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备案登记表
细则1-招商引资内资考核细则
细则(xìzé)1招商引资内资(nèi zī)考核细则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工作,科学评价年度招商引资成果,进一步发挥(fāhuī)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持续健康开展,按照《淄博市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实施细则》(淄招商办发〔2013〕1号)及镇、街道(ji ēdào)、经济开发区和部门2014年度科学发展(fāzhǎn)综合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章考核对象和范围第二条考核对象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区直部门第三条考核范围1.引进项目。
区域外投资者在周村投资建设形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且在我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固定资产投资达不到500万元但投产运营后年度(12个月)完成税收50万元以上,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有利于推动全区产业结构调整的生产经营性项目。
2.引进资金。
实际到位资金额大于500万元的区外资金,主要包括:从区域外引进的购买区内企业产权(股权)投资;外来投资企业增资扩股形成的企业实收资本;地方企业在境内1 / 12发行股票上市、挂牌、增发、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以及从区外融入的企业投资发展基金私募股权投资(PE)和风险投资(VC)等;从区外投融资企业及机构(未在我区设立办事机构)融入的企业投资发展资金;从区外引进的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项目投资的无偿捐赠资金、实物等;其他经研究可以认定的外来资金。
3.引进(yǐnjìn)人才和技术: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以技术、商标、商誉(shānɡ yù)等要素投入的项目。
第二章考核(kǎohé)认定标准第四条实际到位外来投资项目的考核(kǎohé)认定(一)固定资产(gùdìngzīchǎn)投资类项目1.按项目外来投资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计算实际到位外来投资额。
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一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推进形成全方位、宽领域的大招商格局,结合《隆阳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隆办发〔2015〕19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奖励对象本实施细则的奖励对象是指为隆阳区发展引进云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非财政性直接投资、项目的引资人,包括企业、商会、协会、专业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等。
第三条奖励条件及限制范围(一)凡申请奖励的招商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2.项目资金系引进省外、境外非财政性直接投资资金。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属于奖励范围:1.国家限制类及淘汰类产业项目;2.凡超出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规定的建设期限、项目合同规定的资金到位的最后期限的项目。
第四条奖励项目类型划分(一)农牧产业、生物资源开发类项目:农、林、牧、渔业及生物食品药品加工等相关产业项目。
(二)工矿产业类项目: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等相关产业项目。
(三)城乡建设类项目:房地产开发类项目、建筑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类等项目。
(四)商贸物流类项目:转口贸易、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化技术服务业(包括互联网、电商、大数据)等项目。
(五)其他类项目:大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产业、社会公共服务、科技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金融业等项目。
第五条奖励基础额确定按照年度省外资金利用实际投资额为标准确定(金融业按实际注册资本金计算)。
第六条奖励标准(一)农牧产业、生物资源开发类项目:实际投资额达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2‰奖励。
外资项目实际投资额达200万美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2‰奖励。
外资投资备案表(样式)
外资投资备案表(样式)外资投资备案表(样式)
1.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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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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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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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名称:[主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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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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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股比例:[占股比例]
5. 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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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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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项目描述
请输入项目描述:[项目描述]
8. 预期收益
请输入预期收益:[预期收益]
9. 待遇与保障
请输入待遇与保障:[待遇与保障] 10. 法律依据
请输入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11. 风险与措施
请输入风险与措施:[风险与措施]
12. 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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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3•【字号】青政办[2007]76号•【施行日期】2007.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办[2007]76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表:1、青海省招商项目引资人资格申报登记表(略)2、青海省招商项目政府奖励金申请表(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青海省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扩大青海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来资金(省外、国外、境外资金),充分调动省内外一切力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格局,促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原则、对象第一条奖励原则:(一)以引进优秀招商引资项目为依据,对项目引进单位(人员)按年度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优秀招商引资项目是指从省外、国外、境外引进的在省内建设、注册、纳税、经营的招商项目及无偿援助和捐赠的项目。
