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电能计量装置异常处理及电量退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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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电能计量装置异常处理及电量退补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营业区内的客户计费和考核用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处理及电量退、补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的职责
(一)营销部是电能计量装置及电量退、补工作的管理部门。

(二)营销部稽查大队是电量退补处理归口部门。

全面负责荣成营业区内电量退补工作,电量退补范围分为计量装置设备故障、计量差错、计量装置丢失、窃电、违约用电等所造成的电量丢失。

(三)营销部计量中心是电能计量装置日常维护管理的归口部门。

全面负责荣成营业区内电能计量装置异常处理和技术支持。

(四)营销部电费结算中心是电价执行的归口部门。

负责将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的用户增、减电量工作传票中的电量进行结算。

第三条各供电所工作人员和客户发现电能计量装置故障、计量差错、计量装置丢失等情况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填写计量装置异常工作单,第一时间上报营销部专工处,不得私自改动异常的电能计量装置。

第四条营销部专工在收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工作单后,立即将
工作单传至计量中心、稽查队并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处理。

第五条计量装置的更换,按产权归属原则划分。

属于用户产权的由用户自行购买计量装置,属于荣成电业总公司产权的计量装置按轮换处理。

第六条计量装置的领取由计量中心主任派工作单,资产管理人员办理电能计量装置出库手续。

出库单由计量中心主任签字,计量外勤人员到表库签字领取计量装置。

第七条计量中心、稽查队工作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首先对故障计量装置进行拍照取证(客户在场),然后对其进行更换,并现场填写电能计量装置装拆工作传票(一式两份),现场核算需退补电量,客户应在相关工作传票上签名。

计量中心、稽查队现场工作人员,要对故障计量装置原因进行分析,以便采取相关措施。

第九条工作传票经计量中心主任签字认可,传至计量装
置台帐专责人并由台帐专责人核对工作传票内容,核对无误后两个工作日内录入营销技术支持系统并传递至电费结算中心存档。

第十条电量追补程序由营销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现场调查计算出退补电量,经客户认可后,填写用户增、减电量工作传票,报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

电费结算中心按领导签字的用户增、减电量工作传票进行电费的退补工作。

第十一条电能计量装置装拆工作传票一式两份,分别由营销部计量中心、电费结算中心存档,用户增、减电量工作传票一式三份,分别由营销部稽查大队、计量中心、电费结算中心存档。

第十二条考核条款
(一)客户计量装置发生故障、计量差错、计量装置丢失、窃电、违约用电等情况时,严禁隐瞒不报及私自处理,或不经稽查大队私自进行鉴
定,经查实由营销部或相关部门,按《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提出考核意见报发展策划部。

(二)对出现计量装置故障超出一个抄表周期的,经相关单位进行营业检查发现后,按《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对相关单位提出考核意见报发展策划部。

(三)供电所发现或提供线索进行追补的电量,按80%返还供电所作为该线路售电量。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营销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荣成电业总公司用户增、减电量工作传票附件二:计量装置故障、差错及窃电、违约用电上报单附件三:计量装置异常处理流程图附件四:追补电量流程图
用户增、减电量工作传票
填写部门
填写日期
用户名称地址线路
附件二:计量装置故障、差错及窃电、违约用电上报单
营业所:时间:年月日
客户名称
变压器型号容量
所属线路
户号
型号规格
型号CT变比
相别
计量设备故障、计量差错、窃电、违约用电情况登记人签字
部门(供电所长、营业主任)签字
处理方案:
附件三:计量装置异常处理流程图
附件四:追补电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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