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2008)
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经济作物种子--油料类
油菜杂交种
大田用种
85.0
98.0
80
9.0
4.2.2向日葵
向日葵种子质量要求见表2
表2单位:%
作物名称
种低于
发芽率
不低于
水分
不高于
向日葵常规种
原种
99.0
98.0
85
9.0
大田用种
96.0
向日葵亲本
原种
99.0
98.0
90
9.0
大田用种
98.0
向日葵杂交种
大田用种
已于2008年6月28日发布,2008年12月1日实施。
96.0
98.0
90
9.0
4.2.3花生、芝麻
花生、芝麻种子质量要求
表3单位:%
作物名称
种子类别
品种纯度
不低于
净度
不低于
发芽率
不低于
水分
不高于
花生
原种
99.0
99.0
80
10.0
大田用种
96.0
芝麻
原种
99.0
97.0
85
9.0
大田用种
97.0
GB 4407.2—2008《经济作物种子第2部分:油料类》
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经济作物种子--油料类
(GB4407.2-2008替代GB4407.2-1996)
4.2.1油菜种子质量要求见表1
表1单位:%
作物名称
种子类别
品种纯度
不低于
净度
不低于
发芽率
不低于
水分
不高于
油菜常规种
原种
99.0
98.0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种子扦样程序,种子质量检测项目的操作程序,检测基本要求和结果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农作物种子质量的检测。
2 引用标准GB/T 3543.2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扦样GB/T 3543.3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净度分析GB/T 3543.4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发芽试验GB/T 3543.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GB/T 3543.6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水分测定GB/T 3543.7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其他项目检验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3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的构成与操作程序图3.1 构成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由GB/T 3543.1 ~ GB/T 3543.7 等七个系列标准构成。
就其内容可分为扦样、检测和结果报告三部分。
扦样部分:种子批的扦样程序、实验室分样程序、样品保存;检测部分:净度分析(包括其他植物种子的数目测定)、发芽试验、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水分测定、生活力的生化测定、重量测定、种子健康测定、包衣种子检验;结果报告:容许误差、签发结果报告单的条件、结果报告单。
其中检测部分的净度分析、发芽试验、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水分测定为必检项目,生活力的生化测定等其他项目检验属于非必检项目。
3.2种子检验操作程序图全面检验时应遵循的操作程序见下图。
注:①本图中送验样品和试验样品的重量各不相同,参见GB/T3543.2中的5.5.1和6.1条。
②健康测定根据测定要求的不同,有时是用净种子,有时是用送验样品的一部分。
③若同时进行其他植物种子的数目测定和净度分析,可用同一份送验样品,先做净度分析,再测定其他植物种子的数目。
4 扦样部分扦样是从大量的种子中,随机取得一个重量适当、有代表性的供检样品。
样品应由从种子批不同部位随机扦取若干次的小部分种子合并而成,然后把这个样品经对分递减或随机抽取法分取规定重量的样品。
不管哪一步骤都要有代表性。
具体的扦样方法应符合GB/T3543.2的规定。
浙江农林大学种子生产学复习资料
浙江农林大学种子生产学复习资料01填空1、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国家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的截止时间为每年3月31日。
2、所谓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名称的植物品种。
3、全国区域试验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跨省进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区域试验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种子管理部门与同级农业科学院负责组织。
4、多年试验是对新品种审定的要求,一般2~3年;每一个品种的区域试验在同一生态类型区不少于5个试验点,试验时间不少于2个生产周期。
5、水稻属于禾本科,稻属,圆锥花序,属于自花授粉作物,天然异交率一般在1%左右。
6、杂交水稻的三系是细胞质雄性不育系、雄性不育保持系和雄性不育恢复系的总称。
7、水稻主要使用的三种人工辅助授粉方法是:绳索拉粉法、单竿赶粉法、双竿推粉法。
赶粉时间应根据天气和开花情况而定。
8、目前玉米种子市场上很少销售自交种,以杂交种为主,主要包括单交种、双交种、三交种和顶交种。
9、在我国种子生产实践中普遍认可和采用的四级种子生产程序当中的四级种子是指育种家种子、基础种子、登记种子和认证种子。
10、水稻为自花授粉作物,一般天然异交率在1%以内;玉米为异花授粉作物,一般天然异交率在95%以上。
11、品种的种子生产包括育种家种子、基础种子、合格种子、大田生产用种等4类种子的生产,我国2008年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中规定了原种、大田用种等2类种子生产的质量标准。
12、种子生产过程中的三年三圃制中的三圃主要包括株行圃、株系圃和原种圃,二年二圃制中的二圃主要是指株行圃和原种圃。
13、棉花属于典型的常异花授粉作物,其自然异交率为3%-20%。
大部分是野生种,只有4个种是栽培种即陆地棉、海岛棉、亚洲棉和非洲棉。
14、目前国际种子认证组织主要有:北美官方种子认证机构协会(AOSCA)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15、甘薯和马铃薯无性繁殖过程中,病毒检测常用三种方法有:酶联免疫吸附测定、免疫吸附电镜和指示植物。
第十一章种子质量评定与签证
第十一章种子质量评定与签证前几章已经介绍了种子质量分折的技术和方法,本章将介绍种子质量评价的内容、依据、方法,国内外种子质量评价的差异,结果报告的格式等内容。