(三)优秀招商引资项目每年度奖励一次,每个招商项目只能申请一次省级政府奖励资金,不得重复申报。
(四)引资人不受职业、身份、国籍限制。
第二条奖励对象系指全省优秀招商项目确认的引资人。
引资人是指为项目引进工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组织或自然人。
引资人既可以是单个自然人或单位组织,也可以是多个自然人或单位组织(简称多方)。
引资人为多方时,须确定由多方认可的第一引资人,原则上将项目投资商引荐到我省的第一位自然人(单位)就是第一引资人。
第三章奖励项目范围和条件第三条奖励项目范围。
凡属下列范畴的招商项目可以申报全省优秀招商项目,申请政府奖励资金:(一)省招商局认定的省级重点招商项目;(二)投资青海优势资源开发和优势产业(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水电、煤及煤化工、硅材料及太阳能、冶金、中藏药、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和农畜产品深加工等)的工业类招商项目;(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类招商项目;(四)商贸流通、物流、金融等服务业类项目;(五)引进资金在省内兼并、联合、购买本省国有、集体企业的资产并购、增资扩股、产权转让等资产并购类招商项目;(六)畜牧业、种植业、林果业、水产养殖及其产业化等农牧业类招商项目;(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土地资源开发和整理类招商项目;(八)引进投资青海旅游资源开发的旅游业类招商项目;(九)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认定标准,引进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十)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类招商项目;(十一)争取的省外(国外、境外)政府、组织或个人提供无偿援助及捐赠的项目(不含对口帮扶项目);(十二)有利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招商项目。
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引资额备案表
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引资额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产业类别
建设地点
市外合作方
法人代表
引资单位
引资人
项目总投资
固定资产
引资额
签约时间
外商
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或居民身份证号码
本市合作方意见:
盖章年月日
市外合作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签名:填表人签名:年月日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市经贸委确认意见:
项目已于年月日正式开工建设。
盖章
年月日
附件7:
招商引资项目竣工验收申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签约时间
竣工时间
本市合作方
市外合作方
引资单位
引资人
新注册企业名称
注册地点
建设地址
项目
总投资
项目固定资产到位资金
固定资产
招商引资
到位资金
固定资产
投资明细
及投资额
土地
建筑物
设备
其他
申报意见
该项目已于年月日竣工,请予验收确认。
负责人签名:引资单位盖章
年月日
确认意见
经审核,该项目已于年月日竣工,项目固定资产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年月日(盖章)
附件6:
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引资单位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引资人
本市合作方
市外合作方
项目总投资
固定资产引资额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撰写四篇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撰写四篇篇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篇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填表人:填报日期:XX省企业备案项目国产设备清单XX省企业备案项目引进设备清单篇三:XX产业基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填报日期:填报人:联系电话:XX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制联系电话:XX篇四:企业如何撰写给政府的项目申请报告一,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是企业投资建设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
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
至于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不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
二,项目申请报告基本要求报告专业对企业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核准是政府行为,对于重大、复杂的项目,政府核准部门要委托专业具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并提出评估报告;信息准确咨询机构在项目的评估过程中,既有为政府咨询把关的作用,也有代政府核准、审查的作用;企业责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核准申请后,如有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项目核准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承担责任。
三,项目申请报告呈报对象1,人民政府报人民政府的项目方案。
这里的政府特指的是XXX市政府或区政府等,不包含任何其他如工信局、农业局等独立的政府行政部门。
报人民政府的项目方案,一般是新项目用于宏观性审议的,名称可能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甚至商业计划书。
一般每个地区政府总有今年的重点工作方向,配合城市建设或工业、服务业建设步伐,政府有重点的产业扶持方向,还有明确的招商引资计划。
政府领导要知道你的项目,是不是符合本地的宏观产业指导政策,投资规模有多大,是不是扶持产业,能给城市带来什么样的经济效益,创造什么样的就业规模和附属利税,区里、市里根据投资额、产业能够给予多大的扶持政策等。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区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的通知-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区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的通知正文:----------------------------------------------------------------------------------------------------------------------------------------------------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区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区直各部门、单位:《金川区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已经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29日金川区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为规范金川区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工作,科学、准确地反映金川区招商引资项目情况,有效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按照《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十不准”规定》精神,结合金川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界定范围(一)时间界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当年新引进招商引资项目认定时限,跨年度项目根据实际投资进度认定。
