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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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物资采购招标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3)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物资采购招标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3)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物资采购招标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3)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文件中石化石工建采〔2015〕xxx号关于印发《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物资采购招标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所属各单位、项目管理部、直属项目部,国际工程事业部:现将《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物资采购招标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暂行)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15年10月XX日企业制度-执行类1 基本要求1.1物资采购招标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是指能够在招标活动中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或评审,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人员。

1.2物资采购招标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评标专家库)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评标专家组成,按专业统一分类。

1.3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实行由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事业公司)负责组建,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分级使用的原则。

1.4 本办法适用于评标专家的推荐、审核、使用、考核和管理。

2 专家类别和工作范围2.1 专家类别包括技术类和商务类,技术类分为动设备、静设备、电气仪表、材料和原辅料等;商务类分为采办、物流、财务、法律和审计等(具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明细参见附件1)。

2.2 工作范围包括国内项目和海外项目国内物资采购招标评审或修订技术规格书(含参数)、技术协议、供应商资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评标办法)、评标报告、采购合同条款,以及供应商现场考察等工作。

3各级管理部门职责3.1 物资装备管理中心归口管理公司专家库,负责审核、推荐和申报评标专家,以及评标专家的使用和考核。

3.2 所属各单位负责评标专家的推荐,为本单位参与评标工作的专家提供工作便利条件,保证评标出勤率。

4 权利和义务4.1 评标专家的权利4.1.1 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的邀请,担任评标工作成员。

4.1.2 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范招标评审行为,提高招标评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的使用及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参加招标评审活动的人员。

招标评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审、评标、异议与投诉处理等。

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库是指由集团公司统一建设、为招标评审活动提供专家支持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招标评审专家实行总部和所属企业两级管理、统一建库、随机抽取、动态维护,实现资源共享。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具体工作由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承担,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法律法规;(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和维护工作;(四)组织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入库审核、培训等工作;(五)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负责管理权限和业务范围内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审核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运行和维护;(二)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入库和信息维护;(三)负责招标评审专家库使用的技术支持工作;(四)承担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八条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本单位管理的招标评审专家的审核、入库、培训、信息维护等工作;(三)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四)协调解决本单位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中的有关问题。

【精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文件

【精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范招标评审行为,提高招标评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的使用及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参加招标评审活动的人员。

招标评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审、评标、异议与投诉处理等。

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库是指由集团公司统一建设、为招标评审活动提供专家支持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招标评审专家实行总部和所属企业两级管理、统一建库、随机抽取、动态维护,实现资源共享。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具体工作由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承担,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法律法规;(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和维护工作;(四)组织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入库审核、培训等工作;(五)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负责管理权限和业务范围内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审核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运行和维护;(二)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入库和信息维护;(三)负责招标评审专家库使用的技术支持工作;(四)承担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八条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本单位管理的招标评审专家的审核、入库、培训、信息维护等工作;(三)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四)协调解决本单位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中的有关问题。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物资采购招标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3)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物资采购招标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3)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文件中石化石工建采〔2015〕xxx号关于印发《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物资采购招标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所属各单位、项目管理部、直属项目部,国际工程事业部:现将《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物资采购招标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暂行)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15年10月XX日企业制度-执行类1 基本要求1.1物资采购招标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是指能够在招标活动中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或评审,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人员。

1.2物资采购招标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评标专家库)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评标专家组成,按专业统一分类。

1.3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实行由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事业公司)负责组建,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分级使用的原则。

1.4 本办法适用于评标专家的推荐、审核、使用、考核和管理。

2 专家类别和工作范围2.1 专家类别包括技术类和商务类,技术类分为动设备、静设备、电气仪表、材料和原辅料等;商务类分为采办、物流、财务、法律和审计等(具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明细参见附件1)。

2.2 工作范围包括国内项目和海外项目国内物资采购招标评审或修订技术规格书(含参数)、技术协议、供应商资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评标办法)、评标报告、采购合同条款,以及供应商现场考察等工作。

3各级管理部门职责3.1 物资装备管理中心归口管理公司专家库,负责审核、推荐和申报评标专家,以及评标专家的使用和考核。

3.2 所属各单位负责评标专家的推荐,为本单位参与评标工作的专家提供工作便利条件,保证评标出勤率。

4 权利和义务4.1 评标专家的权利4.1.1 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的邀请,担任评标工作成员。

4.1.2 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4.1.3 接受参加招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4.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油田公司招标管理办法(3篇)

油田公司招标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油田公司的招标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油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等方面的采购。

第三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油田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由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二章招标采购范围第五条油田公司招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程建设类:油田开发、维护、改造等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等。