本章讲3节:§1、种子质量评定§2、国内外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分级标准§3、签证第一节种子质量评定一、种子质量评定的内容种子质量评定主要是对种子的品种品质和播种品质两方面进行评定。
其中种子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4项指标必须达到现行有效规定(如种子质量标准、合同约定、标签标注)的最低要求。
从管理角度讲商品种子的质量内容,还应该包括种子标签。
(种子检验员考试,基础知识占30%,主要包括种子基础知识、种子法、标签通则)种子标签是构成种子商品质量的重要内容,根据《标签通则》规定.(一)、应标注内容1.作物种类与种子类别:种子类别:按常规种和杂交种进行标注;其中常规种可以不具体标注;同时按育种家种子、原种、大田用种进行标注,其中大田用种可以不具体标注;作物种类与种子类别可以联合标注:例如:玉米杂交种、玉米自交系。
2.品种名称属于授权品种或审定通过的品种,应标注批准的品种名称。
3.产地:指种子繁育所在地,按照行政区域最大标注至省级。
(易出问题,省批准范围少)4.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无生产许可证编号)3000万公司农业部发;500万公司省发;100万公司地区批省发。
最大难点:土地证、房产证。
5. 质量指标:指生产商承诺的质量指标。
纯度、净度、芽率、水分必须≥国标(≮国标)。
6.检疫证明编号:应用下列方式之一标注:——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植物检疫证书编号。
有的省给一个编号印在包装袋上;山东省要求贴标签(但现不严格)。
7.净含量:指种子的实际重量或数量:以kg或g;粒数表示。
(≥1000g,以kg表示;先玉335用粒数表示)8.生产年月:指种子收获的日期。
如2008年10月收获的玉米种子,标注为:2008-10。
9.生产商名称:指最初的商品种子供应商。
玉米种子项目要求
玉米种子项目要求一、执行标准:GB4401.1-2008《粮食作物种子禾谷类》标准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纯度不低于96.0%;净度不低于99.0%;发芽率不低于85%;水分不高于13.0%。
产品名称:中科玉505,审定编号(鲁审玉20160011号),货物包装规格:4400粒/袋。
机玉3号,审定编号(鲁农审20150002),货物包装规格:4200粒/袋。
三、采购数量:上表中供货数量是供应商供应的参考值,实际采购数量以群众购买量为准,但不会少于采购预算÷成交单价的数量。
成交供应商应充分理解该项要求,成交后严格按照此要求进行供货,如成交后不能满足该项要求将承担所有后果。
四、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交付期限:中标后供货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完毕六、服务标准:送货到户,种子使用、栽培技术培训到位、手续齐全完备等。
能够承诺成交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地点供货到户。
对所供种子数量、质量等问题负全部责任,并主动协调处理。
七、验收标准:货物质量应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承诺及澄清。
成交供应商供货前在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在场的情况下,随机抽取样品送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封存备案,检验结果合格方可按采购人要求给各村送货。
相关的化验费用及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质量达不到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及采购人要求的质量,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供应商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充分理解该项要求,严格按照采购人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条款。
具体实施措施及方案遵从采购人意愿。
八、其它要求:1、供应商投报的综合单价不得超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报价价格包括在现有、现场条件基础上按技术要求、国家规范标准,完成货物供应、运输(送货到用户)、装卸车、售后服务、质量检测、损耗风险、利润、税金等的全部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其它不确定因素全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一)
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2008)
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2008)
粮食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禾谷类 (GB4404.1-2008)
表1 水稻种子质量应符合表1
表2 玉米种子质量应符合表2要求单位:%
表3 小麦和大麦种子质量应符合表3要
求单位:%
表4 高梁种子质量应符合表4要求单位:%
表5 粟和黍种子质量应符合表5要求单位:%
经济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纤维类(GB4407.1-2008)
表1棉花种子(包括转基因种子)质量应符合表1的最低要求单位:%
表2 黄麻、红麻和亚麻种子质量应符合表2的最低要
求单位:%
经济作物种子质量标准—油料类(GB44 07.2-2008)
表1 油菜种子质量应符合表1要求单位:%
表2 向日葵种子质量应符合表2要求单位:%
表3 花生、芝麻种子质量应符合表3要求单
位:%。
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word精品
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禾谷类)(GB4404.1-2008)[日期:2012-10-佝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范围GB4404的本部分规定了稻(Orymutiua)、玉米(Zeamays)、小麦(Ttriticum aetivum) 、大麦(Hordeeum vulgare) 、高粱(Sorghum bicolor)、粟(SetartsitGJicG) 和黍(Panicumm miliaceum)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上述禾谷类作物种子,种子涵盖包衣种子和非包衣.