(二)项目界定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项目是指通过招商引资行为,引进区内外符合产业投资导向的各类签约投资项目。
以下3类项目不纳入报备认定范围:1.国家和省、市财政拨款、捐资性、国债等融资投入的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及民生事业类项目;2.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3.投资总额小于500万元的项目。
其他项目界定以省、市当年项目确认要求进行认定。
二、报备主体招商引资项目报备遵循“首引首报、先报为主”原则,首家上报项目单位为项目报备主体;若在项目报备主体之外,其他单位为项目推进工作发挥重要作用,项目引进当年到位资金按比例与报备主体单位分配;报备主体为多家且发生争议的,由各报备主体协商解决。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筑府办函〔2017〕13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筑府办函〔2017〕13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5号)、《关于印发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黔招商领导小组发〔2012〕3号)和《贵州省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黔投字〔2013〕1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优化投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条代办服务是指设立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代办服务中心),接受招商引资项目单位委托,指派项目代办员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无偿为招商引资项目单位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种办事制度和服务方式。
第二条贵阳市代办服务中心设在市投资促进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全面开展代办服务工作。
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投资促进部门应成立代办服务机构,并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代办服务窗口,形成省、市、区(市、县)三级代办服务体系,实现代办服务网络全覆盖。
从2017年起,将代办服务纳入年终全市投资促进综合评估。
第三条凡符合贵阳市产业导向的利用外资和境内省外招商引资项目(不含国家宏观调控项目、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项目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等),从项目立项到开工、投产过程中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招商引资项目单位均可向代办服务中心提出委托申请,委托代办服务中心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2013)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201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襄阳市委员会,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8•【字号】襄办文[2013]54号•【施行日期】2013.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2013)(襄办文〔2013〕54号)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28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强化工作目标落实,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市承担有引进埠外资金目标任务和利用外资目标任务的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
二、考核内容(一)县(市)区、开发区考核内容1.合同投资额;2.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实收资本额;3.实际投资额;4.重大项目完成个数;5.亿元以上项目的开工率;6.新注册工业项目比重;7.利用外资情况。
(二)市直部门考核内容1.合同投资额;2.实收资本额;3.实际到位资金;4.向上争取项目、资金;5.利用外资情况。
三、招商引资项目的认定(一)纳入考核的项目要求是自然人或法人投资的独立法人企业,分公司、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项目中,BOT项目按10%计算,BT项目、住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不纳入考核范围内,其他符合要件要求的项目纳入考核范围。
(三)引进的项目要求注册资本额在100万元以上;其中,工业类、旅游类、物流中心类、商业综合体类项目没有合同投资额的,可按照注册资本10倍计算合同投资额(有合同投资额的,按照合同投资额计算,但最高不超过注册资本10倍计算),其他项目如商贸、投资、金融等,按照注册资本额直接计算合同投资额。
全县招商引资考核办法
全县招商引资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招大引强、招新引优,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各镇、街道、县级主要经济部门。
第二类为其他与招商引资工作相关的县级部门。
第三类为其他县属部门。
二、考核内容(一)考核范围第一类考核单位重点考核重大产业项目招引情况、外资招引情况。
第二类考核单位重点考核提供有效项目线索并推进落地项目情况、招引800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和外资招引情况。
第三类考核单位重点考核提供有效项目线索情况。
(二)认定标准1.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是指各地当年从市外新招引并签约落地备案的实体产业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投资额要求1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投资额要求5000万元以上,且为城市经济、文化旅游、金融衍生机构、大宗矿产品贸易、海事服务等领域的项目,在“项目质量加分类”予以体现。
2.合资项目中市外股东占比需达到25%以上。
项目出资方为企业法人的,其企业注册地原则上需在市外,市内企业从市外渠道融资且新签约落地的先进制造业项目视同招商引资项目予以认定;项目出资方为回归舟商的,需证明其在市外持股拥有与项目投资能力匹配的企业。
3.纳入考核的产业项目不包括资源类、能源类、产业配套类、基础设施类以及其他非实体贸易类项目。
三、第一类考核单位评价内容第一类考核单位综合得分=产业项目指标(60分)+外资招引指标(30分)+招商引资基础工作(10分)(一)重大产业项目指标1.项目个数进度:基础分40分,根据当年新签约落地并备案的项目个数完成率折算,超额完成任务的,每个加2分,不设上限。
签约以正式投资协议为准,落地以取得土地(或租赁厂房)为准,土地或厂房面积与投资金额严重不匹配的项目不予认定。
2.备案金额进度:满分20分,根据当年新签约落地并以备案项目总投资额完成率折算,投资额以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文件载明的金额为准。