(二)货物类:油田生产、生活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具等。

(三)服务类:油田生产、生活所需的维修、保养、咨询、培训等。

第三章招标采购程序第六条招标采购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需求调查与计划编制1. 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编制招标采购计划。

2. 招标采购计划应明确采购项目名称、数量、规格、质量要求、预算金额、采购方式等。

(二)招标公告与资格审查1. 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时间等。

2.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招标文件编制与发售1. 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根据招标公告和资格审查结果,编制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评标标准等。

3. 招标文件应当发售给合格的投标人。

(四)投标与开标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2. 招标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开标,并记录开标情况。

(五)评标与中标1. 招标采购管理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中标候选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一、引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能源公司之一,为保障公司采购项目的公平、透明和高效,特制定本招标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招标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包括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服务采购等。

三、招标程序1. 招标准备阶段(1)招标需求确认:相关部门提出招标需求,并明确项目的技术、质量、交付时间等要求。

(2)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共同编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3)确定招标方式: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金额,确定招标方式,可以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等。

2. 招标公告发布(1)招标公告发布:通过公司指定的媒体或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投标截止时间等。

(2)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项目需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并向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准备: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报价等。

(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 开标评标(1)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公开拆封投标文件,并记录开标过程。

(2)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5. 中标结果公示(1)中标结果公示: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名称、中标金额等信息,并设立公示期限,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投诉。

(2)签订合同:中标候选人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四、招标文件编制要求1. 招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2)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范围、技术要求、投标文件要求等。

(3)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报价、商务条款等。

2. 招标文件应具备以下要求:(1)明确、具体:招标文件应明确项目的技术、质量、交付时间等要求,确保投标人理解并能按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工作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工作规范
3.2.3 招标监督部门职责 招标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 a) 负责监督招标实施部门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 b) 负责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3.2.4 评标委员会职责 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a)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b)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疑问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 c) 对评标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 d) 向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 提 出 书 面 评 标 报 告,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名 单 或 者 根 据 招 标 人 授 权 直 接确定中标人。
4 评标委员会
4.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负责组建。
4.2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招标实施部门等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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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一类招标项目成员人数为9人及以上单数;二类招标项目成员人数为7人及以上单数;三类招 标 项 目 成 员 人 数 为 5 人 及 以 上 单 数 ; 其 中 技 术 、 经 济 等 方 面 的 专 家 不 得 少 于 成 员 总 数 的 2/3; 一 、 二 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中,集团公司总部管理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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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打分以确定中标人的一种评价方法。
3 招标评审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招标评审组织机构 3.1.1 招标管理部门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设立的统一归口管理招标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
3.1.2 招标实施部门 (单位)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负责招标项目具体实施的机构,包括集团公司认可的内部招标机构及各企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doc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doc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规范招标活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的招标管理。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集团公司对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项目、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是指招标人公开交易条件和要求,由若干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招标管理,包括招标范围与权限、招标评审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实施等全过程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二)合法、合规、合理,务实有效;(三)集约、受控、竞争,择优选商。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部招标办)为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设在物资采购管理部,统一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招标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管理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和可不招标事项的审核、审批;(三)组织招标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维护;(四)负责集团公司内部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管理;(五)指导、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的招标工作;(六)协调处理招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七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招标管理的相关工作。

其中:规划计划部负责重大招标项目的立项、年度投资计划依据的审查。

法律事务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负责处理重大招标项目的法律纠纷。

监察部负责重大招标项目的运行监督,负责招标活动中违纪违规事项的处理和责任追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海外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及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供应商管理。

集团公司和关联企业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物资的经营者。

包括一次材料供应商和二次材料供应商。

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是指提供一级采购物资和境外项目总部管理目录物资的供应商;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是指仅提供二级采购物资和境外项目总部管理目录以外物资的供应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管理,包括供应商准入、供应商评估与评价、供应商日常管理等。

―3―第五条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实行两级集中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自愿,优秀供应商数量少;(2)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3)全球采购,互利共赢。

第七条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库,通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管理。

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物资采购应从集团公司供应商库中选择供应商。

除非国家或集团公司规定必须通过公开招标进行采购,且海外项目所在国的法律、项目协议和公司章程对供应商的选择有限制性规定。

第八条集团公司择优发展战略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

与战略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与供应商的协同协作,提升核心价值,互惠共赢,实现采购增值。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九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是集团公司供应商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制定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2)负责原材料采购供应商的管理;(3)负责集团公司的战略供应商管理;(4)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库的管理;―4―(五)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企业的供应商管理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范招标评审行为,提高招标评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的使用及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参加招标评审活动的人员。

