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税务局查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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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企业税务稽查的程序和要求

了解企业税务稽查的程序和要求

了解企业税务稽查的程序和要求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税务义务的依法监督和检查活动,旨在保障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在执行税收管理职责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可能会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

本文将介绍企业税务稽查的程序和要求,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税务稽查。

一、税务稽查的程序税务稽查的程序是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收监督和检查的一系列环节。

一般而言,税务稽查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通知函发出:税务机关会向企业发送通知函,通知其将会进行税务稽查。

通知函应当明确说明稽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并说明企业应当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

2. 稽查准备:企业收到税务机关的通知后,应当积极配合,准备相关的稽查资料,如纳税申报表、账簿、合同等。

同时,企业还可以委派一定数量的员工协助税务机关开展稽查工作。

3. 稽查实施:税务机关会派员对企业进行实地稽查。

稽查员会对企业的纳税申报情况、账簿记录等进行仔细审查,有时还会调取相关的银行对账单、征信报告等。

4. 稽查结果汇总:税务机关会将稽查的结果进行整理和汇总,形成稽查报告。

稽查报告会详细记录稽查的过程、发现的问题、应纳税额度计算等内容。

5. 结果通知:税务机关会将稽查结果通知给企业。

如果稽查发现存在问题,税务机关会要求企业补缴税款、缴纳罚款,并可能会采取其他处罚措施。

二、税务稽查的要求税务稽查是基于税收法规和税务管理的要求进行的,企业在接受税务稽查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合法合规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地经营,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

2. 税务档案完备: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税务档案,包括纳税申报表、账簿、合同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保存一定的时间。

3. 税务申报准确: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利润、销售额、成本等。

不得隐瞒、缩小、故意变相减少纳税义务。

4. 税务协助配合:企业在接受税务稽查时应当积极协助,提供完备的资料和数据,并配合稽查员的工作要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就企业清算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二、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一)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二)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三、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四、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五、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2020年注销清算报告范文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写

2020年注销清算报告范文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写

注销清算报告范文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写根据xx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公司清算组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了清算方案。

我司于xx年xx月xx日在XX商刊登注销告知公司债务人申报债权,并对公司的债务进行了清算,截止xx年xx月xx日xx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全部清算完毕,现将公司清算报告如下:1、公司资产清查情况:经清查公司共有资产xx万元,其中货币资金xx元,存货xx元,应收款xx元未收回,固定资产资产xx万元(如果发生债权债务,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2、公司资产清偿情况:公司税收已全部撤清,职工社保费已全部撤清,职工工资不拖欠,银行欠款xx元;3、剩余财产分配情况:截止xx年xx月xx日公司债务已全部清偿完毕,剩余固定资产xx万元由股东xxx所有;4、公司注销后如果发生债权债务由公司股东出资比例承担。

然后本报告由公司全体股东签字和公司清算组成员签字。

清算报告是指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后提出的对申请注销登记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计算后提出的书面报告。

清算报告经有关机构确认后生效,是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的重要文件之一。

清算报告在事业单位提出注销登记前完成,申请注销登记时必须提交清算报告。

有限公司注销的清算报告有限公司清算报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经*年*月*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年*月*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

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一、公司登记情况,包括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住所:*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名称):*;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年*月*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X)。

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等人组成,由***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

公司清算组于*年*月*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在**。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意见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意见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2.05.24•【字号】•【施行日期】2022.05.24•【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破产正文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意见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为困境企业重整创造条件,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确保税收债权依法清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优化税收征管流程(一)办理权限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其指定的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管理人介绍信,以破产企业(指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下同)名义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二)税务查询管理人可申请查询破产企业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和接受处罚等涉税信息。

现场办理查询业务的,管理人可以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注销清税业务专窗(专区)申请查询,主管税务机关即时予以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后回复的,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网上办理查询业务的,管理人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请查询。

如管理人未掌握破产企业登录密码,可以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密码重置。

(三)政策咨询税务机关为管理人提供办理破产相关税收政策的咨询服务,管理人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室、相关税务人员等渠道对有关税收政策进行咨询。

重大破产涉税事项,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为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征管部门、税政部门、法制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解答管理人涉税问题咨询。

对于难以答复的疑难问题,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请示后,及时予以答复。

管理人或企业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制定分配方案、进行资产处置等,可以书面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对相关内容提供税收测算,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支持,及时予以答复。