3.项目质量加分:(1)外商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制造业项目分档得分,每个最高不超过5分,其中10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加1分,3000万美元至5000万美元加2分,1亿美元以上的加3分。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招商引资服务工作规程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164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招商引资服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招商引资服务工作规程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1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邯郸市招商引资服务工作规程》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24日邯郸市招商引资服务工作规程为建立招商引资工作“一条龙”服务机制,大力营造亲商、爱商、敬商的良好环境,特制定以下工作规程。
一、指导思想围绕有效招商、精准招商目标,统筹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培育亲商、爱商、敬商的社会氛围,为投资者提供细致、快捷、周到的“一条龙”服务,形成招商引资的聚力效应,打造独具邯郸特色、营商环境优良、服务优质高效的招商引资新高地。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以下简称“市级4个招商部”)和市其他政府有关部门。
三、服务流程(一)搜集信息。
招商责任主体及市有关部门,通过登门拜访、参加论坛、电话联系、网络搜集及联系邯郸籍在外成功人士等方式,广泛搜集世界500强企业、央企、名企、外企和行业领军企业信息。
(二)报送信息。
招商责任主体及市有关部门分别填写《邯郸市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搜集表》,并及时报市招商办公室备案建档。
(三)研判信息。
市招商办公室逐一筛选信息,建立统一台账。
凡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按市、县两个能级管控,经风险评估后填写《邯郸市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移交表》,确定项目信息移交单位。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招商引资机构奖励政策(修订)》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招商引资机构奖励政策(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04•【字号】文府办规〔2022〕53号•【施行日期】2022.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招商引资机构奖励政策(修订)》的通知文府办规〔2022〕53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文昌市招商引资机构奖励政策(修订)》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4日文昌市招商引资机构奖励办法(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提升招商引资成效,鼓励招商引资机构参与到文昌市的招商引资活动中,更好地发挥招商引资对文昌市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根据《文昌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文府办规〔2022〕27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机构是指通过招商引资渠道向文昌市推介真实有效的项目,并在促成项目落户文昌市的过程中发挥实质性作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第三条设立招商引资机构奖励专项资金,纳入文昌市招商与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年度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奖励招商引资机构。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并建立专项资金第三方评估机制。
第四条奖励对象奖励对象系把海南省外符合文昌市总体规划和政策的非财政性直接投资的项目引入到文昌市的招商引资中介或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财经媒体、国际金融平台/经贸机构、商会、行业协会/联盟、专业服务机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不含自然人)。
同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招商引资机构(2个或2个机构以上的视为一个团队,须书面委托1个机构来办理备案手续),由项目方提供确认书,作为机构奖励确认依据。
招商引资表格
招商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申报单位 (个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资项目 类型
□新外来投资项目 □外来购买我市企业产权项目 □原外来投资者再投项目 □省 以上驻东营单位或职工新投资项目 □市内企业新上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及引进 先进技术和设备 □其他
项目 概况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万元)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合作方出 资比例
单位地址
第一引荐人 东营市环保局
工作单位 东营市环保局
引荐 人概 第二引荐人 况
第一、二引荐人数 额分配情况
工作单位
说 明:
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招商考核办,一份由申报单位(个人)留存。
2、项目备案登记后,要按时向市招商考核办报告项目开工情况。
3、项目备案登记时,一并报送投资协议、注册登记等相关资料。
建成 时间
签订协议 时间
产业类型
已到位 (万元)
项目建设 地址
注册公司 名称
投资方 名称投资 方概 来 Nhomakorabea地区 况
投资方工商执照或 个人身份证号码
合作 方概
合作方名 称
况 合作方工商执照或
个人身份证号码
注册公 司时间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外来方出 资比例
投资方 □世界500强 □国内100 特殊类别 强 □其他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招商引资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招商引资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3.21•【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招商引资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8号)、《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商投资〔2021〕1号)、《关于印发〈落实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工信装备〔2022〕29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实施精准招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商发〔2022〕16号)、《湖南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湘政发〔2023〕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招商引资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一)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招商引资项目(包含新引进项目和已落地企业的增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企业;(二)各市州、县市区及园区。
二、申报条件(一)企业申报条件1.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对新引进项目,其注册日期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内;对申报“实际到位资金达到一定额度的非总部经济项目(包含已落地企业的增资项目),已落地企业的增资项目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增资手续,申报企业无注册时间限制。