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440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者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板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部分.GB/T3543(所有部分)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20464 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4404的本部分.3.1原种用育种家种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经确认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种子.3.2大田用种用原种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杂交种,经确认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种子.3.3单交种两个自交系的杂交一代种子.3.4双交种两个单交种的杂交一代种子.3.5三交种three-way cross一个自交系和一个单交种的杂交一代种子。
4质量要求4.1总则种子质量要求由质量指标和质量标注值组成。
质量指标包括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质量标注值应真实,并符合本部分质量要求规定(见4.2)。
4.2质量标准4.2.1 稻稻种子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粮食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禾谷类(GB4404.1-2008)表1 水稻种子质量应符合表1要求单位:%水分不能高于13%b稻杂交种质量指标适用于三系和两系稻杂交种子。
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禾谷类)(最新)
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禾谷类)(最新)粮食作物种子第 1 部分 :禾谷类范围GB4404 的本部分规定了稻(Orymutiua)、玉米(Zeamays)、小麦 (Ttriticum aetivum)、大麦 (Hordeeum vulgare)、高粱(Sorghum bicolor)、粟(SetartsitGJicG)和黍(Panicumm miliaceum)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上述禾谷类作物种子,种子涵盖包衣种子和非包衣.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440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者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板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部分.GB/T3543(所有部分)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20464 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4404的本部分.3.1原种用育种家种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经确认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种子.3.2大田用种用原种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杂交种, 经确认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种子.3.3单交种两个自交系的杂交一代种子.3.4双交种两个单交种的杂交一代种子.3.5三交种three-way cross一个自交系和一个单交种的杂交一代种子。
4质量要求4.1 总则种子质量要求由质量指标和质量标注值组成。
质量指标包括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质量标注值应真实,并符合本部分质量要求规定(见4.2)。
4.2 质量标准4.2.1 稻稻种子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粮食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禾谷类(GB4404.1-2008)表1 水稻种子质量应符合表1要求单位:%表2 玉米种子质量应符合表2要。
农作物种子质量分级标准.
(4)最终结果的修正三种成分的最终结果应保留1位小数,三种成分之和应为100.0%,若不是100%,需修正。
修正方法:在最大成分加上不足或减去超过的部分(修正值不大于0.1%),使三种成分之和为100.0%。
若修正值大于0.1%,应检查有无计算错误。
含量小于0.05%的成分应将数字除去,填报微量。
•当送验样品中不含重型杂物时,可采用上述方法直接修正。
例P=97.4% OS=1.3% I=1.4%P+OS+I=100.1%P-0.1%=97.3%发芽率(Germination percent):是指在发芽试验终期(规定条件和日期内)长成的全部正常幼苗数占供试种子数的百分率。
反映种子质量的重要指标。
2. 必要性c播前做好发芽试验,可正确计算播量,防止劣种下田,为作物高产打下基础。
d收购入仓前做好发芽试验,可正确评定种子等级和确定种子价格。
小麦、玉米发芽率不低于85%。
e调运前做好发芽试验,可避免盲目调发芽率低的种子而造成的人力、交通运输等经济损失。
f贮藏期间做好发芽试验,利于检查贮藏质量。
发芽率↓,贮藏条件不利。
3. 做发芽试验的时期:“三前一间”d变温发芽试验期间一天24h中,较低的温度保持16h,较高的温度保持8h。
变温范围多为低温20 ℃,高温30 ℃。
完成变温所需要的时间:非休眠种子:3h休眠种子:1h或更短,可采用调换发芽箱的方法完成。
实际工作中先用恒温发芽,若发芽结果不好,改用变温。
若不清楚发芽的适温,可根据播期定。
早春播10~15 ℃晚春播20~25 ℃夏播30~35 ℃秋播20~25 ℃方法:人工光照或自然光照每天8h光强750~1250 Lx,已通过休眠的可降至250Lx光照在高温期间供给三、种子发芽试验的设备1. 光照培养箱:结构功能使用2. 发芽盒3. 发芽床4. 数种设备:数种板、真空数种器。
玉米制种合同范本
玉米制种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为了保证玉米种子的质量和数量,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玉米种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制种品种、面积及数量1. 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2.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亩3. 预计产量:________________公斤二、质量标准1. 种子质量应符合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GB4404.1 2008)。