招标评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审、评标、异议与投诉处理等。

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库是指由集团公司统一建设、为招标评审活动提供专家支持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招标评审专家实行总部和所属企业两级管理、统一建库、随机抽取、动态维护,实现资源共享。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具体工作由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承担,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法律法规;(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和维护工作;(四)组织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入库审核、培训等工作;(五)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负责管理权限和业务范围内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审核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运行和维护;(二)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入库和信息维护;(三)负责招标评审专家库使用的技术支持工作;(四)承担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八条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本单位管理的招标评审专家的审核、入库、培训、信息维护等工作;(三)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四)协调解决本单位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中的有关问题。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建[2009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建[2009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建[2009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保证评标公平、公正~提高质量~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管理特点及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标专家库由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工程经济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

集团公司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评标专家应当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二,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招标投标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颁发评标专家证书。

1,三,负责建立评标专家档案~调查、处理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或选定。

,五,负责评标专家的继续教育和考核。

第五条入选评标专家库专家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熟悉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具有与招投标业务相关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三,熟悉相关行业的标准、规范和造价体系~能够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或商务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

,四,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8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五,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分担的任务。

中石油招投标领域专家库

中石油招投标领域专家库

中石油招投标领域专家库一、背景中石油作为中国国有石油企业的龙头企业,拥有庞大的投资项目和采购需求,招投标工作一直是公司运营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升招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中石油决定建立招投标领域专家库,以便获取专业的人才支持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二、专家库建设目的1.为中石油提供丰富的专业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2.加强公司内部对招投标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3.提升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建立长期稳定的专家合作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专家库建设内容1.专家库范围:招投标领域的各类专业人才,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顾问、投资顾问、技术顾问、项目管理专家等。

2.专家库分类:根据专业领域进行分类,包括法律法规、投资与资金管理、工程技术、项目管理等。

3.专家库管理体系:建立专家库管理机构,负责专家注册、审核、评定、绩效考核等工作。

4.专家库服务模式:专家可以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咨询和支持服务,公司按照专家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支付相应的费用。

四、专家库建设流程1.专家注册:符合条件的专家可以通过公司指定的渠道进行注册。

2.专家审核:公司专家库管理机构将对注册专家进行审核,确认其资质和背景。

3.专家评定:注册通过的专家将被纳入专家库,并按照不同领域进行评定和分类。

4.专家绩效考核:公司将根据专家在项目中的表现和贡献进行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专家给予奖励和提升机会。

五、专家库建设效益1.提供了丰富的专业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提升了公司招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2.加强了公司内部对招投标管理的专业化培训和支持,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3.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专家合作关系,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4.优化了公司的项目实施和管理流程,降低了风险和成本。

六、结语中石油招投标领域专家库的建设是公司招投标工作的重要举措,将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和保障。

