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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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范文
1. 安全协管员的定义与职责
安全协管员是指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安全管理的基础和保障。
他们是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从教职工中自愿担任的,负责学校安全事务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督促工作。
安全协管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监督和检查学校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 负责学校安全教育的开展,组织学生参与安全演练和逃生训练;
3. 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巡查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 提供学校安全改善和应急处理的建议和意见;
5. 配合学校安全主管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6.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2. 安全协管员的选拔与培训
安全协管员的选拔应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进行评估和选择。
同时,学校应组织安全培训班,为安全协管员提供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安全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理解;
2. 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知识;
3. 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提高;
4.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基本知识;
5. 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的操作方法。
培训结束后,学校应组织考核并给予结业证书。
3. 安全协管员的权利与义务
安全协管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 要求学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必备的设备;
3. 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发表专业意见;
4. 享有安全协管员的荣誉和奖励。
安全协管员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维护学校的安全形象和安全秩序;
3. 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和检查学校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隐患;
4. 及时上报学校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提供处理意见;
5. 配合学校安全工作和安全演练的开展。
4. 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督
为了确保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和评估制度。
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安全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和指导,与他们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监督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1. 学校安全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安全协管员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和心得体会;
2. 学校安全巡查组定期检查和指导安全协管员的工作;
3.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工作考核,评估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表现;
4. 学校领导定期听取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
通过以上的监督和评估,学校可以及时发现安全协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5. 安全协管员的荣誉和奖励
为了激励安全协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应建立安全协管员的荣誉和奖励制度。
根据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表现,学校可以进行以下荣誉和奖励:
1. 根据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结果,评选出优秀安全协管员;
2. 给予优秀安全协管员荣誉称号和奖金;
3. 组织表彰会,公开表彰优秀安全协管员,并给予物质奖励;
4. 在学校网站、校报等媒体上宣传优秀安全协管员的事迹和成绩。
通过以上荣誉与奖励,引导安全协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
总结:
学校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是保障学校安全的基础和保障,为了构建安全和谐的学校环境,学校应积极建设和完善安全协管员制度。
同时,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协管员的培训和管理,组织相关活动和沟通,提高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效能和工作满意度。
只有在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的安全工作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和进展。
学校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学校安全管理体制,保障学校师生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工作人员及来校人员。
第三条学校安全协管员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安全管理的主体,其任务是保护学校师生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学校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包括学校安全协管员组成、职责、权力、考核和奖惩等内容。
第二章学校安全协管员的组成
第五条学校安全协管员的组成由学校安全委员会决定并报校长审批。
第六条学校安全协管员的数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安全需要调整。
第七条学校安全协管员由学校聘用具有较强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其中包括学校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和学生等。
第八条学校安全协管员实行轮值制度,轮流担任安全协管员的职责。
第三章学校安全协管员的职责
第九条学校安全协管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总结报告;
(二)负责学校安全设施的维护、巡查和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三)负责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校师生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
(四)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组织安全演练和处置突发事件;
(五)负责学校安全巡逻工作,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和进出校门的管理;
(六)负责学校安全督查工作,检查学校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七)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学校安全协管员的权力
第十条学校安全协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力:
(一)向校长、安全委员会提出安全工作建议;
(二)对学校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检查和监督要求;
(三)要求教职员工和学生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干预和阻碍其履行职责;
(四)要求相关部门配合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和资料;
(五)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五章学校安全协管员的考核
第十一条学校安全协管员的考核按照年度进行,由安全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安全协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二)对学校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三)对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四)对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进行评价;
(五)对学校安全巡逻和督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第六章学校安全协管员的奖惩
第十三条学校安全协管员根据其职责履行情况和考核结果,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第十四条学校安全协管员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一)优秀学校安全协管员荣誉称号;
(二)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表彰;
(三)奖金或其他实物奖励;
第十五条学校安全协管员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一)通报批评;
(二)调整职责或停止履职;
(三)取消学校安全协管员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安全委员会所有。
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由学校安全委员会进行,并经校长审批后生效。
以上为学校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的模版,具体制度内容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