破产清算审计工作流程

破产清算审计工作流程

破产清算审计工作流程清算审计是一种经济活动,其目的是对清算企业的清算原因、责任和过程等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向委托人提供审计报告,以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经济秩序。

狭义上讲,清算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清算会计报表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

在实际操作中,委托方委托注册会计师办理清算审计业务时,往往是在清算委员会没有成立或成立后还没有确认清算财产和清算债权前委托。

因此,在承接业务委托时,注册会计师必须关注不同阶段委托人真正的委托目的及其要求,以评价承接业务的风险。

同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企业清算的程序,并与委托方协商在企业每一阶段工作中注册会计师能够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以及责任划分。

企业清算分为不同类型,包括合同期满清算、产业调整清算、无法持续经营清算、企业兼并清算和企业违法经营清算。

解散清算由于能够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所以法律对解散清算的程序、过程和结果较少进行约束。

相关的审计服务和会计服务基本上属于自愿委托行为,在有些情况下税务部门可能要求清算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日前会计报表和清算损益表进行审计。

虽然企业清算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竞争的必然结果,但由于不同原因的清算涉及不同相关人的利益,因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正、公开地进行全部清算活动至关重要。

注册会计师在参与企业清算活动中,必须谨慎地控制清算审计的风险。

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加分辨,盲目与委托方签订清算审计业务约定书,不仅会混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也混淆了注册会计师的鉴证业务和咨询服务业务。

破产清算是一项法定要求最为严格、清算程序最为复杂的业务。

根据XXX《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必须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这份财务报告通常是指从破产申请年度年初至最近月度的财务报告。

由于企业尚未被宣告破产,因此财务报告仍需按照法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编制。

编制人为破产申请企业,因此,无论是符合法定要求、应遵循的执业标准和评价标准,还是从工作独立性来看,此阶段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提供的服务为鉴证性服务。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因无法偿还债务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并由法院指定清算组织对企业资产进行处置和债权债务的清偿。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会计处理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它对于保障破产清算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首先,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规定要求清算组织成立清算会计部门并设立专门账户。

清算会计部门是专门负责破产清算会计工作的部门,负责记录、汇总和报告清算过程中的会计信息。

专门账户是用于接收和支付破产清算资金的账户,用于清算过程中的所有收支和资金往来。

通过设立清算会计部门和专门账户,可以确保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资金流向清晰透明。

其次,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规定要求清算组织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和分类。

清算组织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根据其价值进行分类。

常见的资产分类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

通过对资产的评估和分类,可以确定破产清算的基础,并在清算过程中更好地处理各类资产。

第三,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规定要求清算组织进行债权债务的核实和登记。

清算组织需要核实企业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并进行登记。

债权债务的核实是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只有将债权债务清晰明确地登记下来,才能有效地处理债权债务的清偿。

第四,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规定要求清算组织编制破产清算报告。

破产清算报告是清算组织对破产清算过程中的会计处理和财务状况进行总结和汇报的文件。

破产清算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清算组织的基本信息、企业破产的原因、资产评估和分类情况、债权债务的核实情况、清偿方案和进度、破产清算的财务状况等。

编制破产清算报告可以提供对外的透明度和参考依据,使得相关各方能够更好地了解破产清算的情况。

最后,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规定要求清算组织进行企业信息的公示。

清算组织需要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将企业的破产清算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包括对外通知、公告等形式,旨在提供对外的信息披露和公开透明。

企业破产清算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

企业破产清算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

企业破产清算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企业清算的作用在于取消法人的资格,结束公司与当事人的法律关系,是对公司未结束的业务、债务和财产进行清算处理的过程,企业的清算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进行解散时进行的清算,二是企业在破产后进行的清算,不同情况下的清算所需要的程序与组织也不同,以下就企业破产清算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做个简单介绍。