希望通过专家库的建设,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工作规范教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工作规范教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S Y1588 2013招标评审工作规范T e n d e r e v a l u a t i o n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2013-04-15发布2013-06-01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Q/S Y1588 2013目次…………………………………………………………………………………………………………前言Ⅱ1范围1………………………………………………………………………………………………………2术语和定义1………………………………………………………………………………………………3招标评审组织机构及职责2………………………………………………………………………………4评标委员会3………………………………………………………………………………………………5资格审查4…………………………………………………………………………………………………6评标6………………………………………………………………………………………………………7评标报告10…………………………………………………………………………………………………8常用评标方法10……………………………………………………………………………………………9责任追究11………………………………………………………………………………………………………………………………………………………………附录A(规范性附录)招标评审工作流程12……………………………………………………附录B(规范性附录)评委及工作人员承诺书格式13…………………………………………………附录C(规范性附录)问题澄清通知书及澄清函格式15………………………………………………………………附录D(规范性附录)现场监督报告格式18……………………………………………………………附录E(资料性附录)评标报告及附表格式19……………………………………………………………………附录F(资料性附录)常用评标方法29……………………………………………………………………………………………………参考文献32ⅠQ/S Y1588 2013前言本标准按照G B/T1.1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㊂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提出㊂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物资采购管理专业标准化直属工作组归口㊂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保恒㊁袁利民㊁刘勤志㊁刘栋国㊁刘建民㊁郭伟光㊂ⅡQ/S Y1588 2013招标评审工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招标评审工作的内容㊁程序和一般性要求㊂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集团公司 )及所属企业在国内组织工程㊁物资㊁服务采购招标中的评审工作,集团公司认可的外部招标代理机构可参照执行㊂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㊂2.1招标人t h e t e n d e r e e提出招标项目㊁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㊂2.2投标人t h e b i d d e r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参与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㊂2.3初步评审p r e l i m i n a r y e v a l u a t i o n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㊁资格㊁响应性评审,以判定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㊂2.4详细评审d e t a i l e d e v a l u a t i o n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㊁因素和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㊁比较㊂2.5资格预审p r e q u a l i f i c a t i o n投标前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一种方式㊂2.6资格后审p o s t q u a l i f i c a t i o n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一种方式㊂2.7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t h e e v a l u a t e d l o w e s t b i d p r i c em e t h o d对满足招标文件各项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法,对投标文件的价格要素作必要的调整,使所有投标文件的价格要素按统一的口径进行比较,计算出经评审的投标价,并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人的一种评价方法㊂2.8综合评估法c o m p r e h e n s i v e e v a l u a t i o nm e t h o d在招标文件中设定商务㊁技术评价内容的标准和权重,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1Q/S Y1588 2013综合打分以确定中标人的一种评价方法㊂3招标评审组织机构及职责3.1招标评审组织机构3.1.1招标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设立的统一归口管理招标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㊂3.1.2招标实施部门(单位)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负责招标项目具体实施的机构,包括集团公司认可的内部招标机构及各企业内部负责招标工作的部门(单位)㊂3.1.3招标监督部门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负责招标监督的部门,主要为监察㊁审计及招标管理部门㊂3.1.4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依法组建,负责招标项目评审工作的临时性组织㊂3.2职责3.2.1招标管理部门职责招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a)负责管理权限内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的审核㊂b)负责检查㊁指导招标项目开标㊁评标工作㊂3.2.2招标实施部门(单位)职责招标实施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a)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㊂b)负责实施管理权限内招标项目的开标㊁评标工作㊂c)负责管理权限内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的报批㊂3.2.3招标监督部门职责招标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a)负责监督招标实施部门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㊂b)负责招标项目开标㊁评标全过程的监督工作㊂3.2.4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a)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㊂b)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疑问进行澄清㊁说明和补正㊂c)对评标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㊂d)向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㊂2Q/S Y1588 2013e)向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㊂3.2.5评标委员会主任职责评标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a)组织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开展评标工作㊂b)组织评委研读招标文件,对评标过程中存在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归纳评委意见㊂c)负责与监管部门㊁招标人㊁招标实施部门的沟通和联络㊂3.2.6评标委员会成员职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a)评标前签名承诺公平㊁公正履行评标职责,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㊂b)评标时熟悉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的目标㊁范围㊁性质和主要技术㊁商务条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和比较;出具真实㊁可靠的评审意见㊂c)对招标文件中有争议的条款或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提出后期签订合同时双方须注意的事项或建议㊂3.2.7监督人员职责监督人员的主要职责:a)负责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㊂b)负责监督开标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组织开标工作㊂c)负责监督评标专家是否遵守评标纪律,评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评标过程是否严格保密,是否客观公正地评标等履职情况㊂d)对评标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予以制止,必要时应将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㊂3.2.8工作人员职责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a)按照相关规定抽取并通知评标专家参加招标项目评标工作㊂b)负责选择评标地点和评标场所,布置评标现场,准备评标工作所需工具㊂c)负责组织招标项目开标,妥善保管开标后的投标文件并运到评标现场㊂d)负责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必需的信息和相关表格及资料㊂e)签名承诺公平㊁公正履行工作人员职责,严格遵守各项有关规定㊂f)负责评标安全㊁保密和服务等有关工作㊂4评标委员会4.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负责组建㊂4.2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㊁招标实施部门等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㊁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Q/S Y1588 2013组成㊂一类招标项目成员人数为9人及以上单数;二类招标项目成员人数为7人及以上单数;三类招标项目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㊁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一㊁二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中,集团公司总部管理的技术㊁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1/2㊂采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技术复杂项目,可适当增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㊂4.3评标专家抽取4.3.1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从集团公司组建的招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抽取时应兼顾区域和专业技术特点㊂国家和地方政府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㊂4.3.2评标专家的抽取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或直接确定的方式㊂一般招标项目,评标专家应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技术特别复杂㊁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不能满足项目评标的需要,可以由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提出评标专家预选名单,报招标管理部门审批后抽取确定㊂4.3.