会去找公交公司索赔,但是从法律上讲,我有没有权利找公交公司索赔呢?首先,我在公交车上并没有站在不该站的地方,整个乘车过程中我并没有过错,公交车读卡器无端扣掉了卡里几元钱,应该是读卡器的安装位置不合理,从这点上说,公交公司应该赔偿我的损失。

另一方面,公交公司也许这么辩护,读卡器是按照最方便乘客刷卡的原则安装的,公交公司并无过错,读卡器扣掉了乘客几元钱,是因为乘
客没有把卡放在合理位置所致,而且乘客也应该知道公交卡不能靠近读卡器这个常识,所以公交公司没有责任。

哈哈哈哈哈,其实两方都有道理,至于最后的定论,还得由司1法1独1立的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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