1、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需要实地到工商去调查企业详细的注册登记情况,通过对工商资料的调查来了解企业从成立到结束的全部情况,是之后进行破产清算的重要条件,由于企业的档案较多,在一般情况下工商资料会由工商局扫描进电脑,指派的管理人在查看资料时可选择将资料打印成册并由工商局加盖公章;2、到税务部门进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需要调查破产企业的税务情况,在企业经营异常或公司法人消失时企业很容易出现管理混乱的情况,导致未能正常纳税申报,因此在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时需要调查企业是否存在欠税行为,所欠的税款种类与金额是否满足优惠减免政策,企业目前是否具有正常纳税的能力,如连续三个月未纳税则该企业将会被系统认定为非正常税户,将导致在后续清算处置的过程中无法为买受人开具发票,对资产的处理会有很大的障碍;3、对土地的状况进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需要调查企业土地的实际状况,在一些乡镇和民营企业很容易出现不经过审批非法用地的情况,使用非法用地的企业所进行的一切活动都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将会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风险,因此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需要调查清楚企业土地的获取方式以及相关证件是否齐全,调查土地的性质与面积情况,调查土地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或租赁的情况,是否属于非法用地4、对房产的情况进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需要调查企业房产的实际情况,很多的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为企业的房产实行先建设后补证的手续,但因企业房产获取的手段非常繁琐且周期较长,以至于很多企业已经投入生产了却依旧未能办理相关手续,将会对后期处置房产时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在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时要对企业的房产进行深入的调查,在调查时需要注意企业是否有已购买但未过户的房产,如有则需先办理过户手续方便后续的处置;5、对企业名下车辆进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需要实地到车管所调查企业名下的车辆实际情况,在企业破产前会有一些车辆不在企业的控制之下,存在被他人占有的情况,例如企业拖欠债款名下车辆被拉去抵债的,维修的车辆未交费而被留置的,企业破产时员工占有车讨要工资,或企业自行将车辆用于抵债的,因此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就需要调查清楚企业名下车辆时实际情况,再通过法定的程序将被占用车辆追回;6、调查企业的银行账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需要调查企业的银行账户现有情况以便于后续的流程顺利进行,企业在破产前常常会面临债务或诉讼缠身,因此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需要调查出企业名下账户是否有被法院查封冻结等情况出现,在调查账户时还需要注意企业名下的账户资金是否已被有借款关系的银行划走,如有则需要要求银行对此进行返还;7、调查企业的财务账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需要调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而企业的财务账目则是反映企业财务真实状况的重要依据,通过调查来了解企业是否有存在其他的现金账或小金库,是否有长时间的挂账,是否有进行过对外投资等,只有了解和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将企业的资产实现增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

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二、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结束——。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布日期】2024.04.23•【字号】•【施行日期】2024.04.23•【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破产正文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为优化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财金规〔2021〕274号)、《四川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债权的申报与确认1.【债权申报通知】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或者由管理人在指定管理人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向债务人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发出债权申报书面通知。

无法确定主管税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或管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协助确定并通知主管税务机关。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将受理裁定书抄送同级税务机关。

2.【申报主体及范围】主管税务机关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将债权申报通知抄送至债务人所属稽查局、跨区税源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验地主管税务机关,并依法清查债务人欠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会同同级人力社保、医保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确定债务人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政府非税收入及其滞纳金(违约金)、罚款。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费债权,应按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填写债权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附上相关的债权依据,如欠缴税款、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滞纳金、罚款的简要说明、法律条款、计算方式等。

企业破产税务局查账吗

企业破产税务局查账吗

企业破产税务局查账吗
企业申请破产是因为资⾦不够抵债,这时候公司没有继续经营下去的条件,也会给公司的发展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

企业破产之后账务会显得特别的凌乱,这时候法⼈代表也担⼼税务局会进⾏查账。

店铺⼩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看。

企业破产税务局查账吗
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的破产报告或⼈民法院的破产申请受理通知及其他⽅式获悉纳税⼈破产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向⼈民法院申报税收债权,参加破产清算,⼀般不因破产清算⽽进⾏税务检查。

但是,企业破产清算不是排除税务机关对其违法⾏为进⾏检查的法定事由,如破产企业被举报存在偷税、虚开发票等税收收违法⾏为且线索⽐较明确的,税务机关应依法⾏使检查权。

只是,经检查后作出的纳税处理、⾏政处罚决定的执⾏受限制。

法律规定
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条中提到,企业应进⾏清算所得税处理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清算的企业;
(⼆)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各种类型的企业清算中,企业破产清算中涉及的税收问题往往更加复杂。