2. 纯度不低于______%,净度不低于______%,发芽率不低于______%,水分不高于______%。
三、生产地点及环境1. 生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2. 乙方应保证生产地点的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适合玉米制种,并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农业生产的规定。
四、技术要求1. 甲方负责提供玉米制种的技术方案和操作规程,并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确保种子质量。
五、亲本种子供应1. 亲本种子由甲方提供,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亲本种子,如有损失或质量下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田间管理1. 乙方负责制种田的田间管理,包括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
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田间管理情况,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七、收获与交种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适时收获,并保证收获质量。
2008、2010种子质量标准
99.7 99.0 95.0 95.0 98.0 95.0 99.7 99.0 95.0 98.0 90.0 99.0 95.0 98.0 96.0 98.0 95.0 99.9 99.0 95.0 96.0 99.0 99.9 99.0 96.0 99.0 96.0 99.0 96.0 99.9 99.0 96.0 99.0 95.0 99.9 99.0 95.0 99.0 95.0 99.9 99.0 96.0 99.0 96.0 99.9 99.0 96.0 98.0 96.0 99.0 96.0 99.0 93.0
大田用种 菜豆
标准
GB 4404.1-2008
GB 4404.2-2010
GB 4407.2-2008
GB 16715.1-2010
GB 16715.2-2010
GB 16715.3-2010
GB 16715.4-2010
GB 16715.5-2010
GB 16715.5-2010
GB 4404.4-GB 4404.5--
99.0 99.0 99.0 99.0 99.0 99.0 99.0 99.0 99.0 99.0 99.0 99.0 99.0 99.0 98.0 98.0 98.0 98.0 98.0 98.0 98.0 98.0 98.0 98.0 98.0 98.0 98.0 99.0 99.0 99.0 99.0 98.0 95.0
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
名称
常规种
级别 纯度不低于 净度不低于 发芽率不低于 水分不高于
原种 大田 原种 大田 大田 原种 大田 原种 大田 原种 大田 原种 大田 大田 大田 大田 原种 大田 原种 大田 大田 原种 大田 原种 大田 原种 大田 原种 大田 原种 大田 原种 大田 原种 大田 大田 原种 大田 原种 大田 原种 大田 原种 大田 大田 99.9 98.0 99.9 98.0 99.5 96.0 99.9 99.0 99.9 99.0 99.9 97.0 99.9 99.0 96.0 95.0 95.0 99.9 98.0 99.9 98.0 99.9 99.0 93.0 99.8 98.0 99.9 98.0 99.0 96.0 99.0 96.0 99.9 97.0 99.0 95.0 99.0 98.0 85.0 99.0 96.0 99.0 97.0 99.0 96.0 99.0 98.0 96.0 98.0 99.0 99.0 99.0 99.0 99.0 98.0 98.0 98.0 98.0 98.0 98.0 99.0 99.0 99.0 99.0 80 85 85 85 80 85 75 75 75 80 85 85 85 85 85 90 85 98.0 80 99.0 97.0 80 85 85 98.0 90 9.0 10.0 9.0 9.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2.0 13.0 13.0 12.0 80 13.0 98.0 85 13.0(籼) 14.5(粳)
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2008
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2008)
粮食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禾谷类 (GB4404.1-2008)
表1 水稻种子质量应符合表1要
表2 玉米种子质量应符合表2要求单位:%
表3 小麦和大麦种子质量应符合表3要求单位:%
表4 高梁种子质量应符合表4要求单位:%
表5 粟和黍种子质量应符合表5要求单位:%
经济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纤维类(GB4407.1-2008)
表1棉花种子(包括转基因种子)质量应符合表1的最低要
求单位: %
表2 黄麻、红麻和亚麻种子质量应符合表2的最低要求单
位:%
经济作物种子质量标准—油料类 (GB4407.2-2008)
表1 油菜种子质量应符合表1要求
单位: %
表2 向日葵种子质量应符合表2要求单位: %
表3 花生、芝麻种子质量应符合表3要求单位: %。
种子法律法规中关于种子质量标准的规定(精)
政策依据。
(二)国办40文(2006年):
四是完善种子质量法制建设,要求尽快起草与《种
子法》配套的质量管理规章健全国家种子标准体系。 五是明确种子质量监管的具体措施:三个方面 1、把好企业市场准入关,依法严格审核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中的种子检验人员资质、检验仪器和检验室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 场监管的意见”,确立了种子质量管理的新目标和新要 求。
一是突出了种子质量管理的地位:“坚持以质量监
管为重点”的原则,落实《种子法》 “提高种子质量水 平”的立法宗旨。
(二)国办40文(2006年):
二是明确质量监管职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
确种子管理机构要依照《种子法》等法律规定履行质量
五、保障措施
(二十三) 健全管理体系 。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种 子管理职能,明确负责种子管理的机构,保障种子 管理工作经费,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
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和装备
