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阅览室管理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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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阅览室管理制度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阅览室管理秩序,维护阅览室环境,提供优质的阅读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内设阅览室的管理,涉及阅览室的人员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阅览室是机关为职工提供文化学习、知识交流、休闲阅读的场所。
阅览室的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机关阅览室管理委员会是阅览室的管理机构,由机关领导任命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阅览室的开放与关闭
第五条阅览室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
12:00,下午1:00至5:00。
特殊情况下,可由机关阅览室管理委员会决定延长阅览室的开放时间。
第六条阅览室闭馆日为法定节假日和机关规定的公休日。
第七条阅览室每月安排至少两次阅读推荐活动和阅读交流活动。
第三章阅览室的职责
第八条阅览室的主要职责为:
1. 提供各类图书、报刊、期刊、电子文献等阅读资源,满足职工的学习和阅读需求;
2. 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扩大职工的阅读兴趣和知识面;
3. 维护阅览室内的设施和秩序,保障职工的阅读环境;
4. 提供阅读咨询和信息服务,协助职工解决阅读问题;
5. 监督阅览室的使用情况,保证阅览室的规范运作。
第四章阅览室的使用规定
第九条职工凭借有效的工作证件或阅览室借阅证可进入阅览室。
外单位人员或个人经机关领导同意并报备,可向阅览室申请使用。
第十条进入阅览室前,职工应主动申请阅览室借阅证,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阅览室借阅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职工持有效证件和借阅证方可借阅阅览室的图书资料。
第十二条借阅证的丢失、损坏、过期等情况,职工应及时向阅览室管理委员会申请新的借阅证。
第十三条职工进入阅览室,在接待处应出示有效的工作证件或借阅证,并填写进馆登记表。
外单位人员或个人应在接待处登记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十四条借阅图书的职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归还,逾期归还的,阅览室管理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罚款、限制借阅等。
第五章阅览室的秩序和服务
第十五条职工在阅览室内应注意保持安静,不得扰乱其他职工的正常阅读。
第十六条职工借阅图书时,应注意爱护图书,不得随意涂写、撕裂图书,如有损坏应赔偿或替换同样的图书。
第十七条阅览室内禁止吸烟、饮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阅览室。
第十八条阅览室内禁止使用手机、大声喧哗、私自更换座位等行为。
第十九条职工需借用阅览室的电子设备时,应按照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进行操作,并保护设备的安全。
第二十条职工对阅览室的设施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向阅览室管理委员会提出。
第六章阅览室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一条机关阅览室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为:
1. 制定和完善阅览室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2. 负责组织和开展阅读推广活动、阅读培训等;
3. 组织对阅览室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4. 维护和管理阅览室的设施设备,保证正常的使用;
5. 接收和处理职工的投诉、建议和意见;
6. 定期向机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第二十二条阅览室工作人员的职责为:
1. 维护阅览室的秩序,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
2. 提供咨询和服务,协助职工解决阅读问题;
3. 监督职工的阅读行为,维护阅览室的安全和秩序;
4. 做好图书的整理、借还和维护工作;
5. 配合管理委员会开展各项活动和宣传。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阅览室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机关阅览室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和管理委员会的决策进行处理。
以上为机关阅览室管理制度的模板,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