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在开标前48小时内确定,特殊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可在开标前72小时内确定㊂4.3.4评标前,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应重新或者补充抽取评标专家㊂a)评标委员会成员中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㊂b)参加评标的专家主动提出回避的㊂c)抽到的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㊂d)评标前发现专家名单泄露的㊂e)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㊂4.4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主任)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㊂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㊂4.5评标委员会成员主动回避情形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㊂a)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㊂b)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㊂c)曾因在招标㊁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㊂4.6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㊂5资格审查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㊂5.2资格预审5.2.1资格预审一般适用于潜在投标人较多或者大型㊁技术复杂的项目㊂4Q/S Y1588 2013 5.2.2资格预审由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㊂资格审查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遵守国家㊁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相关法律㊁法规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㊂5.2.3资格预审应在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之前,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评审标准进行评审㊂5.2.4资格预审评审方法一般采取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㊂采用合格制的资格预审方法的,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初步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为资格预审合格人㊂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方法的,如果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资格预审文件事先规定数量的,均为资格预审合格人;如果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资格预审文件事先规定数量的,可采用随机抽签或打分的方法确定规定数量的资格预审合格人㊂5.2.5资格预审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a)编制资格预审文件㊂b)发布资格预审公告㊂c)出售资格预审文件㊂d)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㊂e)潜在投标人编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㊂f)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并编写资格预审书面审查报告㊂g)招标人审核资格预审书面审查报告㊁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㊂h)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㊂5.2.6资格预审评审工作程序为:a)初步审查:审查申请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㊁资质证书㊁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申请函是否有单位负责人签字,是否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的要求等㊂b)详细审查:审查营业执照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是否合格有效;资质㊁财务状况㊁类似项目业绩㊁信誉等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㊂c)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㊂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㊂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㊂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㊂d)综合评议: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名单㊂e)编写资格预审书面审查报告,并提交招标人审定㊂5.2.7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应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直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组织招标㊂5.3资格后审5.3.1资格后审由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㊂5.3.2资格后审一般在评标过程中的初步评审开始时进行㊂5.3.3资格后审评审方法只采取合格制㊂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㊂5Q/S Y1588 20136评标6.1评标原则6.1.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㊁公正㊁科学㊁择优的原则㊂6.1.2评标活动遵循严格保密的原则㊂6.1.3评标活动遵循独立评审的原则㊂6.1.4评标活动严格遵守评标标准和方法的原则㊂6.2评标纪律6.2.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谨㊁客观㊁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㊂6.2.2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工作中使用的文件㊁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及时归还招标实施部门㊂6.2.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参加评标活动的人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和其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㊂6.2.4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参加评标活动的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㊁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㊂6.3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评标:a)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㊂b)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相关文件㊁资料㊂c)初步评审㊂d)详细评审㊂e)澄清和补正㊂f)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㊂招标评审工作流程见附录A㊂6.4评标中途评委的更换6.4.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㊂a)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回避的㊂b)因客观原因,需退出评标活动的㊂6.4.2评委更换后,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应根据本标准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㊂6.4.3退出评标的评委,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㊂6.5评标准备6.5.1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工作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a)评标需用的资料:如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与修改文件㊁标底文件㊁开标记录等㊂b)评标相关表格㊂c)选择评标地点和评标场所㊂d)布置评标现场,准备评标工作所需工具㊂e)妥善保管开标后的投标文件并运到评标现场㊂6Q/S Y1588 2013f)评标安全㊁保密和服务等有关工作㊂6.5.2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熟悉和掌握招标的目标㊁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㊁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㊁标准和商务条款㊁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㊁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等㊂6.5.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可向招标实施部门工作人员询问,招标实施部门工作人员应给予必要的说明㊂6.5.4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招标实施部门工作人员应签名承诺公平㊁公正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招标评标有关规定㊂评委及工作人员承诺书的基本格式见附录B㊂6.6初步评审6.6.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内容包括形式评审㊁资格评审㊁响应性评审㊂6.6.2形式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投标文件格式㊁内容组成(如投标函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㊁授权委托书等),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字迹是否清晰可辨㊂b)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证件或证明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包括营业执照㊁资质证书㊁相关许可证㊁相关人员证书㊁各种业绩证明材料等㊂c)投标人的名称㊁经营范围等与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㊁资质证书㊁相关许可证是否一致有效㊂d)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是否有效,投标文件的签字㊁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有授权委托书,则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㊂e)如有联合体投标,应审查联合体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包括联合体协议书㊁牵头人㊁联合体成员数量等㊂f)投标报价是否唯一㊂6.6.3资格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营业执照㊂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是否与招标项目一致,执证期限及年检记录是否有效㊂b)企业资质等级和生产许可㊂施工和服务企业资质的专业范围和等级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