对2023年及以前已获此类别资金支持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此类别资金支持,但相关实际到位资金应是新的到位资金,且累计资金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对支持龙头企业招引配套企业的,龙头企业必须在省工信厅发布的《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清单》名单内;3.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4.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信用记录良好;5.符合相关申报事项要求。
招商引资情况汇报表
招商引资情况汇报表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我们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现将招商引资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招商引资情况概述。
自去年以来,公司在领导的正确指引下,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的拓展和精准的市场定位,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目前,已有多家投资机构和企业表达了投资意向,其中包括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基金机构。
二、招商引资的优势。
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优势。
首先,公司拥有稳定的市场和客户资源,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其次,我们在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能够满足投资方的需求。
同时,公司在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建设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招商引资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招商引资的合作意向。
针对已有的投资意向,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合作,与投资方进行深入的沟通和洽谈。
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寻求更多的招商合作机会,不断扩大公司的资金规模和影响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
四、招商引资的下一步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效果,公司将继续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强与投资机构和企业的沟通和合作,不断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我们也将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运营机制,为投资方提供更加可靠和稳定的合作环境。
五、结语。
招商引资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态度,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以上是对公司招商引资情况的汇报,请领导审阅并提出宝贵意见,谢谢!此致。
敬礼。
地方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关于科技综合体项目招商及决策机制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项目招引流程和推进项目决策科学化,加快项目落地转化,全面提升项目招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现对泗阳经济开发区现有项目招引流程及决策机制规定如下。
一、部门及人员设置根据科技综合体的规模设3个专业招商人员组建招商办公室,遇重大项目时由招商跟进人员牵头建招商小组。
二、项目招引流程及时限产业招商小组是项目招引责任人,负责项目信息获取、洽谈、协调、推进、拟定协议和决策等招引全过程工作。
具体流程及时限:1.信息预审:产业招商小组日常拜访新客商后,当日填写《客商信息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报招商中心办公室。
产业招商小组在获取有效项目信息后,填写《储备项目信息情况表》(见附件1)报招商中心办公室,招商中心在一个工作日内,结合其与开发区产业契合度、经济带动性、资源承载等情况与产业招商小组进行初步商议,提出下一步推进计划,必要时共同上报开发区分管领导。
重大项目信息,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
2.项目评估:有效信息转化为前期项目后,产业招商小组填写《在手洽谈重点项目信息表》报招商中心办公室。
产业招商小组进一步与相关职能部门就项目的投资主体、建设内容、选址配套、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对接。
招商中心负责对上会评估项目进行汇总扎口,并对项目材料内容进行初步把控后,由产业招商小组将项目材料提交至项目评估牵头部门,提出项目准入评估申请。
项目评估牵头部门根据产业类项目准入评估实施办法(需研究出台)的要求,提请高新区分管领导召开会议研究。
各参会部门、单位对项目准入条件进行论证,提出建议方案,并在当天形成会议纪要。
具体按准入评估实施办法操作。
关于项目准入评估时限要求: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由项目评估牵头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自产业招商小组申请之日起)完成准入评估;不需要第三方评估意见的,由项目评估牵头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自产业招商小组申请之日起)完成准入评估。
招商引资备案登记表
登记时间: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项目建设地址 其中:外方投资 项目性质 年 月 日
项目 信息
拟建项目内容和计 划
联系人 投资 投资单位(个人) 人信 法定地址 息 注册资本(万元) 联系人 项目 引荐单位(个人) 引荐 引荐人身份证号 人 联系人 责任对接部门 对接 部 电话
电话 职务 电话
1、备案登记由项目引荐单位或个人申报; 2、申报时提供材料:投资单位营业执照(或投资个人身份证)、投资 备注 意向书(合同)、由投资人出具的引荐协议(或证明)、引荐个人身 份证(复印件)。
各单位招商引资进展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1 2 3 4 5 6 7 8
XXXX乡
座落位置 约定规模 注册资本 主要产品 厂房建筑面积
单位:万元、平米
当前进度
项目名称
备注:1、为掌握各单位招商引资进展情况,请认真组织填写,填报范围为计划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非标准化 厂房项目;2、今年以来引进的项目均填写,未申报过备案的项目需同时填写《20XX年招商引资项目备案表》,并按备 案表备注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已申报备案的可不重复报送;3、本表请于X月X日下班前XXX室,电话XXXXXX,可在邮箱 XXXXX(密码XXXX)中下载表格;4、暂未引进项目的,实行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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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具体责任人
电话
备
注
1备案登记由项目引荐单位或个人申报;2、申报时提供材料:投资单位营 业执照(或投资个人身份证)、投资意向书(合同)、由投资人出具的引荐协 议(或证明)、引荐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渭源县招商引资备案登记表
登记时间: 投资(万元)
其中:外方投资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性质
拟建项目
内容及计
划
联系人
电话
投
资
人
信
息
投资单位(个人)
法定地址(身份证号)
注册资本(万元)
法人代表
联系人
电话
项目
引荐人
引荐单位(个人)
引荐人身份证号
联系人
电话
服务
单位
责任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