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合同(等保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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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系统安全测评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承担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重要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进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技
术资料、数据和有关证件。
自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保证个工作日内按照
安全评价的要求提供全部有关资料;
2、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如需乙方退还,乙方在验证原件后,甲方需向
乙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甲方提供涉密技术资料、数据、商务资料时应向乙方明示,并加盖“保
密”鉴章;
4、为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甲方应指定现场接待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
方进行现场勘察,并为乙方提供现场有关书面资料;
5、甲方应为乙方及相关人员的现场考察提供方便;
6、甲方应指派有关人员按时参加评测有关本的会议。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合同之后,按合同约定全过程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2、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情况,聘请具有相关评测资质的专家组对本项目进
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评测。
评测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程
和技术标准对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客观、公正的作出评价;按照安全
评价的有关规定,针对其受委托的评价项目的系统安全进行全面的危
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危害程度的评价。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评价所需要的技术管理文件、图纸、数据和相关
资料,甲方应对其正确性、有效性负责。
4、评测结束后,乙方应就专家组出具的评测报告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
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出具建议重新规划的机房网络拓扑图,并在个工
作日内出具客观的改进方案。
5、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发表和
向第三者提供。
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乙方应在规定年限继续承担
保密义务。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评价费用。
第二条评测如需外聘专家组进行评测,应由专家组出具书面评测报告。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元人民币
(大写:)。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金额的80%;
(2)评测结束,乙方向甲方交付评测报告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剩余的20%;
3、乙方交付评测报告时,甲方需付清余款。
第五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在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1)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和有关证件与事实严重不符;
(2)在甲方及时如实的提供评价资料后乙方仍未按照计划进度实施评价。
(3)合同签订后,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法规,导致双方确定的评价项目发生变化或乙方的评价工作量出现明显的增加或减少的。
第六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约定采取第种方式:
(1)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2)合同有效期年。
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
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盖章):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受托方(乙方)(盖章):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安全评价委托书
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兹委托贵公司对我单位的如下项目:重要信息系统安全测评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工作。
我单位将给予必要的配合并及时提供进行安全评价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和文件。
望贵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此致
委托单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