物资生产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㊁国家强制认证等证明文件㊂c)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㊂安全生产许可范围是否与招标项目一致,执证期限是否有效;质量认证范围是否与招标项目一致,执证期限是否有效㊂d)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㊂认证范围是否与招标项目一致,执证期限是否有效㊂e)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㊂认证范围是否与招标项目一致,执证期限在招标期间是否有效㊂f)财务状况㊂审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㊁现金流量表㊁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银行授信额度㊂核实投标资格申请人的资产规模㊁营业收入㊁净资产收益率及盈利能力㊁资产负债率及偿债能力㊁流动资金比率㊁速动比率等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是否达到资格审查的标准要求㊂g)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㊂投标资格申请人提供近年完成的相同或类似项目情况(随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以及正在施工或生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随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㊂根据投标资格申请人完成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的数量㊁质量㊁规模㊁运行情况,评审其已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施工或生产经验的程度㊂h)信誉㊂根据投标资格申请人近年来发生的诉讼或仲裁情况㊁质量和安全事故㊁合同履约情况,以及银行资信,判断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㊂7i)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㊂审核项目经理和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的履历㊁任职㊁类似业绩㊁技术职称㊁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评定其是否符合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资格㊁能力要求㊂j)联合体申请人㊂审核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牵头人与其他成员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联合体的资质等级㊁法人治理结构是否符合要求;联合体各方有无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同一标段的投标㊂6.6.4响应性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投标内容范围是否符合招标范围和内容,有无实质性偏差㊂b)项目完成期限(工期㊁服务期㊁供货时间)㊂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项目的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㊂c)项目质量要求㊂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工程㊁服务㊁物资)质量目标㊁标准要求㊂d)投标有效期㊂投标文件是否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㊂e)投标保证金㊂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㊁方式㊁金额及有效期递交投标保证金㊂f)投标报价㊂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或物资㊁服务清单数量进行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并需要按规定修正㊂招标文件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㊂g)合同权利和义务㊂投标文件中是否完全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合同条件约定的权利㊁义务,是否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有重大保留㊁偏离和不响应内容㊂h)技术标准和要求㊂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准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㊂6.6.5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阶段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否决其投标㊂a)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㊂b)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㊂c)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㊂d)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㊂e)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㊂f)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㊂g)投标人有串通投标㊁弄虚作假㊁行贿等违法行为㊂h)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㊂6.7详细评审6.7.1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㊂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量化后,评标委员会应对这两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㊂根据综合评估法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拟定一份 综合评估比较表 ,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㊂ 综合评估比较表 应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㊁所作的任何修正㊁对商务偏差的调整㊁对技术偏差的调整㊁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㊂6.7.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投标文件的价格要素作必要的调整,以便使所有投标文件的价格要素按统一的口径进行比较;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㊁商务部分与投标报价不直接相关的其他因素进行价格折算㊂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完成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拟定一份 评标价格比较表 ,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㊂ 评标价格比较表 应载明投标人8的投标报价㊁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以及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㊂6.7.3详细评审阶段主要是依据招标文件制定的评标标准,对合格投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部分进行评审比较,一般通过计算的方法计算评标价或分值,提交 评标价格比较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 综合评估比较表 (综合评估法),该阶段评审比较及计算应准确㊂6.7.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投标人的商务㊁技术及其他评价内容的评分结果出现差距时,应遵循以下调整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偏离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ʃ20%,该成员的该项分值将被剔除,以其他未超出偏离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均值(称为 评分修正值 )替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偏离均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ʃ20%,则以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得分㊂6.7.5评审过程中应独立评审,不得以带有倾向性的个人意见去诱导其他评委,也不得受其他评委意见的影响,应客观㊁公正㊁独立地做出评审意见,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㊂6.8投标偏差6.8.1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㊂6.8.2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a)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㊂b)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㊂c)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㊂d)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㊁技术标准的要求㊂e)投标文件载明的物资包装方式㊁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㊂f)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㊂g)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㊂6.8.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㊂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㊂6.8.4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㊂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㊂6.9澄清和补正6.9.1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阶段,可以视投标文件情况,在需要时要求投标人作澄清㊁说明或者补正㊂6.9.2澄清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a)澄清是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作出的㊂b)评标委员会只有在投标文件符合以下情形时才能要求澄清: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㊁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2)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4)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㊂c)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㊁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㊁说明㊂d)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㊂e)澄清应以书面方式进行㊂6.9.3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表述不清之处,应由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和补正,对含义不明确㊁对同9。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标策略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标策略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标策略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投标过程中的策略管理办法,以确保投标活动的高效性和成功性。