精良的种子管理队伍。地方政府要将属于公共服务 范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配套规章:
种子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质量义务 D: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包装( 〈种子法〉第34条), 除不能加工包装的种子外 E:保证质量信息规范、真实性(〈种子法〉第35条), 销售种子必须附有标签
F:保证质量信息可追溯,建立种子质量档案,( 〈种子
法〉第25、36条)。
(二)国办40文(20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后,根据其 有关规定制定发布的种子质量国家标准 GB 8080—2010 绿肥种子 GB 16715.1—2010 瓜菜作物种子 GB 16715.2—2010 瓜菜作物种子 GB 16715.3—2010 瓜菜作物种子 GB 16715.4—2010 瓜菜作物种子 GB 16715.5—2010 瓜菜作物种子 GB 19173—2010 桑树种子和苗木 GB 19174—2010 猕猴桃苗木 GB 19175—2010 桃苗木 GB 19176—2010 糖用甜菜种子 GB18133-2012 马铃薯种薯 第1部分:瓜类 第2部分:白菜类 第3部分:茄果类 第4部分:甘蓝类 第5部分:绿叶菜类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准则
附件1: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准则为保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独立、公正、科学、客观地开展种子检验活动,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和结果,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2号)规定,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共分7章,1-3章为概述,4-7章规定了考核要求。
考核要求主要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令第49号)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 3543)等对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种子检验室认可标准》(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5)对检测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并吸收了《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19000)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中有关质量管理原则、质量管理体系模式等内容。
考核要求采取文件审查、现场评审和能力验证相结合的能力考评方式进行符合性确认。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考评工作规范》对能力考评的内容、步骤、标准和要求作了具体规定,可以为理解和实施本准则提供帮助。
本准则对部分条款增加了注,注是对正文的说明、举例和指导,不包含要求。
本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1 范围1.1本准则规定了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获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颁发合格证书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和要求。
1.2 本准则适用于从事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服务,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资格考核的能力考评。
注: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服务主要包括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行政执法、质量纠纷处理以及贸易流通等方面的检验活动。
1.3本准则也适用于检验机构建立、保持和改进质量、行政和技术运作的管理体系。
1.4 检验机构不从事本准则所包括的一种或者多种活动,可以不采用本准则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办法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12.10•【文号】农农发[2008]16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正文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办法(农农发[2008]16号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第一条为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活动,保证检验机构出具准确可靠结果,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考核合格的检验机构的能力验证活动。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能力验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承担能力验证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国家中心应当根据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的需要,每隔3年编制能力验证计划,经评审通过并报农业部批准后公布实施。
能力验证计划内容应当包括目标、验证项目、作物种类、时间安排、拟参加的检验机构等事项,并符合《农作物种子检验能力验证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国家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过程管理,保证能力验证活动组织严密、程序严谨、运作有序、评价合理。
第六条能力验证样品由国家中心或者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能力验证样品制备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制备。
指定承担样品制备的检验机构应当具有样品选择、样品制备、异质性测定以及样品包装标志等方面的能力。
制备的验证样品由国家中心统一分发给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检验机构。