企业破产的时候税局是否会进⾏查账,要根据公司的规模等来确定,如果公司规模很⼩,⽐如是⼩规模纳税⼈企业税务局是不会查账。

企业破产之后的税务到底怎么样处理才合理,可能你还不了解这时可以找店铺律师⼀对⼀为你讲解。

企业财务清算期间会计实务与税务审计工作探讨

企业财务清算期间会计实务与税务审计工作探讨

房地产相关税收一直承担着地方财政的支柱性地位。

我国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保有量较多,企业偷税漏税的问题屡见不鲜。

一些企业利用房地产开发业务,在开发建设、买卖交易、房地产持的多个环节以千奇百怪的方式做假账,进行偷税漏税。

房地产相关税收管理工作形势复杂,财务清算及税务管理的细微疏漏,都可能给房地产企业偷税漏税提供机会,造成地方财政税收的流失。

为进一步推动房地产相关税收的征收工作合理有序推进,稳定市场秩序,国家针对房地产相关税收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补充和完善了相关的会计实务理论,为税务审计工作提供了指导依据。

当前,产地开发领域企业财务清算存在的问题较多,导致税收的流失较为严重。

研究企业财务清算、企业会计实务与税务审计工作对提高房地产税务审计及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清算税务会计实务概论(一)财务清算会计的特点与要素设置1.财务清算会计的特点财务清算期间传统财务会计的部分假设对清算会计不再适用,且财务清算会计超越一般的财务会计原则与规范,会计计量与传统财务会计不同,会计报告也较传统会计有较大的差异。

2.财务清算会计的要素设置资产、负债、清算净值、清算损益。

其中与税务相关的清算科目主要指所得税、增值税、流转税及其他。

(二)财务清算期间税务审计的意义企业在宣告破产后进入财务精算,通过会计清算组对企业总资产的评估,编制完整的清算清单。

这是对企业破产后所应承担责任及需要偿还债务问题最为清晰的表现方式。

财务清单包含了企业所有的债务问题、信贷及其他责任。

企业的财务清算涉及的会计科目非常多,超越一般的会计财务管理,因此属于高级财务会计的内容。

通过财务清算,将企业资产、负债、需上缴的税款等等制成清晰明了的清单,有利于帮助企业更加清晰地认识债权债务关系,并及时、规范、合法地缴纳税款。

财务清算期间税务审计工作是为了更加详细精准地计算破产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款,对企业财产进行全面监督、审核及管理,监督财务清算的开展与执行,预防财务清算期间贪腐问题及偷税漏税等问题的发生,保障国家财务税收的合法性、规范性。

企业破产涉及的税收问题

企业破产涉及的税收问题

企业破产涉及的税收问题近几年,企业破产的数量有所增加,针对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一些税收问题,笔者谈一下自己的认识,以期抛砖引玉。

一、税收债权申报问题税务机关收到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通知后,应当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税收债权。

包括:企业所欠税款(含附加费)及滞纳金、罚款以及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等。

申报金额计算至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

(一)申报企业所欠税款。

企业破产清算时,该部分税收债权清偿顺序位于职工债权之后,普通债权之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所指的“企业所欠税款”与《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税务总局令第9号)所指的“欠税”并不一致,比“欠税”的口径大。

除“欠税”外,还包括其他未缴纳税款的情形。

(二)企业所欠的滞纳金、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税务机关就破产企业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提起的债权确认之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12〕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的规定,按照普通破产债权申报。

(三)申报企业未缴罚款。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六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不属于破产债权。

2007年6月1日《企业破产法》(原先为“试行”)施行后,对行政罚款没有明确的规定,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三)也没有明确规定。

直到2018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8〕53号)第28项内容中,才做出了明确规定“破产财产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可依次用于清偿破产受理前产生的民事惩罚性赔偿金、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等惩罚性债权。

”清偿顺序位于普通债权之后,称之为“劣后债权”。

二、破产程序内税收的清偿顺序破产程序内产生的税收是指从破产申请受理至破产终结这个过程中,因继续使用、管理资产,或者继续营业,或者变卖资产等行为产生的税收,以下简称程序内税收。

公司破产清算是否要查帐

公司破产清算是否要查帐

公司破产清算是否要查帐公司破产⼀般会查账但是不查内账。

清算只是按会计报表和实际库存清理,与内账⽆关...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是否要查帐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公司破产清算要查账么?公司破产⼀般会查账但是不查内账。

清算只是按会计报表和实际库存清理,与内账⽆关。

⼆、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作包括:(1)负责破产企业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破产企业债权清册;(2)负责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权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破产企(3)业对外债权清册;(4)负责破产企业注册资本缴交情况的审计,并作出肯定性结论;(5)负责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数额过程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6)负责了解破产企业全部资⾦的去向、⽤途盈亏情况、分析破产原因,向债权⼈通报;(7)负责盘点破产企业的财产、编制破产财产清册;(8)负责了解破产企业职⼯⼈数、⼯资数额、社会保险情况;(9)负责查清纳税情况。