2. 投标策略的制定原则- 独立决策:投标策略的制定应独立进行,不依赖于用户的干预和协助。

- 专注优势: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采用简单的策略,避免法律复杂性的干扰。

3. 投标策略的要点在制定投标策略时,应注意以下要点:3.1 市场调研和分析在投标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了解竞争对手、市场需求和趋势,以及投标项目的相关要求和约束。

3.2 定位和目标基于市场调研和分析的结果,明确公司在该投标项目中的定位和目标。

确定公司在投标中所能提供的核心优势和价值。

3.3 竞争策略制定有效的竞争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价格竞争、技术竞争、创新竞争和服务竞争等。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投标项目的要求,选择最合适的竞争策略。

3.4 风险管理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障碍,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评估风险的概率和影响,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和应对可能的风险事件。

3.5 合作和联盟根据投标项目的需求,评估是否需要与其他公司或机构进行合作或组建联盟。

制定合作和联盟策略,确保筹集必要的资源和能力。

3.6 项目管理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体系和过程,包括项目计划、资源分配、进度控制和质量管理等。

确保项目能够按时交付,并符合客户的要求和期望。

3.7 成果评估对投标活动和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收集反馈意见,并作出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4. 结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标策略的制定应遵循独立决策和专注优势的原则,同时注意市场调研和分析、定位和目标、竞争策略、风险管理、合作和联盟、项目管理以及成果评估等要点。

以上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标策略管理办法的简要介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规范招标活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专业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的招标管理。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对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项目、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国家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集团公司境外项目招标,按相关国家法律和项目合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是指招标人公开交易条件和要求,由若干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招标管理,包括招标范围与权限、招标评审专家、招标专业机构、招标实施等全过程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二)合法、合规、合理,务实有效;(三)专业、集约、受控,规范有序;(四)竞争、择优、提升,合作共赢。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部招标办)为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设在物资采购管理部,统一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招标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制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管理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和可不招标事项的审核审批;(三)组织招标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维护;(四)负责集团公司内部招标专业机构业务管理;(五)指导、监督集团公司总部、专业分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招标工作;(六)协调处理招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七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招标管理的相关工作。

油田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油田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油田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评标质量,规范评标专家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油田公司所有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三条评标专家应当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专业的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二章评标专家库管理第四条公司建立评标专家库,专家库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管理。

第五条评标专家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三)熟悉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丰富的招标采购工作经验;(四)具有独立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第六条评标专家库的专家选拔、培养、考核和淘汰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选拔:通过公开选拔、推荐、考核等方式,选拔具备条件的专家入库;(二)培养:对入库专家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专家的业务水平;(三)考核:定期对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四)淘汰:对考核不合格、违反职业道德、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予以淘汰。

第三章评标专家职责第七条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充分了解评标项目的具体要求;(二)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独立的评审;(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评标信息;(四)对投标文件中的疑问,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五)对评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文件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报告。

第四章评标专家管理第九条评标专家应按时参加评标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条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应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得接受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任何形式的馈赠、宴请、娱乐等;(二)不得与投标人有任何形式的利益关系;(三)不得泄露评标信息;(四)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专家管理办法

专家管理办法

发行版本:A专家管理办法修改次数:0文件编号:QG/SDXS 472-20121 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家管理的有关内容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专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中油人劳字〔2007〕249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专家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本办法采用以下定义:3.1 管理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由公司聘任的拔尖管理人才。

3.2 专业线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入选公司专家库的人员。

3.3 外聘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入选公司外聘专家库的人员。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2012-12-01修订2013-01-01实施4 重要风险4.1 未履行审批程序聘任管理专家。

4.2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评选专业线专家、外聘专家。

5 职责5.1 人事处是公司专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5.1.1 负责建立健全专家管理体系。

5.1.2 负责制修订专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1.3 负责建立健全专家基础信息和档案。

5.1.4 负责管理专家选拔、聘用、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专业线专家、外聘专家的评选和确认。

5.1.5 负责组织管理专家在公司层面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5.2 专业线处室负责本专业线专家人选的拟定;负责指导本专业线专家开展工作;负责本专业线外聘专家需求计划的制定及人选的推荐。

5.3 所属单位人事部门是本单位专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专家推荐工作,协助管理本单位的管理专家、专业线专家,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专家库并完善基础信息和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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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范招标评审行为,提高招标评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的使用及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参加招标评审活动的人员。

招标评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审、评标、异议与投诉处理等。

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库是指由集团公司统一建设、为招标评审活动提供专家支持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招标评审专家实行总部和所属企业两级管理、统一建库、随机抽取、动态维护,实现资源共享。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具体工作由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承担,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法律法规;(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和维护工作;(四)组织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入库审核、培训等工作;(五)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负责管理权限和业务范围内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审核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运行和维护;(二)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入库和信息维护;(三)负责招标评审专家库使用的技术支持工作;(四)承担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八条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本单位管理的招标评审专家的审核、入库、培训、.信息维护等工作;(三)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四)协调解决本单位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中的有关问题。

第九条招标人、招标专业机构负责招标评审专家的抽取、履职评价工作。

第十条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所属企业应当支持被抽取专家参加招标评审工作,保障评标时间,并为专家报销差旅费用。

第二章专家入库管理第十一条入选招标评审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招标评审专家分为所属企业管理和总部管理两级,分别经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入库。

第十二条申请或推荐入选招标评审专家库应当具备如下基本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三)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八年及.以上,并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工作。