分发的验证样品应当附有样品接收确认单、检验指导书、结果报告单式样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检验机构收到验证样品后,对样品状态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向国家中心回复样品接收确认单。
包装损坏或者样品数量不足的,应当及时申请更换。
检验机构应当在其所在固定场所独立完成验证样品的检验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送结果。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考评工作规范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考评工作规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12.10•【文号】农农发[2008]16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正文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考评工作规范(农农发[2008]16号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能力考评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能力考评,是指采取文件审查、现场评审和能力验证相结合的方式,对检验机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所实施的技术评价活动。
能力考评分为首次考评、扩项考评和复查考评。
首次考评是指对首次申请合格证书的检验机构进行的考评;扩项考评是指对已获得合格证书的检验机构扩大检验项目范围进行的考评;复查考评是指对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检验机构重新评价决定是否延续资格进行的考评。
第三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组织的检验机构能力考评活动,适用于本规范。
第四条检验机构能力考评工作,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客观独立、科学规范、保证质量的原则,能够达到促进检验机构管理水平提高和检验能力提升的目的。
第二章能力考评准备第五条考核机关受理检验机构考核申请后,将检验项目范围说明和检验机构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转交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并通知国家中心准备能力验证试验样品。
第六条考核机关依据公正、合理原则和评审能力的需要,从考评员信息数据库中指派考评员,组建考评小组。
考评小组一般由3名考评员组成,对于检验机构规模较大或者涉及检验项目较多的,考评小组可以由5名考评员组成。
考核机关应当指定1名组织和表达能力较强、能够驾驭评审工作质量的考评员担任考评组长。
第七条考核机关应当向考评小组明确评审任务和要求,提供有效的工作规范、作业指导书、表格等工作文件,以及检验机构申报的质量手册和相关材料。
主要农作物种子贮藏技术
主要农作物种子贮藏技术摘要从种子入库前的准备、种子入库、入库后的管理等方面总结主要农作物种子贮藏技术,以期为提高种子的质量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作物种子;贮藏;行业标准种子贮藏是种子产业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种子质量的重要措施,科学、安全贮藏种子,能使种子在较长时间内保持活力,提高种子的播种质量,从而保证农业生产的用种安全[1-2]。
种子贮藏的任务就是采用合理的贮藏设备和科学的贮藏技术,人为地控制贮藏条件,使种子劣变降低到最低限度,最有效地保持较高的种子发芽率和活力,从而确保种子的播种价值。
种子中的贮藏物质是其最主要的化学成分,在种子的干重中占了很大的比例,关系到来年种子是否能够正常出苗[3]。
因此,做好种子的贮藏工作至关重要。
现将种子贮藏技术总结如下。
1 种子入库前的准备1.1 种子入库的标准种子的贮藏工作,从收获环节开始,一定要适时收获、及时干燥。
种子贮藏期间的稳定性因作物的种类、成熟度及收获季节等不同而有显著差异。
例如,在相同水分条件下,一般油料作物种子比含淀粉或蛋白质较多的种子难贮藏。
对贮藏种子水分的要求也不相同,如禾谷类作物种子水分在13%以下(GB4404.1—2008),豆类在12%以下(GB4404.2—2010)。
我国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以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和水分4项指标进行分级,检验合格后入仓,种子在进仓前不仅要按不同种类严格分开,还应根据成熟度、水分及纯净度等情况分别堆放和处理,同时对种子进行分批划分,每批种子不论数量多少都应具有均匀性,总之做到“五分开”,即新、陈种子,干、湿种子,有虫、无虫种子及不同种类和不同纯净度的种子分开贮藏,以提高贮藏的稳定性。
1.2 仓库的准备贮藏种子要使用专用仓库,达到既能通风,又能密封的目的,以调节仓库内的温湿度,使用前要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仓库无渗漏,门窗安全,关闭灵活,防鼠设备完好,消防设备齐全[4-5]。
做好仓库的清仓和消毒工作,是防止品种混杂和病虫滋生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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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2008)
粮食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禾谷类 (GB4404.1-2008)
表1 水稻种子质量应符合表1要
表2 玉米种子质量应符合表2要求单位:%
表3 小麦和大麦种子质量应符合表3要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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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高梁种子质量应符合表4要求单位:%
表5 粟和黍种子质量应符合表5要求单位:%
经济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纤维类(GB4407.1-2008)
表1棉花种子(包括转基因种子)质量应符合表1的最低要
求单位: %
表2 黄麻、红麻和亚麻种子质量应符合表2的最低要求单
位:%
经济作物种子质量标准—油料类 (GB4407.2-2008)
表1 油菜种子质量应符合表1要求
单位: %
表2 向日葵种子质量应符合表2要求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