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广丰工业园区等两家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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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广丰工业园区等两家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08.10
•【字号】赣发改环资字[2010]1423号
•【施行日期】2010.08.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广丰工业园区等两家工业
园区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的批复
(赣发改环资字[2010]1423号)
上饶市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的工作要求,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
经研究,并经我委会同省中小企业局、省环保厅共同组织专家组对广丰工业园区和弋阳工业园区的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进行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丰工业园区和弋阳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确定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二、建设规划确定的具体建设方案和建设内容基本可行,具体项目在实施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备案手续。
三、请你委协调、督促、指导广丰工业园区和弋阳工业园区抓紧落实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条件,把园区建设成为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理念、特色产业明显、竞争力强的新型生态工业园区。
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