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教师考勤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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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教师考勤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培训中心教师的考勤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
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2. 本制度适用于培训中心所有在职教师。

二、考勤规定
1. 教师应严格遵守培训中心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
缺勤。

2. 教师因公外出、请假等需提前向教务部门报备,并说明原因和预计
时长。

三、奖励措施
1. 每月全勤的教师,可获得全勤奖金。

2. 连续三个月全勤的教师,除全勤奖金外,可获得额外奖励。

3. 年度全勤的教师,将获得年度全勤奖,并在年终总结会上予以表彰。

四、惩罚措施
1. 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者,将给予警告,并扣除相应奖金。

2. 无故缺勤1次,扣除当日工资,并给予警告。

3. 无故缺勤累计2次,扣除相应奖金,并进行通报批评。

4. 无故缺勤累计3次及以上,将进行严重警告,并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五、特殊情况处理
1. 教师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出勤,需提供相关证明,经
审核后可免于惩罚。

2. 教师因参加培训、会议等公事不能出勤,需提前报备,经批准后不
计入缺勤。

六、考勤记录与监督
1. 教务部门负责教师考勤的记录和管理。

2. 教师应主动配合考勤工作,不得伪造、涂改考勤记录。

七、制度的修订与解释
1. 本制度由培训中心管理层负责修订和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八、附则
1.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培训中心所有。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培训中心管理层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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