三、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清算组全⾯接管了破产企业,并进⾏必要的管理后,便开始对破产企业开展⼀系列的清算活动其中⼀项重要的活动就是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审计,应注意以下内容:(1) 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

(2) 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

(3) 破产企业负债情况(4) 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情况及破产企业不作为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涉诉的案件。

(5) 破产企业的主要资产流向,作为债权⼈⾮常关注的问题,⼀般应对其作专项说明:⽤于投资的款项及回收情况及亏损情况及原因;⽤于还债的款项的本⾦偿还情况、利息偿还情况以及缴纳罚息滞纳⾦情况;⽣产经营投⼊的款项及亏损情况;办公开⽀的款项;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于⽀付⼯资、奖⾦、保险、国家税款的款项;借出的款项情况,借款⼈、时间、数额、及审批⼈员;被有关部门罚款罚没的情况。

税务清算流程

税务清算流程

税务清算流程税务清算是指企业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其税务账务进行核对、审核、记录和报表处理的一系列工作。

税务清算的目的是使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法和财务制度的基础上,正确计算并缴纳应纳税款,确保税务安全和合规性。

税务清算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 税务准备:企业在每个纳税期限前先进行税务准备工作,包括更新税务制度、了解最新的税法政策、整理税务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等。

2. 核对账务:企业从公司内部收集所有涉及税务的账务数据,如销售收入、成本和费用等,并对其进行核对和比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税务审核:企业将核对后的账务数据提交给财务会计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将仔细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并与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比对。

4. 税务记录:审核通过后,企业将税务清算数据记录在相关的税务账簿上,包括购销货明细账、税金缴纳登记表等。

同时,也需要填写并保留税务申报表和备案表等税务报表。

5. 税务计算:企业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和计算公式,对相应的税务项目进行计算,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6. 税务申报:根据税法规定的期限,企业将计算后的纳税金额填写在相关的税务申报表上,并通过电子税务系统或纸质形式递交给税务部门进行核验和审批。

7. 税务缴纳:企业根据税务部门的核验和审批结果,按时将应纳税款缴纳到指定的税务银行账户上,并保存缴款证明和发票等相关凭证。

8. 审计与复核: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纳税申报表和缴纳凭证进行审计和复核,确保企业的纳税行为符合税法规定,并保持税收的合理稳定。

9. 存档与报备:税务清算完成后,企业需要将所有涉及税务的文件、记录和报表进行整理、存档和报备。

这些文件和记录应该保存一定的时期,以备税务部门的调查和审查。

税务清算是一项相对繁琐和复杂的工作,需要企业合规的纳税管理和专业的财务人员指导。

通过规范、准确和及时的税务清算,企业能够确保自身的税务安全和合规性,有效避免税务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破产、倒闭、解散、停业后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4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破产、倒闭、解散、停业后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4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破产、倒闭、解散、停业后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问
题的批复
正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破产、倒闭、解散、
停业后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42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增值税留抵税款处理问题的请示》(京国税-〔1998〕29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对因破产、倒闭、解散、停业而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其原有的留抵税额的处理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已明确规定:纳税人破产、倒闭、解散、停业后,其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部分(即留抵税额),税务机关不再退税。

1998年7月16日
——结束——。

企业破产涉税百问及案例解析

企业破产涉税百问及案例解析

企业破产涉税百问及案例解析1.企业破产时如何处理涉税问题?答:企业破产时,涉税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处理。

首先,需要对企业的涉税事项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清理,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税款。

其次,需要根据破产程序的进行,经过税务机关认定的破产资产清算,再对应的进行纳税处理。

同时,涉及个人股东或有关方的资产清偿与税务问题也需要妥善处理。

案例解析:公司由于长期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最终宣告破产。

在破产程序中,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了资产清算和涉税调查。

经查,该公司存在逃避纳税、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税务机关依法对该公司追缴了欠税款,并对其涉嫌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同时,对涉案人员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该案件充分体现了税务机关在企业破产过程中维护税收秩序的重要作用。

