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关于对韩国大蒜出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00]外经贸管发第425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关于对韩国大蒜出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
知
正文: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
《关于对韩国大蒜出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0〕外经贸管发第4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为了维护对韩国大蒜出口经营秩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大蒜贸易协议》,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外经贸部制订了《关于对韩国大蒜出口管理暂行规定》(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如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000年八月四日
附件:关于对韩国大蒜出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对韩国大蒜出口经营秩序,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大蒜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我国《外贸法》和有关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统一管理对韩国大蒜出口工作。
第三条各类企业对韩国出口大蒜(包括各种贸易方式),均适用本规定。
出口大蒜品种范围见附件一。
第四条对韩国出口大蒜实行总量管理。
在总量内,韩国进口征收低关税。
第五条对韩国出口大蒜总量按照协议规定的数量确定。
第六条对韩国出口大蒜总量内实行配额招标,按照外经贸部《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办理。
总量外对韩国出口保鲜或冷藏大蒜(包括蒜米)仍实行配额有偿使用管理,由各特派员办事处发证;
总量外对韩国出口以及对其它国家和地区出口干燥、简单腌制、冷冻、醋腌大蒜(包括蒜米),实行一般许可证管理,由各省市外经贸厅(委)按有关规定签发出口许可证,企业凭出口合同领证。
第七条对在总量内向韩国出口大蒜实行《中国对韩国大蒜出口证书》(见附件二,以下简称出口证书)管理,即韩国进口企业凭我国的出口证书报关,韩国海关凭出口证书低关税放行。
总量外出口不需办理出口证书。
第八条外经贸部授权驻青岛、南京、上海、郑州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按有关规定签发对韩国大蒜出口证书。
第九条发证机关按照外经贸部发布的企业中标配额数量、凭招标办公室签发的《申领配额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签发出口证书,不得超配额、无配额发证。
出口许可证的签发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第十条在总量对韩国出口大蒜的企业,凭《申领配额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按有关规定到发证机关办理出口许可证和出口证书,报关时向海关出具双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和出口证书验收。
出口证书一式四联:第一联(黄色)为对韩国出口凭证,中国海关加盖“验讫章”后,韩国海关凭以低关税通关;第二联(粉色)中国海关加盖“验讫章”后留存;第三联(绿色)中国海关加盖“验讫章”后,交企业退发证机关;第四联(白色)发证机关留存。
第十一条大蒜配额招标办公室每月向外经贸部报送配额签发情况,同时抄送有关省市外经贸厅(委)。
外经贸部将定期对企业出口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核查工作也可委托有关省市外经贸厅(委)或大蒜配额招标办公室办理。
第十二条各有关省市外经贸厅(委)负责对本地区企业大蒜出口进行管理,定期检查企业出口情况,并将情况报外经贸部备案。
第十三条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负责对大蒜出口进行协调、指导,出口企业应服从商会的协调。
第十四条各类企业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一经查实,将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出口管理大蒜品种范围及商品编码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及描述备注07032010.10鲜的蒜头07032010.90 冷藏的蒜头07032090.10 鲜的蒜瓣无论是否去皮07032090.20 冷藏的蒜瓣无论是否去皮07108090.10 冷冻的大蒜(包括蒜头、蒜瓣) 无论是否去皮07129090.10 干燥或脱水的大蒜(包括蒜头、蒜瓣) 无论是否去皮07119039.10 盐水简单腌制的大蒜(包括蒜头、蒜瓣) 无论是否去皮20019000.10 醋酸腌制的大蒜(包括蒜头、蒜瓣) 无论是否加糖或去皮
附件2:《中国对韩国大蒜出口证书》(样本)
中国对韩国大蒜出口证书
EXPORT CERTIFICATE FOR GARLICS TO THE REPUBLIC OF
KOREA FROM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1.Exporter │2.Export Certificate NO. ││出口商│出口证书号码│││││├─────────────────────┤││3.Contract Number(Date)│││合同号(日期) │││││├───────┬─────────────┤││4.Export year │5.Valid Until│││出口年度│有效期至│││││├──────────┼───────┼─────────────┤│8.Korea Customer/Im-│6.HTS No │7.Country of origin││porter of Record│商品编码│原产地││韩国进口商/韩国代理││││商├───────┴─────────────┤││9.Place and Time of Shipment Destination │││装运地、装运期目的地││││For││To Re-export from Korea Yes or no │Korea ││将从韩国再出口是或否│Customs ││
□□│第To Rel- │││一ease The├──────────┴┬───────┬────┬───────┤联Merchan-│10. Marks and Numbers\│11. Quantity │12. Unit│13.Total Value│(dise │Number of Packages\De-│(kg) │Price ││正│scription of Goods │数量(公斤) │单价│总值│本│唛头-包装件数及种类-││││)│商品名称││││出│││││口│││││至├────┬──────┼───────┴────┴───────┤韩│14. Ex- │15. Customs │16. Certification by the Issuing Author-│国│porter's│Stamp │ity │凭│Stamp │海关监管签章│发证机关证明│证│and Sig-││I, the undersigned, certify that the ││nature ││information provided in box 7 and 11 of ││出口人签││the goods described above is true and ││章││correct ││││兹证明上述商品第七栏和第11栏内容真实、正││││确││││││││Place and Date of Issue││││发证日期、地点││││Issuing Authority's Stamp and Signature ││││发证机关签章│└────┴──────┴────────────────────┘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监制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