对于特殊、稀缺专业,专家学历、工作年限、职称或年龄等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十三条申请入库的专家,应当向本单位招标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材料:(一)有效身份证明;(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三)工作简历;(四)招标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

专家在申报评审专业时应当根据专业特长,按照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专业分类标准,选择一个主评专业和至多四个辅评专业。

退休专家、集团公司外部专家也可直接向集团公司招标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本单位招标管理部门审核后,可推荐为总部管理的招标评审专家:(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二)集团公司或所属企业技术专家、管理专家、技能专家等;(三)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具有较深专业造诣的专家。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每年定期组织对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申请、推荐材料进行集中审核。

.第十六条招标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具有管理权限的招标管理部门取消其招标评审专家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入库:(一)提供虚假材料的;(二)年度内履职评价结果中有效存疑累计达到两次的;(三)年度内连续3次不参加评标工作的;(四)因评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分的;(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应当取消其招标评审专家资格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专家和专家库使用管理第十七条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信息由集团公司招标中心日常维护;所属企业管理招标评审专家信息由本单位招标管理部门组织日常维护,其中招标评审专家常住地、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变更后,可由专家本人登陆专家库系统自助维护。

第十八条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负责组建,其中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应当为集团公司专家库内专家,其余成员应当熟悉招标项目相关业务,并具备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评标委员会中来自同一部门或单位的专家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评标委员会主任原则上应当从随机抽取的专家中产生。

.一类、二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集团公司招标中心负责组建,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十九条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应当在开标前72小时内(遇节假日向前顺延),依据“专业对口、地域就近”的原则,从集团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所需专家。

抽取3次后仍不满足需要的,应当按管理权限报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重新随机抽取。

第二十条对于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在专家库中直接选取或另行确定预选名单,并按管理权限报招标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应当及时将参加评标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通知到专家本人。

专家因故不能参加的,需书面回复原因,由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在专家库中予以记录,并从专家库中补充抽取专家参加评审。

第二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保密。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应当为专家库使用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四条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审查及其他评审活动从专家库中抽取使用专家的,参照本章内容执行。

.第四章专家履职管理第二十五条招标评审专家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参与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的审核工作;(二)承担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提出评标意见,并对所提意见承担责任;(三)参与招标异议与投诉等问题的处理;(四)向有关部门反映招标项目评审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招标评审专家因工作派遣、学习深造等原因,无法参加招标评审工作且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当登陆专家库进行网上请假,并在请假结束后及时销假。

第二十七条评标专家在评标开始前应当签署承诺书,该承诺书作为招标项目资料一并存档。

第二十八条招标评审专家在评标工作中享有以下权利:(一)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三)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招标评审专家在评标工作中负有以下义务:(一)有法律法规规定回避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二)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三)恪守评标承诺,客观、公正、公平地进行评标;(四)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评审专家应当在评标开始前主动提出回避:(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二)与投标人存在人事、雇佣或管理关系;(三)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第三十一条参加招标文件评审的专家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三十二条招标评审专家有回避事由或因健康等特殊原因未能参加评标或中途退出评标的,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应当另行安排专家参加评标。

退出专家已做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替补专家重新评审。

第三十三条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应当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比照评标所在地的同等水平,按照招标评审工作量、工作时间、复杂程度,向招标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也可为退休.专家、外部专家报销差旅费。

第三十四条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招标评审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业务能力、工作纪律、诚信自律等进行履职评价,并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3日内,将评价结果录入专家库。

第三十五条招标评审专家的履职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存疑。

评价为优秀的人数一般不超过该项目评审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

专家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评价为存疑:(一)未按规定请假而缺席,对评审工作造成影响的;(二)因迟到、早退、中途离开等,对评审工作造成影响的;(三)有应当回避情形而未主动提出回避的;(四)评审中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现象的;(五)干扰、诱导或影响其他专家工作的;(六)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的;(七)泄露有关评标情况及其他信息的;(八)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的;(九)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招标管理部门每年度应当对所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结果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通报,主要包括:(一)履职评价结果优秀率或优秀次数排名在前10%的专家名单;.(二)个人出勤率低于30%(被抽中次数少于5次的不计)的专家名单;(三)整体出勤率低于50%的所在单位名单。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三十七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

第三十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对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依据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予以处理:(一)未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二)未按照规定抽取、使用招标评审专家的;(三)无故弃用随机抽取专家的;(四)非法干预招标评审专家评标活动的;(五)未按照规定对招标评审专家进行客观评价的;(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招标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招标评审专家资格,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一)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二)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三)泄漏应当保密的与评审有关的情况或资料的;(四)受单位或个人指使,不能独立、客观、公正评审的;(五)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六)与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专业机构串通的;(七)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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