2.企业破产对个人所得税有何影响?答:企业破产对个人所得税会产生一定影响。

首先,如果企业破产后个人卷入破产重整或清算程序,则个人可能面临无法获得公司收入或赎回股权等情况,对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可能会有所影响。

其次,如果企业负债较大,个人有可能需要将个人资产用于偿还企业债务,这也会对个人所得税产生影响。

此外,如果企业破产后个人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转行就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申报和缴纳等方面也可能存在相应变化。

案例解析:企业破产后,其股东通过破产程序清算企业债务,并用个人名义承担了一部分债务。

由于其个人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该股东只能分期偿还。

根据税法规定,该股东可以将偿还的债务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由于该股东并没有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转行就业,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也没有其他特殊情况。

3.企业破产是否会影响其他企业的税收情况?案例解析:公司与破产企业有长期的供货合作关系。

由于破产企业经营不善,未能按时支付货款,导致该公司无法及时结账和缴税。

并且,该公司对破产企业的坏账予以了核销。

在纳税时,该公司需要提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了相关的增值税款,但也获得了相应的增值税退税。

破产清算查过去账务吗

破产清算查过去账务吗

破产清算查过去账务吗
公司申请破产之后,对员⼯的影响⾮常⼤,⼀般是公司资不抵债的时候才会申请破产,破产清算是否会对过去的账务进⾏查看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破产清算查过去账务吗
取决于公司当地的税务部门,如果公司之前的账⽬没有问题,并且已经完税,那么可以注销,并且不再查账,但是,如果公司之前账⽬存在问题,或者某时间段没有完税,那么不予注销,并且会查账,经公司地⽅税务部门清算完后,才可以另⽴账⽬,从新计算。

破产清算中的税务处理中⼀项政策性很强的⼯作。

注册会计师、律师及其事务所。

接受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或者受管理⼈委托担任破产案件的清算顾问或法律顾问。

将会对破产清算中税收的依法处理起关键作⽤,或者对税收处理提供具有相当权威性的咨询意见。

本⽂以企业破产法和税法的⼀系列规范,探讨破产清算中⽋缴税款、附加及基⾦的申报和确认、税收滞纳⾦和罚款的处理,以及破产财产变价及其他业务应缴税款的相应处理。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要进⾏破产清算的话,这个时候查公司的账⽬如果公司之前的账⽬是没有问题的,并且已经完税就可以注销,并且不再查账,如果账⽬存在问题这个时候就不可以进⾏注销并且会查账。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破产清算审计程序

破产清算审计程序

破产清算审计程序简介破产清算是指企业无力清偿债务,从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并以清算公司或破产管理人的名义对企业资产进行处置以清偿债务的过程。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审计程序起到重要的作用,确保清算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审计程序1. 破产清算计划审计破产清算计划是清算公司或破产管理人制定的规划,包括清算的方式、清偿债务的顺序等内容。

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审查破产清算计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检查破产清算计划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查验清算计划对各债权人的权益是否公平合理。

2. 资产清查审计资产清查是破产清算的第一步,即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

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审查企业的资产清单和相关凭证;- 进行实地勘察,核实清单上的资产情况;- 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和估值,制定清偿债务的策略。

3. 债务核查审计债务核查是对企业的债务情况进行核对和调查,包括债权人名单、债务金额、债务性质等。

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审查企业的债务清单和相关凭证;- 向债权人发送调查函,核实债权信息;- 对债务进行分类和排序,确定清偿债务的优先次序。

4. 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报表审计是对企业财务状况和业绩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相关会计凭证;- 进行财务信息抽样检查,核实企业财务数据;- 对企业的会计政策和财务报告制度进行评估,确保合规性。

5. 审计报告编制审计程序的最后一步是编制审计报告,包括对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的总结和反馈。

审计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审计结果,为法院和债权人提供参考依据。

总结破产清算审计程序是确保破产清算过程公正、合法的重要环节。

通过破产计划审计、资产清查审计、债务核查审计、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审计报告编制,可以有效保障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

清算公司和破产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认真履行审计程序的各项义务,为债权人提供公平合理的债务清偿途径。

税务局查账一般查哪些

税务局查账一般查哪些

税务局查账会计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税务局查账会计准备资料:全套的发票、申报表、记帐凭证、帐簿、报表、进项抵扣联、存根都要准备好。

