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库库址总平面设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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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规范 国标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公安部 建设部(88)公(交管)字90号] 第五条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第3.2.4条 汽车库防火设计规范(GB50067-97) 第6.0.6条、第6.0.11条
2) 停车数少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 仅设一个出口时,应设双车道。 沪标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 设置标准DGJ08-7-2006(上海) 第4.3.3条、第4.3.4条
城市道路红线 沪 标
≥7.5m
地下车库
2010.11
专项设计●停车库(场)
出入口位置
机动车库●总平面设计
相应规范
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的关系之二:
与道路平行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第5.2.4条:
≥7.5m
基地道路
国 标
基地道路红线
地下车库出入口与基地道路平行时, 应经不小于7.5m长的缓冲车道汇入基 地道路;
专项设计●停车库(场)
地下车库退用地红线的距离
[关键词] 退用地红线、距离 [摘 要] 对比各地地库退红线距离
机动车库●总平面设计
地下车库退用地红线的距离 1. 宜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的0.7倍,且最小不得小于5m,旧区或用地紧张区域最小不小于3m
相应规范 2009年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 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第2.2.4 条
相应规范
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的关系之一:
与道路垂直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基地道路红线
≥7.5m
第5.2.4条: 基地道路 地下车库出入口与基地道路垂直时, 出入口与道路红线应保持不小于7.5m 安全距离;
国 标
地下车库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 设置标准(DGJ08-7-2006) 第4.3.2条: 城市道路 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的坡道终点面 向城市道路时,其与城道 路红线的距 离不应小于7.5m。
机动车库●总平面设计
相应规范
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的关系之三:
距道路交叉口的距离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第5.2.4条: 地下车库出入口距基地道路的交叉口 或高架路的起坡点不应小于7.5m;
基地道路交叉口
地下车库 国 标
基地内高架路起坡点
地下车库
2010.11
专项设计●停车库(场)
地下车库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
<75°
设置标准(DGJ08-7-2006) 第4.3.2条: 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的坡道终点 平行城市道路或与城市道路斜交角度 小于75°时,应后退基地的出入口不 小于5.0m。
≥5m
城市道路
沪 标
地下车库
坡道起坡线
2010.11
专项设计●停车库(场)
出入口位置
3个双车道
注:停车数小于50辆的停车库,汽车坡道的设置可改用垂直升降梯作机动车的出入口。
2010.11
专项设计●停车库(场)
出入口净距 应>15m 1. 国标
机动车库●总平面设计
相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规范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 98)第3.2.4条 国标 汽车库防火设计规范(GB5006797)第6.0.10条
规程(DGJ08-98-2002) 第4.1.1~4.1.3条
备注: 1. 环境敏感建筑物:指住宅、学校、疗养院、幼托等对外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 2.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 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行该类标准。
汽车库出入口数量(沪标) 出入口数量 停车数 ≥1 1-99 ≥2 100-699 ≥3 700~
备注
停车数<25时:1个单车道+等候车位 100≤停车数<200时:2个单车道; 或1个双车道;
25≤停车数≤99时:1个双车道 或2个单车道; 200≤停车数≤699时:2个车道进 +2个车道出;
注:地下建筑物深度为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筑物底板
宜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的0.7倍,最小不得小于3m
2.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 地使用 建筑管理)2007修订版 “第三十三·(四)条”
图示1 地下建筑与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4版)第3.2.2.9条 常州市关于《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 4. 不小于地下建筑物埋深的0.5倍,其最小退让距离为5m 技术规定》(2004年版)实施的补 充规定(建筑管理)第6条
2010.11
出入口位置与建筑物的距离
机动车库●总平面设计
相应规范 沪标 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
与环境噪声1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m;
与环境噪声2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小于8m .
不应在环境敏感建筑物主体内; 在非环境敏感建筑物主体内,宜布置在窗户最少的一侧,与有人员活动临近窗户的间距不应小于10m.
2.
应≥10m
沪标
3. 宜≥5m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 设置标准DGJ08-7-2006第4.3.5条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第3.2.4条文解释:...汽车出入口之间净距,从安全和有利城市道路车流流散考虑,已从10m增至15m…
2010.11
专项设计●停车库(场)
出入口位置
机动车库●总平面设计
3.
不小于3m
备注:各地有差异,设计时可参照各地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0.11
专项设计●停车库(场)
停车库出入口设置
[关键词] 出入口数量、净距、位置 [摘 要] 主要列举国标和沪标中对出入口设置的相关规定
机动车库●总平面设计
出入口数量 汽车库(场)出入口数量(国标) 出入口数量 停车场 停 车 数 地上汽车库 地下汽车库 当: 1) 51-150辆的地上汽车库 ≥1 1-50 1-150 1-99 ≥2 51-500 151-500 100-500 501~ ≥3