税务局主要查财务税务方面的问题。

是否有偷税漏税情况。

帐目是否健全。

查帐是主要查会计帐,如总帐,明细帐,主要是看库存的明细帐。

凭证包括所有的账簿、报表、凭证。

查账,又称财务检查,是指通过对企业账证及有关资料的检查,查核企业会计资料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经济违法行为的一项检查活动。

本回答专业性由税务局查账一般查哪些?:税务局查账一般查哪些,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国税查帐,另一种是地税局查帐,这两者查帐内容有所不同,各有侧重点的。

一、如果是国税局来查帐的,主要检查增值税的计交情况:查账具体内容包括:(1)本年度的销售收入(2)销项税额分月总计(3)进项税额分月总计(4)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分月总计(5)是否有留抵税额(6)本年度应交增值税(7)本年度已交增值税(8)是否有欠交现象(9)每个月的进项抵扣联、表(10)每个月的发票使用明细表(11)每个月的应交增值税申报表(12)计算一下本年的税负率(本年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13)看一下去年全年的税负率(14)如果今年税负率低于去年的税务率,应该考虑一下原因,并准备一个书面的说明书二、如果是地税局来查账,主要检查所得税和其他小的税种的计交情况:查账具体内容包括:(1)根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照一下自己企业的财务情况,主要有这么几种问题:A、是否有计税工资已提未发现象?(如有会让税务局贴作利润而补交所得税)B、临时工工资问题:按照人数与工资同口径计算;C、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的利息率是多少?(税务上的标准是6.39%,低于这个标准可按实列支)D、供销人员实行费用包干的,按工资50%、差旅费30%、业务费20%的比例进行分解并分别进行税前扣除E、企业提而未缴的工会费,不得税前扣除(对没有设工会组织的企业,可凭工会专用凭证按标准按实列支F、业务宣传问题:没有广告专用发票的广告支出,不能税前扣除G、劳保用品:劳保服装按照不超过500/年、人的标准,现金发放劳保一律不予认可H、业务费开支是否超过标准?I、人均工资支出是否超过当地税务部门的统一标准?J、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科目中是否有多计成本费用的现象。

企业所得税的查账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查账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查账征收一、查账征收的定义查账征收是相对于核定征收的一个概念。

查账征收是指纳税人根据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所反映的经营情况,按照税法的规定,在纳税期限内依照适用的税率,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款,事后税务机关查账核实的一种征收管理方式。

二、查账征收的适用范围查账征收一般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三、查账征收的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上述计算方法用公式表示即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四、征收管理1.预缴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2.汇算清缴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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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税务局查账吗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这个市场经济中的经营主体,难免会因为决策失误或市场淘汰机制的作用,而面临因经营不善而造成的破产局面。

在申请破产的过程中,企业或公司会涉及一系列的税务问题,那么公司破产清算税务局查账吗?接下来,律伴小编为大家解惑。

一、公司破产清算税务局查账吗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中提到,企业应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二)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而各种类型的企业清算中,企业破产清算中涉及的税收问题往往更加复杂。

二、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所得税处理问题财税[2009]60号提到企业清算需要进行所得税处理的情况包括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但是,企业破产清算需要在被清算的企业层面和投资者层面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吗?(一)企业破产清算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处理问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清算是出现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破产清算中的一个核心要件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在企业资产的清偿顺序中,债权人是优先于企业投资者受偿的。

在企业破产清算中,企业的全部资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债权人了,这就意味着企业的投资者已经无法得到任何清偿了。

因此,对于企业的投资者而言,其该项投资已经全部发生了损失。

此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应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其中第二种情况就是有关被投资方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

这就是说,在企业出现破产清算的情况下,企业的投资者无需等到破产企业进行完企业层面的所得税清算业务后再进行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清算。

因此,在企业破产清算中,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处理非常简单。

企业投资者只需要根据国税发[2009]88号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被投资方企业的破产公告,即可向税务机关进行该项投资资产损失的报批手续,确认资产损失在当年企业所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对于个人投资者,该项投资无所得,也就不涉及任何所得税处理。

(二)企业破产清算中企业层面的所得税处理问题根据财税[2009]60号的规定,清算所得的计算公式为: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从这个公式我们可以看出,企业破产清算环节,清算所得主要是来源于清算环节资产变价中的增值收益和债务的清偿损益。

由于破产清算中,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因此,最终大部分的债务都是按比例部分清偿的。

因此,在破产清算中,债务清偿损益是清算所得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

所以,如果严格按财税[2009]60号文件的这个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几乎在所得(所有)的企业破产清算中,在企业层面我们都可以计算出清算所得,即破产清算的企业需要在清算环节就清算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这里我们需要关注一个现实的程序问题。

从上面公式我们可以看出,破产企业的清算所得只有在企业对所有的债务人都清偿完毕后才能计算出来,即破产清算所得所产生的这项所得税债权只有在破产企业所有债务清偿事项处理完毕后才能最终确定下来。

但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在新的《企业破产法》中,只有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无须进行债权申报。

因此,税收债权和其他一债权一样,也只有进行申报才能得到清偿。

同时,在破产债权申报环节,符合申报条件的债权必须是确定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但是,在破产债权申报环节,破产企业的资产还未变卖,清算费用和相关税费还基本未发生。

同时,由于仅在破产债权申报环节,破产企业相关债务最终的清偿比例还未确定,因此,债务清偿损益也无法确定。

这就意味着,在破产企业的破产债权申报环节,破产企业的清算所得还无法准确确定。

既然清算所得无法准确确定,则破产清算所得的所得税债权就属于一项未确定的债权,而非未到期债权。

更准确的讲,在破产债权申报环节,清算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债权还属于纳税义务未发生的债权,根本无法在法院确定的破产债权申报环节进行申报。

既然在破产债权申报环节无法进行申报,这项债权在破产清算中就无法得清偿。

再退一步讲,虽然该债权未在破产债权申报环节进行申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但是,破产企业清算所得只有在所有债务人都清偿完毕后才能准确计算出来。

即使此时税务机关就计算出来的破产清算所得的所得税债权向法院申报,此时破产企业已无任何财产进行清偿,这样的申报也就无任何实际意义了。

虽然财税[2009]60号提到根据《企业破产法》,清算的企业需要进行所得税理,但通过上面的分析,大家可以看出,在企业所有需要进行清算处理的业务中,破产清算的情况比较特殊。

在该情形下破产企业实际上无需进行企业层面的企业所得税清算。

而投资者层面,破产企业的企业投资者只需要直接根据破产公告进行投资资产的损失报批就可以了。

因此,在企业破产清算中,我们需要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企业破产中其他环节涉及的税收问题。

三、破产企业欠税债权申报和清偿1、税收债权的申报,在新《企业破产法》下,破产企业欠税而形成的税收债权,税务机关也需要在破产债权申报期内向法院进行申报。

2、税收债权的清偿顺序。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同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因此,国家税款在企业破产中是作为第二清偿顺序优先受偿的。

四、滞纳金和罚款的申报及清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优先权包括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84号)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精神,《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税收优先权执行时包括税款及其滞纳金。

因此,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滞纳金只应计算到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破产案件受理后则不宜再计算税收滞纳金。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破产企业欠税以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应一并作为破产债权申报,且滞纳金和税款一样享受税收优先权。

而税务机关对于破产企业作出的罚款在我国破产法中是作为除斥债权,而排除在破产债权之外的。

五、破产对税收保全措施的限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因此,一旦进入破产程序,税务机关对于尚未解除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的税收债权而言,优先性将丧失。

破产企业财产变卖环节的税收债权的申报与清偿在破产清算环节,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变卖破产企业的财产来清偿破产企业所欠债权人的债务。

但在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变卖环节会涉及一系列的税收问题。

比如,存货、不动产在变卖环节会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资产有增值的还涉及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属于破产费用,而破产费用是不需要进行债权申报的,且根据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因此,破产费用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属于第一位的。

所以,在企业破产环节,管理人变卖破产企业财产所产生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破产费用,应优先受偿。

破产财产的变价收入扣除上述作为破产费用的税金后的余额才能用于其他破产债权的清偿。

但是这里要注意,即使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变卖环节有增值收益,对应这些资产增值收益的企业所得税是不能作为破产费用优先受偿的。

因为,破产环节的企业所得税债权不是按单项资产增值收益分别计算的,其最终应作为清算所得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债权而一并计算。

破产企业共益债务的申报和清偿问题在企业申报破产后,企业可能还有尚未履行完的产品销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其他经济合同。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假设,管理人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对破产企业有利,而选择继续履行的,则继续履行合同则会产生相应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

比如房屋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就会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因此,共益债务在破产清偿中是排在破产费用之后的。

此时,管理人选择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税收债务包括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企业所得税,都属于共益债务,既不需要申报,也可以享受在破产费用之后优先受偿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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